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加强党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来源:澳大利亚 发布时间:2020-09-24 点击:

 市直机关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印发《XX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实施方案》(xx廉委办〔20xx〕xx号)要求,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坚持以习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习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以坚持党的领导、创新组织体系、凝聚党员群众、促进发展稳定为工作标准,以加强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和基本保障建设为主要内容,聚焦落实党支部职责,努力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质,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奉献XX力量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巩固和拓展基层党建规范提质行动成果。2018年以“规范化建设”为主题,持续推进规范提质行动,以开展基层组织力“抓落实、补短板”行动为抓手,落实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组织生活三大任务,着力补齐带头人队伍、党员作用发挥、基础保障、基层治理、主责主业、奖励激励等六大方面的短板,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推进规范提质行动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三)构建党组织对各类基层组织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2019年以“组织力提升”为主题,深化开展基层组织力“抓落实、补短板”行动,补齐全市基层党建根本性、关键性短板,健全抓基层党建工作机制,重点构建党组织对各类基层组织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领导体制不健全、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推动党的全面领导在基层落实到位,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四)促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2020年以“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主题,全面完成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认真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评定,完善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树立基层党建品牌,着力解决先进典型示范作用不明显、党建质量整体不高等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开展机关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集中培训和基层党员全员培训。联合市委党校,配合市委宣讲团,并通过“三会一课”、党员电教等形式,坚持把学习贯彻习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广泛深入开展习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普及教育,帮助党员干部学会运用新思想新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2018年底前,对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的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至少集中培训1次。结合基层党建督查,定期开展学习贯彻习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检查。

 (二)落实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第一时间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书记最新论述,做到常学常新。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化、不断取得实效。

 (三)定期印发基层党组织学习指引、学习要点。针对基层党支部组织党员理论学习缺少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情况,及时下发市委组织部编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学习要点,坚持做到学有指引、学有计划,把学习任务落细落小落实,做到重要理论专题学、重要精神及时学、重要内容定期学,确保基层组织学习实现全覆盖、无遗漏,着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推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报备制度,实行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报备和检查通报,做到会前有计划、会中有记录、会后有档案。

 (四)严格落实“四个日子”党日活动制度。按照有固定时间、有明确主题、有鲜明特色、有良好成效、有浓厚氛围的“五有”目标,结合党的生日、党员活动日(每月5日)、扶贫济困日开展党日活动。灵活采取学习研讨、上党课、到红色教育基地、纪律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重温誓词、电化教育、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党日活动,使主题党日活动富有感染力、吸引力,切实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

 (五)开展“党员领导领学带学督学”活动。引导市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入所在党支部和基层联系点讲党课作辅导,开展谈心谈话,面对面帮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懂弄通做实习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18至2020年,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到相应基层党组织开展领学带学督学活动不少于3次。

 三、实现党组织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的全面领导 (一)组织开展各领域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排查分析活动。坚持自查自纠、边查边纠的原则,对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的组织力、领导力、凝聚力、动员力进行排查分析,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及时限,切实纠正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地位作用边缘化的问题。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配合开展城市基层党建四级联动工作。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两新”党组织要明确在城市基层党建四级联动工作中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落实驻社区单位党员干部兼任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工作,强化区域党建统筹协调作用。落实机关党员驻社区报到服务行动,强化机关党员“8小时”外的教育管理,建立社区党组织与驻社区党组织互评共议和驻社区党员表现考察考核机制,提升区域化党建工作成效。配合落实街道社区党组织参与辖区职能部门人事考核、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工作的机制,将参与区域党建情况纳入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两新”组织等党建工作考核内容,抓实城市基层党建考核工作。

 (三)认真抓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督促国有企业落实好国有企业党建重点任务,完善好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完善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内容、规则和程序。督促落实《全省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安排、使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落实专职副书记进入董事会(企业领导班子)制度。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抓好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促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机关党建量化考核工作。理顺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和机关党委的关系,加强党组对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落实好《市直机关党建量化考核管理实施方案》、《机关党支部工作规范手册》、《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管理考核实施方案》,持续整治机关基层党建“灯下黑”问题。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有关领导责任落实,完善运行、调研和决策机制。加强对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激发党员和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五)抓好“两新”组织“两个覆盖”工作。在2018年底前全面解决“应建未建”的问题,开展“两新”组织党建情况排查摸底工作,掌握“两新”组织基本情况。对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深入开展指导工作。同时加大“两新”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围绕“两新”组织经营发展实际和党组织职责定位,创新探索有效途径,发挥“两新”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

 四、配合推进社会治理工作 (一)开展“十百千”干部回乡促脱贫攻坚行动。从2018年起,配合市委组织部选派一批本土机关干部到有扶贫任务的镇村开展工作,集中3年时间助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农村党建、社会治理等工作。

 (二)落实基层党组织组织宣传群众工作。市直各级党组织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担负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深入教育宣传和组织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力量参与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大工作。统筹区域内所有党建、行政、社会资源,实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网格化精细化管理,逐步推行党员创文保洁责任机制。

 (三)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攻坚战。充分发挥市直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发动群众参与,凝聚党群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广泛深入开展社风民风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五、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开展党员作风建设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党员干部作风问题,配合查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深挖基层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具体表现,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庸懒无为、冷硬横推等问题。

 (二)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抓手,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突出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配合市纪委监委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六、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 (一)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拓展规范提质行动质量。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两新”组织等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细化具体标准,制定建设目标及时间推进表,有序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升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水平,以规范化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升级。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扎实开展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党委、党(总)支部集中换届。

 (二)对基层党组织设置进行摸排优化。对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查,规范党组织的设置,理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隶属关系,在2018年9月底前完成。开展“僵尸企业”、破产国有(集体)企业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组织隶属关系调整工作。

 (三)配合实施“四方联建”精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两新”组织要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安排,积极参与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重点整顿带头人带领致富能力不强、组织动员力弱,办事不公、管理混乱,组织生活不经常,宗族宗教宗派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反复整顿无效,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且问题突出的基层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重点整顿管党治党不力、歪风邪气盛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不担当不作为现象突出的党组织。国有企业重点整顿经营管理混乱、党建工作不开展、党组织无地位、党员无活动的党组织。学校重点整顿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不重视对人才的政治引领、长期未发展党员的党组织。“两新”组织重点整顿组织生活不正常和“空壳”党组织。市直工委书记副书记带头挂点整顿,第一书记要驻点整顿,建立整顿工作台账和档案,整顿好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三年整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实施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评定。落实市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考评实施方案,每年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考评,评定公布达标党组织,对不达标的进行督导整改;在达标的基础上开展创优考评,评定公布优秀等次党组织。在市直机关、事业、学校、国有企业和“两新”党组织中分别打造一批党建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市直各党组织党建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

 七、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 (一)配合实施“党员人才回乡计划”。配合市委组织部选拔退休干部或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村级党组织书记。“两新”组织党组织,注重在“两新”组织高级管理人员中选拔党组织书记,按不低于“两新”党组织总数10%的比例选配专职书记或副书记。国有企业重点从优秀经营管理骨干党员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学校重点从党性强、懂教育、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管理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中选拔基层党组织书记。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由行政“一把手”担任(行政“一把手”为非中共党员的除外)。

 (二)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轮训制度。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任职培训和年度轮训制度,每年至少举办1期,轮训时间不少于5天。

 (三)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管理监督机制。分领域分类别建立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责任清单,将落实责任清单情况纳入年度基层党建量化考核重要内容。每年底由市直工委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年度考核,对不称职的给予批评教育或按程序调整岗位,情形严重的予以免职,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八、实施党员先锋工程 (一)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落实“三会一课”、党员电教作为党员教育常规化手段,并创新党员教育方式,推广移动终端应用。持续推进“政企党建融合”项目,进一步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增强组织生活活力。

 (二)开展“三亮三比”活动。注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员亮身份、作表率。抓好党员星级考评管理,将党员星级考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进行,对党员进行“评星定级”。创新党员评比方式,落实《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三亮三比”活动的实施方案》,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员中开展以“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为主线,“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为方式的“三亮三比”活动。对其他党员,探索设岗组队定责,合理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帮助党员找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途径。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

 (三)抓好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坚持教育为先、个案处理的原则,扎实做好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对几经查找、截至2018年6月30日仍未取得联系的党员,以及确认出国(境)但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可不再继续查找,由所在党组织要按规定程序及时作出处理,该停止党籍的停止党籍,该除名的除名,原则上不能再有处于失联状态但仍未给予组织处置的党员。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认真落实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四)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发展党员统计排查和分析研判工作,有序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年度发展党员总量计划100%落实。按照政治审查具体操作办法落实政审工作,对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以及在联合审查中被“一票否决”的,不予发展入党。注重在年轻干部职工、女干部职工和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

 (五)抓好党内民主和激励关怀帮扶制度的落实。市直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落实党务公开工作,制作好党务公开栏,落实党组织决策前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制度,实行党组织经费党内民主管理。要在政治上爱护、思想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党员,确保党员有归属感和荣誉感,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对在中心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党员及时表扬奖励,对生活特别困难和突发特殊困难的党员给予及时帮助,同时对特困党员可按程序减免党费。探索设立“党内关爱基金”,做好党员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南粤七一纪念奖章”颁发、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等工作。

 九、实施基层基础保障工程 (一)加强党务工作者专业化建设。机关单位按照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国有企业按照党员总数的1%至2%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同时加强对党务干部的政治思想、理论、业务等培训工作,必要时组织党务干部开展异地培训。

 (二)加大党建经费的投入力度。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等领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情况的督促检查,配合上级推动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待遇落实。

 (三)全面抓好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两新”组织共建共享、规范建设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抓好党建文化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浓厚党建氛围。

 (四)抓好“湛江智慧党建”平台推广使用。推动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有序拓展基层党建信息化功能,整体推进基层党建信息化建设,注重大数据的挖掘利用,满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共享需求。

 十、加强对实施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 (一)抓好基层党建责任落实。压实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责任,坚持党委会、党组会、党组织班子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市直工委书记与市直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机关党委(党总支)书记与所属党支部书记签订党建“责任状”工作。市直各级组织书记要履行好主责,抓好党建“主业”,耕好党建“责任田”,切实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二)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对工委直接管辖的党组织书记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对因责任不落实,未完成年度计划的,通过提醒、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对评价考核排名靠后的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并报市委组织部;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上报市纪委予以问责。

 (三)健全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机制。市直工委各室要严格落实职责分工,注意加强沟通,定期会商研究,出台具体措施,加强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注意发掘提炼经验和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检查监督。建立推进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台账,通报工作信息,推动问题整改。市直工委不定期对市直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进行全覆盖督查。

 (四)努力有序推进工作部署落实。市直工委将根据市实施方案和本工委实施方案,按照“一年一主题”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和落实台账,有计划、有部署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各领域党组织也要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并建立工作落实台账。

 xxx关于加强科协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书记关于群团改革指示精神,根据《中国科协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3+1”试点总体方案》和《广西科协开展推进“三长”进入县(市、区)、乡(镇)科协组织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县、乡(镇)、村(社区)、工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科协组织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科协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县、乡(镇)、村(社区)科协建设 以“三长”(即医院院长、中小学校校长、农技站站长)为纽带扩充骨干队伍,提升基层科协凝聚力。通过吸纳“三长”进入科协组织领导机构,把更多热爱科协事业、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组织动员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充实到科协队伍中,充分发挥“三长”联系面广、动员力强的优势,夯实基层科协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

 (一)依托乡(镇)农业站、卫生院、学校建立乡(镇)科协组织。乡(镇)科协主席原则上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农业站站长、中小学校校长、卫生院院长等单位负责人为兼职副主席;党(政)办公室主任或农业站站长兼任秘书长,具体负责乡(镇)科协日常工作。

 (二)村(社区)建立由村(居)委主任兼任科协主席的村(社区)科普协会,注重吸纳辖区内卫生室主任、中小学校校长、农技协会会长等兼任村(社区)科普协会的职务,动员科技工作者、学校自然科学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医务工作者、“田秀才”、“土专家”等作为个人会员,共同开展科协工作,服务广大群众,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推进工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科协建设 南宁六景工业园区要依托园区骨干企业、科研机构、科技孵化器等建立园区科协组织,科协主席原则上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兼任。科技人员达到5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企(事)业单位科协组织。科协秘书长应由熟悉科技工作的同志担任,有条件的应安排专职工作人员。通过园区、企(事)业单位科协把一线科技工作者凝聚起来,充分发挥科技优势,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三、建立乡(镇)、村(社区)、工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科协组织的程序 (一)同级党组织研究确定科协筹备负责人; (二)登记科协会员名单; (三)拟定科协章程(草案); (四)拟定科协委员、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候选人; (五)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和选举委员、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六)向县科协报送科协成立情况材料和领导班子名单备案。

 四、加强组织领导 乡(镇)、南宁六景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科协成立以后,要自觉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接受县科协的指导,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作用。着力开展科普教育、科技推广、技术攻关,营造自主创新氛围,广泛开展创业创新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各乡(镇)、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科协组织要加强对所属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科协工作的指导,积极研究探索科协组织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科技工作优势,支持基层科协开展工作,全面提升科协工作水平。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南宁六景工业园区党工委和各级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重视支持科协工作,定期听取科协工作汇报,支持科协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为科协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的经费、办公设施和场所。有关科技工作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的确定、技术改造和技术职称的评定等工作,要吸收科协组织参与,听取科协组织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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