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供电局2016年客户服务宣传与推广策划项目(第二批)招标文件

来源:会考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AA 供电局 2016 年客户服务宣传与推广策划项目(第二批)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AA 供电局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AA 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16 年 6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1. 总则 7 2. 招标文件 8 3. 投标文件 9 4. 投标 10 5. 开标 10 6. 评标 11 7. 合同授予 11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2 9. 纪律和监督 12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3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 1. 商务文件 22 2. 技术文件 31 3. 投标函 33 第四章 评标办法 36 1.评标方法 36 2.评审标准 36 3. 评标程序 39 第五章 技术标准 40 1. 技术(规范)标准 40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AA 供电局有限公司

 地址:AA 市天河南二路 2 号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20- 8712623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AA 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AA 市天河南一路 1 号 5 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

  传真:***-******** 1.1.4 项目名称 AA 供电局 2016 年客户服务宣传与推广策划项目(第二批)

 1.1.5 建设地点 AA 市 1.1.6 建设资金 自筹资金 1.2.1 招标内容 1. 客户服务宣传与推广设计和实施,包括重点业务宣传内容设计,传播渠道组合投放,业务宣传活动策划、物料制作及实施,相关宣传资料的设计及购买; 2.下半年沟通宣传效果调研和评估报告。

 1.2.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80 个日历天。

 1.2.3 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招标共 2 个标的,分别招标,同一公司可同时投 2 个标的,但每个标的只有一个中标单位,可以兼中。分别以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

 AA 供电局 2016 年客户服务宣传与推广策划项目(第二批)(标段一:客户服务宣传与推广设计和实施)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AA 供电局 2016 年客户服务宣传与推广策划项目(第二批)(标段二:下半年沟通宣传效果调研和评估报告

 1.3.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能提供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能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可提供业绩说明文件,且业绩条件及注册资本金分别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详见附表 1)

 6.注册资金要求(详见附表 1)

 7.非联合体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9.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使用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有效授权。

 10.投标文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或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1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13.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14.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5.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16.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附表 1 序号 招标标的 注册资本(万元)

 业绩 投标人要求 1 AA 供电局 2016年客户服务宣传与推广策划项目(第二批)(标段一:客户服务宣传与推广设计和实施)

 300 近三年有与中国企业/机构合作品牌宣传营销推广类的成功案例。

 具有项目管理 3 年及以上的从业经验,并负责主导知名企业的同类项目不少于 3 个 2 AA 供电局 2016年客户服务宣传与推广策划项目(第二批)(标段二:下半年沟通宣传效果调研和评估报告)

 300 近三年有与中国企业/机构合作品牌宣传咨询类的成功案例 具有项目管理 3 年及以上的从业经验,并负责主导知名企业的同类项目不少于 3 个

 1.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8.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9.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不召开,采用书面方式答疑,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必须在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1.9.3 招标人书面澄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清的时间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7 月

 7 日 9 时 00

 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3.2.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120 天 3.3.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一年 3.3.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业绩要求时间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当天。)

 3.3.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近一年 3.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5.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签署并盖章的内容至少应包括:①封面页(或扉页);②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有要求的)。

 3.5.4 投标文件份数 共 8 份,按标段递交。

 其中商务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技术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投标函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电子版本(光盘)2 份。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5.5 装订要求 投标函可与商务文件装订为一册,技术文件装订为一册;电子版文件由纸质封包成册。

 3.6.1 最高投标报价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限价金额(可按项目总价、单价、费率进行限价)

 1 AA 供电局 2016 年客户服务宣传与推广策划项目(第二批)(标段一:客户服务宣传与推广设计和实施)

 150 万元(含税)

 2 AA 供电局 2016 年客户服务宣传与推广策划项目(第二批)(标段二:下半年沟通宣传效果调研和评估报告)

 20 万元(含税)

 3.6.2 有效报价 投标报价在不低于成本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范围内为有效报价。

 4.1.1 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包装必须密封,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封口处要贴密封条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不包装,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本(光盘)应有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外观标识。

 4.1.2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单位: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单位:AA 供电局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AA 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AA 市天河南一路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号 8 楼评标 3 室,天河城东门对面)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

  年 7 月 7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AA 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AA 市天河南一路 1 号 8 楼评标 3 室,天河城东门对面)

 7.3.1 履约担保 不收取。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代理服务费 1)代理费类型:服务。

 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 AA 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支付, AA 供电局 2016 年客户服务宣传与推广策划项目(第二批)(标段一:客户服务宣传与推广设计和实施)金额为固定包干价格人民币18000 元(大写:壹万捌仟圆整)。

 AA 供电局 2016 年客户服务宣传与推广策划项目(第二批)(标段二:下半年沟通宣传效果调研和评估报告)金额为固定包干价格人民币 2800 元(大写:贰仟捌佰圆整)。

 费用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 AA 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代理机构同时向缴费单位开具发票。

 3)如为汇款,其汇款账号:

 收款单位:AA 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AA 粤秀支行 账

 号:3602015019201417024 注:(开发票前请准备以下资料)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或税务事项通知书(认定通知))

 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

 注: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为自开票之日起 180 天内(不是半年),超过 180 天未抵扣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不能作废不能红冲,请付款方务必在抵扣期内处理专用发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项目建设资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施工承包和标段划分情况 1.2.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次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次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施工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5 标段划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3.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员工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 (14)母公司与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1.4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 语言文字 除专业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业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7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 踏勘现场

 1.8.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8.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8.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8.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专业分包的,分包单位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资质要求并经过建设单位审批同意。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 (2)合同条款及格式; (3)投标文件格式; (4)评标办法;

 (5)技术标准。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必须在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不予解答。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中予以明确。若澄清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招标人将至少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天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延期发出时,投标截止日期相应后延。

 2.3.2 招标文件发出以后至投标截止前,招标人发出的所有具有编号的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2.3.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具体详见第三章的“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商务文件;

 (2)技术文件; (3)投标文件电子版; 及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有效期 3.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2.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3.3 资格审查资料 3.3.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

 3.3.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的复印件,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的复印件。

 3.3.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3.1 项至第 3.3.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4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5.6 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本(光盘)内容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建立目录并分级,应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文件仅限于 PDF 格式,当电子版本与纸质版存在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3.6 投标报价

 3.6.1 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2 有效报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3 投标报价

 3.6.3.1 项目建设过程中,中标人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人承担。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本一起封装(若封包过大,也可分开封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密封和标记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1.4 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错放、混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递交时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他人办理,应附此证书),否则不予接收。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察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质量目标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察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作为招标人代表的评委应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选定,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的总数不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余评委原则上通过阳光系统从 AA供电局有限公司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推举产生。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6.1.4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 (2)根据投标文件组织投标人进行技术经济澄清; (3)对投标文件根据评分标准及实施办法进行评审打分。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在评标过程中,各评委均以专家身份进行评标工作,不代表其所在单位。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中标人应于不迟于合同签订后 5 日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前往与项目建设单位代表签订合同,并按规定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履约担保。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7.4.2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背离本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实质性内容签订施工合同。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提供服务,并支付报酬, 乙方接受委托提供此项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内容、要求 一、服务的主要内容 乙方按甲方要求,

  。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7 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计划书。计划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二)服务人员安排。

 (三)时间进度安排。

 (四)其他:无。

 项目计划书经甲方同意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资料提供 一、乙方提出所需资料、数据清单,甲方审核确认后提供。

 二、乙方根据需要,可要求甲方补充必要的资料、数据,甲方审核确认后提供。

 三、双方联系人应在确认的资料移交清单上签字,清单应注明移交时间和方式。

 四、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应当妥善保管,并只能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当将上述资料及数据全部退还给甲方,并不得以复制、扫描

 等任何方式保存甲方的资料信息。

 第三条 甲方协作事项 一、访谈:

  。

 二、调研:

  。

 第四条 乙方服务人员组成 乙方指派

  组成项目团队,同时指派

 作为本项目的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服务人员不能胜任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乙方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服务人员应实际参与本合同工作。

 第五条 履行期限和方式 一、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工作,并向甲方提交项目成果。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展工作之前,应就服务内容与甲方进行沟通,提供工作的建议。

 三、在工作过程中如出现任何可能影响项目的事项,乙方应向甲方书面汇报。

 四、乙方在撰写项目之前,应与甲方就拟起草项目成果的内容进行沟通。

 第六条 项目成果的交付 一、项目成果应达到如下要求:

  。

 二、交付的形式及数量:交付成果覆盖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内容,具体如下:

 1.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原始材料、整理材料及分析材料,如问卷、调研样本等; 2.项目开展前后的相关汇报工作; 3.《XXXX 报告》,电子版 1 份、打印版 1 份。

 三、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年

 月

 日前交付 AA 供电局。

 四、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项目成果。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进行修改、完善,并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完成。

 第七条 验收

 乙方提交项目成果时应当同时提出书面的验收申请,甲方按照本条的约定进行验收。

 一、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后 10 天内组织验收。

 二、验收标准: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

 (二)其他:

 。

 三、验收费用的承担:

 由乙方承担项目验收费用

 。

 四、验收后的处理:

 (一)验收通过,甲方应出具验收合格的书面意见给乙方。

 (二)验收未通过,甲方应出具验收不合格的书面意见给乙方。乙方应当在 15 天内根据甲方的验收意见对项目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再次向甲方申请组织验收,若第二次验收仍未通过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甲方出具验收合格的书面意见,不能视为免除乙方对项目成果存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如存在缺陷的,乙方应免费予以修正和完善。乙方不予解决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解决,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服务报酬及支付 一、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报酬总额(含税)为: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本服务报酬为固定不变价格。该报酬已包括乙方为完成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服务报酬由甲方分三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条件和时间为:

 (一)第一笔款项 第一笔款项为合同总价款的 30 %,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在合同签订后四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二)第二笔款项 第二笔款项为合同总价款的 50

 %,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在 乙方提交《XXX 报告》 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三)第三笔款项

 第三笔款项为合同总价款的 20 %,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在乙方提交报告成果并获得甲方正式验收通过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三、甲方付款之前,乙方应提供相同金额的正式发票。

 第九条 知识产权事项 一、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形成的工作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或处分工作成果。

 二、甲方为本项目的实施而向乙方提供的属于甲方所有的行业资料、文件资料等信息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三、在甲方付清了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价款后,本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披露或允许他人使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获得的资料及最终成果。

 四、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成果的个人享有在有关项目成果文件上写明项目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五、乙方在项目所涉及的范围内基于甲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等而进行研究所获得的相关文件、档案等资料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六、甲方需就成果进行著作权备案的,乙方应予以协助。

 七、乙方有特殊要求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可适时对项目事宜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并可就发现的问题要求乙方进行回应或做相关修正。

 二、甲方认为乙方的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三、甲方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数据,并及时解决乙方提出的需要甲方配合的相关事宜。

 四、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

 五、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对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进行验收。

 六、其他:

  无

 。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支付报酬,甲方拒不支付的,乙方有权中止项目工作。

 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每一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应报甲方认可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乙方对甲方了解项目情况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三、乙方应保证派出的人员熟悉项目涉及的业务,并具备从事本合同约定项目工作的经验。乙方提供的工作人员资料应真实准确。

 四、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现场工作时,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开展与本项目无关的工作,不干扰甲方业务的正常进行,并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要求,若因乙方引起的任何纠纷一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承诺在本项目成果提交后

 3

 个月内,根据项目成果在实施环节的客观需要,为甲方提供不限次数的现场发布及相关后续服务。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下部分或全部工作转委托给第三人。

 七、乙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工具、理论、方法和提供给甲方的项目成果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如第三方因乙方的服务工作向甲方主张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

 无

 。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变更,不能就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按照原合同条款执行。

 二、本合同乙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明确表示不能为甲方提供服务的。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交项目计划书超过 10 天的。

 (三)若乙方指派的负责人或服务人员未实际参与本合同服务工作或者乙方擅自更换上述人员,经甲方通知后 10 天内仍未纠正或已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四)乙方项目工作进度或者工作内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经甲方通知后

 10 天内仍未纠正的。

 (五)乙方迟延提交项目成果达 10 天的。

 (六)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经两次验收后仍不合格的。

 (七)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其合同义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乙方擅自将项目成果转让给第三人的。

 (八)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无

 。

 三、本合同甲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迟延支付报酬达

 20

 个工作日的。

 (二)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无

  。

 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诚信条款 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其签订的《廉洁协议书》(详见附件)。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相关资料所记载的信息,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无论本合同是否生效、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双方仍应执行本保密条款。

 甲方如有需要,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报酬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费用 5

 ‰的违约金。

 (二)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支付而未支付的费用应继续支付,甲方还应按照报酬总额的

 5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提交项目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报酬总额 5

 ‰的违约金。

 (二)乙方指派的负责人或服务人员未实际参与本合同工作或者乙方擅自更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报酬总额 5

  %的违约金。

 (三)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报酬总额 5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及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报酬总额

 5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未得到弥补的损失。

 (五)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提交项目成果,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交相关资料、未能完成文字审核等,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以及政府行为、战争、瘟疫等。

 二、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10 天内向对方提供有关不可抗力发生的有效证明。

 三、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措施,尽量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给各方带来的损失。如果未能尽其努力采取积极的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四、如果发生影响履行本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则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和合理的替代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五、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超过 30 天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通讯与联络 一、为方便开展工作,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甲方安排 吴嘉欣 负责与乙方保持日常联系,乙方安排

  负责与甲方保持日常联系。如双方确有必要更换联系人员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另一方。甲方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是*********** ;乙方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是

 。

 二、双方履行合同的有关事项,按照上述约定通知到对方联系人的,视为完成通知送达。

 三、双方的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AA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AA

  )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八条 其他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需变更、调整的事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 捌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肆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AA 供电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AA 市天河南二路 2 号 邮编:

 510610

  日期: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编:

 日期:

 附件:

 对应合同编号:

 廉洁协议书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洁建设规定。

 (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违反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自我制约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贯彻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乙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 (三)不准向乙方泄漏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秘密; (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 (八)不准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 (九)不准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内容。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在与甲方业务交往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准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七)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规定的,应向甲方单位举报。AA 供电局有限公司受理部门:监察部;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第四条相关责任 (一)甲方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二条规定的,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的,根据国家和南方电网公司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发生行贿行为,经政府有关执纪执法部门或甲方纪检监察机构查证属实,甲方根据南方电网公司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实施一定期限的市场禁入。

 第五条协议书生效及法律效力 (一)本廉洁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二)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廉洁协议书,否则本廉洁协议书在甲方与乙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第六条协议书份数 本廉洁协议书一式 _贰_ 份,甲方 _壹

 份,乙方 _壹_ 份。

 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廉洁协议书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廉洁协议书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

 甲方:AA 供电局有限公司(盖章)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或副)本

 (项目名称)

  招标

  投 标 文 件

  1. 商务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三、企业基本情况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报表格式参考附表 1)(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2、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及社会信誉情况 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企业近一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六、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实施队伍的综合素质评价 1、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 2、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报表格式参考附表 2,附证明材料)

 3、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报表格式参考附表 3,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七、项目获奖情况(列表表述曾获奖类、奖名,所获奖的项目名称及时间。并附获奖证书)

 八、企业资信评价 九、其他

 备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如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不包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表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表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附表 3、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

 投标人名称:

 地址: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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