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旅游法规》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518)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21-03-06 点击:

2022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旅游法规》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518)
盗传必究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8分。在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答案并将答案题号填在答题纸上)
1. 2009年8月,中学教师陈某等25人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九寨沟、三峡旅游团,每人缴费3500元。根据约定,住宿是带独立卫生间的双人标准房,但当旅游团到达九寨沟时,双标房变成了简陋的木板房,更谈不上什么独立的卫生设备及其他设施。陈某等当即提出异议,对此导游和旅行社置之不理。于是陈某等就此事投诉至旅游局质监所。旅游局质监所责令该旅行社赔偿游客的损失。为什么?( ) A.因为陈某投诉了 B.该旅行社没有按约定为游客提供服务,且所提供的服务低于行业标准 C.导游和旅行社对陈某的异议置之不理 D.该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到了九寨沟 2.某旅行社组织了一个生态旅游团队,在前往景区途中,导游员李某采取静种手法向游客推销遮阳帽、登山鞋、旅游保健产品,并美其名日“配套服务”。为了博得游客的同情,还说这是旅行社分配给他的任务,完不成要受到经济处罚,希望游客能帮帮忙。当时碍于情面,游客们心里虽不愿意,但还是买了这些产品。但事后将此事反映到了旅游局质检所。旅游局质检所根据《条例》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导游员李某给予处罚,而且导游员李某所在的旅行社也受到了处罚。那么从《条例》二十三条的规定来看李某的行为是( )。

A.李某私自承揽旅游业务 B.李某未佩带导游证 C.李某向游客兜售物品 D.李某打着生态旅游旗号,却让游客们心里不痛快 3.在法国设立旅行社,除了在银行存入一定的注册资金外,还必须在本地区“旅行社同盟专业协会”或银行,提供一份相当予35万法郎的资产担保书作为保证金。为什么国家要收这么多钱?( ) A.直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B.一旦旅行社破产,将以此担保金作为支付旅游者预缴旅行费用和其他债权人的费用 C.一旦旅行社破产,将以此担保金作为支付旅游管理机关的费用 D.一旦旅行社破产,将以此担保金作为支付该旅游企业员工的遣散费用 4.北京某旅行社组织了一个会议旅游团人住昆明某三星级饭店。事先旅行社与饭店已约定付款方式:陪同到达后预付,团队离开后按实际房间结算。由于旅行社不知道该饭店由几座建筑设施组成,其四号楼没有电梯,客人人住时就有抱怨,再加上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了团款纠纷,进而发生了饭店扣留旅行社陪同的事件。旅行社到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该饭店,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后发现该饭店确实未达到三星级标准,那么当地旅游管理部门会做出什么决定?( ) A.责令该饭店承担责任,对旅行社给予赔偿 B.旅游团随即放行离开就完事了 C.责令旅行社承担责任 D.保护当地企业,饭店无事 5.一次旅游安全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时,这种事故被判为哪级事故?( ) A.轻微事故 B.一般事故 C.重大事故 D.特大事故 6.从文物保护的角度来看,下面哪一种东西是可以出口的?( ) A.革命文献及实物 B.古生物:古代动植物的遗体、遗骸及化石 C.具有活化石之称的普洱茶 D.前代具有高度艺术价值的绘画 二、判断对错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正确的在答题纸上划√,错误的划×)
7.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5月我国政府就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 8.目前国内旅行社均可以组织我国公民赴美国、西欧等国家和地区旅游,属于正常范围经营。(× ) 9.凡是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为旅游法。(√ ) 10.导游证的有效期为3年。( √) 11. 对可能损害客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场所,饭店应当树立中外文警示牌,采取防护、警示措施。( √) 12.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10万元人民币的情况。

( × ) 13.只有旅游经营单位故意造成游客利益损失或伤害的,旅游者才可以投诉他们。( × ) 14.保护桂林——淳江风景名胜区是对的,但有关部门关、停、并、转了一批造纸厂和水泥厂严重影响地方经济增长的做法欠妥。(× ) 15.山川湖泊可供人们游览,古迹宝藏可供人们凭吊,建设成就可供人们观光,文化遗址既可供人们游览,还可供科学家考察、研究。(√ ) 16. 在民用航空器上,发生了坠机事件、飞机在高空遇到强烈气流颠簸、飞机出现故障迫降等特殊情况,造成旅客的伤亡时,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三、实例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32分)
(一)陈导地接外国旅游团 导游员陈某负责接待一个18人的美国旅游团入住西方饭店,在杭州市进行为期两天的游览活动。第一天游览行程结束时,导游员陈某宣布第二天早上8:45在餐厅集合用餐。可第二天到8:55,多数游客都已来到餐厅用餐,唯有一位住单人房的凯特先生没来。陈某问领队和其他团员,都说不知道,等了一会儿仍不见人来,便向其客房打电话,也没人应答。导游员陈某非常着急,动员领队和全陪一起去饭店其他场所寻找,结果还是不见其踪影。于是陈某和领队及全陪一起去楼层服务员打开凯特的房间,当陈某等人推门进入客房时,发现凯特先生躺在床上,怎么叫都没有反应,再一摸发现其身体已冰凉。面对游客死亡,大家一时都不知所措。根据这个实例请你回答以下问题:
17. 取得导游人员资格的考试制度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1)确立国家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

(2)设定参加考试人员的条件;

①学历条件 ②健康条件 ③基本知识和能力要求④国籍条件 (3)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颁发主体 18.旅游饭店如何保护好客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答:(1)为了保护客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饭店客房门应当装置防盗链、门镜、应急疏散图;
卫生间内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客房内应当放置服务指南。有条件的饭店应当安装客房电子门锁和公共区域安全监控系统;

(2)饭店应当确保健身、娱乐等场所设施、设备的完好和安全。对不按使用说明及饭店员工指导进行操作而造成伤害的,饭店不承担责任;

(3)对可能损害客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场所,饭店应当采取保护、警示措施。警示牌应当中外文对照;

(4)饭店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客人放置在客房内的财物灭失、毁损。由于饭店的原因造成客人财物灭失、毁损的,饭店应当承担责任。由于客人自己的行为造成损害的,饭店不承担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5)饭店应当保护客人的隐私权。饭店员工未经客人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客人下榻的房间,但日常清扫卫生,维修保养设施、设备或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除外。

(二)到底找谁? 2002年5月16日,云南旅客王某乘云南航空公司4121航班由昆明飞往北京。夏季领取托运行李时,看到花450元刚买不久而第一次使用的行旅箱,有一侧箱底被撞破,玻璃钢轱辘也已脱落。王某随即找到北京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要求解决。经协商,该公司答应在损失范围内给予赔偿。但当王某准备交还损坏的旅行箱,领回400元赔偿金时却被告知:“你的损失不应该由我们中国航空公司负责,而应找云南航空公司承担赔偿。”王某找到云南航空公司要求处理此事并出具了国航的《事故记录》。滇行工作人员却说:“国航已经做出处理意见,应该找国航理赔,此事与我们无关。”根据这个实例请你回答以下问题:
19.什么是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是怎样规定的? 答: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是指发生重大的航空事故时,作为责任人的承运人,一般情况下,即航空公司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将自己的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赔偿的法律制度。关于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16600计算单位,但是,旅客可以同承运人书面约定高于本项规定的责任赔偿额。

(2)对托运行李或者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每公斤为17计算单位。

(3)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赔偿责任限额,为322计算单位。

20.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的主体是谁?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具体有几种情形消费者是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的? 答: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这样几种情形: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

(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若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4)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消费者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5)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若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则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6)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7)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案例分析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根据每个案例所讲述的内容,请按要求运用所学理论联系案例中的实际情况来分析和解释)
21.案例1:2009年7月,杭州市某小学教师60人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云南旅游团。林某为该团导游员。时至出发日,林某发现其中5位教师带着孩子一同前往云南,即向旅行社报告并要求他们增缴旅游费用。这五位教师各缴纳交通、餐费300元/人。该团至昆明世博园游览时,林某请这五位教师另付孩子门票费50元/人。这五位教师坚持不另付门票费。因此发生争执。一位教师拨打了110报警。警方将林某带离现场询问后又送回。林某对教师的行为十分愤慨,遂向旅行社请示,不愿继续带此团,该旅行社同意。林某请地接社负责此团后,返回杭州。该团如期返杭后,这五位游客就向旅游局质检所投诉,称导游员林某擅自弃团,要求质监所对导游员林某予以处理并赔偿经济损失。质监所经调查取证后,决定对这五位教师的投诉不予受理。为什么?请用相关的旅游法规来解释。

答:《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很明显,导游员林某的行为不属于擅自弃团。他是在人格受到污辱的情况下,征得旅行社的同意后才离团返杭的。旅游者蛮不讲理,无故拨打110报警,严重损害了导游员林某的人格尊严。所以林某提出不愿继续带该团的要求合情合理,况且林某是在安排好该团后才返杭的,旅游团并无实际损失。

22.案例2:朱女士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到四川乐山大佛游览,寺庙和尚推销“开光”玉佛饰物;
称开过光的玉佛可以消病免灾。朱女士身患多种慢性疾病,听后动心,花500元买下一枚。回家后,朱女士并未感到“开光”玉佛的“灵验”,即到居住城市中的寺庙“鉴定”,结论是:此玉佛并未开过光,随后又到珠宝店估价,发现其所购玉佛的价格多出市场价格200多元,顿感上当受骗,即向旅游局质监所投诉,称其在旅游期间购买了“质价不符”的商品,旅行社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请求赔偿500元购物损失费。质监所调查取证后,认为旅行社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朱女士的投诉不予受理。为什么?请用相关的旅游法规来解释。

答:因为旅行社对旅游者的赔偿费用通常来自旅行社向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的质量保证金。1995年1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质量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指由旅行社缴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它的使用适于旅行社违约、旅行社服务未达标以及旅游者预交的旅行费用受到损失等情况。保证金不能用于企业间的经济纠纷,也不适用于在旅游期间发生的其他经济纠纷。显然此购物事件虽发生在旅游期间,但完全是朱女士的自主行为。朱女士购买玉佛既不是在旅游局的定点商场,也不是导游员介绍的,所以不适用旅游质量保证金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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