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旅游发展规划

来源:二年级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吐鲁番地域旅游发展总体计划 (吐鲁番地域文物保护总体计划)

 总则

 1.0.1 编制背景

 为有效保护我囝吐鲁番地域丰富而珍贵文化遗产,科学、合理、适度地发挥自然和文化遗产在西部丈开发中主动作用,促进地域旅游业健康、协调发展,特编制本计划。

 1.0.2 适用范围

 本计划依据国家相关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各项法律法规文件编制而成,依法审批后,作为吐鲁番地域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屉法规性文件,相据《城镇体系计划编制审批措施》第十三条要求,纳入《吐鲁番地域城镇体系计划》。

 1.0.3 编制依据

 (1)关键依据

 —《中国文物保护法》

 —《中国城市计划法》

 —《中毕人民共和囤环境保护法》

 —《中国土地管理法》

 (2)其它依据

 —《中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1992)

 —《国务院相关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通知》

 (1997)

 —《国务院办公厅相关西部大开发中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通知》( )

 —《风景名胜区计划规范》

 (GB 50298—1999)

 —《中毕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994)

 —《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1998)

 —《旅游计划通则》

 (1999)

 —《中国旅游资源普壹规范(试行稿)

  (3)参考文件

 —《相关保护景观和遗址风貌和特征提议》(1962)

 —《国际古迹保护和修复宪章》(1964)

 —《保护考古遗产欧洲条约》(1969)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条约》(1972)

 —《考古遗产保护和管理宪章》(1990)

 —《吐鲁番地域旅游资源普查和旅游业发展计划 1994— 》(1995)

 —《吐鲁番绿洲可连续发展研究》(199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业发展战略纲要》( )

 1.0.4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有

 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工作方针和标准,加强和改善吐鲁番地域文物保护工作,主动依靠其丰富多样自然和文化遗产,发展特色旅游,促进区域社会、经济、文化协调发展。

 1.0.5 计划期限

 (1)近期 —

  (2)中期 —

  (3)无期 —2020 年 1.0.6 计划范围

 吐鲁番地域行政管辖范围,包含吐鲁番市、鄯善县、托克逊县;辖区面积 6.97 万平方公里。

 2、计划标准和目标 2.1 计划标准 2.1.1 总标准

 (1)以绿洲生态环境基础作为一切经济和社会活动前提条件;以水资源为基础条件,以环境容量为控制底线;

 (2)以文物保护计划作为旅游发展计划前提;

 (3)文物保护、旅游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城镇建设相衔接。

 2.1.2 文物保护计划标准

 (1)保护为主、抢救第一

 (2)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3)保护文化多样性 2.1.3 旅游发展计划标准

 (1)有效保护

 (2)市场导向

 (3)突出特色

 (4)连续发展

 (5)产业联动发展 2.2 计划目标 2.2.1 总目标

  有效保护文化遗产,发展区域旅游,最终谋取吐鲁番地域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友好和可连续发展。

 2.2.2 文物保护目标

 使吐鲁番地域而珍贵文化遗产取得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2.2.3 旅游发展目标

 以地域丰富多样旅游资源为基础,使旅游业发展成为吐鲁番地域经济发展支柱产业。

 3.1 总体计划 3.1.1

 计划要求

 强调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同时含有较强可操作性。

 3.1.2

 关键内容

 总体计划由文物保护、旅游发展、分期和估算三部分关键内容组成。

 3.1.3

 文物保护计划关键内容

  (1)

 不可移动文物现实状况分析和综合评定结论;

 (2)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总体计划编制,包含确定保护标准、目标、内容和关键、保护范围区划、保护方法和工程、保护方法分级等:

 (3)

 对文物分布集中区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具体细计划提出规范性要求。

 3.1.4

 旅游发展计划关键内容

 (1)

 旅游发展策略和总体布局;

 (2)

 关键旅游片区旅游计划;

 (3)

 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计划。

 3.1.5

 分期和估算关键内容

 (1)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分期计划和投资估算:

 (2)

 旅游发展分期计划和资金估算;

 (3)

 总体计划投资总额估算。

 3.2 具体计划 3.2.1

 计划要求

 (1)

 以总体计划为指导和依据,依据基础资料条件,对关键文物集中分布区和关键旅游区编制结构性控制计划;

 (2)

 对其它类型相同文物保护单位含有示范性;

 (3)提供计划管理依据,增强实施操作性。

 3.2.2

 文物保护计划关键内容

 (1)

 计划内容包含两大关键文物集中分布区(以下简称:片区)和苏公塔(额敏塔)等 18 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专题保护计划:

 交河片区(含 l 处全国关键文物保护单位和 4 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高昌片区(含 4 处全国关键文物保护单位、3 处自治区级和 3·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苏公塔和二唐沟烽燧等(含 l 处全国关键文物保护单位、1 处自治区级和 1 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

 计划关键

 勘测和分析文物及其环境现实状况;

 评定文物现存状态、文物价值、管理和开放条件,分析现存关键问题;制订和评定结论相对应保护方法,包含相关工程经济指标和分期计划:

 依据总体计划要求,结合文物保护单位具体地形,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并制订对应控制管理要求;

 要求开放要求,编制展陈方案;

 提出完善管理机构提议和工作目标。

 3.2.3

 旅游计划关键内容

 计划内容包含 5 个关键旅游区结构性控制计划:

 交河故城遗址区

 葡萄沟旅游区

 火焰山旅游区

 库木塔格(沙山)旅游区

 克尔碱旅游区

 (2)

 计划关键:

 详查和评定旅游资源,分析现存关键问题;策划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

 —

 组织内外交通,设计游览路线;

 —

 计划旅游服务设施:

  —

 编制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计划;

 —

 核实环境容量,评析经济效益:

 —

 编制计划实施分期和资金估算。

 4 文物保护计划 4.1 保护策略 4.1.1

 吐鲁番地域是古代丝绸之路关键枢纽,在中国中西文化交流史上占相关键地位,其丰富文物古迹是中国乃至世界文化遗产关键组成部分。

 4.1.2

 本计划保护范围为吐鲁番地域文化遗产,关键对象为 208 处文物保护单位(见附表)。

 4.1.3

 保护计划任务是经过技术和管理方法,修缮自然力利人为造成损伤,阻止新破坏。

 4.1.4

 保护计划实施要求

 (1)

 必需原址保护;保护现存实物原状和历史信息:

 已不存在建筑不应重建,

 (2)

 尽可能降低干预;根据保护要求使用保护技术:强调文物环境保护;定时实.施日常保养。

 (3)

 强调考古发掘保护意识;实施保护工程前必需进行必需考古工作。

 (4)

 预防灾难侵袭。

 4.1.5

 计划内容

 (1)

 划定文物保护计划分区;

 (2)

 划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方法等级;

 (3)

 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订管理控制要求:

 (4)

 制订文物保护关键方法;

 (5)

 设计文物保护关键工程:

 (6)

 提出环境治理和土地利用计划要求;

 (7)

 制订相关风蚀防治关键生物方法;

 (8)

 提出相关水资源计划要求:

 (9)

 提出包含文物保护相关计划要求。

 4.2 计划分区 4.2.1 交河片区

 以交河故城为关键,分布于 48 平方公里范围内关键文物保护单位:

 (1)

 交河故城

  (2)

 雅尔湖石窟寺

 (3)

 雅尔湖石器地点

 (4)

 交河故城沟西墓地

 (5)

 交河故城沟北墓地 4.2.2 高昌片区

 以高昌故城为关键,分布于 320 平方公里范围内关键文物保护单位:

 (1)

 高昌故城

  (2)

 柏孜克里克石窟寺

 (3)

 阿斯塔那古墓群

 (4)

 台藏塔遗址

 (5)

 吐峪沟石窟寺(含吐峪沟麻扎、吐峪沟古墓群)

 (6)

 胜金口石窟寺(含胜金口佛寺遗址群)

 (7)

 七康湖石窟寺(含七康湖遗址) 4.2.3 苏公塔、烽燧遗址

 (1)

 苏公塔(含:安乐古城遗址)

 (2)

 烽燧遗址(以二唐沟烽燧遗址为例)

 4.3 保护分级

  4.3.1

 本计划结合文物现实状况评定结论,从保障关键、资金筹措、讲究效益等方面考虑,对全地域 208 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统筹计划,设置 6 档保护方法等级和优先次序。划分依据:

 (1)

 文物保护单位公布等级

 (2)

 文物保留现实状况

 (3)

 文物价值、管理、利用等综合评定 4.3.2

 6 档保护方法等级适用范围和具体方法

 (1)

 I 级:

 —

 关键适适用于全国关键文物保护单位;

 —

 设置专门保护管理机构:

 —

 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可依据实际需要,在保护范围内划分关键保护区和通常保护区,在建设控制地带内分类划分控制区块,提出各对应范围管理要求,竖立标志说明牌;

 —

 建立具体统计档案;

 —

 全部必需保护方法应优先实施;

  —

 日常维护和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计划,提供实施保障。

 (2)

 Ⅱ级:

 —

 关键适适用于亟需保护和加强管理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列入开放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

 设置专职保管人员;

 —

 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可依据实际需要,在建设控制地带内分类划分控制区块,提出各对应范围管理要求:竖立标志说明牌;

 —

 建立具体统计档案:

 —

 对全部必需保护方法应发明条件、分期给予实施;

 —

 日常维护和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计划。

  (3)

 Ⅲ级:

 关键适适用于Ⅱ级以外自治区级、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含有开放条件价值较高、保留很好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设置专职或兼职保管人员;

 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提出各对应范围管理要求,竖立标志。

 说明牌;

 建立统计档案;

 全部必需保护方法在可能条件下分期实施;

 日常维护和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计划。

 (4)

 IV 级:

 适适用于留存情况通常、不含有开放条件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设置兼职保管人员:

 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提出各对应范围管理要求;竖立标志

 说明牌:

 建立统计档案;

 在可能条件下,实施必需保护方法;

 日常维护和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计划。

 (5)

 V 级:

 适适用于留存情况较差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按现存遗址占地划定保护范围,竖立标志说明牌,避免人为破坏;

  建立统计档案。

 (6)

 VI 级:

 适适用于原已登记、现已基础无存文物单位;

 建立统计档案;

 可在原地点设置说明标牌。

 4 保护范围 4.4.1

 本计划依据评定结论,参考地方政府已划定保护范围,对全地域文物保扩单位

 保护范围重新进行界定。

 4.4.2

 保护范围

 (1)

 依据文物本体及其周围关联环境安全性和整体性(包含遗存可能分部范围)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2)

 文物保护单位占地面积较大者,如交河故城、高昌故城、阿斯塔那古墓群等,依据实际情况,可将保护范围划分为关键保护区和通常保护区:

 一

 关键保护区是指关键文物遗存分布和遗存分布密集地带;

 一

 通常保护区是指保护范围内除关键保护区之外区域。

 (3)

 保护范围内标准上不得进行其它建设工程,如有特殊入和况,须按法则程序报批。关键保护区内不得进行任何建设工程。

 4.4.3

 建设控制地带

 (1)

 在保护范围外,将需要保护环境风貌和限制建设项目标区域划为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计划要求:

 一

 尽可能囊括和文物保护单位关联较亲密历史地理环境:

 一

 能够形成文物保护单位完整、友好视觉空间和环境效果:

 一

 能够控制直接影响文物保护单位环境污染源(包含水系污染、噪音、有害气体排放等)。

 (2)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可依据多种环境原因肘文物组成影响程度(如环境风貌、视域景观等)分类划分控制区块、制订对应管理要求,以利区分管理控制强度。建设控制地带范围通常应不少于保护范围外 50 米,最大边界可取视线所及范围。

 (3)

 在建设控制地带修建新建筑和构筑物,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环境风貌:其设计方案应按要求程序报批。

 4.4.4

 划定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具体界限时,必需有明确们标志物为依靠,方便文

 物管理部门落实现场立键标界工作。

 4.5 保护方法 4.5.1

 本计划依据各文物保护单位现实状况、环境和文物价值,在总体层面就关键问题制订保护方法。各文物保护单位具体保护方法须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4.5.2

 依据现实状况评定结论和破坏原因分析,计划编制下列关键保护方法:

 (1)

 遗存本体保护采取可逆性修缮保护技术和工程方法:

 (2)

 遗存载体边坡失稳等类问题采取防护加固方法:

 (3)

 自然灾难问题采取监测和有效防护工程方法;

 (4)

 全部些人为破坏问题采取加强管理方法;

 (5)

 风蚀问题关键采取生物方法和化学保护技术相结合方法。

 4.5.3

 在制订各文物保护单位自勺具体保护方法、尤其是关键文物关键保护方法时,必需采取审慎态度。在保护方法和技术不够成熟情况下,首先考虑含有可逆性方法。

 4.5.4

 上述全部保护方法利用必需建立在各遗存具体问题日勺实际调研和科学分析基础上,技术方案须经主管部门组织教授论证后,方可实施。列入计划保护二程必需委托专业部门进行专题设计,设计方案必需符合各类工程行业规范,依程序审批后才可实施。

 4.6 保护工程

 4.6.1

 保护工程包含防护加固、灾难防治等工程,关键适适用于遗存本体及其环境。计划依据全地域文物保护单位类型、现实状况和环境单元,根据遗存载体、生土建筑、石窟寺、岩画等遗存类型编制保护方法。

 4.6.2

 用于防护加固技术和工艺方法应遵守以下基础要求:

 (1)

 表面喷涂保护材料和损伤部分灌注补强材料:

 —

 因为这类材料配方和工艺常常更新,需要防护构件和材料情况复杂,使用时应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多方案比较,

 以对文物原状干扰最小者为首选。

 —

 全部保护字强材料和施工方法,全部必需先在试验室进行试验,取得可行结果后,才许可在被保护遗存实体上作局部中间试验;并能过最少十二个月观察时间,得到完全可靠效果后,方可谨慎使用。

 —

 实际使用多种材料和工艺要有对应科学检测方法,并必需提交监测汇报

 (2)

 保护性构筑物:

 一

 用于防护构筑物不得改变或损伤被防护原材料和原结构;

 一

 不妨碍再次实施更有效防护加固工程;

 一

 必需添加在文物外表保护性构筑物,仅限于用作关键部位抢救性方法,同时应尽最大可能保持文物原有形像特征。

 一

 直接施加在文物上防护性构筑物,应关键用于缓解近期有危险部位。

 (3)

 保护性建筑物:

 一

 保护性建筑物在设计时要把保护功效作为首要任务:其形式应和遗存现实状况和环境风貌协调。

 一

 在建造时不得损伤文物原状,并含有可逆性。

 4.6.3

 土体遗存和土崖、砂岩山体等遗存载体因土体或岩体边坡失稳、造成滑坡和坍毁(包

  括窟体坍毁)等地质病害是大型土遗址关键破坏力。加固方法关键从消除或减弱剪切应力、合理改善坡高坡角等方面入手,通常可慎重考虑以下防护加固工程和技术方法:

 (1)

 喷锚加固

 (2)

 PS—F 裂隙灌浆

 (3)

 裂隙表面封护等防护方法

 (4)

 砌块、挡墙和支撑等工程加固方法 4.6.4

 生土建筑遗存加固方法可参考 4.6.3 条,但须侧重考虑可逆性和可识别性。

 4.6.5

 石窟寺保护关键针对环境地质病害,壁画病害和防震等破坏原因采取防护方法。

 (1)

 石窟寺中存在岩体裂隙交切及风化地质营力作用,引发岩石风化、边坡岩体失稳、地震坍塌、冲沟切割及风蚀掩埋等环境地质病害防治方法:

 一

 为避免多种风化营力连续破坏,应改善石窟周围植被环境;

 一

 为阻止沟蚀侵害,修建石窟崖顶排水设施:

 一

 为防治地表径流产生冲沟可设置排水沟渠。觌划关键文物排水沟渠总计 3050 延长米,估算体积 6100 立方米:

 一

 为预防石窟岩体坍毁和滑动,可考虑采取喷锚加固方法,但应维持石窟外貌和保护历史遗存遗址;

 一

 对洞窟崖壁开裂、坍塌等病害进行加固性灌浆黏结。黏结材料性能要求靠近被加固岩石物理力学性状,并要求材料黏结性好、黏度低、可灌性好、室温下可固化,符合耐久性、耐冻融性、耐水性等性能要求。

 (2)

 石窟壁画保护方法可参考莫高窟壁画保护经验,结合实际情况,慎重采取对应方法:

  一

 壁画起臌等现象引发大面积脱落可分别采取边缘加固、泥浆黏贴、铆钉加固等方法;

  一

 龟裂起甲壁画可采取聚乙烯醇和聚醋酸乙烯作黏合剂加固;

 一

 烟熏壁画清洗尚无成熟技术,现在正在探索物理保护方法,有待试验结论;

 一

 吐峪沟石窟寺应立即建立监测,统计小环境改变可能引发对石窟壁画影响,为保护方法提供依据。

 (3)

 石窟寺防震方法:

 一

 对局部石窟岩体已经有显著裂隙位移进行加固,增强石窟岩体本身抗震能力:

 一

 对正在扩大裂隙位移进行长久观察,分析岩体稳定性改变趋势,提出对应对策;

 一

 加固工程方法应避免加固用构筑物在地震时对石窟造成新破坏威胁。

 4.6.6

 岩画保护方法:

 (1)

 阻止开山炸石等人为原因对遗存周围环境破坏;

 (2)

 对石质表面直接保护应限制使用高分子有机聚合材料等防护涂料,在可能情况下,应探求其它物理保护手段。

 4.6.7

 用于预防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难防护工程:

 (1)

 防洪工程应根据国家 GB5020l—94 中相关文物古迹规范要求设计;

 (2)

 在火焰山穿沟及泉流周围交河故城、柏孜克里克石窟寺、胜盘口石窟寺等应考虑设置防洪堤坝。计划关键文物防洪堤坝总计 5600 延长米,估算体积 64150 立方米。

 (3)

 高昌故城和阿斯塔那古墓群等大型关键遗址在可能情况下,应在合适地段考虑防洪方法和工程。

 (4)

 对火焰山山麓受到泥石流破坏胜金口石窟寺等尘土建筑遗址应立即在对应地段设置泄导渠坝。计划该地段设置泥石流挡墙 1200 延长米,估算体积 2400 立方米。

 (5)

 立即建立洪水、泥石流等灾难监测制度。

 4.7 环境治理 4.7.1

 环境治理关键是对文物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人为破坏原因采取整改综合方法。本计划依据文物环境现实状况提出以下方法:

 (1)

 清除可能引发灾难和有损景观现代建筑物、构筑物及杂物:

 (2)

 阻止可能影响文物安全生产及社会活动:

 (3)

 清除对文物及其环境造成影响污染源:

 (4)

 为改善文物环境而采取绿化方法不得对文物本体造成损坏,并避免园林化倾向。

 4.7.2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凡 L 含有现代居民点,应编制居民点调控计划;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地界跨越现代乡(镇)级以上辖区范围,应对相关区域居民社会系统计划提出调控要求。

 4.7.3

 各文物保护单位应在具体计划中,依据上述要求、结合具体情况,编制关键方法。

 4.8

 土地利用 4.8.1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计划应对计划范围内土地利用提出明确计划要求,确定保护区划各类用地性质和规模,并纳入相目关城镇建设和土地利用计划。

 4.8.2

 凡保护范围内土地使用必需根据保护计划要求严格控制,不得随意改变保护计划所要求用地类别。若需变更,必需根据计划变更审批要求办理对应手续。

 4.8.3

 凡计划征用为保护用地土地,应在计划审批经过后立即办理或补办《土地证》,并附有正确地形图。

 4.8.4

 凡在城镇建设用地之外规模较大、包含土地利用情况复杂文物保护用地(如大型遗址保护区),可依据文物保护计划实际需要编制专顶土二地利用仂,调计划。

 4.9 风蚀防治 4.9.1

 风蚀是全地域文物面临最普遍、最严重自然破坏原因。所以,风蚀防治是文物保护最关键内容。

 4.9.2

 文物风蚀防治是一个由工程、化学、生物方法组成多层次、多功效综合防护体系:

  (1)

 采取工程方法、化学技术可增强文物本体抗侵蚀强度:

 (2)

 经过增加地表粗糙度,和盆地生态环境抬理相结合,并辅以局部工程手段,可削减大风侵蚀能力。

 4.9.3

 风蚀防治工程方法关键是对文物本体及其载体采取加固性方法。计划要求:

 (1)

 对风蚀严重、土体下部缺损凹陷部位,可使用土坯进行支护加固,或使用钙结核土分层夯补。

 (2)

 土坯强度不可过高,增强系数应加以控制。支护加固土坯可添加草筋等拉结材料、或进行改性试验,努力争取在提升强度同时,提升抗渗强度。

 (3)

 对岸边裂隙和遗址土体开裂部位,要进行抢救性加固。在现场试验可靠基础上,可考虑使用土锚杆锚固,加固和裂隙灌浆,或灌浆和锚固相结合工程方法。

 (4)

 危体加固工程实施之前,必需对其地质、水文、地震及其稳定性进行科学评价,尔后由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报批。

 4.9.4

 文物本体风蚀防治化学方法现在关键采取 PS 喷涂。计划要求:

 (1)

 PS 喷涂必需慎重使用,风蚀严重地域关键遗存迎风面、顶面可考虑采取该技术;

 (2)

 采取化学技术必需以适度改善文物本体抗侵蚀强度为目标,严格控制 PS 浓度过高;

 (3)

 具体实施项目应有前期试验结论。

 4.9.5

 风蚀环境治理标准是增加地表粗糙度,即:降低裸土面积、增加植被覆盖率。所以,全地域文物防风蚀方法关键包含全地域尘态和环境改善、农田综合治理、水资源分配计划等地域综合性计划,需要从《吐鲁番地域城镇体系计划》范围内进行综合考虑。本计划从全地域文物保护角度提出防治要求和计划方法应纳入地域相关经济和建设专题计划。

 4.9.6

 鉴于盆地风蚀严重现实状况,计划从整体环境和具体环境两个层面提出防治方法:

 (1)

 整体环境方法关键包含地域绿洲系统生态改善;

 (2)

 具体环境方法关键包含交河、高昌两大片区防风蚀生物保护工程。

 4.9.7

 整体环境改善方法关键有“退耕还林(草)”和“农田综合治理”。

 4.9.8

 依据吐鲁番地域绿洲生态整体情况,在绿洲边缘新开垦地用于环境改善价值显著高于其作为农田价值。提议:将盆地内这类用地(总面积约 18950 公顷)列为“退耕还草”、“退耕还林”目标,并由地方政府纳入“退耕还林(草)”计划,逐年实施。

 (1)

 考虑到绿洲生态和环境脆弱性,考虑到文物受风蚀破坏普遍性和多年来尤为突出侵蚀强度,“退耕”政策实施速度宜快不宜慢;

 (2)

 绿洲边缘新开垦地“退耕”计划,应遵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标准,由相关部门作出合理计划,配置“还草”、“还林”百分比;配比中要求重视林地对环境改善突出功效和对风蚀防治显著作用。

 4.9.9

 “农田综合治理”是指依据防风蚀原理,增加植被覆盖率,对“风蚀气候带”农业用地应进行“重新计划,全方面调整”。具体方法有:

  (1)

 采取禁秋耕、高留茬等方法,降低裸土面积;

  (2)

 采取三三条田制及立体农业综合体系,增加植被,减弱对文物破坏作用。

 4.9.10 为改善绿洲内文物(关键是生土建筑类)保留环境,对绿洲边缘农田采取,绿洲过渡带生态环境区综合治理技术,建立立体农业综合体系,将发展经济和防风固土生态保护方法结合起来,形成综合防护体系。

 4.9.11 计划交河片区和高昌片区分别建立 3200 公顷和 10400 公顷“农业综合治理区”,总面积13600 公顷。计划要求:

 (1)

 “农业综合治理区”植被浇灌用水要合适增加分配量;

 (2)

 “农业综合治理区”多种植被覆盖率应大于 70%,尤其应保障 3—5 月大风季节地表植被覆盖率。

 4.9.12 改善文物周围环境关键生物保护工程方法有:

 (1)

 设置乔灌结合多层防风林带和“农田灌木防护网”;

 (2)

 建立“荒漠植被保护区”;

 (3)

 建立“荒漠植被保育区”。

 4.9.13 防风林带要求依据西北干旱地域气候特征设置:

 (1)

 防风林带应沿主导风向垂直设置,灌木林带风向宽大于 30 米,乔木林带风向宽大于 50米;

 (2)

 考虑到吐鲁番盆地风蚀强烈程度,林带应采取多层为宜,其中:迎风外缘宜设置灌木林,其次设置乔木林;

 (3)

 受水资源限制,林带浇灌宜采取滴灌方法;

 (4)为确保树木幼苗在栽种早期免遭风害,应考虑配合一定防风工程方法。

 4.9.14 计划关键文物片区防风林带总面积 158 公顷:

 (1)

 交河片区防风林带面积 30 公顷。其中:灌木防风林带长 2650 米、厚 30 米,面积 8 公顷;乔木防风林带长 4500 米、厚 50 米,面积 22 公顷。

 (2)

 高昌片区防风林带面积 127 公顷。其中:灌木防风林带长 16500 米、厚 30 米,面积 49公顷:乔木防风林带长 15500 米、厚 50 米,面积 78 公顷。

 4.9.15

 “农田灌木防护网”

 考虑到盆地内人地比已和江南地域相近,计划将尽可能不改变文物片区之内农业用地性质。但从有效改善风蚀环境考虑,仍需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综合治理种植防风固土灌木网或农田防护林,种植面积要求大于耕地面积 10%一 15%。

 4.9.16

 “荒漠植被保护区”:

 保育荒漠植被是吐鲁番荒地冲积洪积平原和绿洲区非农业用地上改善风蚀环境有效方法。计划对交河、高昌两大文物片区采取防风蚀方法,设置“荒漠植被保护区”,总计面积 9300 公顷(13.95万亩):

 (1)

 交河片区:312 国道路南至农业用地之间荒漠地带朝“三十里风区”方向设置“荒漠植被保护区”;占地面积 3000 公顷(4.50 万亩)。

 (2)

 高昌片区:

 高昌故城东、南向防风林带之外非农业用地设置“荒漠植被保护区”,占地面积 6300 公顷(9.45 万亩)。以防护高昌故城、阿斯塔那古墓群、台藏塔遗址等高昌片区南片范围内关键文物保护单位。

 4.9.17

 “荒漠植被保护区”计划要求:

 (1)

 依据塔里木盆地同类经验,要求该区平均植被覆盖率应在实施后 5 年内达成 50%以上:

 (2)

 在绿洲边缘区“荒漠植被保护区”应利用夏季洪水建造一定人工集水设施,改善保护区植被用水条件,降低人工打井等资金投入;

 (3)

 尽可能设置防护设施,加强管理,严禁放牧:

 (4)

 该区实施计划应山专业部门编制专题计划,立即开启。

 4.9.18 鉴于交河故城风蚀侵害严重程度,计划将交河故城遗址迎向“三十里风区”830 公顷(1。25万亩)荒地辟为“荒漠植被保育区”一一增加人工辅助培育方法,加速提升植被覆盖率,以利立即改善风蚀侵害。计划要求:

 (1)

 应立即由专业部门依据地形和供水条件制订“荒漠植被保育区”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

 (2)

 “荒漠植被保育区”列为计划中期开启项目,要求计划中期平均植被覆盖率达成 60—70%以上:

 (3)

 “荒漠植被保育区”人工植被和天然植被面积百分比需依据雅尔乃孜沟现有水资源潜力和滴灌方法进行计划,滴灌系统设计可参考敦煌莫高窟同类工程做法:

  (4)

 “荒漠植被保育区”植被种类应以适于吐鲁番盆地环境沙生、旱生且耐碱植被为主:品种可考虑乔、灌、草本结合。参考种屈有:杨、沙拐枣、柽柳、梭梭、骆驼刺、柠条、锦鸡儿、花棒,自刺、沙棘、甘草等, 4.9.19 总而言之,交河、高吕两片匡文物风蚀防治生物工程计划内容和规模以下:

 风蚀防治生物工程计划表

  单位:公顷

  ——————————————————————————————————

 序号

  生物保护方法

  交河片区

  高昌片区

  小计 ——————————————————————————————————

  l

  农田综合治理区

  3200

  10400

 13600

  2

  灌木防风林带

  8

 49

 57

  3

  乔木防风林带

  22

  78

  100

  4

  荒漠被保护区

  3000

  6300

 9300

  5

  荒漠被保育区

  830

  830

 累计

  7060

  16827

 23887 ——————————————————————————————————

 4.10 相关计划 4.10.1 凡在总体层面和本计划互为关联者,除《地域农田综合治理计划》之外,尚需委托各专业部门编制(地域水资源整体计划》、《地域风蚀环境治理计划》和《地域风景名胜区计划》。

 4.10.2 相关计划应充足考虑和本计划相衔接。

 4.10.3 要求《地域风蚀环境治理计划》建立风蚀观察,对其在不一样文物类型上所造成破坏力和破坏速度提供定量分析,为文物保护有效性提供科学依掘。

 4.10.4 吐鲁番地域水资源利用潜力并不乐观,所以,不管是文物保护还是旅游开发,全部需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立即作出水资源利用计划,调整生产生活用水,生态环境改善、旅游开发以文物保护用水分配百分比。

 4.10.5 应充足重地域考古工作和历史研究,加强研究力量,提出工作计划

 5 文物展示计划 5.1 展示标准和范围

  5.1.1

 展示标准

  (1)

 以文物保护为前提;

 (2)

 确保保护和利用友好统一;

 (3)

 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发展;

 (4)

 合理、科学、适度;

  (5)

 学术研究和科学普及相结合。

 5.1.2

 展示范围

 (1)

 依据价值、现实状况和利用等评定结论,计划将已初步含有开放条件 70 处文物保护单位列为展示范围:

 —

 全国关键文物保护单位 6 处

 —

 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6 处

 —

 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48 处

 (2)

 其它文物保护单位应主动发明条件、促进开放。对于部分价值突出、但保护条件极差文物保护单位,可在处理有效保护方法后,试行限制性开放。

 5.2 展示要求。

 5.2.1

 计划要求

 (1)

 有计划、相关键地突出遗址展示,有限制地辅以各具特色专题博物馆或陈列馆;

  (2)

 健全地域博物馆白勺设施和功效,合理制订其它专题博物馆规模和限制;

 (3)

 强化精品意识和服务意识,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广大青少年,提升博物馆及其它文博机构藏品保护、陈列展示和社会教育水平,努力满足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精神文化需求。

 (1)全部用于遗址展示服务建筑物、构筑物和绿化方案设汁必需在不影响文物原状、不破坏历史环境前提下进行;

 (2)

 遗址展示设施在外形设计上要尽可能简练,淡化形象,削减体量;

 (3)

 交河故城、高昌故城,苏公塔 3 处全国关键文物保护单位管理用房应并入遗址博物馆统一设计,建筑风格和色彩均应和遗址现存环境风貌相协调。

 5.3 遗址展示 5.3.1

 遗址展示计划关键依据遗存本身历史文化内涵、现存状态和交通服务条件等综合原因进行策划。

 5.3.2

 遗址展示计划内容包含展示专题、展馆设置、交通计划、讲解手段,基础服务设施等。

 5.3.3

 遗址展示开放容量应以满足文物保护要求为标准、必需严格控制。

 5.3.4

 遗址展示专题应能充足传输吐鲁番地域文化遗产丰富,久远、珍贵等特征。

 5.3.5

 列为开放文物保护单位依据保护工作情况和利用开放条件实施分期计划:

 (1)

 近期开放文物保护单位 30 处

 (2)

 中期开放文物保护单位 40 处; 5.4 博物馆 5.4.1

 博物馆展示系列由 1 座地域综合博物馆、2 座遗址博物馆、3 座陈列馆组成。计划各馆展示专题为:

 (1)

 地域博物新馆——吐鲁番地域历史;文业,地理全貌;

 (2)

 苏公塔陈列馆一吐鲁番地域伊斯兰文化专题展;

 (3)

 坎儿井陈列馆———吐鲁番地域生态和环境专题展;

 (4)

 交河遗址博物馆一—交河故城专题展;

 (5)

 高昌遗址博物馆—一高昌王国专题展;

 (6)赤亭遗址陈列馆——吐鲁番地域军事交通系列专题展 5.4.2 博物馆系列计划建筑面积 22200 平方米,总造价 1.043 亿元。各馆规模投资和分期见下表:

 吐兽番地域博物馆系列计划表 ——————————————————————————————————————

  序号

  馆名

 规模

  单方造价

 投资

 实施分期

 备注 ——————————————————————————————————————

  1

  地域博物馆新馆

  15000

  6000

 9000

 中期

 新建

 2

  苏公塔陈列馆

  500

 1000

 50

 远期

 新建

 3

  坎儿井陈列馆

  800

 1000

 80

  远期

 改扩建

 4

  交河遗址博物馆

 3000

 600

  中期

 新建

 5

  高昌遗址博物馆

  3000

  600

  远期

 新建

 6

  赤亭遗址陈列馆

  1000

 1000

 l00

  远期

 新建

  累计

  22300

 10430

 ——————————————————————————————————————

 5.5 容量控制 5.5.1 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容量必需以不损害文物原状、有利于文物管理为前提,容量测算要讲求科学性、合理性,测算数据必需经实践检核或仪器监测修正。

 5.5.2 本计划初步测算各关键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容量为定值,不得随旅游计划发展期限增加。

 5.5.3 各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容量测算应综合考虑以下要求,

 (1)

 文物容载标准;

 (2)

 生态许可标准:

 (3)

 观赏心理标准;

 (4)

 功效技术标准等。

 5.5.4 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容量测算计划要求:

 (1)

 凡在遗存空间上含有限定文物保护单位,如大型遗址关键建筑存和古建筑类遗存,应关键依据限定空间一次性容人量及其日周转率进行测算;

 (2)

 不受空间限定文物保护单位,应依据保护要求,参考风景名胜区面积法或线路法测算。

 5.5.5

 计划测算吐鲁番地域文物开放容量为 120 万人次/年。

 (1)

 5 处全国关键文物保护单位控制开放容量为 110 万人次/年:

 —

 交河故城 25 万人次/年。

 —

 高昌故城 30 万人次/年

 —

 柏孜克里克石窟寺 15 万人次/年

 —

 阿斯塔那古墓群 15 万人次/年

 —

 苏公塔 25 万人次/年

 (2)

 其它零碎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容量估定为 10 万人次/年。

 6

 文物管理计划 6.1 管理机构 6.1.1

 加强管理是实施文物有效保护关键前提。

 6.1.2

 完善和调整现有管理机制,建立一套由地域级文物专门管理机构、县(市)级文物专门管理机构、关键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机构和专兼职保管人员组成行之有效全地域文物管理网络。

 6.1.3

 鉴于文物分布特征,计划依据现有机构基础提出调整提议,实施分片管理。

 6.1.4

 各片人员编制数量取决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等级、现存情况、计划保护方法等级和利用情况等综合评定结果。

 6.1.5

 依据评定结果,现有文物管理人员不能满足有效管理要求,应合适增加管理人员。

 6.2 管理规章 6.2.1

 全国关键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必需视本身具体情况和要求,制订文物保护管理专题法规,实施依法管理。

 6.2.2

 文物保护管理专题法规应包含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管理方法、环境容量限制等关键内容。

 6.2.3

 应制订各文物保护单位开放管理要求,并严格实施开放容量限制。

 6.3 日常管理 6.3.1

 各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管理关键山文物保护管理所或文物保护管理人员负责。

 6.3.2

 日常管理工作关键内容有:

 (1)

 确保安全、立即消除隐患;

 (2)

 统计、搜集相关资料,做好业务档案;

 (3)

 开展日常宣传教育工作。

 6.3.3

 建立自然灾难、遗存本体和载体、环境和开放容量等监测制度,积累数据,为保护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6.3.4

 做好常常性保养维护工作,立即化解文物所受到外力侵害,对可能造成损伤采取预防性方法。

 6.3.5

 建立定时巡查制度,立即发觉并排除不安全原因。

 7 旅游发展计划和总体布局 7.1 旅游发展策略 7.1.1

 计划目标

  (1)

 将旅游业作为当地经济发展优势先导产业;使旅游产业在计划期内发展成为吐鲁番地域国民经济关键支柱产业之一。

 (2)

 发展自然观光、人文览胜、民俗风情三大特色,使其成为吐鲁番地域旅游吸引力三大支撑点,将吐鲁番地域建设成为中国外著名旅游胜地,将吐鲁番市建设成中国最好旅游城市之一、国际著名旅游城市。

 7.1.2

 战略步骤

 (1)

 培育完善阶段( — )

 确定资源开发方向,努力形成关键产品,扩大产业规模,有针对性地开拓国际、中国旅游市场,使旅游产业确定为关键培育先导产业。

 (2)

 产业发展阶段( —— )

 此阶段任务是将第一阶段关键产品发展成为旅游精晶,继续改善基础设施和产业投资环境,形成基础稳定客源市场,旅游业贡献日益突出。使旅游业成为支柱产业之一。

 (3)

 产业成热阶段(201l 一 2020 年)

 在保护资源和环境前提下,旅游资源开发档次得以提升。吐鲁番市成为中国最好旅游城市之一,国际著名旅游城市。使旅游业成为关键支柱产业。

 7.1.3

 形象定位

 (1)

 吐鲁番一一西域历史、文化和自然博物馆;

 (2)

 吐鲁番一一丝绸之路上传奇之地。

 7.2

 性质和规模 7.2.1

 旅游地性质

 以自然观光、人文览胜、民俗风情为发展方向国际著名旅游城市。

 7.2.2

 旅游发展规模

 (1)

 旅游发展规模经过“时间趋势外延和环境容量约束法”、“(吐鲁番占整个新疆)市场份额法”,“(旅游业和其它产业)相关分析法”等确定。

 (2)

  吐鲁番年接待游客量为 91—102 万人次,综合收入 3.65—4.15 亿元:其中国际游客为4.0—4.5 万人次;直接就业岗位 1800—2200 个。

 (3)

  接待游客 150 一 180 万人次,综合收入 6.4—8.3 亿元;其中国际游客为 5.6—6.9 万人次;直接就业岗位 2600—2800 个。

 (4)

 2020 年接待游客 360—450 万人次,综合收入 16.6—25.8 亿元:其中国际游客为 12—18万人次;直接就业岗位 5500—8600 个。

 7.2.3

 市场定位

 (1)

 依据吐鲁番地域多年来游客起源统计,新疆、乌鲁木齐、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等同类型地域情况分析确定。

 (2)

 日本市场、东南亚市场、港澳台地域市场、中亚西亚地域市场作为吐鲁番地域入境一级旅

 游客源目标市场;

 (3)

 京津环渤海地域、珠江三角洲地域、长江三角洲地域、四川盆地和自治区境内周围地域作为吐鲁番地域中国一级旅游客源目标市场。

 7.3

 旅游发展总体布局 7.3.1

 空间结构框架

 一核、两翼、四优、六区、一线。

 7.3.2

 一个中心枢纽城市

 吐鲁番市,包含半天活动范围可达,协、周围 300 平方公里内文物和自然资源,也包含文物景区交河片区。

 7.3.3

 两个旅游侧翼县:鄯善县和托克逊县。

 7.3.4

 四个优先发展关键

 (1)

 吐鲁番市中心旅游区

 (2)

 葡萄沟旅游区

 (3)

 火焰山旅游区

 (4)

 库木塔格(沙山)旅游区 7.3.5

 六个旅游关键区域

 (1)

 吐鲁番市中心旅游区(包含交河故城遗址区)

 (2)

 葡萄沟旅游区

 (3)

 火焰山旅游区(包含高昌片区)

 (4)

 库木塔格(沙山)旅游区

 (5)

 克尔碱旅游区

 (6)

 艾丁湖旅游区 7.3.6

 专题旅游线

 古道(交通)游专线

 8

 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计划 8.1 旅游资源保护计划 8.1.1

 风景资源保护和培育

 严格根据国家相关风景名胜区法律法规要求,实施有效保护。

 8.1.2

 文物古迹保护

 依据本计划文物保护计划各项要求实施。

 8.1.3

 自然生态保护

 对于旅游所涉区域生物种群及其环境,应划出对应保护范围,降低人为破坏其现存生存环境。

 8.1.4

 通常游览活动区保护

 计划区范围内,除上述三类需要专门保护资源类别外,其它开展旅游活动通常区域也应把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作为资源保护一项关键内容。

 8.1.5

 重视区域多元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8.2 生态环境保护计划 8.2.1

 环境保护目标

 (1)

 近期目标

 关键旅游区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减缓。(2)

 中、远期目标

 保护和改善各旅游区(点)生态环境,促进吐鲁番地域旅游业可连续发展。

 8.2.2

 环境保护要求

  (1)

 鉴于吐鲁番盆地生态环境极为脆弱,要求地域环境保护部门应针刘·旅游发展计划,提出具体环境保护要求。

 (2)

 吐鲁番盆地垃圾处理必需采取垃圾焚烧炉。焚烧炉要求能够达成国际通用排放标准,不造成废气二次污染;其设置位置应纳入《吐鲁番城市总体计划》。

 (3)

 各旅游区旅游总体容量应严格控制在其环境容量以内:严格控制旅游接待规模和用地规模:整改和控制环境景观:全部旅游活动产生固体垃圾全部得到回收处理。

 (4)

 交河故城遗址区建设防风林和荒漠植被养护区。

 (5)

 葡萄沟旅游区旅游生活污水得到 100%处理并达成排放标准。

 (6)

 火焰山旅游区谨慎建设旅游道路、限定以观光游览为主导旅游产品。

 (7)

 库木塔格(沙山)旅游区沙漠保健、康疗活动要严格控制规模和限定方法。

 (8)

 克尔碱旅游区应提升荒漠植被和林木覆盖率。

 (9)

 艾丁湖旅游区旅游方向主体是观光旅游和生态旅游,不得设置度假设施:

 严禁旅游机动船下水,将旅游环境污染控制在最小程度。

  9 旅游项目策划和游线组织 9.1

 项目策划

 9.1.1

 策划思绪

 坚持旅游中心城市(枢纽)、精品景区、精品线路及精品项目相结合有序开发方法,促进全地域旅游产品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9.1.2

 交河故城遗址区

 (1)性质:人遗址展示区。

 (2)

 占地规模:4 平方公里。

  (3)

 发展目标:世界文化遗产。

 (4)

 五笔划构思:交河故城是世界现存规模较大、保留最好、历史悠久古代城址之一,应根据世界文化遗产标准要求进行计划和保护:调整隶属设施布局,突出文物价值,保护遗存遗,整改文物环境,完善展示条件。

 (5)

 开发内容:

 交河故城博物馆:交河古城模型、历史和文物展示;

 古城遗址:在保护基础上丰富古城遗址多路径展示;

 雅尔湖石窟寺保护、开发:对古迹进行维修,限制旅游路线;

 交河故城沟北墓地保护:经过工程方法进行保护,实施限制性开放:

 观景架:供游人登临眺望交河故城全景。

  9.1.3

 葡萄沟旅游区

 (1)

 性质:以民俗、生态为主导综合性旅游区。

 (2)

 占地规模:26 平方公里。

 (3)

 发展目标:使旅游业成为葡萄沟继葡萄种植业以后第二关键产业。

 (4)

 策划构思:建设大葡萄沟体系,综合设置人文、自然、民俗、生态等项目景观,将现有 8公里长整个葡萄沟计划成一个整体旅游区。

 (5)

 开发内容:

 民俗家访一一选择条件比很好家庭户开展民族家访和接待;

 葡萄沟民俗乐园——在现葡萄沟游乐园基础上改设而成,设置特色民居参观、民族手工艺作坊等项目。

 葡萄文化长廊——以葡萄架搭建葡萄文化长廊,采取有民族特色建筑小品形式依据地形搭建凉

 棚葡萄吧(葡萄网吧)

 葡萄沟观景凉棚——用于鸟瞰葡萄沟全景,在民俗苑东侧火焰山坡地上。

  9.1.4

 火焰山旅游区

  (1)性质:以地貌景观和文物古迹为主风景旅游区。

 (2) 占地规模:1190 平方公里。

 (3)发展目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国家地质公园。

 (4) 策划构思:以火焰山为依靠,将奇特地质景观和丰富文化遗产结合展示,形成一个大规模综合型旅游区。

 (5)

 开发内容:

 火焰山自然风景区(最好观景点及神泉);

 女物古迹景观区(高昌故城、阿斯塔那古墓群、台臧塔遗址、柏孜克里克石窟寺、胜金口石窟寺等);

 高昌故城遗址博物馆:

 开发怒焰山石榴产品:

 远期条件成熟时,开通火焰山空中观光走廊;

  节庆活动一一适时开展高昌文化节等节庆、赛事活动。

 9.1.5

 库木塔格(沙山)旅游区

 (1)

 性质:以沙漠景观为主风景旅游区。

  (2)

 占地规模:2040 平方公里。

 (3)

 发展目标:区域性沙疗基地、沙漠探险训练基地。

 (4)

 策划构思:

 以生态旅游、保健康疗等特色旅游为方向,形成含有较强知识性和参与性旅游观光。

 (5)

 开发内容:

 综合服务区一一在鄯善县城设综合服务区,提供沙漠旅游区内游线组织、交通食宿、购物娱乐等各类服务,统筹安排游客在其旅游区内各项活动;

 吐鲁番沙疗所一一建立吐鲁番沙疗沙治中心,使自然诊疗和科学医疗相结;总部设在鄯善县城,在沙山旅游区设置服务处:

 沙漠旅游协会(俱乐部)——介绍沙漠旅游项目和知识,提供接待、指导、训练、会员发展、活动组织和救援等服务,经营沙漠旅游器材:

 沙漠科普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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