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国土资源局纳溪区分局2017年纳溪区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9062

来源:日本留学 发布时间:2020-10-17 点击:

 采购编号:

 5105032018000001

 7 2017 年纳溪区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泸州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纳溪区分局

 四川省禾益思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

 共同编制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6 一、须知前附表 ...................................................... 6 二、总则 ............................................................ 9 第三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27 一、项目概述:

 ..................................................... 27 四、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

 ............... 29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0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 30 1、资格性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 30 2、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 30 3、关于供应商资格申明的函(格式)

 ............................ 31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 33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 34

 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格式 ....................................... 37 1、技术、服务性响应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 37 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 37 3、报价书 .................................................... 38 4、商务应答表格式 ............................................ 40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41

  6、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42

  7、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 43 8、服务偏离表格式 ............................................ 44 9、服务方案 .................................................. 45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 46 三、最后报价表格式 ................................................. 47

  1、报价表封面 ................................................ 47

  2、最后报价表 ................................................ 48 第五章 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 ............................................ 49 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范本 ..................................... 49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川省禾益思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纳溪区分局的委托,拟对“ 2017 年纳溪区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采购编号:

 5105032018000001)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 采购编号:

 5105032018000001

 二、项目名称:

 2017 年纳溪区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35万元。

 四、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批准,泸州市国土资源局纳溪区分局就以下所述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件(说明:服务和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供应商须具有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丙级或丙级以上测绘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资格申明的函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交纳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

 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2017 年 8 月 1 日后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7)2017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注册的供应商无法提供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9)提供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供应商须具有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丙级或丙级以上测绘资质;【提供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丙级或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采购项目的技术和商务要求

 (1)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2)本项目基本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3)商务基本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4)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

 1 1 、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月5日9:00至2018年1月10日10:00止。

 2 2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大写:壹佰元整),网上缴费,售后不退,报价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3 3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gpc.gov.cn),登录后在线购买磋商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11日上午10:00,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 磋商 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泸州市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纳溪区新政务中心办公大楼 4 楼)。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纳溪区分局 联 系 人:范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830-4280890 联 系 人:汤女士

  0830-6502474

 二〇一八年一月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禾益思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阳光花园 23 号楼 2 单元 1 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

 明

 和

 要

 求 1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35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元整); 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无效。

 2 项目编号 5105032018000001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磋商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缴纳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1.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成为注册用户,通过投标人帐户以网银方式转款(注:转款户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可以通过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链接,自主选择任意一家银行向泸州市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款提交保证金; 2、泸州市纳溪区已开通跨行转账功能(试运行),凡是没有开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的网上银行(或网上在线交费不成功)的供应商,均可通过“网银或柜面转账”方式交纳工本费或保证金。可选择原有登录方式报名交费,也可以通过“供应商网上快捷投标”方式(无需注册)直接报名缴费。

 3.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的转款凭证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工作人员,投标文件中也须包含转款凭证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兹证明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根据泸市财采[2015]15号文件):

 4.1正常评标后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解退:代理机构应当自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2个工作日内,向泸州市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提交填写完整无误的保证金退还申请。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代理机构书面提交的保证金退还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解退所有非中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4.2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解退: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向泸州市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保证金退还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所缴投标保证金。

 5.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 2018年1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 履约保证金 1.根据《泸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泸市财采(2015)15号文件〕规定,履约保证金的缴退按以下程序进行:

 1.1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以非现金的形式将履约保证金足额交入为采购人指定的财政专户,交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凭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户

 名: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泸州纳溪支行

 账

 号:

 51001637208050594106

 1.2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履约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凭《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记录》在5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形式退还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政府采购 合同金额的8 8% % 。

 6 招标代理 服 务 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支付,除报名费(即本项目采购文件售价:100.00元)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7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8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9 响应文件 份

 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等)一份,报价单一份。(另须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一份)

 1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1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11 响应文件 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60天。

 12 成交原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

 13 备 注 1、本项目报名、保证金交纳截止后,是否具备开标条件的信息,请供应商及时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gpc.gov.cn)的“项目开标前状态”栏目查看。如果该栏目提示项目达不到开标条件,代理机构将不组织本项目开标。

 2、本项目开标、评标的具体场地安排信息,请供应商及时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gpc.gov.cn)的“评审场地安排”栏目查看。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人。

 2. 定义

 2.1 “采购人”和“甲方”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和甲方系指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纳溪区分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组织方。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禾益思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乙方”系指成交的供应商。

 2.5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3. 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符合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3.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交纳了足额磋商保证金。

 4. 供 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见磋商邀请第六条规定。

 5. 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为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6.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6.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6.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6.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嫡亲关系; 6.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 竞争性磋商费用

 无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8. 响应文件

 8.1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

 8.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所附或引用的外文资料,应翻译成中文。

 8.1.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1.3除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8.2币种及报价要求 8.2.1报价一律以人民币币种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8.2.2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

 8.2.3供应商的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的价格。

 9.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本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竞争性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0.1 竞争性磋商邀请; 10.2 竞争性磋商须知; 10.3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0.4 响应文件格式; 10.5 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 10. 竞争 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经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和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gpc.gov.cn)予以发布,请各供应商及时查阅、下载。由于报名供应商名单在磋商前自动保密,潜在供应商在磋商时间前应保持每日主动上网进行查询相关信息,以免遗漏造成损失,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单独通知和提醒。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对项目表述

 有歧义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 3 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说明、合同条款、规定格式等。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响应,有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磋商,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相关问题交流时,可以书面形式直接通知采购人,但通知不得迟于磋商前 5 天。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

 11. 响应文件的组成

 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资格审查,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磋商小组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11 1 .1 资格性响应文件

 (1)供应商资格申明的函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交纳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2017 年 8 月 1 日后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7)2017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注册的供应商无法提供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9)提供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供应商须具有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丙级或丙级以上测绘资质;【提供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丙级或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 11 1 .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1)

 报价书 (2)

 商务应答表 (3)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5)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6)

 服务偏离表 (7)

 服务方案 (8)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适用)

 (9)

 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13. 响应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60天。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4. 响应文件编制、签署

 14.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14.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14.3 最后 报价表一份( 供应商不能在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中进行报价),电子文档一份。

 1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须将所有响应文

 件的书面材料胶装成册并编目编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响应文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报价总表与分项报价明细表有差异时,以报价总表为准。

 14.5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公章。[ [ 注:所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 15. 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标注

 15.1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单独包装、密封和标注。

 15.2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资格性响应文件或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表、电子文档。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标注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16. 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 服务性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 16 6 .2 最后报价表在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17. 磋商保证金

 17.1 供应商报名参加磋商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7.2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17.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7.4 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8. 履约保证金

 18.1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附表第5项的规定交纳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8.2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对合同规定义务履行完毕时全额退还(无息);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该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9. 竞争性磋商程序

 19.1供应商报名及接收响应文件 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竞争性磋商公告。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竞争性磋商公告。

 19.2成立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的技术或经济或法律等有关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技术或经济类专家总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和评审工作。

 19.3资格审查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被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供应商资格审查的范围不能超过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磋商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政府采购法和磋商文件

 规定。

 19.4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报告格式

 项 目 名 称 2017年纳溪区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 采 购 编 号

 资格审查依据

 磋商公告内容是否与磋商文件规定一致 是

 否

 报名并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

 原因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两家 是

 否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 是

 否

 磋商小组组长(签字):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日期:2018年

 月

  日 19.5磋商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以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

 19.6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竞争性磋商公告。

 1 19 97 .7 磋商

 19.7.1确定磋商顺序:磋商小组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9.7.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磋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条件、服务要求、验收、合同执行计划、相关服务、质量保证、采购人配合等内容。磋商目的在于澄清报价、优化需求,使所有供应商的响应具有可比性。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9.7.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评审小组在评审中,应综合考虑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因素。根据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对小、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19.7.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9.7.5磋商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磋商小组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19.7.6磋商小组经过三轮及以上磋商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磋商文件

 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

  19.7.7磋商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1 19 98 .8 报价

 19.8.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8.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室外填写最后报价表,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表。

 19.8.3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1)

 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送交磋商小组,最后报价逾时不交的,可视同供应商自动放弃。

 (2)

 最终报价表递交后不得修改。供应商提交滑动价格的最终报价将作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19.8.4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决定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19.9. 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明细表如下: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报价

 20 分 以响应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最低有效报价为基准价。竞争性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竞争性磋商报价)×20 根据《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办法》第14 条:报价低于平均报价 15%的为明显低于其他竞争性磋商报价,评标委员会发现竞争性磋商单位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争性磋商报价,可以依法认定其竞争性磋商报价无效。

 技术方案

 12 分 1.根据投标人拟定的项目服务方案符合招标要求得 3 分,针对性强得4 分。

 无项目服务方案、技术设计方案,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项目组织与质量保障措施符合操作要求得 3 分,措施完善得 4 分。

 3. 项目技术设计方案文件编制、资料归档等工作流程符合招标要求得 3 分,规范、科学得 4 分。

 业绩

  24 分 1、承担过土地变更调查与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一个得 2 分,最多 6 分。

 业绩须为 2015 至 2017年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入标书,原件备查 2、承担过四川全省二次调查新增耕地调查成果省级外业核查工作得 6 分。

 3、承担过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与监测评价一个得 2 分,最多 6 分。

 4、承担过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的,一个得 1 分,最多 6 分。

 企 业 实 力和信誉

 8 分 1、具有 ISO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括: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得 2 分。差一项不得分。

 2、具有 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括: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得 2 分。差一项不得分。

 3、具有 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 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括: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得 2 分。差一项不得分。

 4.具有守合同重信誉企业得 2 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入标书,原件备查

 技术力量

 25 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类工程师职称得 2 分、高级工程师职称得 5 分。

 提供技术负责人的土地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国土资源部颁发)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入标书,原件备查。

 2、技术负责人具有土地工程工程师职称得 3 分、土地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 7 分。

 3、拟投入项目数据建库人员具有全国信息化工程师 GIS 应用水平二级证书的 1-2 人得 4 分,3 人及以上的得 6 分。

 4、拟投入项目技术人员中具有地籍测绘员职业资格证书达3-5人的得1分,6人及以上得2分; 其他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达3-5人得2分,6人及以上得5分。

 仪器设备

  6 分 1、计算机不少于 30 台 2 分,差一台扣 0.2 分每台。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仪器设备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GPS 提供仪器鉴定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入标书,原件备查。

 2、建库软件不少于 2 套 2 分,差一套扣 1 分。

 3、GPS 不少于 4 台 2 分,差一台扣 0.5 分。

 成果保密

  3 分 1、具有严格规范的测绘成果保密制度和保密承诺书,优 1分、良 0.5 分、差 0 分。

 保密人员提供保密培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入标书,原件备查。

 2、具有 2 个或以上行业主管部分培训并获得培训证的保密人员,得 2 分,差 1 个扣 1 分。

 文件编制规范 2 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满分 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1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以上评分依据的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鲜章) ) ,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

 实,将导致成交资格被取消。

 19.9.1 评审结束,磋商小组将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推荐 2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时,则按照服务方案得分高低排序。

 在推荐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之前,如果磋商小组超过三分之二的成员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其次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19.9.2 最后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且财政不予追加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采购需求的,或者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9.9.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可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成交人,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

 1 19 9 .10 磋商报告

 磋 商报告格式

 项目名称 2017年纳溪区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 采购编号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

 2018年

 月

 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及评审地点

 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方式 发布公告

 获取磋商文件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1、 2、 3、 …………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3

 ……

 磋商文件内容是否修改 是

 否

 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 是

 否

 修改内容 见附件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供应商1 是 见附件 否

 供应商2 是 见附件 否

 供应商3 是 见附件 否

 ……

 磋商轮次

 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1

 最后报价

 供应商2

 最后报价

 供应商3

 最后报价

 ……

 未允许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1

 原因

 供应商2

 原因

 供应商3

 原因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是

 否

 终止原因

 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项目的磋商小组推选

  同志为组长,全权负责处理评审过程中的一切事宜。

 磋商小组成员阅读领会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根据载明的评审办法、评分方法和标准对各参加最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独立进行评审打分。按照供应商综合得分(见附表)从高到低的顺序,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名单列下表:

 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 总分 报价(元)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报价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报价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报价

 ………

 磋商小组成员 (签字):

  监督代表(签字):

  日期:

 2017年

 月

  日 1 19 9 .11 磋商失败情形

 19.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19.11.2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1 19 9 .12 确定成交供应商

 19.1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19.12.2 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 5 个工作日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其中认定为小微企业的应当以折扣后的报价参加排序,但最终应当以实际报价作为成交价)。

 19.12.3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将不确定的理由书面告知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

 19.12.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上述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采购人依法确定不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成交候选供应商,说明理由,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 19 9 .13 成交结果

 19.1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网及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六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19.13.2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0. 签订合同

 2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0.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要求,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响应文件和磋商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

 20.3采购人因客观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向各方当事人说明情况,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反映。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0.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两份)送采购代理机构。

 20.5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和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的响应承诺严格履约,保证质量,不得降低标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20.6成交供应商履约结束后,采购人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

 的,出具验收结算书,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不能出具验收结算书和支付采购资金,并将验收情况反馈至同级财政部门。

 21. 履行合同

 21.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2. 验收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及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泸市财采(2014)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3.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支付,除报名费(即本项目采购文件售价:100 元/份)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报价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4. 竞争性磋商工作纪律及要求

 24.1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提出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 (二)委托采购人代表; (三)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制定没有倾向性、歧视性的磋商文件; (四)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六)配合或依法处理供应商质疑; (七)依法开展供应商履约验收; (八)积极支付采购资金; (九)其他需要履行的工作职责。

 24.2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二)制定没有倾向性、歧视性的磋商文件; (三)依法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四)支付磋商小组成员报酬; (五)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六)组织采购活动; (七)依法处理供应商质疑; (八)其他需要履行的工作职责。

 24.3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 (二)依法、客观、公平、公正开展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三)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四)配合处理供应商质疑; (五)配合处理供应商投诉; (六)其他需要履行的工作职责。

 24.4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严格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 (四)其他需要履行的职责。

 25. 询问、投诉与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供应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采购人及有权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询问事项超出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并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按照以上规定程序和办法提出质疑。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中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

 项目概述:

 ( ( 一) ) 项目名称

 7 2017 年纳溪区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

 ( ( 二) ) 委托单位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纳溪区分局

 ( ( 三) ) 背景

  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 2017 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函﹝2017﹞115 号)及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上年度纳溪区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开展 2017 年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及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更新土地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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