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迁建建设项目10kV一期新增用电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946

来源:日本留学 发布时间:2020-09-26 点击:

  高县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迁建建设项目 V 10kV 一期新增用电工程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 编号:

 5115252020000606

 采购 人 :高县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中 国·四川· 宜宾

 二〇二〇年 九 月

 目

 录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1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4 第三章

 资格预审办法........................................................... 14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6 第五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16

 第 1 页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高县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对高县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迁建建设项目 10kV 一期新增用电工程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要求的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一、 项目 基本 概况 :

 1.项目编号:5115252020000606。

 2.项目名称:高县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迁建建设项目 10kV 一期新增用电工程采购项目。

 3.采购人:高县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5.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574,375.00 元。

 6.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 1 个包,采购《高县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迁建建设项目 10kV 一期新增用电工程采购项目》1 项,采购预算为 574,375.00 元,最高限价为最高限价为 545,656.00 元。

 二、 申请人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第 1 1 条规定。

 三、 资格 预审 方法 :

 1.详见“第三章 资格预审办法”。

 2.评审结束后,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现场随机抽取 5 家向其发出竞争性谈判文件。(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5 家但≥3 家,则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竞争性谈判文件。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则由采购人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3.资格预审审查结果告知:现场告知。

 4.资格预审现场随机抽取结果告知:以书面形式告知。

 (本资格预审文件所称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

 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四、禁止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第 2 页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名单。

 注: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名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五、 资格预审 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自 2020 年 09 月 04 日 09:00 至 2020 年 09 月 10 日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 www.ronghuigr.com )进行网上获取。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813-8565617。

 六、 提交 资格 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地点 :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09 月 11 日 14:00(北京时间)。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 3 栋 2 层 13 号。

 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现场提交,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现场提交至上述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七、资格 预审申请文件的 开启 时间、地点 :

 2020 年 09 月 11 日 14:00(北京时间)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开启。

 八 、 公告媒介 :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发布。

 九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高县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第 3 页 地

 址:高县文江镇解放街 20 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831-542722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 77 号 4 幢 10 层 02 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831-7193260

 第 4 页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一 、 申请人 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是否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是,供应商应当为中小企业。

 注:

 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第 5 页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5)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具有二维码的信息录入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注:

 1. 资格要求中“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2 2. .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税务部门、银行认定 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 申请人提供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

 第 6 页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的证明材料:

 {注:①可提供近 3 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近 3 年(任意一年)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印件,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不得要求提供证明财务报告中签字签章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身份证明、财务报告中数据信息真实性有效性的证明材料}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原件或者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供应商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

 (1)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提供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第 7 页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书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机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5)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具有二维码的信息录入证。

 8.按照规定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授权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资格预审文件均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的,则可不提供。)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

 注:上述所涉及到的格式详见第五章。

 4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签字和盖章 1.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或印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所有要求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相关文件中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章”和“公章”处,均应加盖与申请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

 第 8 页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详见本表第 2 条、第 3 条规定。

 8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1-7193260 9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过程、资格预审结果等的质疑由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质疑接收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以收到的时间为准的形式)。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0831-7193262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 3 栋 2 层 13 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在法定期限内,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过程、资格预审结果的范围。

 10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宜宾市高县财政局。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自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采购人有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核实的权利,若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预审资格,并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 9 页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本次资格预审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4.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 10 页 二 、 总则

 1 2.1 适用范围

 本资格预审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资格预审项目。

 2 2.2 有关定义

 采购人:高县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系指响应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3 2.3 合格的申请人

 2.3.1 具备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 2.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 。

 2.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经资格预审评审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2.3.5 申请人还应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4 2.4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应自行承担。

 三 、 资格预审文件

 1 3.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3.1.1 本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预审办法、采购需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以及所有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1.2 当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 3.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第 11 页 3.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申请人;不足 3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3.2.2 如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内容有疑义,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后将进行书面答复。如答复内容需要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将按照第 3.2.1 条执行。

 3.2.3 申请人收到书面答复后,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四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1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2 条、第 3 条规定。

 2 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4.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五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必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有)必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

 4.2.3 申请人应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和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2.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并编制目录,正文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可分册装订,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由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装订原因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 12 页 五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 封装 和标识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副本 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须在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袋和封面上均应清楚地标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报名申请人名称和资格预审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申请人名称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内容与报名申请人名称和资格预审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审查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6.2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3 未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6.4 提交后,由于密封不牢固造成提前开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申请人,并按照前款要求处理。

 6.5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7 71 .1 资格预审评审小组

 资格预审评审小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成。

 7 72 .2 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和第三章“资格预审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八、资格预审结果

 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资格预审结果现场告知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当书面告知并详细说明理由。

 第 13 页 九、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应当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其后续采购活动可能被拒绝。

 十、纪律与监督

 101 .1 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采购人、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采购人、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报告。

 102 .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103 .3 保密

 采购人、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过程保密,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104 .4 询问、质疑和投诉

 申请人对采购活动的询问、质疑和投诉,依照有关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十一、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第 14 页 第三章

 资格预审办法

 一、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二、评审标准

 依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2 条、第 3 条的规定,由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对申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

 三、评审程序

 1 3.1 资格性检查

 资格预审评审小组依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2 条、第 3 条规定的标准,对申请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 2 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预审评审小组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 3.3 停止评审

 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发现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

 四、审查结果

 1 4.1 提交审查报告

 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按照本章第三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资格预审报告。资格预审报告应列明通过资格预审的名单以及不合格的名单和理由。资格预审报告应由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各成员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2 4.2 现场抽签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资格预审报告的结果,在两名以上采购人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下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现场随机抽取 5 家供应商,并形成书面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存档保存。

 第 15 页 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5 家但≥3 家,则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竞争性谈判文件。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则由采购人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已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方可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后续谈判采购活动。

 五、重新资格预审

 如果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 3 家(不含),或经评审后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数量少于 3 家(不含)的,本次资格预审终止,并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第 16 页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一致。

 第 17 页 第五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实质性要求的格式不允许修改,否则将作资格预审不通过处理。

 三、本章所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原义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第 18 页 格式 1 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 / 副本)

 X XX 项目

  资格 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 名称:

 项目编号 :

 X XX 年 年 X XX 月 月 X XX 日

 第 19 页 格式 2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根据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

 第 20 页 格式 3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致: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21 页 格式 4 4 具有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根据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

 第 22 页 格式 5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根据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

 第 23 页 格式 6 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承诺函

  致: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24 页 格式 7 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无 重大违法记录 承诺函

  致: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25 页 格式 8 8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无 行贿犯罪记录 承诺函

  致: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26 页 格式 9 9 承诺函

 承诺函

 XXXX(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第 27 页 格式 0 10 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应提供的特殊条件证明材料

 根据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

 第 28 页 格式 1 11 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实质性要求)

 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说明:

 1 1 、 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 2 、 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在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明材料时才能生效。

 3 3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 4 、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第 29 页 格式 2 12 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实质性要求)

 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资格预审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资格预审活动的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说明 :

 1 1 、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2 2 、 应附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否则无效 。

 3 3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 4 、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第 30 页 格式 3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XXXXX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XXXXX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XXXXX

  单位的 XXXXX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承担工程建设及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注:本声明适用于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0 300 号)规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

 第 31 页 格式 4 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XXXXX

  单位的 XXXXX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32 页 格式 5 15 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

  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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