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7周年举办“水木清华美丽女神”时装秀表演大赛的通知]共同庆祝三八妇女节
来源:一年级 发布时间:2020-03-19 点击:
靖妇字〔2017〕1号
关于开展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107周年举办“水木清华 美丽女神”时装秀
表演大赛的通知
为热烈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7周年, 营造和谐隆重的节日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群众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投身于“水木清华,禅韵**”幸福工程建设,展现新时期女性风采风貌,**县妇联决定在今年“三八”期间,举办全县“水木清华 美丽女神”时装秀表演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大赛事宜
1.大赛全称:**县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7周年“水木清华 美丽女神”时装秀表演大赛
2.主办单位:**县委、**县人民政府
3.承办单位:**县妇女联合会
4.参赛报名须知:
①各乡镇、各单位负责组织推荐一支队伍参赛; 人数较少的县直机关单位可以几个单位联合组队,组队参赛的队伍需有统一队名(队名不超过8个字)。每位队员仅代表本参赛队参赛,若有违规行为,取消该代表队成绩。
②编排有创意,服装有特色,高雅大方、健康向上。表演穿插赋有本地特色的文艺类形有加分。
③以团队为表演单位,每个节目(时装秀)原则规定6-20人(皆为女性)。
④服装道具自备,化妆自理。
⑤配乐自备,表演时长在6分钟以内。
⑥报名地点:县妇联办公室(电话:4663712)。
5.比赛日程:
①报名截止日期:2月8日,参赛队请填写好参赛报名表;
②比赛时间初定于3月4日前后,具体时间另定;
③比赛地点:**县影剧院。
6.奖项设置
①比赛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②奖金设置(共6000元):一等奖:16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
二、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妇联、县直单位妇委会要高度重视,做好汇报工作,争取领导重视,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组织好参赛队伍,选送好参赛作品,做好参赛作品的日常排练、协调等工作。各参赛选手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由参赛单位自理。
(二)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比赛活动有序开展。
附件:1.“水木清华 美丽女神”时装表演大赛评分标准
2.“水木清华 美丽女神”时装表演大赛报名表
**县妇女联合会
2017年1月17日
附件1
“水木清华 美丽女神”时装表演大赛
评分标准
时装秀比赛主要以节目的编排,服装的体现,队员的台风、表现力和感染力,音乐的选用为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由 5名评委组成评委组,以评委的平均分为有效分,平均分加上加分项目得分再减去违规分为最后得分。
具体的评分实施细则如下:
一、参赛节目评分(总分100分,评委打分精确到0.1分)
1、开场(10分):队员上台成稳,开场有序。
1、造型(20分):服装、化妆得体,用心准备,切合节目主题,造型优雅,健康向上。
2、表演(20分):表演动作到位,得体,表情自然,时间控制适当,无偏台现象。
3、节目编排(20分):节目形式新颖,动作设计有创意,服饰道具有创新。
4、风采风貌(20分):才艺突出,表演到位,具有艺术观赏性。
5、结束(10分):结束自然,退场有序
二、加分项:
1、特色加分:具有**本土文化特色加1分。
2、有领导参与加分:各参赛队: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与的,该参赛队加1分。
三、扣分项
1、时间严格控制在6分钟之内,每超时1秒扣0.1分,扣分最多不超过0.5分。
2、人数在6-20人之间,每增或少一人扣0.1分,扣分最多不超过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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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水木清华 美丽女神”时装表演大赛
报 名 表
选送单位(盖章):
参赛队名
节目名称
演出人数
选送单位(合并参赛的单位要写全)
领队姓名
领队手机号码
演出人员姓名
演出人员所在的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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