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美国留学 发布时间:2020-08-07 点击:

 4 附件1 浙江省水利厅 2020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0 年浙江省水利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认真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按照“补短板、强监管、走前列,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总要求,围绕在依法治水方面展现“重要窗口”的责任担当,争当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排头兵。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聚焦强谋划、强执行、强宣传,凸显大担当、大作为、大争先,推进七个方面25 项重点工作。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深化改革创新。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2.0 年度工作任务,推进智慧水利先行先试示范建设,协同推进企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快速审批“最多20天”改革,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 100%覆盖,推进贯彻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建设“幸福河”综合改革、水利工程“三化”改革、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机制改革等重大水利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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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以“三服务”为遵循,提升水利服务成效。联动开展三服务“百千万”行动,推进民生实事建设,完成208 万农村饮水达标提标,创建 100 条美丽河湖,建设水美乡村 1000 个。推进水安全能力建设,开工加固海塘提标 150 公里,完成 100 座病险水库和100 公里干堤加固,治理中小河流500 公里。

 ——以立法修订为重点,强化制度建设。配合完成《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立法,组织开展《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 《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2 部地方性法规后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达到 100%。

 ——以依法行政为准绳,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组织实施《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海塘安澜”千亿工程、《浙江省取(用)水定额》、浙江水院南浔新校区建设等重大行政决策,实现合法性审查100%全覆盖。

 ——以严格规范为样板,强化依法管水。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地见效。积极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建立健全适应水利实际的“综合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执法体系。

 ——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强化监督管理。以水管理平台为基础,加快“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探索推进省市县三级监管数据一站式实时汇聚共享,形成全方位水利监督网。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以普法教育为抓手,有效化解矛盾。全面完成“七五”普法

 6 任务,不断提升水利系统法治文化建设水平。强化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提高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比例。加强全省水事纠纷的排查预防和调处。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依法履行职能

 1、.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水利部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防控意识,全力做好疫情防控。

 ( 防控办、 办公室)按照“一项一策”原则,因地制宜,推进在建重大水利工程有序复工,指派专人对复工项目开展蹲点指导服务,协调帮助解决复工与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建设处)持续开展“三服务”活动,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取水、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指导帮扶,为复工复产提高水利保障。

 (三服务办,各有关处室)

 2、.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推动水利服务“一站通”改革,推动改革向机关内部和基层延伸。

 (政法处,各有关处室)落实机关事业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一件事”改革。

 (人事 处)

 3、.深化简政放权。按照“放管服”精神,以“最多跑一次”理念,及时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根据省级试点建设需要,下放行政权力行使层级。

 7 不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政法处,各有关处室)

 4、.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3.0 平台要求,及时优化水利审批事项、流程,完善办事指南,认真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最多 80 天”、企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快速审批“最多20 天”改革要求。)

 (政法处,各有关处室)深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了公布的 3 项许可(禁止)事项外,100%实现“非禁即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涉水政策措施,实现公平竞争审查 100%覆盖。强化行政合同签订和履行管理。

 (各有关业务处室)

 5、.推进数字化转型。着力做好政务服务 2.0 平台建设水利相关工作,分类施策,采用表单化、简化环节、精简材料和“好差评”闭环等方式,推动政务服务由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政法处,各有关处室)迭代升级“浙里办”“浙政钉”APP。

 (科技处)按照省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加快“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以水管理平台为基础,整合各类督查检查信息系统,形成全方位水利监督网,提升涉水事务监管能力,实现所有行政审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

 (监督处,各有关处室)

 6、.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对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的要求,推进民生实事建设,加快推动百姓从“有水喝”到“喝好水”,推动县域城乡供水“同质、同标、同服务”,完成 208 万农村人口饮用水达标提标。围绕“大花园”建设,打造“幸福河”平台,实施 “百江千河万溪”工程,新增美丽河湖100 条(个),整治中小河流500

 8 公里,完成 100 座病险水库和 100 公里干堤加固。

 (河湖处、农水水电水保处、建设处)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7、.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研究提出“十四五”水利立法规划草案。

 (政法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配合完成《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立法工作,提升高质量发展的法规、政策供给能力。

 (政法处、水资源处)对《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等8 件以我厅为主执行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等 5 件省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

 (政法处、各有关业务处室)

 8、.提高公众参与度。坚持全民参与、全民监管,涉水法规草案、行政规范性文件 100%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注重听取企业和基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意见,对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充分论证,助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全省水利系统各项日常决策、执行以及监督。

 (各有关业务处室)

 9、.加强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浙江省水利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厅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现100%合法性审查。

 (政法处)完成修订2019 年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暂时保留的 5 件规范性文件。

 (建设处、农水水电水保处)围绕推进机构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

 (运管处、建设处、农水水电水保处、河湖处、政

 9 法处)

 10、.贯彻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适应改革要求,指导市、县水利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处罚(强制)事项移交、构建分工协作机制等工作,明确部门权责边界,订立交接、协同工作规则,形成运行顺畅、衔接有效、执法有力的水行政执法工作局面。(政法处)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

 11、.强化依法决策。认真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重大水利规划、制定涉及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且影响较大的政策、建设重大水利工程的决策以及涉及厅属单位重大改革四类行为列入我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办公室 、政法处 )实现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100%覆盖。

 (政法处)

 12、.增强公众参与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列入我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所有行政决策事项,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各有关业务处室)

 13、.提高论证和评估质量。对列入我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所有行政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重大行政决策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进行社会

 10 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各有关业务处室)

 14、.规范行政决策。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形成的各类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办公室、各有关业务处室)探索开展厅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跟踪了解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检验评估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效果。充分发挥厅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专业作用。

 (政法处)

 (四)

 强化依法管水

 15、.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水利系统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专项检查,推进三项制度落地见效。按月统计全省水行政办案情况并及时上报水利部。(政法处)

 16、.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继续做好全省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新任执法岗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件资格考试,不断提升我厅工作人员执法证件持有率。开展水利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公布评查结果,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

 (政法处,人事处,各有关业务处室)

 17、.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推进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动“双随机”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 100%,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到 90%。推进“教科书式”执法。

 (政法处,监督处,各有关业务处室)

 11 18、.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性巡查大检查及有关专项整治活动、安全生产宣教与培训、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等工作,加强责任制考核,力争全省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水利安全生产事故。

 (监督处、各有关业务处室)

 (五)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19、.完善权力运行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确保答复满意和基本满意率 100%。(办公室、各 有关处室)推进内部审计全覆盖,对厅机关及厅属各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

 (财务处)

 20、.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以实效性、服务性和主动性为导向,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办公室、各有关处室)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信息和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应公开尽公开。

 (水资源处、河湖处、农水水电水保处、建设处)进一步加强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和回应,政策解读应当与政策文件起草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解读文字应当平实易懂,形式多样,采用事例、数据、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各有关业务处室)

 21、.公共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信用“531X”工程,建立健全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制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文件。

 (建设处)

 12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2、.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强化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提高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比例。

 (办公室)加强全省水事纠纷的排查和预防,指导各地开展水事纠纷调处工作,调处跨设区市的水事纠纷。

 (政法 处)

 23、.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由我厅作出的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如果对相对人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在行政执法文书中依法实施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

 (各有关业务处室)切实履行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职责,分析研究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通过以案释法,指导厅机关各处室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政法处)

 2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 “3.22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全面完成“七五”普法各项任务。

 (政法处、信息宣传中心)在行政许可、执法监督和答复、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等过程中,加强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水法治意识。

 (各有关业务处室)

 (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25、.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通过个人和网络自学、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等方式,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化解矛盾、处理复杂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各有

 13 关业务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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