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组织_纪检监察组织服务保障转型升级问题研究

来源:澳大利亚 发布时间:2020-03-14 点击:

  纪检监察组织服务保障转型升级问题研究

  大力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是党的十八大在国际、国内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大势下提出的新要求,是新时期“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新目标,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中国梦的新任务。纪检监察组织肩负着服务转型升级、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历史重任,必须自觉地从转型升级的大局出发,准确把握它的深刻内涵、实质及走势,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进作风,认真分析转型升级的制约因素与服务保障的薄弱环节,找准突破口,更好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一、问卷调查 就纪检监察组织服务保障转型升级问题,我们专题做了一次问卷调查。问卷设单项选择6题,多项选择9题。共发出调查问卷997份,其中纪检监察干部133份 、社会群众864份。 调查结果显示,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组织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满意度较高,达72%,总体反映较好。认为纪检监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扎实有效的占76.33%。但对部门和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满意度不够高,社会满意率仅为57.18%。 调查反映,当前纪检监察组织服务保障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服务能力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措施不力,分别占51.39%、29.47%和16.37%。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排在前两位的是司法不公和征地拆迁,分别占47.36%、43.07%,紧接其后的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贪污挪用、医务人员收“红包”、惠民资金被截留,分别占38.29%、37.53%、37.03%、32.24%。关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群众对失职渎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响强烈,分别占64.74%、55.16%、45.59%。关于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排在前3位的是工程建设、选人用人、行政审批,分别占57.68%、45.34%、38.04%。 调查建议,当前纪检监察组织发挥服务保障作用有效的载体是机关部门“三服务”竞赛,占47.36%,科室“两服务一满意”创争、开展“难题破解”专项行动、整治“三强”(强装强卸、强制阻工、强揽工程)问题分列其后;监督检查的有效形式应首选不定期检查,占36.78%;纪检监察组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建设应保持清廉、务实的形象,分别占75.06%、63.22%;当前监督检查的重点应放在重点工程开发、“三公”消费情况、行业不正之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等方面,分别占63.48%、61.21%、39.55%、38.79%,其中,园区廉政风险防控应以招标采购、招商引资和职务消费为重点,分别占55.16%、50.38%、50.13%;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责任追究的方式,党政纪处理仍然是首选,占55.42%,其次是轮岗交流和经济处罚,分别占51.89%、45.09%。 二、现状分析 从当前情况看,转型升级的制约因素与服务保障的薄弱环节并存,主要表现为“四缺”: (一)思想上缺乏正确定位。“片面论”认为,转型升级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靠纪检监察组织服务保障不过是句口号。“抵触论”认为,就纪检监察组织而言,反腐败是主业,转型升级是副业,服务保障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甚至产生抵触情绪。所以,不能自觉地把纪检监察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放在转型升级大背景下去把握,放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局中去推进,更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妨碍转型升级的各类问题,消除其影响转型升级的障碍。 (二)对策上缺少创新突破。服务保障转型升级的措施不力,破解转型升级难题的办法不多,实质性的转型升级对策不多,换换牌子的表面文章依然存在,对事关转型升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督查不够到位、措施不够有力;对转型升级规划、决策、执行、监督,既无科学的计划安排,更无“破冰”的改革举措。 (三)方法上缺乏过硬本领。面对门类复杂的转型升级任务,有的缺乏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对一些新兴项目一知半解,力不从心;有的缺乏实际工作能力的锻炼,对一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转型等新任务望而生畏;有的缺乏“一专多能”的基本素质和解决复杂矛盾的特别本领,找不准纪检监察工作与转型升级的结合点。 (四)途径上缺乏协调和联动机制。在服务保障转型升级和内外部监督上尚未形成科学管用的组织协调机制,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完善,在案件线索交流、力量整合、案件移交等方面,执行制度不够有力,制约着纪检监察组织服务保障转型升级。 三、对策措施 (一)立足两个转变,明确服务保障转型升级的方向 1、工作理念从“三个偏重”向“三个注重”转变。一直以来,纪检监察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实践不断深化,过多地偏重于监督、检查和纪律惩处,对于转型升级的前瞻式服务、治本性保障、科学化促进的理念还没有真正确立。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实现新的转变:一是注重前瞻式服务。充分履行协助党委抓反腐倡廉建设的神圣职责,强化主动参与意识,深入转型升级的新领域,超前研究解决转型升级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争取主动权。二是注重治本性保障。坚持把依靠纪律、督查手段与更多地采取政策、制度等预防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探寻反腐倡廉建设更加贴近中心、贴近大局、贴近实际的思路、机制和途径,构建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体系。三是注重科学化促进。把推动思想解放作为促进转型升级、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前提,科学把握和正确处理严格执纪与保护发展的关系,既做党的纪律的坚定捍卫者,又做转型升级的忠实执行者。 2、工作重心从“职能事务”向“服务保障”转变。按照转型升级赋予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内涵,以服务保障转型升级的新视野指导新实践,以服务保障转型升级的新实践创设新模式,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用服务保障转型升级的眼光去思考、谋划和推进工作。按照十八大精神,调整纪检监察工作思路,既致力扩大反腐倡廉工作成果,又努力提高服务保障转型升级水平,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思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服务保障转型升级。 (二)完善三项机制,增强服务保障转型升级的效能 1、完善培训机制,增强纪检监察服务保障转型升级的综合能力。纪检监察工作要真正适应转型升级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不断开创新局面,关键取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能力。因此,要有计划地进行服务保障转型升级能力培训,坚定纪检监察干部抓好反腐倡廉、服务保障转型升级的信心,提高综合业务水平、服务保障转型升级的能力,具备过硬的依法依纪办案能力、较强的宏观指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理论思维能力。同时,不断增强自我防腐能力,根除“特权思想”,既监督别人,更要主动接受监督;健全办案、执法、纠风等工作责任机制和廉洁自律机制,强化纪律观念,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2、完善问责机制,增强党政干部服务保障转型升级的执行能力。要致力解决当前“在岗却不在状态,在位却不谋公事,得过且过、推诿扯皮、效能低下、吃拿卡要”等有碍转型升级的问题,认真实施“治庸、治软、治懒、治散”,重新制定党政干部问责“问到位”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追到底”的办法,健全科学清晰、奖罚分明的责任体系,遏制那种领薪不干事、当官不作为的现象,扫清转型升级的绊脚石。 3、完善联动机制,增强服务保障转型升级的辐射能力。重视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监督力量的整合,重视领导干部任内、期满、调任审计结果的运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公开评议机关服务转型升级的勤廉表现,对排名靠后的部门实施告诫;组织公共权力集中、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当面报告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进度、质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现场评议打分,跟踪督促整改;利用网络和电视台专题栏目,组织一把手上线和走上荧屏,公开作出承诺,接受群众质询,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更好地将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 (三)突出四个重点,提高服务保障转型升级的质量 1、突出监督检查,保证政策落实。内容上,重点加强对执行中央、省市作风建设规定情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区域统筹发展、科技创新、环境保护等情况,影响和制约转型升级的突出问题治理情况的督促检查,保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方式上,由侧重监督检查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围绕争创转型升级示范区等重要决策部署,建立市纪委委员带队督查和联系重大项目制度,既有力扭转地方、企业有悖转型升级的发展思路和举措,又帮助破解迟缓发展步伐、影响发展环境的热点难点问题,服务、推动新进项目早落地、快投产,已有项目早转型、快升级。措施落实上,创新推行重要决策执行情况“点题巡查”、涉及的重点部门“点名汇报”、违反十条禁令的人和事“点人问责”、关键环节及重要部位出现的问题“点穴查处”——“四点督办”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建立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监测点制度,以及外资企业、新办企业、新上项目跟踪督办机制,选聘“党风、政风、机关作风”特邀监督员,分组对口监督机关部门,促进效能建设由他律转化为自觉。 2、突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一是以评议对重点对象加强管控。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决定精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妨碍转型升级的突出问题,实行转型升级发展环境月督评、季考评、年测评和流动监测点报告。建立“十百千万”群众评议机制。坚持把评判权交给基层、企业和群众,深入开展十部门负责人公开“三述”(述职述廉述作风)、百名科长“公述民评”、千企评“窗口”、万人评机关的“十百千万”民主评议活动,形成群众评议与问题纠偏、效能提升的良性互动,有针对性地改进机关部门服务转型升级的质量和水平。二是以提醒对重要事件加强防范。关口前移,立足于在转型升级新形势下,对实权部门、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尤其在作风方面已有苗头性倾向的防范,及时提醒,防微杜渐。实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家庭财产申报、廉政述职、廉政考评、廉政谈话等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任职期间岗位变动、职务升迁以及子女升学等事宜的超前防范,尽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对重要时期的检查,特别是加强转型升级重大决策阶段、换届选举、重大人事安排、逢年过节或领导干部负责重大项目建设等关键时期的检查,预防在先。三是以防控对重点岗位加强监督。紧紧围绕落实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精细化管理,结合**省直管县和黄桥镇强镇扩权试点,聚焦管人、管钱、管物、执法等关键岗位,分“红”、“黄”两个级别,对岗位廉政风险等级、防控规程、评价标准等实施动态管理,同时梳理完善内控制度,对岗位职能设置中存在编程不科学、衔接不紧密、职责不明确、监管不到位等缺陷和漏洞的制度,进行调整、完善和重塑,形成环环相扣、节点控制、关联制约的权力运行程序,确保岗位职能设置和业务流程衔接顺畅、便利精简,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实现廉政风险的有效防范。 3、突出惠民便民,维护群众利益。一是实施信访动态积分管理。整合政风行风热线等三大资源,对群众信访进行梳理汇总,推行动态积分管理,分级实施重点约谈和责任追究,督促乡镇、部门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转型升级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推行“一线工作法”。总结推广“三解三促”群众工作团经验做法,做到情况在一线了解、问题在一线解决、感情在一线融合、效能在一线考评,让党员干部从群众身上汲取营养,更好地服务转型升级大局。三是开展刹风整纪。把服务保障转型升级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统一起来,着力回应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价格监管政策不落实,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以及教育、卫生、涉农等害民扰众的不正之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转型升级创造稳定和谐的宏观环境。 4、突出查案治本,强化惩治功能。一是针对发展“弱点”,突出专案查办。抓住人为设置障碍、制约转型升级、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软肋”,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严肃查办借转型升级之机进行商业贿赂的案件,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违背规定程序、盲目决策、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严重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挥霍浪费国家资财以及其他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二是针对社会“焦点”,突出专项整治。对转型升级中社会热切关注、群众共同关切、治而不死、死而复生、由明转暗的“三乱”问题,开展持续的专项整治活动,如国有资产清查、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清理、城乡低保救助对象核查、民生资金监管等等,建立举报、调查、答复、查究“一条龙”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三是针对案发“盲点”,突出专题立制。坚持查建结合,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综合分析案发主客观原因,掌握个性和共性特点,根据转型升级中的案发规律和容易滋生腐败的“盲区”,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真正做到查处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健全一套制度,改善一方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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