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来源:美国留学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崇义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中共崇义县纪委、崇义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在主题教育期间专项整治“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着重以整治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漏保”问题为重点,统筹中央、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在上半年农村低保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确保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将治理行动引向深入,着力解决农村低保中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防止整户漏保和户内漏人的现象,切实发挥好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全面排查整治农村低保“漏保”问题。全面排查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以及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对象,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重点排查隔代扶养、事实残疾以及家庭突发变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逐户排查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全面排查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将其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二)全面核查清理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重点清理四类对象,即:清理不符合整户保条件有就业劳动能力且收入较稳定的青壮年家庭成员;清理已经核实线索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理在保家庭中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和能力而不履行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对象;清理在保对象已经发生结构性变化,如死亡、外嫁户口外迁等对象,坚决杜绝农村低保“人情保”、“关系保”、“死人保”、“老人保”问题的发生。

 (三)全面规范低保审核审批。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和规定程序,完善申请、核查、评议、公示、备案等环节的规范行政文书,从严纠治不按程序进行审批和不经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线下审批的问题,做到审核审批严谨规范,低保档案完整齐备。加大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公示公开力度。坚持“凡进必核”原则,做好低保在保和新申请对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信息采集和资料录入上传工作,全面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确保核对不漏一人。落实村级评议结果、乡镇审核结果公示制度,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结果必须在村(居)进行长期公示,同时在县政务公开网站公示低保对象姓名(注意保护个人隐私,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村(居)委会、救助金额等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10月12日前)。县民政局针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印发各乡(镇),各乡(镇)在县级方案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治理措施,出台本乡(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此次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专项治理阶段(2019年10月12日-10月31日)。各乡(镇)要结合本乡(镇)实际,认真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落实。要对照治理重点、目标和要求,高标准抓好问题整改,对排查出来的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及时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新申请低保对象要依据程序和规范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及时予以审批纳入。

 (三)建立长效机制(全年)。各乡(镇)民政所要根据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治理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民政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2019年全国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和惩治低保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决不姑息纵容。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乡(镇)民政所要始终坚持问题意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排查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要突出工作重点,对照规范管理要求,严格检查,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违规违纪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持续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地抓好作风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切实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推动低保政策落到实处。

 (三)要严肃问题查处。县民政局将通过举报、信访等渠道,梳理、分析反映低保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对于问题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各乡(镇)也要采取多种措施拓展线索来源,列出重点案件,重点督查督办,彻底查清问题原因。县、乡二级民政部门都要面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线索统计台账,受理群众关于低保经办服务中腐败问题的投诉举报,并对投诉举报问题进行督查督办,跟踪查处结果。

 (四)要广泛宣传引导。各乡(镇)民政所要积极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当地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总体部署,共同部署、整改。各地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专项治理舆论环境。

 各乡(镇)民政所每月末要向县民政局报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效统计表,11月15日前,报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阶段性工作总结

推荐访问:农村河道治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全县 低保
上一篇:(美术课中德育教学案例
下一篇:银行季度风险管理报告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