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重点知识

来源:美国留学 发布时间:2020-10-17 点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 重点知识

 一、定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以定义为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其他突发中毒事件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 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 短时间内,某个 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许多新发传染病在发生之初,常常表现为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之初,由于对病原方面认识不清,虽然知道这是一组同一症状的疾病,但对其发病机制、诊断标准、流行途径等认识不清,这便是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典型案例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才逐步认识到其病原体是由冠状病毒的一种变种所引起。当然,群体性不明原因性疾病可能为其他传染病,也可以是非传染性疾病。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 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突发中毒事件指在短时间内,毒物通过一定方式作用于特定

 人群造成的群发性健康影响事件。

 新发传染性疾病,狭义是指 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广义是指 一个国家或地区新发生的、新变异的或新传入的传染病。世界上新发现的 40 种左右新发传染病中,有半数左右已经在我国出现,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对人类健康构成的潜在威胁十分严重,处理的难度及复杂程度进一步加大。

 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是指在实施群体性疾病预防措施时,免疫接种人群或预防性服药人群中出现的异常反应。这类反应原因较为复杂,可以是 心因性的,也可以是 其他异常反应。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在化学品的 生产、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化学品从其包装容器、运送管道、生产和使用环节中泄漏,造成空气水源和土壤等周围环境的污染,严重危害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 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是指由于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放射源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健康严重影响或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生物、化学、核辐射恐怖事件,是指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为了达到其政治、经济、宗教、民族等目的,通过实际使用或威胁使用放射性物质、化学毒剂或生物战剂,或通过袭击或威胁袭击化工(核)设施(包括化工厂、核设施化学品仓库、实验室、运输槽车等)引起有毒有害物质或致病性微生物释放,导致人员伤亡,造成公众心理恐慌,从而破坏国家和谐安定,妨碍经济发展的事

 件。

 二、特点 ( ( 一) ) 突发性 突发性是指 突然发生,具有 非预期性意外性、紧迫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常常是突然发生、突如其来的,需要进行紧急处置。一般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是不易预测的,除了发生时间和地点具有不可预见性外,它的形成常需一个过程,开始可能其危害程度和范围较小,对其蔓延范围、发展速度、趋势和结局也很难预测。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与转归也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 ( 二) ) 公共属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危及的对象, 不是特定的人,而是。

 不特定的社会群体。所有事件发生时在事件影响范围内的人都有可能受到伤害。而且,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其 影响绝不仅仅是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所在地,在很多情况下,很容易产生跨地区的影响,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甚至引发更广泛范围内的一系列公共卫生措施(如食品、疫苗、药品的停售、禁售、召回等)。

 ( ( 三) ) 危害的严重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这种危害既可以是对社会造成的即时性严重损害,也可以是从发展趋势看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

 (四)多元属性 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复杂,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也呈多元化特点。

 另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还有 群体性、综合性、频发性和国际性等特点。

 三、分级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 特别重大I (I 级) ) 重大( ( Ⅱ级) ) 、较大( ( Ⅲ级) ) 和一般( ( Ⅳ级) ) 四级。

 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 ( 一) )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 (I 级)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级 ):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痘疫情波及 2 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 二) )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Ⅱ级)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 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Ⅱ级 ):

 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 天)发生 5 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 2 个以上的县(市)。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 20 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 2 个以上市(地)。

 4.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1 周内发病 0 例以上,或波及 2 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 2 个以上县(市),1 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 5 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 2 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 50 人以上,或死亡 5 人以上。

 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3.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 三) )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Ⅲ级) ) 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 ( Ⅲ级 ):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 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以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 10 例以上,或波及 2 个以上县(市)。

 3.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 周内发病 10~29 例,或波及 2 个以上县(市),或市(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4.1 周内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 5 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 1 倍以上。

 5.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 100 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 10~49 人,或死亡 4 人以下。

 9.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 四) )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Ⅳ级)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Ⅳ级 ):

 1.腺鼠疫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 10 例。

 2.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 周内发病 9 例以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 30~99 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 9 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上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要通过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四、监测 (一)概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是指 长期连续、系统地收集疾病与健康相关事件、危险因素的信息资料,包括 突发的、直接关。

 系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公共卫生相关事件信息。对信息资料进行核对后,分析疾病和健康相关事件及其相关影响因素的分布及动态变化,并及时将这些信息报告或反馈给卫生行政部门、信息提供者,以及其他一切应当知道的人,以便及时调查和采取干预措施。

 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出入境检疫机构应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包括自然疫源性疾病疫情监测、自然灾害地区的重点传染病和卫生事件监测、主要症状和重点疾病的医院哨点监测等。

 ( ( 二)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的信息来源

 包括各类疾病与公共卫生监测信息系统、舆情监测和部门通报。

 1. 各类疾病与公共卫生监测信息系统

 目前,我国的监测系统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疾病监测,一类是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通过这些常规的监测活动和分析,了解已知疾病、不明原因疾病及其相关因素在不同地域、不同时间、不同特征人群中的分布,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或时间、空间聚集性,一旦发现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指标或可能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时,立即做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并提出预警的建议。这是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信息的主要来源。

 2. 舆情监测

 也称媒体监测、传言监测,正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卫生系统的重视,主要指通过媒体信息、互联网信息、公共卫生热线等及时获取可能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信息的重要补充和重要信息来源。对于这类信息,需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门的监测机构对相关事件信息进行核实、甄别,确认后再进行正式报告。

 3. 部门信息交流和国际通报

 这类信息应根据国家相关的政策或决策进行处理。

 五、预警 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是及时发现突发事件发生的先兆,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将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机制就是以 监测为基础、以数据库为条件、采取 综合评估手段、建立信息交流和发布机制,及时发现事件的严重威胁或苗头,发布预警,快速做出反应,达到预防事件发生或控制事件蔓延的目的。

 ( ( 一) ) 制定监测信息的早期预警指标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

 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低级别的预警线指标。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性、影响区域范围、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因素,设定分级预警指标。

 ( ( 二) ) 早期预警指标的敏感性

 各级应通过对疾病及健康相关事件的历史数据分析,进一步验证预警指标的敏感性。预警指标敏感性过低,将起不到早期预警目的;预警指标敏感性过高,会使应急响应过度;预警频繁,会产生预警疲劳,降低预警的响应性。适宜预警指标的设定,需要通过实践、评价、验证、再修订、再实践、再评价、再验证不断反复循环的过程,最终达到建立科学预警的目的。

 ( ( 三) ) 实时预警系统的实现

 及时收集准确的事件及相关因素监测信息、分析信息、并报告分析结果,可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先兆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为决策部门制定控制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我国建立的基于互联网的中国传染病自动预警系统是该类预警系统的成功实践之一。在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基础上,目前已经初步实现基于时间和空间自动探测技术,使用固定阈值法、时间模型探测法和空间模型探测法,实现对重要传染病异常信号的自动预警。实践证明,该系统能够根据监测疾病资料分析和异常信号探测,快速发出预警信号,有助于重要疾病和暴发苗头的早期发现和确认,对于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大规模暴发、流行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六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内容、方法和时限

 (一)

 报告内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分为 首次报告、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应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的进程,内容包括事件 基本信息和事 件分类信息两部分。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分别填写基本信息报表和相应类别的事件分类信息报表。

 报告内容包括 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分布、主要症状和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势等。

 1. 首次报告

 尚未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可能存在隐患的事件相关信息,应说明 信息来源、波及范围、事件性质。

 的初步判定及拟采取的措施。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包括 事件性质、波及范围( ( 分布) ) 危害程度、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2. 初次报 告

 要求快,有很强的时效性,信息可以简单,应在获取信息最短时间内完成,目的是尽快使上级部门了解发生的事件,争取现场调查控制的时间。县级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做好记录,进行核实,立即启用网络报告系统进行报告。

 3. 进程报告

 要求新,应及时反映事件的进展和调查处理情况,报告次数不限,但是重大及特别重大事件尤其是在事件的早期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附件信息必不可少,体现措施的落实

 和评价,反映疫情的动态。

 4. 结案报告

 在事件调查处理结束后,对整个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的全面回顾与总结,它的报告要求是全,基本信息、详细信息、附件信息要求全面。结案总结报告应在确认事件终止后 2 周内上报。

 ( ( 二) ) 报告方法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可通过中国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直接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提高报告的及时性。同时,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告卡等方式逐级报告。县以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事件报告后,应逐级及时审核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汇总、统计、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 三) ) 报告时限

 和程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在 2 2 小时内向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在 2 2 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事件的性质,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件的进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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