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汇报材料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20-09-29 点击:

 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作简要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20xx 年,我市以被列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以“三整合、三统一、三转变”为抓手,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实现了行政执法由“九龙管水”到“一龙治水”,初步构建了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一、主要做法 (一)推行“三整合”,着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 一是整合执法权限。一方面,推进跨部门、跨领域执法权限整合。从群众关心、问题突出、相互交叉、涉及民生较多的行业和领域入手,整合城市管理、规划建设、农林水等 xx 个领域 662项执法权限,统一交由新成立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同步建立综合执法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公开运行机制,实现“权”与“责”对等,“违”与“罚”对应,解决了过去“有利大家争,有事相互推”“一事多罚”或“执法真空”等现象。另一方面,推进专业性执法权限整合。在市场监管、卫生计生、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 4 个专业性较强的行业领域开展部门内部综合执法,整合部门执法权限,统一由一支队伍行使,实现“一个行业一支

 队伍管执法”,解决了过去部门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效率偏低的弊端。如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海事、路政、运政等执法权限全部交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使,有效破解了交通运输执法“各行其政、多头管理、力量分散”的问题。

 二是整合执法机构。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执法类别为主,将执法机构由原来的 33 个整合为现在的 10 个,缩减23 个,精简率 70%。创新构建“4+1”综合行政执法模式,在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 4 支执法大队,负责全市规划建设、农林水务、社会事务、公共安全等行业领域执法工作,在公安局增设综合行政执法警察大队,派驻综合行政执法局,充实了行政执法力量,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无缝衔接。同时,推动执法力量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向基层延伸,在全市 6 个乡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机构,实行市局与乡镇双重管理体制,确保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乡镇有专门机构、有专业队伍,有效破解一些违法行为在基层“看得见、无力管、管不好”的情况。

 三是整合执法力量。在县级,按照“编随事转,人随事走”的原则,结合部门执法职责划转情况,将部门执法人员编制全部划转或部分划转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并根据“择优选录,执法所需”的原则,将执法骨干一并划转。在乡镇,充分整合乡镇农业、林业、水利等站所力量,与乡镇执法分局建立协作机制,实现联动管理,合力执法,有效解决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人少事多的情况。全市原执法编制 314 个,改革后 259 个,全市精简

 执法编制 55 个,精简率 21.24%。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编制190 个、人员 xx6 名,并于 20xx 年新招考农林水、环境保护等方面专业执法人才 28 名,进一步增强专业执法力量。

 (二)推进“三统一”,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统一执法流程。在完善各项保障制度的基础上,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出台了《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统一了执法流程,规范了执法程序,有效解决了过去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乱象,规范和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行为和意识。通过改革,执法流程明确了必须依法告知听证的情形,不仅保障了执法对象的正当权益,而且有效提升了执法公信力。

 二是统一执法文书。结合行政执法实际,在充分征求政府法律顾问、律师、法律工作者、一线执法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制作了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有效改变了过去部门执法文书名称不统一、执法主体不统一、格式不统一等执法不规范的情况,解决了“政出多门、标准不一”的问题。既强化了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又规范了执法行为。

 三是统一执法标识。在执法资格证上,统一进行申报更换;在执法服装上,统一服饰、臂章,配挂执法证号;在执法车辆上,统一印制“行政执法”标识,“亮明”执法人员身份。同时,对执法行为、过程以及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执法人员依法、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执法效

 能。

 (三)推动“三转变”,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由“管罚合一”向“管执分离”转变。将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对分离,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政管理和行业日常监管工作,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源头监管、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上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统一行使行政处罚(强制)权,将主业转到集中力量办案、构建良好执法环境上来。同时,建立行政审批信息与综合行政执法数据共享系统,使行政许可事项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对称,实现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既相对分离、又相互促进。

 二是由“分散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通过整合执法机构和部门执法权限,集中统一行使,避免了因部门执法权限分散,而导致的交叉执法、重复执法、推诿扯皮,有效解决“都管都不管”和执法扰民等问题。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现象的发生,有效减轻了执法给当事人造成的负担。

 三是由“传统执法”向“智慧执法”转变。以大数据、云平台建设为契机,投入 4300 万元建成行政执法“六位一体”大数据智慧指挥平台,建立执法数据平台和行政执法智慧系统,推进行政执法、管理、许可信息共享和行政执法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便捷高效、规范透明。通过信息共享,有效缩短了执法取证时限,提高了执法效率。同时,建立行政执法智慧指挥平台,在金山、马场坪“两城区”和牛场镇等主要街区,建立综

 合行政执法图传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改变了传统执法取证模式,将电子数据证据与传统物证、书证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实现了行政执法智慧化。

 二、取得成效 截至目前,我市共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检查 2380 件次,办理简易案件 6520 件次,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 671 件,划转执法权限领域办案覆盖率达 85%以上,殡葬、粮食、酒类、水政、渔政等领域实现了案件办理“零”的突破。通过改革,行政执法实现了“一降两升三无”(降低了执法成本,提升了执法效率和执法公信力,无行政诉讼案件、无执法纠纷事件、无上访案件)的执法目标。

 三、存在问题 推进改革中,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一是执法队人员都是事业编制,按照《xx 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主体资格不符。二是无执法办案补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队伍的稳定性及工作积极性。三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启动后,基层执法权限跨领域、跨部门划转,上级省、州相关部门执法权限没有对应划转,导致上下不一致、不对口,工作上出现体制不畅、推进不顺,个别部门有干预的现象。四是在公务用车改革工作中,综合执法局没能列入中央、省规定的 14 个执法用车配备单位,影响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正常运转。

 四、下步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市将在省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州编办的精心指导下,突出问题导向,健全完善综合执法深化改革配套保障机制,并预安排于 7 月 14 日组织召开全市深化改革工作会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注重打造和培养“一专多能”的执法人员。二是扩大综合执法范围,积极推进国土、文旅、工信等领域执法权限的划转,进一步扩大综合执法范围,让综合行政执法真正“综合”起来。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保障机制,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督、纪检监察、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上下级各部门协作配合,建立行政处罚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深化大数据运用,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四是探索将相关政府服务职能推向初会,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力度,逐步实现“政府买单、部门监管、公司服务”的模式,有效缓解政府综合执法部门编制、人员不足的压力。

 各位领导,虽然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陈敏尔书记在福泉调研的讲话精神,紧扣省、州决策部署,积极实践,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福泉经验,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贡献福泉方案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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