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农业局农业执法车(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1711

来源:澳大利亚 发布时间:2020-10-18 点击:

  采购编号:

 5108242017000 411

 农业执法车(第二次)

  询 询

 价 价

 通 通

 知 知

 书 书

 局 苍 溪 县 农 业 局 共同印制 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7 2017 年 年 1 12 2 月

  - 1 - 第一章

 询价邀请

 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苍溪县农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其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名称:见封面。

 二、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 、 项目简介:苍溪县农业局农业执法用车采购。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询价通知书领取 时间及 方式:

 询价通知书自 2017 年 12 月 7 日 9:00 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 17:00 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股领取。该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资格实行后审。

 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六、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12 日 10:00(北京时间)。

 供应商 递交响应文件 地点: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 120 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报名人数:报名领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的人数不足三家的,询价采购活动终止。

 八、询价 地点: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 120 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九、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 2 - 采 采 购 人:苍溪县农业局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 120 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808397343 采购代理机构 :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 120 号 邮

 编:628400 联 系 人:龚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9-5285323、0839-5285969 十一、 说明

 根据采购代理协议规定,询价通知书中资格条件、技术参数由采购人提出,故供应商对此询问、质疑可以依法向采购人提出。

 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中其他内容(资格条件、技术参数除外)、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等询问、质疑可以依法向代理机构提出。

  - 3 -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250000元。

 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2 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询价保证金。

 3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10%。

 收款单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帐或电汇入采购人账户。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4 交货地点 苍溪县农业局所在地。

 5 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二、技术和商务要求 车型:别克 2018 款 昂科威 28T 四驱精英型 颜色:托帕石棕 数量:1 辆 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基本信息

 产地属性

 国产 级别属性 中型 SUV 款型

 2018 排量(mL)2.0T 最高车速(km/h)210 0-100 加速时间 8.2 工信部综合油耗 8.6 百公里耗电量- 保修政策三年或 10 万公里

 车身参数

  - 4 - 长/宽/高(mm)4667*1839*1695 轴距(mm)2750 前轮距(mm)1574 后轮距(mm)1578 最小离地间隙(mm)- 整备质量(Kg)1755 车身结构 SUV 车门数(个)5 座位数(个)5 油箱容积(L)66 行李箱容积(L)422-1550

 发动机

 发动机型号 LTG 气缸容积(cc)1998 进气方式

 涡轮增压 气缸排列形式

  直列 气缸数(个)4 每缸气门数(个)4 压缩比- 配气机构 DOHC 缸径- 行程- 最大马力(Ps)260 最大功率(kW)191 最大功率转速(rpm)5500 最大扭矩(Nm)400 最大扭矩转速(rpm)3000--4000 发动机特有技术- 燃油类型汽油 燃油标号 97 号(京 95 号) 供油方式直喷 缸盖材料铝 缸体材料铝 排放标准

 国 V 电动机

 动力系统- 电池管理系统- 电动机最大功率(kW)- 电动机最大扭矩(N·m)- 电池支持最高续航里程-

 变速箱

 变速箱简称

 9 挡手自一体 挡位个数 9 变速箱类型

 自动变速箱(AT)

 底盘转向

  - 5 - 驱动方式

 前置四驱 四驱形式

 适时四驱 中央差速器结构

 多片离合器 前悬架类型

 麦弗逊式独立悬架 后悬架类型

 多连杆式独立悬架 助力类型

 电动助力 车体结构

 承载式

 车轮制动

 前制动器类型

 通风盘式 后制动器类型

 盘式 驻车制动类型

 电子驻车 前轮胎规格

 235/50 R19 后轮胎规格

 235/50 R19 备胎

 非全尺寸

 三、响应文件

 1 1 .响应文件的语言:中文

 2 2. .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询价邀请”第四条的基本条件; (2)在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了询价通知书;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询价通知书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询价费用

 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4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 报价货币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 6 - 6. 联合体报价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也不得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7 7 .询价通知书的构成

 7.1 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格、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询价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1)询价邀请; (2)询价须知; (3)响应文件格式; (4)合同主要条款; 7.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询价通知书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

 8.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8.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该澄清或者修改的更正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8.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进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8.3 供应商要求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的,均应在询价通知书领取截止时间前按询价通知书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8.4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延长询价截止时间,并在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 个工作日前,将变更时间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领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

  - 7 - 8.5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属于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采购人。

 9. 响应文件的构成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由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组成。

 9.1 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询价小组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与询价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参与询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对缴纳社保资金、纳税证明、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它条件。

 9.2 其他响应文件审查内容:

 (1)具体产品的品牌、型号、产地; (2)具体产品的详细技术指标或参数; (3)售后服务条款及承诺; (4)产品彩页资料; (5)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10 .响应文件格式

 10.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0.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1 .询价 保证金:

 本次不缴纳询价保证金。

  - 8 - 12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2.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分别包装并密封。

 12.2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各一式三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份、电子文档 1 份(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有的响应文件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文档”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12.3 正本必须用 A4 纸打印、并逐页编码及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件,也可用 A4 纸打印。

 12.4 响应文件必须按询价通知书要求签字盖章;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字迹不清、表达不明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

 12.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并密封,必须胶装或线装。

 12.6 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印制和签署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3.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3.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日期。

 13.2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日期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14 .响应文件的递交

 14.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递交响应文件,并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4.2 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14.3 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询价采购活动终止。

  - 9 - 15 .响应文件的澄清、修改和撤回

 15.1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5.2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5.3 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四、评审询价 1.评审内容。将从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其他响应等方面进行。根据实际需要,评审专家可以对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的内容提出质询,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陈述或答疑。否则,视为放弃询价资格。

 2.询价小组的产生。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的产生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3.合格供应商的产生 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通知书的邀请及其它内容衡量自身是否是合格的供应商,并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由询价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3.1 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 10 -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询价小组对供应商资格存在争议的,应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通知书规定。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终止。

 3.2 询价。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评审委员会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其他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合格供应商产生后,询价小组审查其他响应文件中内容是否齐全、签字盖章是否合规、技术指标或参数是否满足需要,以及响应文件的其它内容是否对询价通知书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等。

 供应商响应文件高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响应文件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询价小组发现或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该供应商的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无效。

 合格供应商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的,询价小组应当在其他性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3.3 一次性报价。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合格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报价的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报价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评审室外(代理机构规定的地点)填写报价单(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中 报价。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报价单填写完成后密封交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询价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报价包含车辆、运输、售后服务、税金等全部费用。

  - 11 - 采购人在报价之外,不得再支付任何价款。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享受价格折扣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其“投标报价”为折扣后的价格。享受价格折扣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复核。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发现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评审委员会应当现场重新评审或者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

 5.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代理协议规定,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委托的询价小组直接确定。

 成交标准:通过资格审查和其他性审查的供应商按“符合采购需要,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应根据情况确定不少于 2 名候选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询价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6.出具询价报告。评审委员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询价报告。

 7.成交结果 (1)成交结果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2)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及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8.有下列情形的,询价失败: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12 - 1.

 成交通知书

 1.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4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股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龚先生,联系电话:0839-5285323。

 2 2. . 签订合同

 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7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3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 3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 2 份)送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股进行合同编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9-5285969。

 3 3 . 合同分包 本项目禁止合同分包。

  - 13 - 4 4. .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得追加合同标的。

 5 5. .

 履约保证金 5.1 履约保证金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的要求缴纳。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成交资格顺延至下一名。

 5.2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以银行下帐戮记时间为准。

 5.3 货物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才能退回履约保证金。

 5.4 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5.4.1 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 5.4.2 履约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的; 5.4.3 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交货的; 5.4.4 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6 6. . 履行合同 6.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6.2 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承诺严格履约,保证质量,不得拖延、不得降低标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6.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7 7 . 验收 成交供应商履约结束后,采购人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程序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结算书,支付采购资金。否则,不能出具验收结算书和支付采购资金,并将验收情况反馈

  - 14 - 至同级财政部门。

 8 8. . 失信 行为记录: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四)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 (五)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单一来源采购相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或者中标、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七)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八)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九)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十)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十一)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十二)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四)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检查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十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 15 - 9 9. . 质疑与投诉

 详细规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见《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

  - 16 -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编号和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本次竞价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加盖鲜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17 - (二)承诺函 承

 诺

 函

 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传真:

 日

 期: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 18 - (三)技术服务性报价明细表 技术、服务性明细表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及详细 技术参数 品牌 单位 数量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报价日期:

  - 19 - (四)报价单 报

 价

 单

 致: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根据你方

  (采购项目名称)询价通知书要求,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研究询价通知书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报价为

 元(大写:

 ),并按本次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完成上述货物的供应,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通知书,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完成并移交全部货物。

 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自愿提交履约保证金。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在履约过程中,若我方存在降低标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迟延交货等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拒退履约保证金,有权将我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8、我方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9、我方响应文件提交的任何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若你方任何时候查实存在虚假行为的,我方将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一切责任。

  报 价 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

  (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报价单不在响应文件中报价。

  - 20 -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第______包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中小企业货物明细表附后。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中小企业货物明细表 产品名称 产品品牌 产品型号 生产 企业 企业类型 单价 数量 总价

  合计

  注:表格行数和内容供应商视具体情况可作内容和行数的增加调整。

  如果供应商有,则提供;无,则不提供此声明函。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 21 -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和采购项目行业有关的法规制度,以及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和评标资料等有关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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