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部安全目标保障措施

来源:美国留学 发布时间:2020-09-17 点击:

 2 2012 年发电部安全目标保障措施

 一、安全生产目标:

 (一)

 全厂安全目标 :

 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人身事故; 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4、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5、不发生本企业负同等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6、控制重伤及一类障碍; 7、实现两个白日无事故记录天数。

 (二)

 部门安全目标:

 1、部门控制轻伤和二类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一类障碍; 2、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二类障碍; 3、个人控制失误和差错,不发生人身未遂和异常。

 (三)

 值际安全目标 :

 1、杜绝重伤、死亡事故,控制轻伤; 2、新工人进厂三级安全教育率达 100%; 3、特种工作人员上岗持证率 100%; 4、积极开展创安全合格班组活动,确保年度实现安全合格班组; 5、积极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

 (四)

 值长职责:

 1、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带领本班组人员安全作业。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经常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掌握现场救护基本知识,作好入院前的救护工作;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清原因,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4、加强对班组安全员的领导,积极支持其工作。对各种安全生产资料应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保障措施:

 2012 年发电部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要围绕上述安全目标开展。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一)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发电部部长为发电部安全第一负责人,副部长、安全员协助部长搞好部门安全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安全目标。

 2、值长横向负责值际各项工作,专工纵向负责各专业安全技术管理,值际安全员组织开展值际各项安全工作,全员参与。严格执行安规及相关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到人人负责,齐抓共管。

 3、定期召开部安全例会、开展值际安全活动。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及时传达上级安全工作要求,了解掌握现场存在的重大缺陷、安全隐患及相关措施、注意事项,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安全工作,形成纪要下发到值际。值际每循环开展安全活动,传达上级安全工作要求,组织学习安全文件。

 4、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三不伤害”承诺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5、各管理人员每天到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值际安全员、运行人员值班期间到现场安全检查,对违章行为立即制止并上报发电部。

 (二)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要求的技术规程。

 2、根据发电部安全标准化考核标准,部门组织定期检查各值际、采制样、输煤包运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配合上级公司、部门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对提出的整改项目落实整改。

 3、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做好危害告知、预防工作。

 (三)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1、积极参加电厂 “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各值际观看事故警示片等安全教育片。

 2、值际每循环开展一次安全活动,加强员工思想教育,认真落实安全中各项要求措施,防止麻痹思想。

 3、认真传达、落实上级安全会议精神、会议纪要、安全简报。

 4、认真组织召开班前会、班后会,会上提出现场存在的危险,提醒运行人员注意,部门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5、积极开展各种应急演练、安全知识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

 6、积极参加厂安规考试、特种工考试、工作票“三种人”考试,定期组织部级安规考试。

 7、落实新员工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临时工安全教育和换岗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规范运行操作,加强技术培训、交流工作。

 1、各值值长负责组织每循环学习班组在仿真机房学习、技术交流,讨论指标控制、运行调整方式,取长补短,提高全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2、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事故预想、技术问答,各专工定期检查执行

 情况。

 3、公平、公正开展小指标竞赛,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加强指标控制,控制煤耗、汽耗、厂用电等主要指标,达到节能减排、降本增效。

 4、配合检修正确、完善布置各项安全措施,做好警示、提示工作,设备检修后到现场认真验收。

 5、督促运行人员加强巡检、监盘质量,做好缺陷统计、上报、现场验收工作。

 6、定期检查集控室定置管理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的提出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7、按规定日期报送各项数据、报表,并保证准确、可靠。

 8、做好反违章知识宣传教育,加大现场反违章检查力度,杜绝“三违”,对检查出的违章上报发电部。

 9、设备存在缺陷、隐患暂时无法消除时,各专业下发技术措施,运行人员依据措施执行,防止人身和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发生。

 10、定期组织运行人员参加理论考试,并通过考试成绩进行绩效工资调整,激发员工上进心,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

 11、积极参加春检、秋检、夏季“三防”和防寒防冻检查工作,做好提前预防措施。积极参加重大节日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未整改的做好有效措施。

 (五)加强电气防误操作组织管理措施。

 1、部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倒闸操作的操作票制度和操作监护制度,是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最根本的组织保证措施,在贯彻执行中,必须从严管理、从严要求、从严考核。

 2、组织电气运行人员、电气专业管理人员,熟悉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倒闸操作的规定。

 3、电气运行人员必须经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内容的技术培训,并经

 考试和实际操作训练合格后,才能参与进行电气倒闸操作。

 4、认真推行电气倒闸操作执行程序和技术原则的规范化、标准化,发电部组织编制典型操作票,要求严格按照操作票要求操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的倒闸操作规范化、标准化训练活动。尤其是加强对新入厂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基本功的训练。

 5、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重点纠正电气倒闸操作中存在的图省事、走捷径,违反安规、两票的习惯性违章现象,对违章责任者、误操作事故责任者做到“四不放过”。

 6、加强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和操作监护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搞好统计、考核工作,各级生产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两票补充规定”中有关“两票”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制度,通过监督检查,分析操作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落实。

 7、加强电气运行基础管理,及时完善电气设备的双重名称、编号,做到正确齐全,清晰醒目,室内开关柜的前后柜面上已有清晰醒目的双重名称、编号,运行人员操作时应仔细核对工作内容名称、编号和设备名称、编号对应。

 8、建立重大、复杂电气倒闸操作电气专工现场监督把关制度,明确规定现场监督把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参加现场监督把关人员的职责,主要是监督检查倒闸操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及时纠正违章现象,不允许参与倒闸操作,不允许代替当值运行负责人发布操作命令、违章指挥,不允许违反调度规程和调度命令。

 9、加强对接地线、接地刀闸的使用管理。

 (六)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狠抓整改措施落实,现场发生的事故、异常后填写运行不安全情况原始报告,值内、部门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落实责任人,追纠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追纠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通报其它值际学习吸取经验教训。

 (七)积极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风险预控。运行人员加强巡检、运行分析,运行中发现缺陷及时提出,并联系检修处理。对不能消除的危险点、风险做好有效措施、事故预案,班前、班后会时提醒每一位员工注意。

 (八)加强现场外包施工人员、临时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现场发现外包施工人员、临时工违章、施工违章时,立即制止,要求整改并通报发电部。

 (九)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设备巡检,及时发现、消除消防设备缺陷,积极参加消防培训和演习。

 (十)继续督促各值际继续开展“安全和谐班组”建设。

 (十一)提醒员工厂内或外出时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车,防范交通事故发生。

 发电部 2012 年 3 月 6 日附表:1 1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工程合作经营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合作经营项目: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建设工程。

 三、合作经营地点:山西省保德县。

 四、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垫付。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200 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200 万元(主

 要用于补足前任合伙人撤资款项)。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 100 万元投资款,剩余 100 万元乙方须在 2012 年 3 月 31 日前全额到位。

 3、2012 年 3 月 31 日前应付前任合伙人撤资的 17 万利息,双方各承担8.5 万元。

 4、乙方垫付 2012 年 2 月开工前期全部费用。(回款前)

 五、股份划分:甲方

 % 、 乙方

  %。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六、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双方共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原则上不得中途退撤,任何一方在不给合作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出,但须经双方协商认可。

 八、甲乙双方的分工、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作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重点负责商务活动及工程的回款工作。费用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 10%。

 2、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生产,施工、安全工作。

 3、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在保德县与当地银行开设账户,双方各留印鉴、共同管理。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工作,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

 元额度(

  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许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同时,甲乙双方都有对财务账目的监督权利。

 九、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十、合作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作损失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

 2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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