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心得体会(三篇)】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20-03-04 点击: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 心得体会三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本办法。   文件要求要强化政治监督,树立正确导向。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选人用人要“突出政治标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既强调选人用人政治监督,也明确了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重点监督检查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促进干部担当作为。要正确把握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成长进步的关系,把合适的干部放到合适的岗位上,真正发挥程序执行的功能作用。    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要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文件明确指出,健全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构建起一张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监督网。   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体系。推進用人监督检查全覆盖,健全监督机制,重点強化上级党组织监督检查,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制度,落实任前事项报告,不断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和用人生态。   “无规矩不成方圆”。各级党委各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用好监督制度利器,激浊扬清、兴利除弊,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质量,推动选人用人风气持续好转,以新时代选人用人监督的新气象新作为,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体现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两个方面加大力度。规范干部言行,旨在打造一批作风优良、敢打硬仗干部队伍。强化了上级党组织对下级的监督检查,完善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拓宽了群众监督渠道。形成活力,让监督检查真正落到实处。

     干部考察知人不深、识人不准导致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突出了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等的考察,防止单纯以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评定政绩,与干部德才素质划等号。优化考察程序和方法,强调考察要保证充足的时间,避免走过场。体现看平时、重一贯的要求,增加了综合分析环节,要求把考察情况与干部的一贯表现相互比较印证。特别是突出了对干部廉政情况的把关,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这些新规定,有利于提高干部考察质量,客观真实准确地评价干部。

     无规矩不成方圆。知人善任,用人唯贤,《办法》中针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的责任追究,也给出了明确的意见:党委(党组)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领导责任。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通过权责统一,将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选拔任用的整个环节,既发挥了“领导和把关”作用,也使干部选任用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篇三  “为政之要,贵在用人,立政之道,察吏为先。”用好一人,造福一方;用错一人,贻害无穷。关于选人用人,习近平总书记早就强调:“要坚持公正用人。用人以公,方得贤才。”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和完善。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全面加强和系统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要制度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推动选人用人工作不断规范,选人用人状况和风气明显好转。净化用人生态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决心和恒心韧劲,进一步严格监督措施,完善监督体系,推进选人用人监督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作为一名基层党支部干部,我深感责任重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基层党支部干部的工作作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督促干部不断加强政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保持头脑清醒,坚定政治立场和原则,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今后,我将认真贯彻落实《办法》提出的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一名优秀合格的党员和干部。 浅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该办法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导向。

 这是一部问责性质的办法,针对的是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其目的就是实现选拔任用干部的自我监督。这在党的历史上是首次,对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对人才的发展进步,对党的事业发展,对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对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开启和顺利推进都具有重要意义。

 毛主席说过,路线确定后,关键是干部问题,选拔什么样的干部,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意义重大,用符合党的路线要求的干部,可以极大促进党的事业,反之则影响党的事业,因此必须明确党的伟大事业对干部的新要求作为好干部的标准,据此标准选拔好干部,如果仅凭个人偏好,去选拔干部,必然无法和党的事业合拍同调,给党的事业带来影响甚至损失。《责任追究办法》的实施,可以最短时间消除用人方面的负面影响,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确保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办法的出台有助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发展,有助于选好党的事业需要的干部,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激浊扬清,兴利除弊,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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