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彻底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籍问题的有关规定_学籍卡有什么用

来源:会考 发布时间:2020-03-28 点击:

  *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彻底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籍问题的有关规定

 为了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秩序,根据《**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县目前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作出如下规定:

 1以2017年8月31日为界限,清理解决以前遗留的问题学籍,今后坚决杜绝出现新的“人籍不一致”。

 2对截止8月31日“人籍不一致”的学生,各学校要加快办理转学手续,具体按下列步骤进行:

 ①转入学校(学生所在学校)通过“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出转学申请

 ②转出学校(学籍所在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审核通过;

 ③教体局审核完成。

 3、为加快转学办理进度,本次不需提供纸质转学手续,要求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接到转学申请后,要立即审核通过,不得拖延时间,

 4、此项工作要在9月5日前完成,对不能按时完成的学校,要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5、要严格落实“籍随人走,人籍同步”的规定,9月1日后,先接学生入学、再办理转学手续的现象发生。

 6、转学学生及监护人需按下列步骤办理转学手续:

 ①填写《义务教育学生转学申请表》(见附件);

 ②转出学校及所在地中心校签字盖章;

 ③转入学校及所在地中心校签字盖章;

 ④由转入学校报教体局教育科审核;

 ⑤准予转学的,由转出学校通知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同时通过“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有关信息,逐级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7、转学手续限定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其它时间学校不得中途擅自接收转学学生,教体局不再办理转学手续。

 8、没有经过审批的学校(包括教学点),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凡公办学校私自为无证民办学校学生注册学籍的,严历追究公办学校校长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有证民办学校私自为无证学校注册学籍的年检不予通过。

 9、从今年秋季开始,我县学生公用经费的拨付、教科书和营养餐的发放,一律以学籍为准。凡是学籍数和学生数不一致者,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及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1、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县内)

 2、全国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县外)

 滑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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