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某某县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日本留学 发布时间:2021-01-12 点击:

2021某某县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XX县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混凝土生产使用行为,确保混凝土质量及工程结构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行为,落实建设、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企业等单位及人员的质量责任,有效遏制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本县混凝土质量水平。

二、领导小组 县住建局成立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三、治理重点 1.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生产、销售混凝土的现象; 2.预拌混凝土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预拌混凝土企业对使用的原材料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使用; 4.预拌混凝土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生产;

5.混凝土的进场验收、浇捣、养护,试件的取样、制样、养护、送检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控制 1.预拌混凝土企业依法承担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责任。应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技术规程》(DBJ/T15-74-2010)等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要求,对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质量管理、产品出厂检验及运输等环节严格控制,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混凝土技术指标和供货要求,确保混凝土质量。

2.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加强混凝土原材料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混凝土原材料的采购、使用管理制度。预拌混凝土企业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不得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所有原材料进场时应当相应标准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除进场检验外,还应按规定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验证检测。

3.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加强混凝土配合比管理。应依据相关技术标准与合同的要求,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生产混凝土配合比确定和调整应当由试验室下发。

4.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加强混凝土试验室管理。应按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制定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试验室不得伪造检验、试验数据,接规定及时上传相关数据。

出厂前混凝土质量必须按相关标准严格检验和控制,经确认各项指标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具《混凝土发货单》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混凝土的取样、试件制作、养护和试验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5.混凝土供需合同中应明确混凝土技术要求、供需双方质量责任及相互监督条款。在合同执行期间,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对混凝土生产过程实施延伸管理,核查生产、质量履约情况。重点查看预拌混凝土企业搅拌站拌台操作系统中生产数据是否与配合比通知单中数据一致。每个项目首次使用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原材料、强度、凝结时间稠度等应满足设计配合比要求,开盘鉴定由商品砼公司组织,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参加,开盘鉴定资料和强度试验报告各自保存归档。预拌混凝土企业可对施工现场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及试件制作进行随机抽查和技术指导。

(二)加强施工现场混凝土质量控制 1.施工单位依法对施工现场混凝土施工质量负总责,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和检验,严格按照有关施工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混凝土浇筑、养护作业。监理单位依法承担施工现场混凝土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应对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试件的取样、制样、养护、送检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2.严格执行混凝土现场交货验收制度。施工企业应派出专人负责混凝土的现场交货,在监理(建设)单位的见证下,会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进场的每一车混凝土进行联合验收。监理(建设)单位应对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地点,取样频率及制作方法等实施旁站监理并摄制视频备查,取样的混凝土试件经混凝土生产企业代表、施工企业代表和见证人确认并做好标记后,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养护。在施工现场配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混凝土试块成型养护室。严禁由混凝土公司代做,代养护试件。三方人员应现场按规定签认物资产品进场验收记录及见证确认记录。交货检验时,混凝土运输时间、拌合物性能不符合标准或合同的,应作退货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混凝土施工方案,并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审批和技术交底工作。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一线操作工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操作人员操作过程的检查。混凝土进场检验和浇筑过程中,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并对混凝土浇筑过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在规定时间内浇筑完成。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向混凝土拌合物中加水。混凝土浇筑完毕后,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混凝土施工技术规范进行养护。

4.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检验,提供真实、准确的检验数据,对检验不合格的混凝土应按要求及时反馈委托检验单位,并及时通报给辖区建设主管部门。混凝土试件无唯一性标识(工程名称、工程部位、强度等级、制作日期、养护方法)及见证人员与见证记录不符时,检测机构不得接受试样。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月*日-20**年*月**日 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宣贯工作,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20**年*月**日-20**年*月**日 1.自查自纠阶段:20**年*月**日-*月*日,各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对照专项治理内容开展自查,并对自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立自查整改台账。

2.监督检查阶段:20**年*月*日-**月**日,我局根据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对辖区内预拌混凝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于**月**日前,将复查总结报告报市住建局。复查总结报告主要包括治理工作开展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企业和项目检查情况,对违法违规企业、人员处理的情况,依然存在的问题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等内容。

3.抽查督导阶段:20**年*月-**月,市住建局专项检查组对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总结通报:20**年**月 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业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落实责任,把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

(二)加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我局要充分运用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监管,加大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处罚及市场清出力度,对违反规定生产、运输、使用预拌混凝土以及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工程实体砼质量进行抽检,建立健全违规企业曝光机制,向社会公布质量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企业名单。要重点加强对建筑用砂、外加剂及粉煤灰的使用监管,严禁使用不合格建筑用砂、粉煤灰和超标使用外加剂拌制混凝土,严防质量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推荐访问:
上一篇:年7月化学备课组工作总结
下一篇:年6月酒店销售部工作总结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