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就业和失业登记服务--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事项指南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20-11-15 点击:

 就业和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就业和失业登记。

 二、办理依据

  (一)《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 年 11 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8 号,2014 年 12 月人社部令第 23 号修订)。

  (二)关于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潍劳社[2009]31号)。

 (三)《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 161 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市人社局劳动就业办公室(桂陵路 3999 号)。

  四、办理条件 拟办理就业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就业认定,失业登记,均可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五、申请材料 (一)就业登记 1、《招用职工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出具的《就业登记人员备案综合表》(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 3、劳动者的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劳动者的户口本、

  学历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从事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的劳动者)原件或复印件。

 (二)失业登记 1、解除合同证明书; 2、一张二寸、两张一寸彩色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计划生育关系证明原件(女性)。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劳动就业办公室审核后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530-53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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