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划界确权依据标准20141119

来源:加拿大移民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湖库工程确权划界相关依据

 一、水库

  1、划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3)《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4)《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

  2、管理范围

  库区:库区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土地和库内岛屿;

  坝区:主坝、副坝及其禁脚地和溢洪道(主坝为坝高的7—10倍,副坝为坝高的5—7倍,溢洪道两边为开口面的3—5倍);渠道及其禁脚地(填方自外堤脚线,挖方自开口线算起,干渠为线外10米,支渠为线外5米)。

  3、保护范围

  主坝两端各200米,禁脚地以外100米;副坝两端各100米,禁脚地以外50米,溢洪道管理范围以外50米;渠道从禁脚地外沿算起,干渠20米,支渠10米;涵闸、涵洞、隧道、电站从建筑物外沿算起,大型为周围500米,中型为周围300米,小型为周围100米;渡槽槽身投影面两侧,大型为30米,中型为20米,小型为10米,渡槽两端大型为200米,中型为100米,小型为50米。

  4、填报范围

  大中型水库逐一填报;小型水库汇总填报。

  二、湖泊

  1、划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 》;

  (3)《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

  2、管理范围

  管理范围为湖泊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湖泊堤防及护堤地。无湖堤的,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3、保护范围

  湖泊保护范围包括湖泊保护区和湖泊控制区。

  湖泊保护区按照湖泊设计洪水位划定,包括湖堤、湖泊水体、湖盆、湖洲、湖滩、湖心岛屿等。湖泊设计洪水位以外区域对湖泊保护有重要作用的,划为湖泊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内的湖泊,湖泊设计洪水位以外不少于50米的区域划为湖泊保护区。

  湖泊控制区在湖泊保护区外围根据湖泊保护的需要划定,原则上不少于保护区外围500米的范围。

  4、填报范围

  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逐一填表。

  三、水闸

  1、划定依据:《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2、管理范围

  水闸工程的管理范围是水闸管理单位直接管理和使用的范围,包括:

  水闸工程各组成部分的覆盖范围。包括上游引水渠、闸室、下游消能防冲工程和两岸联接建筑物。

  为保证工程安全,加固维修、美化环境等需要,在水闸工程建筑物覆盖范围以外划出的一定范围,其值参照下表划定。

  建筑物等级 1 2 3 4 5

  水闸上下游宽度(米) 500~1000 300~500 100~300 50~100 50~100

  水闸两侧宽度(米) 100~200 50~100 30~50 30~50 30~50

  3、保护范围

  水闸工程的保护范围是为保证工程安全,在工程管理范围以外划定一定的宽度,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

  4、填报范围

  大中型水闸逐一填报;小型水闸汇总填报。

 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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