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区域综合规划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20-10-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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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嘉湖区域水利综合规划文本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

 江

 省

 水

 利

 厅 二○一五年二月

  2

  目

 录

 前

 言……………………………………………………………………((

 7

 )) 第一章

 规划总则………………………………………………………((

 7

 )) 第一条

 指导思想…………………………………………………((

 7

 )) 第二条

 规划原则…………………………………………………((

 8

 )) 第三条

 规划依据…………………………………………………((

 8

 )) 第四条

 规划范围…………………………………………………((

 8

 )) 第五条

 规划定位…………………………………………………((

 9

 )) 第六条

 规划期限…………………………………………………((

 9

 )) 第二章

 概

 况…………………………………………………………((

 9

 )) 第七条

 区域概况…………………………………………………((

 9

 )) 第八条

 治理成效…………………………………………………((1100)) 第九条

 存在问题…………………………………………………((1100)) 第十条

 发展需求…………………………………………………((1111)) 第十一条

 重点保障区域…………………………………………((1122)) 第三章

 规划目标………………………………………………………((1133)) 第十二条

 总体目标………………………………………………((1133))

  — 1 — 第十三条

 规划目标………………………………………………((1133)) 第十四条

 远景展望………………………………………………((1133)) 第十五条

 约束性指标……………………………………………((1133)) 第十六条

 规划预期性指标………………………………………((1144)) 第四章

 规划布局………………………………………………………((1155)) 第十七条

 苕溪及长兴平原………………………………………((1155)) 第十八条

 杭嘉湖东部平原………………………………………((1155)) 第五章

 防洪减灾………………………………………………………((1155)) 第十九条

 防洪工程………………………………………………((1155)) 第二十条

 区域防洪调度度 …………………………………………((117)) 第六章

 水资源保障……………………………………………………((118)) 第二十一条

 供水保障……………………………………………((118)) 第二十二条

 用水总量控制………………………………………((119))

  4 第七章

 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119)) 第二十三条

 水功能区划…………………………………………((119)) 第二十四条

 水资源保护…………………………………………((119)) 第二十五条

 河道生态基流………………………………………((2200)) 第二十六条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2200)) 第二十七条

 水环境治理…………………………………………((2200)) 第二十八条

 水土保持……………………………………………((2211)) 第二十九条

 纳污总量……………………………………………((2211)) 第八章

 综合管理………………………………………………………((2211)) 第三十条

 总体要求……………………………………………((2211)) 第三十一条

 管理体制与机制……………………………………((2222)) 第三十二条

 防汛防台抗旱管理…………………………………((2222)) 第三十三条

 水资源管理…………………………………………((2233))

  — 1 — 第三十四条

 水生态管理…………………………………………((2244)) 第三十五条

 水域岸线管理………………………………………((2244)) 第三十六条

 涉水事务管理………………………………………((2244)) 第九章

 规划体系………………………………………………………((2255)) 第三十七条

 规划协调……………………………………………((2255)) 第三十八条

 防洪规划……………………………………………((2255)) 第三十九条

 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2255)) 第四十条

 圩区规划……………………………………………((2255)) 第四十一条

 航运规划……………………………………………((2266)) 第十章

 规划工程………………………………………………………((2266)) 第四十二条

 规划工程……………………………………………((2266)) 第四十三条

 规划实施意见………………………………………((227)) 第十一章

 附

 则………………………………………………………((228))

  6 第四十四条

 规划的组成与效力…………………………………((228)) 第四十五条

 规划的实施和解释…………………………………((228)) 附表::规划工程汇总表…………………………………………………((3300)) 附图:: 附图11

 杭嘉湖区域行政区划图……………………………………((3333)) 附图22

 杭嘉湖区域水系及测站位置示意图………………………((3355)) 附图 33

 杭嘉湖区域分区定位图…………………………………((337)) 附图 44

 杭嘉湖区域规划工程布置示意图………………………((339)) 附图55

 杭嘉湖区域重要保护对象分布及规划防洪标准示意图…((4411)) 附图66

 杭嘉湖区域重要保障对象水资源配置布局示意图………((4433)) 附图 7

 杭嘉湖区域水质保护目标及重点水功能区监测断面 分布图………………………………………………………((4455)) 附图 8

 杭嘉湖区域规划防洪控制断面分布图…………………((447)) 附图 9

 杭嘉湖区域规划水位/生态流量控制断面分布图…………((449))

  — 1 — 附图 1100

 杭嘉湖区域规划水质控制断面分布图…………………((5511))

  —

 8

 — 前

 言 杭嘉湖区域是著名的江南水乡,,水利建设历史悠久。.特别是近二十多年来,,根据国家计委批复的《太湖流域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方案》((国家计委计农〔11987〕987号文)),,杭嘉湖区域实施了了 环湖大堤((浙江段))工程等六项骨干工程以及一大批水利工程。.区域防洪减灾和水资源保障能力得到显著提高,,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逐步推进,,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了 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随着浙江省城镇化推进和经济快速发展,,区域经济社会状况、水事水情都发生显著变化,,省委、省政府关于“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建设及“五水共治”重大战略决策,,对区域保护、治理、开发和管理提出了了 新的更高要求。.为加强区域系统治理,,维护河流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更好地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组织编制《杭嘉湖区域水利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构筑了了 区域防洪减灾、水资源保障、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综合管理四大体系,,确定了了 区域综合治理格局,,制定了了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对全区域系统治理进行了了 全面的部署和安排,,是规划期域内各流域保护、治理、开发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本报告高程系统采用119855国家高程基准。.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布局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省委省政府关于“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浙江省主体功能区定位,,以区域发展需求为引领,,着力提高杭嘉湖区域防洪安全、水资源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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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管理能力,,打造“美丽杭嘉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

 规划原则 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统筹规划、系统治理;;立足保障、加强保护;;强化约束、综合管理。. 第三条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200002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199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20000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200110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200114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2000044年))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2001111年)) 《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2200007年)) 《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22001111年))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2001133 年修正))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2000022年)) 《太湖流域综合规划》((国函〔22001133〕339号文)) 《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国函〔2200008〕1122号文)) 《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发改地区〔2200008〕1122227号文)) 《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2001133年修编))》((发改地区〔2200008〕2266844号文)) 《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发改地区〔22001100〕11224433号文)) 《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政发〔22001133〕4433号文)) 区域内各市、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带 格 式 的: 缩进: 首行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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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杭嘉湖东部平原、苕溪流域和长兴平原,,面积112222722平方公里。. 第五条

 规划定位 规划重点对东苕溪青山水库以下、西苕溪长潭以下干流、杭嘉湖东部平原和长兴平原,,提出了了 防洪减灾、水资源保障、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布局和综合管理要求。.防洪减灾体系东部平原主要确定区域外排骨干工程的布局和规模,,苕溪流域主要确定控制性防洪水库、分滞洪区、干流河道整治布局和规模。.水资源保障体系重点确定县级以上城市及重点保障区域的水资源配置格局,,提出供水水源水库及引水配水等骨干配置工程;;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体系明确了了 区域纳污总量和主要控制断面的生态基流、最低旬平均水位;;综合管理明确了了 主要控制指标和涉水事务管理要求。. 第六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2001100年;;规划水平年22002200年。.,,远景展望至22003300年。. 第二章

 概

 况 第七条

 区域概况 杭嘉湖区域位于浙江省北部,,太湖流域南部,,西靠天目山,,东接黄浦江,,北滨太湖,,南濒钱塘江杭州湾。. 根据《太湖流域综合规划》((国函〔22001133〕339号文)),,杭嘉湖区域分属“浙西区”和“杭嘉湖区”。.“浙西区”包括苕溪流域和长兴平原,,属太湖流域上游区,,面积5593311平方公里,,其中浙江557911平方公里。.“浙西区”丘陵面积大,,东苕溪、西苕溪等河流源短流急,,洪水暴涨暴落。. “杭嘉湖区”又称杭嘉湖东部平原,,属太湖流域下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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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积7443366平方公里,,其中浙江6644811平方公里。.“杭嘉湖区”地势平坦、河流纵横,,是典型的平原水网地区。.杭嘉湖区域分为京杭运河水系、苕溪((东、西苕溪))、长兴滨湖平原三大水系,,水流入太湖、黄浦江和杭州湾。. 杭嘉湖区域行政区划主要涉及杭州、嘉兴、湖州等33个地级市,,119个县((市、区))。.据22001100年统计资料,,域内人口92222万,,耕地445566万亩,,其中水田3378万亩。. 第八条

 治理成效 119911年太湖流域大水以后,,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国发〔119911〕6622号文)),,杭嘉湖区域安排兴建了了 环湖大堤((浙江段))工程、杭嘉湖南排后续工程、红旗塘((浙江段))工程、杭嘉湖北排通道((浙江段))工程、东西苕溪防洪工程等六项治太骨干工程;;区域治理还包括水库建设、圩区整治、河道疏浚整治、城市防洪工程、江堤海塘、干支流防洪堤、引调水等工程建设,,极大地改善了了 人民生活、生产条件,,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了 经济社会发展。. 区域内已建成水库333333座,,总库容1144.337亿立方米,,兴利库容66.3366亿立方米,,防洪库容44.811亿立方米。.其中大中型水库118座,,总库容1122.766亿立方米,,兴利库容55.228亿立方米,,防洪库容44.668亿立方米。.已建成钱塘江北岸一线海塘11900公里,,设防标准5500~110000年。.经过历年来的治理,,已经形成各类大小圩区2211449片,,总面积7229万亩;;杭州、嘉兴、湖州等城市主城区已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110000年一遇防洪标准。. 杭嘉湖区域基本形成了了 “北排太湖,,东排黄浦江,,南排杭州湾”的骨干防洪体系框架,,基本达到防御1195544年实况5500年一遇洪水标准,,形成了了 以治太骨干工程为主体,,上游山区水库、周边江堤海塘、平原骨干河道和平原区各类闸站等工程组成的防洪保安工程体系,,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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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备了了 防洪减灾、水资源调度度 、水环境和航运管理的基本条件。. 第九条

 存在问题 随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城区范围不断扩张,,以及周边水利条件和下垫面变化,,域内防洪基础设施建设还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防洪的要求,,未达到安全防御不同降雨典型的5500年一遇洪水标准,,治太防洪工程体系还需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区域内城镇化步伐加快,,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量大幅增长。.杭州市饮用水源仍以河道为主,,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能力不足;;嘉兴大部分地区存在水质型缺水问题;;湖州市区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显,,需优化区域和重点城市的水资源配置格局。. 杭嘉湖区域山区河流水质总体良好,,年均值基本达到III类水标准,,但平原河网流动性差,,水环境容量小,,加上受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影响,,不能满足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迫切需要加强水环境保护与水生态修复。. 区域内水利管理目前主要是以行政区域、单一工程为单位的分散管理模式。.区域防洪排涝、水资源、水生态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更加紧密,,涉水事务不断增加,,需进一步完善行政分区和水利分区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第十条

 发展需求 根据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保护自然生态为前提、以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进行有限有序开发。. 杭州市的临安市、湖州市的安吉县属于省级生态功能区,,应强化江河源头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限制导致生态功能退化的开发活动,,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杭州市江北主城区、余杭区,,嘉兴市的南湖区、秀洲区、嘉善县、海宁市、桐乡市,,湖州市的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属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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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级优先开发区域,,要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布局,,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严格保护耕地、水面、湿地、林地等自然资源,,保护好城市之间的绿色开敞空间,,改善人居环境。. 嘉兴市的平湖市、海盐县属于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应加强农田水利配套建设,,保障农业生产能力。. 第十一条

 重点保障区域 杭嘉湖区域重点保障区域为“二平原”、“十三城”、“三十七镇”。.“二平原”为杭嘉湖东部平原、长兴平原。.“十三城”为杭州、嘉兴、湖州三个区域性大城市以及十个县级城市所在地。.“三十七镇”为五个小城市和三十二个中心镇。. 重点保障对象 三区 两平原 十三城 三十七镇 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 杭嘉湖 东部平原 杭州主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 西湖区))

  临

 安

  余

 杭 瓶窑镇、径山镇 嘉兴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区 嘉兴市区((南湖区、 秀洲区)) 王江泾镇、新丰镇、王店镇、 凤桥镇 海宁市 许村镇、长安镇、袁花镇、盐官镇 桐乡市 崇福镇、洲泉镇、濮院镇、乌镇镇 海盐县 沈荡镇、澉浦镇 嘉善县 姚庄镇、西塘镇、天凝镇 平湖市 新仓镇、新埭镇、独山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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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 长兴平原 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 织里镇、八里店镇、南浔镇、 菱湖镇、练市镇 德清县 武康镇、新市镇、乾元镇、钟管镇 长兴县 和平镇、泗安镇、煤山镇 安吉县 递浦镇、孝丰镇、梅溪镇 第三章

 规划目标 第十二条

 总体目标 以实现区域水利现代化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因地制宜、蓄泄兼筹、分级设防、保弃有序”的区域防洪减灾体系,,构筑“蓄引结合、多源供水、量质并重、优化配置”的水资源保障体系,,构建“严控源头、管治并举、保护优先、良性循环”的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体系,,建立“各方参与、民主协商、共同决策、分工负责”的综合管理体系,,形成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涉水行业发展相协调的综合治理格局。. 第十三条

 规划目标 至22002200年规划水平年,,县级及以上城市和省级中心镇达到规定防洪标准;;县级及以上城市具备两个及以上水源,,集中式水源地水质900%达标;;区域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基本达标;;基本建立区域综合管理体系,,健全水法规和管理制度度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度 ;;基本实现区域水利现代化。. 第十四条

 远景展望 至22003300年,,全面建成完善的区域防洪减灾、水资源保障、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和综合管理四大体系,,实现水利现代化。. 第十五条

 约束性指标 区域用水总量22002200年559.33亿立方米,,22003300年6611.8亿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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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米。. 22002200年,,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755%,,22003300年达到《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要求;;22002200年,,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00%,,22003300年达标率为110000%;;区域内市、县((市、区))万元GDP用水量、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省政府考核要求。. 浙西区大中型水库坝址生态基流不小于多年平均流量的1100%,,平原河网以最低旬平均水位作为需水控制指标。. 区域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在33%以下。. 第十六条

 规划预期性指标 ((一))防洪除涝 东部平原区域防洪标准::防洪((潮))标准110000年一遇。.苕溪流域防洪标准::2200年一遇。.长兴平原区域防洪标准::5500年一遇。. 城市防洪标准::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城区防洪标准((江河洪水))110000年一遇及以上,,杭州市中心城区((钱塘江大桥~三堡船闸段))防钱塘江洪((潮))标准不低于220000年一遇。.县级城市防洪标准5500年一遇。.中心镇和建制镇防洪标准2200年一遇及以上。. 农村防洪标准::圩区防洪标准2200年一遇。.山区、丘陵区成片农田耕地面积11万亩以上,,防洪标准2200年一遇;;耕地面积11万亩以下,,防洪标准1100年一遇。.村庄防洪标准1100年一遇。. 除涝标准::县级及以上城市2200年一遇2244小时降雨2244小时排出;;建制镇1100年一遇2244小时降雨2244小时排出。.11万亩以上农业耕作区1100年一遇,,三日雨量四日排出至作物耐淹深度度 。. ((二))水资源开发利用 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重要工业用水供水保证率955%及以上,,一般工批注 [VU2]: ? Qhy:指西部山区和杭嘉湖区的外边界 批注 [VU3]: 钱塘江流域规划为 20~50 年一遇。建议衔接协调。

 Qhy:太湖刘和杭嘉湖地区防洪规划都明确指出,本区域县级城市防洪标准 50 年一遇, 批注 [VU4]: 钱塘江流域规划为“10~20 年一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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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用水供水保证率900%,,灌溉用水供水保证率755%~900%。.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22002200年00.6600;;22003300年00.6622。. ((三))综合管理 22002200年,,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能力达标率110000%。.健全区域水利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非工程措施建设,,水利工程监控、预警、调度度 实现信息化,,标准内工程安全高效运行,,遇超标准预警及时、措施有力。.水利管理基本实现现代化。. 22003300年,,水利管理全面实现现代化。. 第四章

 规划布局 第十七条

 苕溪及长兴平原 东苕溪德清以上河段::加强青山等大中型水库水资源保护和库区综合治理,,发挥蓄滞洪区和非常滞洪区的蓄滞洪作用,,保障西险大塘及导流东大堤以东杭嘉湖东部平原防洪安全。. 西苕溪吴山渡以上河段::加强赋石等水库水资源保护,, 新建防洪调蓄工程,,进行苕溪河道整治,,保障两岸及下游长兴、湖州防洪安全。. 东西苕溪中下游河段::疏浚整治河道,,建设两岸防洪工程,,保障湖州市国家级优化开发区防洪安全。.加强区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改善地区水生态环境。. 长兴平原区::加强合溪水库等水资源保护,,实施平原圩区整治、入太湖诸河治理和加固环太湖大堤,,保障长兴平原防洪和供水安全。. 第十八条

 杭嘉湖东部平原 东部平原杭州区::增加向钱塘江强排能力,,加强运西地区圩区建设,,实施千岛湖配水,,保障杭州市国家级优化开发区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 东部平原嘉兴区::实施骨干河道整治,,增加南排口门,,扩大外排能力,,配套建设圩区工程,,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优化调整水源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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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施域外引水,,保障嘉兴市国家级优化开发区防洪和供水安全。.加强区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合理利用引排调度度 ,,改善地区水生态环境。. 东部平原湖州区::实施骨干河道整治,,增加入湖强排能力,,配套建设圩区工程,,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合理利用太湖水资源,,优化调整水源地布局,,保障湖州市国家级优化开发区防洪和供水安全。. 第五章

 防洪减灾 第十九条

 防洪工程 ((一))东苕溪德清以上河段 西险大塘保护杭州市及东部平原防洪安全,,防洪标准为110000年一遇。. 现状临安市城区防洪能力已达5500年一遇。.临安市实施青山水库综合保护工程,,加强库区管理,,充分发挥水库防洪功能,,提高东苕溪下游防洪能力。. 现状东苕溪余杭段西岸及通济桥以上两岸局部堤防防洪能力55~1100年一遇,,通过实施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使防洪能力达到2200年一遇。.保留南湖、北湖22个分滞洪区及左岸潘板、长乐、张堰、上南湖、永建、澄清等非常滞洪区。. 现状德清县城建成区防洪能力已达到5500年一遇,,通过实施城镇防洪工程和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使规划城区防洪能力达到5500年一遇、农村防洪能力达到1100~2200年一遇。. ((二))西苕溪吴山渡以上河段 现状西苕溪吴山渡以上河段防洪能力在1100年一遇以下。.通过上游新建顺天水库,,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和主要支流堤防工程,,使防洪能力达到2200~5500年一遇。.新建晓云斗滞洪区,,保留横塘斗、徐村湾、溪南、晓墅等44个非常滞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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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状安吉县城建成区防洪能力已达到5500年一遇,,通过实施城市防洪工程,,使规划城区和开发区防洪能力达到5500年一遇。. ((三))东西苕溪中下游河段 现状东西苕溪中下游河段整体防洪能力55~1100年一遇,,湖州市建成区防洪能力110000年一遇。.通过实施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使长兴平原南线堤防防洪能力达到5500年一遇。.导流东大堤保护东部平原防洪安全,,防洪标准110000年一遇。. 在苕溪中下游防洪能力提高前提下,,以德清大闸为代表的导流港分洪闸控制水位从44.22米逐步抬高至44.7米。. ((四))长兴平原 现状长兴县城建成区防洪能力已达5500年一遇。.通过长兴平原干河整治工程、圩区整治工程、环湖大堤((长兴段))后续工程,,使城市新区防洪能力达到5500年一遇,,小城市和中心镇防洪能力达到2200年一遇。. ((五))东部平原杭州区 现状杭州市主城区防洪能力已达5500~110000年一遇,,余杭区防洪能力2200~5500年一遇。.实施三堡、八堡排涝泵站,,扩建加固五堡、七堡泵站,,加快建设城市扩展区和开发区防洪工程,,完善城市防洪排涝格局。. ((六))东部平原嘉兴区 现状嘉兴市区及海宁、桐乡、海盐、嘉善、平湖等城市建成区防洪能力总体已达2200~110000年一遇。.通过实施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杭嘉湖北排补偿工程、南排工程闸站除险加固等区域治理骨干工程和圩区整治工程,,使城市新区和开发区防洪能力达到5500~110000年一遇,,小城市和中心镇防洪能力达到2200年一遇。. ((七))东部平原湖州区 现状湖州市区((运河西片))及南浔区等城市防洪能力已达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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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000年一遇。.新建太嘉河工程、环湖河道整治工程、新增北排太湖泵站工程和圩区整治工程,,使城市新区和开发区防洪能力达到5500~110000年一遇,,小城市和中心镇防洪能力达到2200年一遇。. 第二十条

 区域防洪调度度

 瓶窑、德清大桥为东苕溪干流的防洪控制断面。.规划控制瓶窑2200年一遇流量不超过665500立方米每秒,,110000年一遇流量不超过11110000立方米每秒;;规划控制德清大桥2200年一遇流量不超过80000立方米每秒,,110000年一遇流量不超过11440000立方米每秒。. 横塘村、吴山渡为西苕溪干流的防洪控制断面。.规划控制横塘村2200年一遇流量不超过11110000立方米每秒,,110000年一遇流量不超过22440000立方米每秒;;规划控制吴山渡2200年一遇流量不超过80000立方米每秒,,110000年一遇流量不超过11550000立方米每秒。. 运河杭州拱宸桥断面2200年一遇水位控制不超过33.4400米,,5500年一遇水位控制不超过33.5500米;;嘉兴水文站断面2200年一遇水位控制不超过22.6600米,,5500年一遇水位控制不超过22.700米;;湖州三里桥断面2200年一遇水位控制不超过33.1155米,,5500年一遇水位控制不超过33.2255米。. 第六章

 水资源保障 第二十一条

 供水保障 ((一))东苕溪德清以上河段 临安市以里畈水库、水涛庄水库为主水源,,联合供水,,互为备用。.德清县以对河口水库为主水源,,东苕溪为备用水源。. ((二))西苕溪吴山渡以上河段 安吉县城以凤凰水库、赋石水库为主水源,,联合供水,,互为备用。. ((三))长兴平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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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兴县城以合溪水库、泗安水库、二界岭水库等大中型水库为主水源,,包漾河为备用水源。. ((四))东部平原杭州区 杭州市江北主城区和余杭区((运河片))以钱塘江、新安江水库((千岛湖))、东苕溪((太湖))为主水源,,珊瑚沙水库、贴沙河和三白潭为备用水源。.逐步实现分质供水,,优水优用。. ((五))东部平原嘉兴区 嘉善县和平湖市以太浦河为主水源,,长白荡、盐平塘和广陈塘为备用水源。. 嘉兴市区、海宁市、桐乡市、海盐县以本地骨干河道为主水源,,规划以太湖、新安江水库((千岛湖))为城市供水水源,,在实施新安江水库((千岛湖))引水同时,,加快推进分质供水,,优水优用。. 嘉兴市区以石臼漾水厂生态湿地和贯泾港水厂生态湿地为备用水源,,海宁市以鹃湖、桐乡市以革新湖、海盐县以千亩荡和六里山为备用水源。. ((六))东部平原湖州区 湖州市区规划以老虎潭水库和太湖为主水源,,苕溪尾闾河道为补充水源,,互为备用;;远景以老虎潭水库、赋石水库、老石坎水库和太湖为主水源,,互为备用。. 第二十二条

 用水总量控制 22002200年控制区域用水总量559.33亿立方米,,分河段用水总量::东苕溪德清以上河段55.955亿立方米;;西苕溪吴山渡以上河段33.009亿立方米;;东西苕溪中下游河段11.6644亿立方米;;长兴平原区44.4411亿立方米;;东部平原杭州区1122.5566亿立方米;;东部平原湖州区8.933亿立方米;;东部平原嘉兴区2222.722亿立方米。. 22003300年控制区域用水总量6611.8亿立方米,,分河段用水总量::东苕溪德清以上河段66.2200亿立方米;;西苕溪吴山渡以上河段33.2222亿批注 [u5]: 近期增加太湖主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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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方米;;东西苕溪中下游河段11.711亿立方米;;长兴平原区44.559亿立方米;;东部平原杭州区1133.009亿立方米;;东部平原湖州区9.3322亿立方米;;东部平原嘉兴区2233.667亿立方米。. 第七章

 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 第二十三条

 水功能区划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杭嘉湖区域共划分为22811个水功能区,,区划河长2285566公里,,涵盖了了 主要河流、湖泊、水库,,主要为饮用水源区、农业用水区、工业用水区。. 第二十四条

 水资源保护 严格保护源头的生态环境。.水库库区水体要加强富营养化防治工作,,在湖库周边地区,,积极发展生态农业;;保护骨干河道水生态环境,,两岸污水、废水均须达标排放。. 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对县级以上城市的重要供水水库实施水库水源地隔离防护工程、污染源综合整治工程、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在线监测系统工程等。. 第二十五条

 河道生态基流 充分发挥已建水库的生态补水作用,,坝址处的生态基流不小于多年平均流量的1100%。.青山、老石坎、赋石等水库增加生态补水功能;;新建水库需考虑生态流量调度度 的作用,,水电站须保障坝址下游的生态基流。. 生态基流控制::枯水期流量要求不小于断面处多年平均流量的1100%。.区域主要控制断面及控制流量::青山水库为11.5500立方米每秒、对河口水库为00.4400立方米每秒、赋石水库为00.811立方米每秒、老石坎水库为00.667立方米每秒、合溪水库为00.447立方米每秒。. 平原河网允许最低旬平均水位规划目标::杭长桥00.911米、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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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811米、南浔00.811米、嘉兴00.811米。. 第二十六条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保护水库库周山体植被及其生态系统,,对消落带进行生态修复和植被复绿;;干流与主要支流、平原骨干河道,,应保护岸带、河滩、自然林带等,,培育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农村河道与湖漾,,做好清淤和水系连通,,确保河道清洁畅通,,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和提升农村水生态环境。. 第二十七条

 水环境治理 实施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及后续工程,,通过河道清淤整治、堤岸生态治理、洪泛区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强污染源治理,,保护好太湖源头苕溪流域和长兴平原水资源,,达到“水畅其流,,清洁入湖”的目的。. 结合“引江济太”,,以治太骨干工程为基础,,遵循“引排结合、量质并重、综合治理”的原则,,构筑杭嘉湖东部平原调水引流骨干工程布局,,确保太湖水“进得来”,,平原水体“流得动”和“排得出”。.到22002200年,,遭遇119711年型枯水年和119900年型平水年,,本区域河道从太湖引水量分别为338.11亿立方米、229.8亿立方米。. 东苕溪余杭、瓶窑及上牵埠设置控制闸,,平水期和枯水期开闸引东苕溪水入东部平原,,改善运西地区河网水质。. 第二十八条

 水土保持 重点预防保护区::临安、安吉、德清、余杭等县((市、区))的山区属于浙江省天目山—昱岭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是东西苕溪和长兴平原水系的源头,,本区包括莫干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安吉竹乡等国家级森林公园。.重点预防保护区内要保护现有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维护坡度度 2255°以上的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区域生态平衡,,减轻自然灾害,,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水土流失易发区::嘉兴市南湖区、秀洲区、海宁市、平湖市、桐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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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嘉善县、海盐县、湖州市南浔区,,属于水体流失易发区。.水体流失易发区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控制入河湖泥沙和水土流失以及面源污染,,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第二十九条

 纳污总量 水质控制断面::杭州嘉兴运河交界的大麻渡口((Ⅲ类))、杭州湖州运河交界的武林头((Ⅲ类))、湖州嘉兴运河交界断面新市((Ⅲ类))、湖州嘉兴古运河交界断面王江泾((Ⅲ类))。. 900%水文条件下,,杭嘉湖区域COD Cr 的纳污能力为1122.228万吨/年,,NH 33 -N的纳污能力为00.744万吨/年。.区域内COD Cr 入河控制量为1122.2244万吨/年,,NH 33 -N入河控制量为00.733万吨/年。. 第八章

 综合管理 第三十条

 总体要求 结合区域特点,,创新管理体制与机制,,研究建立“各方参与、民主协商、共同决策、分工负责”的议事决策和高效执行机制;;围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度 ;;防洪联合调度度 制度度 、水资源统一调配制度度 、水生态共同保护制度度 基本建立,,逐步形成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互相协调和促进,,适应域内保护、治理和开发要求的现代化管理体系,,为推进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第三十一条

 管理体制与机制 突出区域统筹,,建立健全杭嘉湖区域水利建设及管理的协调机制,,协调与监督域内及省际层面洪涝治理、水资源开发、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度 等事项。.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监督考核机制,,实行区域重要河湖控制断面水质、水量、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 深化水利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明确事权划分,,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政府主导,,着重协调管理机制和综合能力建设,,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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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域水利管理的立法建章,,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统筹防洪排涝、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推进水务一体化。. 深化水利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扩大市场化程度度 、拓宽投融资渠道,,拓展完善水利建设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开拓水利建设中长期贷款支持等政策渠道。. 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度 改革,,明晰产权,,权责一致,,创新管护机制,,倡导区域或农村自主管理,,实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市场化、物业化、社会化。.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立水利工程统筹管理机构,,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探索落实区域监测机构,,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区域水文、水域、水量、水质、水土保持、水工程、水政执法等涉水事务的监测监管能力。. 第三十二条

 防汛防台抗旱管理 健全完善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各级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基层防汛责任人。. 完善基层防汛防台组织体系建设和长效管理,,实现“组织健全、责任落实、预案实用、预警及时、响应迅速、全民参与、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的运行目标。. 健全杭嘉湖区域防汛防台抗旱预案体系,,完善洪水调度度 方案和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做好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编制工作,,编制水利工程控制运用计划、在建工程安全度度 汛方案和应急抢险预案。. 进一步建设完善预警预报体系,,完善水文监测站网建设,,健全以大型水库及重要中型水库和水文站等组成的水情通信网络,,建立汛期预报、预警和调度度 指挥系统。. 积极推进洪水控制向洪水管理转变,,编制洪水风险图,,探索推行洪水保险制度度 ,,制定区域性超标准洪水对策,,明确弃守顺序。.城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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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划建设时应合理确定建基面高程。. 特殊干旱年干旱期,,应统筹区域用水,,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和水生态环境用水,,合理安排工业用水,,兼顾农业、航运等需要,,保证区域供水安全,,必要时实行用水限制措施。. 第三十三条

 水资源管理 完善水资源开发与区域用水相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度 。.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红线。.围绕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落实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度 。.节水优先,,优水优用,,优质优价,,制定用水效率控制红线。. 进一步完善取水许可制度度 ,,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度 ,,健全区域水资源监测网络。. 探索区域水量分配和初始水权形成机制,,逐步建立水权市场和水权交易制度度 ,,发挥政府在水资源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提升水战略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能力。.深化水价改革,,落实水资源保护费用。. 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第三十四条

 水生态管理 建立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协商解决区域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重大事项。. 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以水功能区划为依据,,制定水功能区分级管理方案,,建立和完善入河排污许可、水功能区水质通报、水源地保护、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等制度度 。.以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为控制要求,,引导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实行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坚持“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完善对源头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区域间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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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五条

 水域岸线管理 加强水域管理,,加快推进水域划界工作,,探索建立水域确权登记制度度 ,,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度 。.按照确权划界成果,,加强堤线岸线管理,,严格控制侵占河道水域,,不得缩减水域面积或降低河湖引排和调蓄能力。.严格采砂管理。. 探索建立水域保护专项基金与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制度度 ,,提高发电、航运、供水等涉水企业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缴纳比例。. 第三十六条

 涉水事务管理 规范行政许可制度度 ,,加强区域内取水许可、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行政许可工作。.区域内重要经济社会布局((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城市总体规划、行业专项规划、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等))应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涉水的基础设施建设应进行防洪影响评价。. 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预防调处机制。.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度 ,,建立健全区域执法合作机制。.加强法制宣传,,促进各项水法规落到实处。. 第九章

 规划体系 第三十七条

 规划协调 规划实施从环境角度度 分析,,有利影响是主要的、长期的,,不利影响是次要的、局部的,,可通过相应措施予以消除或减轻,,现阶段不存在制约规划的重大环境因素。. 市县域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要与区域综合规划相协调,,强化规划的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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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域内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和规划布局要按照防洪规划保留区的相关管理要求,,为规划水利工程留有余地。. 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度 假区等开发建设涉及水利工程,,其设计功能不得受到影响,,并服从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度 。. 第三十八条

 防洪规划 根据综合规划确定的防洪排涝总体布局,,进一步细化分区分级防洪标准,,提出骨干治理工程及规模,,明确堤线布置和岸线控制要求,,划定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范围,,研究设立防洪规划保留区。. 研究东苕溪中上游和杭州城西地区洪水出路问题。. 第三十九条

 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 根据综合规划确定的水资源保护要求和水资源配置格局,,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度 要求,,进一步分解分区、分河段控制指标,,细化确定水资源配置工程规模和水资源保护措施。. 第四十条

 圩区规划 根据综合规划确定的防洪排涝总体布局,,确定圩区布局和规模,,协调与区域防洪除涝格局、治理标准及上下游、市县际的关系。. 第四十一条

 航运规划 以京杭运河、杭申线、长湖申线、湖嘉申线、杭平申线等III级航道为核心,,以地区性一般航道为补充,,形成杭嘉湖区域航道网。. 航道工程立项前,,应就其对区域防洪、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等影响进行专项论证。.航道工程应服从区域防洪和水资源调度度 管理。. 第十章

 规划工程 第四十二条

 规划工程 规划推荐整治骨干河道663300公里,,建设圩区66667片,,新建及扩建水库55座、总库容11.933亿立方米,,新建引水工程9项,,实施8处备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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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源工程,,1155个灌区改造工程。. 规划工程总占地55.6655万亩,,耕地33.2211万亩。. ((一))综合治理骨干工程 统筹区域防洪、水资源配置及水环境改善等综合利用要求,,实施::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太嘉河工程、杭嘉湖环湖河道整治工程、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麻泾港拓浚工程、嘉兴中心河整治工程、杭嘉湖北排补偿工程、环湖大堤((浙江段))加固工程、杭州市南排泵站扩建加固工程、嘉兴市南排工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等综合治理重点工程。. ((二))圩区治理工程 实施圩区整治工程,,规划圩区66667片,,总面积7700万亩。. 根据圩区大小和重要性以及产业结构差异,,适当提高圩区排涝模数;;当遭遇大洪水时,,在外河水位达到2200年一遇设防标准时,,圩区停止外排。. ((三))综合性水库工程 实施合溪水库、顺天水库、闲林水库等具有防洪、供水等综合效益的大中型水库工程。.防洪库容00.6644亿立方米,,兴利库容00.6633亿立方米,,总库容11.3333亿立方米。. ((四))水资源配置工程 扩建里畈水库和潘村水库,,新建路西水库等33处供水水源工程,,包括合溪水库等33座综合性水库工程,,合计兴利库容11.0055亿立方米,,每年新增优质供水11.119亿立方米。. 实施新安江水库((千岛湖))引水工程、赋石老石坎水库引水工程、老虎潭水库引水工程、水涛庄水库引水工程、浒溪至对河口水库引水工程、对河口水库至德清乾元引水工程、湖州太湖取水工程、嘉兴西片太湖取水工程、扩建嘉兴东片太浦河取水工程等9处引水工程。. 批注 [u6]: 增加湖州太湖取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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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施余杭区三白潭、嘉兴市城区贯泾港水厂生态湿地、海宁市鹃湖、桐乡市革新湖、海盐县六里山和千亩荡、嘉善县长白荡、长兴县包漾河等8处备用水源工程。. 实施余杭区苕溪灌区等1155个灌区改造工程。. ((五))河道整治和清淤工程 整治骨干河道663300公里,,整治中小河流1122337公里,,对农村河道进行清淤。. ((六))其它工程 水力发电工程,,规划建设水电站2233座,,装机容量1122.667兆瓦。. 水土保持工程,,重点开展中上游相对脆弱区域、大中型水库上游区、水库型与河道型水源地、太湖源头区、重点中小流域等水土保持工程。. 实施信息化及管理工程。. 第四十三条

 规划实施意见 统筹区域防洪、水资源配置及水环境改善等综合利用要求,,优先安排以下重点工程:: ((一))综合治理骨干工程 实施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太嘉河工程、杭嘉湖环湖河道整治工程、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杭嘉湖北排补偿工程、环湖大堤((浙江段))加固工程、杭州市南排泵站扩建加固工程、嘉兴市南排工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等综合治理重点工程。.工程投资226655.2244亿元,,占用耕地11.911万亩。. ((二))圩区治理工程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至22002200年,,实施圩区整治工程55447万亩,,工程投资5500亿元。. ((三))综合性水库工程 实施合溪水库、闲林水库工程,,工程投资3366.66亿元,,淹没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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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722万亩。. 顺天水库因库区及坝址区覆盖层存在重金属超标问题,,近期暂缓实施,,待条件成熟实施或研究坝址上移的可能性和其他替代方案。. ((四))水资源配置工程 实施新安江水库((千岛湖))引水工程、湖州太湖取水工程、嘉兴域外引水和太湖取水工程。. ((五))非工程措施 建立和完善防洪与水资源调度度 系统、区域水资源保护与预警系统等非工程措施建设。.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规划的组成与效力 规划成果包括《杭嘉湖区域综合规划文本》和《杭嘉湖区域综合规划报告》。.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规划报告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说明。.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五条

 规划的实施和解释 规划文本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规范杭嘉湖区域内水事活动的法规性文件,,是进行区域内河道与水资源管理、涉水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专业规划与区域规划编制的基本依据。.自公布之日起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由浙江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任何地区、部门、单位或个人,,确须对本规划的规划方案或规划工程措施作出重大变更时,,必须履行法定程序,,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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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表

 总 规 划 工 程 汇 总 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

  设

  规

  模 总投资 ((亿元)) 一 防洪减灾

 336622.5522 ((一)) 区域治理骨干工程

 2287.3322 11 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 建设长山河排涝泵站、南台头排涝泵站、三堡排涝泵站、八堡排涝泵站,,延伸拓浚长山河、盐官下河,,整治长水塘、洛塘河,,加固南台头闸前干河 78.944 22 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 建设独山排涝闸,,拓浚上游配套河道南郊河、平湖塘、北市河、独山干河等 3355.700 33 太嘉河工程 整治幻溇 4444.2211 公里、汤溇 9.448 公里,,建设幻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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