提升劳动保障水平措施:管理方面的提升措施

来源:三年级 发布时间:2020-03-26 点击:

  提升劳动保障水平措施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镇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制定本措施。 一、培训制度 (一)协理员上岗前,必须参加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及考核。 (二)协理员应按要求参加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三)根据协理员实际,制定合理培训计划并加以执行。 二、学习制度 (一)为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提升工作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应制定自觉学习和集中学习制度。 (二)根据实际,每月至少组织2次本单位协理员集中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劳动保障监察业务知识,交流业务工作,通报工作完成情况,讨论解决业务工作中发生的新情况和各类问题等。 (三)协理员平时应当自觉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通过学习、锻炼,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协理员在学习过程中如有问题的,可请本单位负责人、同事或专职劳动监察员帮助指导,务必做到弄懂悟透。 三、考核制度 (一)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重实绩、求实效”,“奖惩挂钩、激励为主”以及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使考核结果与对协理员的奖励挂钩,调动协理员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工作质量,促进工作目标的完成。 (二)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以工作实绩考核为重点。 1.德:主要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维护队伍团结等情况。 2.能:主要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侧重从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业务、协调管理、开拓创新能力等方面考核。 3.勤:主要指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侧重从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两个方面考核。 4.绩: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5.廉:主要指遵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

 及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 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提升了,才能充分发挥其力量。我镇要继续抓好监察协理员资格培训,加强监察业务工作指导,围绕新法新规实施、案件事务办理等内容,组织开展业务交流,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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