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篇学校教职员工开学(秋季)返校实施方案

来源:英国留学 发布时间:2020-08-30 点击:

 2 2 篇 学校教职员工开学(秋季)返校实施方案

  篇一

 根据《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xx 省教育厅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各级各类学校 2020 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我校教职员工开学(秋季)返校实施方案。

 一、成立教职员工分期分批返校返岗工作组。

 组

 长 :xx 副组长:

 xx 成

 员:

 xx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总务处、保卫处牵头,严格排查所有教职员工(含后勤社会化企业员工,下同)假期去向情况及健康状况,按照“一人一案”要求,进行分类登记。要求学校所在地以外教职员工返校之前, 均须认真填报《xx 教职员工安全返校(秋季)准备工作信息登记表》,逐一登记造册。根据摸排情况,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返校返岗评估。

 二、教职员工类别 教职员工指教师、行政、物业、安保、食堂、洗浴、超市、校车司机等人员。

 三、教职员工返校条件

 按照《xx 省教育厅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0 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和《xx 省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学返校条件判定标准(更新版)》,教职工返校条件分为以下 6 类:

 1.低风险地区教职工,持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校报到; 2.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工,须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14 天后,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及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 3.近期从境外返回的教职工,严格落实境外返皖人员管控措施,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持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校报到; 4.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 5.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曾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须持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校报到; 6.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教职工,暂不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并报学校批准后,可返校报到。

  四、教职员工返校审批流程 返校教职员工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填写《xx 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员工返校申请表》,所填信息必须如实、准确、详细,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 方可返校。

 五、返校批次

 分期分批错时错峰返校。

 第一批次:行政、教辅、辅导员(班主任)、物业、保安、超市、浴室、司机等人员,2020 年 8 月 26 日(周三)到岗上班。

 第二批次:教师含聘任及兼职教师,2020 年 8 月 31 日(周一)到岗到位。

 目前在省外的教职员工,提前规划好返校时间,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六、返校要求 近期返校教职员工及家属必须严格遵守 xx 市防疫指挥部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1.进入校园时,必须登记并测量体温,自觉、严格属地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

 2、签订承诺书,进行健康信息采集登记,扫描“健康通行码”。

 3、积极参与并自觉进行健康教育,认真学习“两案八制”和《xx省学校新冠肺炎师生员工个人防护手册》。

 4、学生返校当天和学生开学后,教职员工车辆按照规定时间出入,中途不得随意出入。

 5. 每日 11:00 前认真填报个人相关信息,每日上报各部门疫情联系人。

 6.暑期有省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需准备好返回 xx 后的核酸检测证明。

 返校教职工所在单位必须落实包保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近期返校教职工疫情防控包保第一责任人,督促返校教职工及其家属,严格遵守桐城市、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遵规守纪,如实报告,认真配合,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七 、做好不能正常返岗教职员工工作 对不能正常返岗的教职工,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与其保持联系,做好思想疏导,建立台账,做好自我防护,待疫情缓解后,再行返回。因疫情不能正常返岗工作的教职工,不影响其年度考核、工资福利待遇等。

 篇二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xx 省教育厅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各级各类学校 2020 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xx省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更新版)》等文件精神及学校有关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8 月 21 日机关部门正常上班、各学院教职工返校报到。

 一、认真做好返校前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暑期轮休期间疫情防控

 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 2020 年暑期轮休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人员流动管理,严格外出人员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健康日报和检测制度,引导教职工做好开学返校准备工作。

 (二)精准掌握教职工有关信息 教职工通过 APP、所在各二级单位日报等方式,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提醒教育教职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需外出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三)做好返校返岗准备 教育引导教职工及时掌握本地及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经常居住地不在 xx 市和已返回 xx 教职工,在返校到岗前 14 日内原则上不得外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应提前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日报行程和健康情况。各单位要加强防控工作人员配备,开展工作排查,完善防控体系,加大督促落实。

 二、 组织教职工有序返滁返校 (一)把握信息,分类施策 1.低风险地区教职员工,持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校报到。中风险地区教职员工须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14 天后,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及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暂不返校报到。

 2.近期从境外返回的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境外返皖人员管控措施,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持 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通行码 “绿码”返校报到。

 3.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曾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须持 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校报到。

 4.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教职员工,暂不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并报学校批准后,可返校报到。

 (二)组织教职工安全有序返校 1.各单位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及时将学校工作安排通知到所属教职员工,按照上述人员分类情况,安全、有序组织教职工按要求返 x返校返岗。

 2.外地教职工返回 xx 前须提前两日向所在单位报告行程、交通方式、身体状况等信息。各单位要全面摸清、准确掌握教职员工所在地信息、假期旅历、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等情况,逐人签订入校前 14 天健康承诺书,建立健康台账,坚决杜绝教职员工带病、带隐患返校。

 3.做好返校途中防控工作。

 (1)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

 (3)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4)跨区域返程的教职员工,距离较近的优先选择自驾方式,长途出行需搭乘公共交通的应尽量选择直达交通工具,减少换乘。要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4.对没有返校的教职员工,各有关单位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台账,加强教育指导。

 三、落实开学后教职工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 宣传教育和健康监测 1.按照《xx 省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更新版)》要求,指导督促教职员工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严格落实教职工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

 2.各单位要及时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传达到所属每位教职员工,教育所有返滁教职员工严格遵守 xx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3.各单位每日通过 APP、二级单位日报掌握教职工健康情况,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学校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二)做好教职工流动管理 1.落实防控基本措施。落实对进校教职员工身份识别、登记、测温等制度,按指引要求佩戴口罩。提倡教职工乘坐私家车辆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做好防护。

 2.做好流动人员管理。长期往返工作、居住地之间,及因工作需要出差的教职工每天上报健康状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动态掌握其旅居史和健康状况。在外教职工生病时要及时报告单位,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行追踪和随访,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给校防控办和校医院。开学后在节假日、周末时间需外出的教职工,须向所在单位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提醒做好个人防护、日报健康信息,掌握行程信息,并及时通过日报表上报学校。

 3.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各单位要及时追访和上报。对有关教职员工视情况做出暂缓返校上岗安排,由所在单位安排专人做好相关记录,并做好岗位补缺等工作。

 (三)严格外出人员审批 1.继续实行人员外出审批。教育教学时间内教师一律不外出,确需离开 xx 须履行审批程序并做好个人防护,返校时须先落实卫生措施再进入办公或教学场所。疫情解除前原则上不组织召开国内外学术会议,教师个人尽可能减少外出参加科研相关会议,如需参会须履行

 审批手续。经常居住地不在 xx 的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没有异常情况的在教育教学期间只需审批一次。

 2.严格审批程序。副处以上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党委书记审批;其他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校长审批。

 四、应急处置 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教职工不得进入校园,本人应及时报告校医院并按要求处理。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由学校按照《xx省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管理指引(更新版)》和防控应急预案等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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