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方案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20-08-23 点击:

 陈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方案

  一、制定目的 建立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镇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雷雨大风或龙卷风、暴雨内涝、冰雹、寒潮、高温、雷电、浓雾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符合启动条件的,适用本方案。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防灾减灾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防灾减灾工作组,负责协助镇三防指挥所开展系列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工作。组织人员如下:

 (一)局防灾减灾工作领导组 。

 1. . 组成人员。

 。

 组

 长:苏键彬(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陈锦恩(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张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局全体工作人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

 2 .主要职责。

 。

 (1)根据镇三防指挥部的指示和要求,全面领导、部署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防灾减灾应急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及镇三防指挥部的有关工作指令。

 (2)组织、指导各村(居)委会和下属单位开展应对自然灾害的减灾救灾工作,根据各种险情,研究、制定出本局具体应急措施,监督、指导、落实抢险救灾的有关工作。

 (3)组织、指导全镇开展灾民转移救助安置工作和灾后救济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4)组织、指导各村(居)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抢险工作等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及镇三防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

 (5)协助做好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等工作。

 (二)核灾和转移安置组。

 。

 1.组成人员。

 组

 长:苏键彬; 副组长:陈锦恩; 成

 员:茹润权、利秀芹、邓坤源、梁健文、罗绮青、周灵琳、谭启华、曾赛怡。

 (社会福利和救济科、人才和就业服务科全体人员)

 2.主要职责。

 (1)当出现灾情时,草拟通知下发到各村(居)委会,明确抢险救灾工作的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下发灾情调查表,做好灾情的核实

 和统计工作。出现重大险情时,要赶赴灾区协同当地的民政干部一起实地了解和掌握受灾范围、灾害损失和救灾情况,将核实后的情况上报给上级部门和镇三防指挥部。

 (2)灾情发生后,迅速与各村(居)协调,做好自然灾害临时庇护场所的开放、管理工作,指导转移安置灾民;迅速掌握抢险动态和镇三防指挥部的行动信息,保持与外界联络畅通;做好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工作,公布全镇自然灾害临时庇护场所的地址和联络电话。

 (3)根据受灾的范围、人口和损失程度,负责指导各村(居)有关紧急疏散撤离方案的制订和指挥调度工作。

 (4)根据当时当地的受灾具体情况,指导组织自救和救济应急。对撤离转移到安全地带集结的灾民,负责指导组织供应和分发粮食、医药、衣被、帐篷等生活必需品,保障灾民的温饱和安全。

 (5)对集中在敬老院居住的老人,做好指导转移安置工作。对分散居住的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孤寡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以下称困难群众),要督促各村(居)实行人对人、户对户包干负责的措施,及时组织疏散转移安置。

 (三)局后勤保障组。

 。

 1 .组成人员。

 。

 组

 长:陈锦恩 副组长:张遥 成

 员:吴慧贤、利志文、欧志锋、房颖、梁惠芳、苏晓明。

 (办公室、劳动仲裁和监察科、慈善会相关人员)

 2 .主要职责。

 。

 (1)负责协调局工作领导小组、局核灾和转移安置组各成员的车辆安排,提供工作人员所需的鞋帽、雨衣、手电筒等下乡装备。

 (2)负责统筹安排三防特殊时期局领导和有关科室人员加强 24小时三防值班工作,密切注意水情、风情、雨情的发展趋势,协调做好三防准备工作。

 (3)做好局三防领导、留守值班人员的食、宿安排。协助打印、复印、报送有关文件及资料。

 四、应急工作 (一)未发生灾害时的行动响应 。

 1.防汛响应。当镇三防指挥所发布Ⅲ级以上预警,村(居)负责防灾减灾工作的两委干部在2小时内将堤围外居住人员以及对辖区内的弱势群体进行排查,对需要转移人员的进行全部安全转移,并做好人员转移及防汛值班。当发出Ⅳ级应急响应时,村(居)委会必须立刻通知所在村居临时庇护中心的负责人做好开放准备,督促行洪区居民做好应急和撤离准备。

 2.防风响应。当镇三防指挥所发布蓝色预警信号后,村(居)委会的负责防灾减灾工作的两委干部必须通知庇护中心做好开放准备,并对我镇的弱势的群体进行巡查工作,督促危房及临时棚屋内居民做好应急和撤离准备。升级至黄色以上预警信号后,村(居)负责防灾减灾工作的两委干部应在2小时内,对我镇的弱势群体进行第二次巡查、核实居住环境是否安全,并对危房及临时棚屋内人员全部转移到就近的临时庇护中心。

 3.防暴雨响应。当镇三防指挥所发布橙色暴雨预警信号后,村(居)负责防灾减灾工作的两委干部应转移辖区内处于危险地带人员、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对弱势群体居住环境进行排查,对需要转移的居民进行安全转移。当升级至红色预警信号后,村(居)负责防灾减灾工作的两委干部应确保辖区内需要转移的人员已经全部转移,并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其他灾害响应。当有关职能部门发布消息或预警信号后,村(居)负责防灾减灾工作的两委干部应转移辖区内处于危险地带人员到安全场所,对弱势群体进行排查,对需要转移的居民进行安全转移,并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二)核定和报告灾情 。

 1.做到及时报告灾情信息,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2.统计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受淹区域、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3.统计因灾需救济情况,包括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4.统计已救济情况,包括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5.确定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村(居)委会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在灾害发生1小时内及时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灾情后半小时内,及时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灾情。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村、镇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灾害发生后,每24小时必须上报一次灾情,即使灾情没有变化也必须上报,直至灾害过程结束。村(居)委会每天8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进行统计汇总,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必须在每天8:30时之前将的灾情汇总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村(居)委会应在1日内完成所有损失的核查,填报相关台账,汇总后上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灾情后,在1日内将各部门会商核定后的灾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

 (三)组织调运救助物资,设置“临时庇护中心”,协助解决灾民

 基本生活救助。

 1.各村居必须设置“临时庇护中心”,配备应急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保证救灾仓库长期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做好庇护中心的管理工作,明确庇护中心负责人。

 2.灾情发生后各村居负责民政工作的两委干部必须马上联系各个临时庇护中心的负责人开放临时庇护场所,对辖区内存在安全问题的人员进行转移、安置,如果仍有灾民未得到安置,必须利用学校和其他公共设施曾设临时急庇护场所,以及将储备的应急救灾物资分发给灾民,为群众提供应急庇护和救助。

 3.镇、村临时庇护中心建立救灾物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名录,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发生灾害时负责粮食、食用油、食盐、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工作。

 (四)人力资源准备。

 。

 1.建立以民政干部为核心的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组,对熟识本辖区地形地貌、安置灾民、款物发放管理、救助联系信息等业务技能的灾害应急救助队伍。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充实力量,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结合镇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立镇、村两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网络。

 五、组织救灾捐赠 经镇政府批准,向社会各界发出救灾、援助呼吁;公布接受捐赠

 单位和账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定期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及时下拨捐赠款物,对全镇救灾捐赠款物进行调剂;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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