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报告

来源:日本留学 发布时间:2020-09-15 点击:

  公安局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报告

 2017年2月15日,xx市社会评价工作办公室将XX年度社会评价的代表涉及xx市公安局的7条意见建议进行了反馈,市公安局结合“狠抓落实年”活动的开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明确要求各部门、各警种对社会评价代表反映涉及本部门、本警种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梳理,逐条逐项限期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交警部门存在执法不公、乱执法,以罚没收入为主的执法。同时存在特权,同属公安标识车辆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交警部门结合市公安局近年3月份部署开展的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切实加强对民警、辅警规范执勤执法的教育管理和督促检查,严格执勤执法纪律和各项警纪警规。二是自麒麟主城区部署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以来,主城区交警部门报请麒麟区委督察组对所有公检法司和其他贴有“公务用车”专用标识的单位用车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抄告制度并按要求予以严格查处,要求各党政机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二、关于“停车接送上学放学,学校附近应许临时停放,在不影响交通正常通行的情况下,不应处罚或从轻处罚。”的问题

 整改情况:交警部门在主城城区37所学校制作了129块校园周边道路机动车限时停放交通标志牌,在学校附近划示临时停靠下车的标线,学生上学及放学期间加强管理,做到车辆随停随走,不影响其余时段交通正常通行。在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同时,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对接送学生车辆在上放学高峰规定时限内临时停车的,不予处罚,温馨提示接送学生车辆家长按顺向单排的要求有序停放。

 三、关于“现情况是唯钱唯分,百姓叫苦连天,公安交警自身却不够硬,特权思想行为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专题教育活动和市公安局组织的轮值轮训,组织交通民警、辅警开展执勤执法教育轮训,强化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和规范执法教育,进一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加大督查通报力度,推动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理性平和执法。二是围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交警部门组织开展了公务用车集中排查、安全文明驾车专项整治,严格督促检查,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严肃查办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破除公安特权思想,树立交警队伍良好形象。

 四、关于“交警对违章不是以教育为主,而是以罚款为主;一些红绿灯设置不合理,左转直行同时亮灯,造成开车难开,走路难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市局的部署,组织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严格执行《加强队伍管理及规范执勤执法补充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对执勤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督促检查,严禁“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杜绝发生执法“三乱”行为。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141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工作要求,坚持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确保执法严格公正、文明规范。二是xx主城区交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交通信号灯设置问题进行调研,根据各个路口的车道设置及各方向的交通流量来确定交通信号灯的放行方式和配时。麒麟城区部分道路路幅宽度不足,有的路口仅能设置出两条车道,即直行带左转和直行带右转车道,信号灯放行也只能采取两相位的放行方式,即一个方向左转直行同时放行;有的路口各方向交通流量极不均衡,为提高路口车辆通行效率,采取了单口放行的方式,及各个路口左转直行同时通行,根据信号灯逐一放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非机动车、行人的安全通行,尤其采取单口放行的路口,需左转的非机动车因直行车辆的影响难于变更车道,在绿灯时间内一次通过路口。三是按照提升人居环境交通治堵治乱的要求,交警部门对城区的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据统计,2017年以来,新建交通信号灯5座,更换新国标交通信号灯灯盘383组;对城区六条主干道42个路口的交通信号灯配时进行了优化设计,先后完成小南关路口北进口、寥廓北路火车站路口南进口、麒麟北路与建宁东路交叉口北进口、阿诗玛西进口、向阳南路口等10个路口的车道渠化改造,最大限度确保灯控路口交通有序安全、畅通高效。

 五、关于“不是说不准隐藏执法了吗?为什么经开区交警还在搞隐藏测速,明目张胆的罚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xx经开区交警部门将对辖区所有安装电子警察的点位、标志完好及提示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辖区所有非现场抓拍科技管控设施设置标准规范、科学合理、清晰醒目、运作正常。二是针对队伍教育管理和执法执勤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执法执勤纪律,下决心解决群众反映最多、意见最大的交通协管员违规执法等问题。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xx经开区公安分局纪检、督察、法制部门定期对交警大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以及违规违纪行为及时进行查纠,确保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质量。

 六、关于“下属派出所公安干警,针对众多家长反映的校园暴力或案件,推诿扯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管控措施,开展周边秩序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在重大活动或敏感节点,全市公安机关结合防控维稳实际启动一级或二级社会面治安防控,市、县两级机关民警按照40%或20%的比例深入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武装保点,促进校园的治安稳定。二是坚持零容忍打击涉校师生犯罪,对侵害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处置、优先办理的“四优先”原则。三是市公安局将派出所民警对学校安全大检查情况、督促隐患整改情况、法制安全教育情况作纳入市公安局对县级公安机关的工作考核内容。对监督检查不到位、玩忽职守、有案不立,隐患整改不力的部门或民警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追责。

 七、关于“公安派出所国家命令禁止的证明不能刁难办事百姓,处警应严谨、时间快,打击偷盗抢要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市公安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加强教育管理,增强群众观念。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和处警迟缓或不处警等问题,纪检、督察部门要开展专项整治和明查暗访,对处警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严肃追责。二是治安部门组织民警学习公安户籍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吃透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办事,尽量减少户籍管理的随意性。在全面总结户口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减少工作漏洞,提升户籍信息的准确率,以信息化来支撑日常工作,能在系统中核实的事项,就不再要求群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是在严格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在城区派出安装叫号机,每季度开展一次“群众满意窗口”“双评”活动。统一制作《不予出具相关证明告知书》,避免“奇葩”证明。四是为顺应xx中心城区同城一体化、建设珠江源大城市的要求,10月1日起,市公安局正式开展麒麟、XX、经开区中心城区一级接处警工作,建立扁平化指挥调度等工作机制。此外,市公安局制定《关于规范城区中心警务亭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围绕警务勤务模式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目标要求,以5分钟到达为处警半径,科学规划建设中心警务亭,切实解决有亭无警的问题,缩小处警半径,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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