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挂牌公司股权质押、司法冻结、解除质押、解除冻结公告格式范文

来源:自考 发布时间:2020-07-30 点击:

 第 70 号

 精选层挂牌公司股权质押、司法冻结、解除质押、解除冻结公告格式模板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办券商:

  公告编号:

 XXXX 公司股权质押、司法冻结、解除质押、解除冻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 XXX、XXX 因

  (具体和明确的理由)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股权质押、司法冻结概述 (一)股权质押。说明本次质押的股数及所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质押股份的限售情况,质押的起止期限,质押发生的原因,质押权人名称或姓名,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的情况,并分析质押对公司的影响等情况,说明质押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股权司法冻结。说明本次司法冻结的股数及所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冻结股份的限售情况,司法冻结的起止期限、发生原因、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的情况,并分析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等情况,说明司法冻结是否可能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股权质押、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一)质押、冻结具体情况 说明相关股东是否为控股股东,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及所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所持股份限售情况,股东是否在公司任职等。

 披露该股东包括本次质押、司法冻结在内的全部已质押、司法冻结股数,以及所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详细说明该股东曾经股权质押、司法冻结的情况(如有)。

 (二)控股股东质押、冻结情况(如适用)

 质押股东是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应说明股份质押的目的、资金偿还能力、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等;押股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以及之后质押股份的,还应说明质押股份情况、质押融资款项的最终用途及资金偿还安排。

 被冻结人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还应当披露以下事项:股份被冻结对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被冻结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三)控股股东出现质押处置风险及进展(如适用)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现质押处置风险的,还应当披露以下事项:

 1.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拟采取的措施,例如补充质押、提前还款、提前购回

 被质押股份、暂不采取措施等; 3.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

 质押股份被强制处置或处置风险解除的,出质人应持续披露最新进展。

 (四)保荐机构意见(如适用)

 持续督导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 80%的或者被强制平仓的,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且可能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动的,公司应披露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等事项的结论性意见。

 三、公司股份解质或解冻 挂牌公司股东所持的股份被解质或解冻,应当披露以下具体情况:

 1.原出质人(被解冻人)名称,解质(解冻)时间,本次解质(解冻)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原出质人(被解冻人)持有挂牌公司股份总数以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解质(解冻)后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以及占其持股总数、公司总股本比例等。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质押协议; (二)中国结算质押登记材料; (三)司法冻结决定书等;

 (四)中国结算解质(解冻)证明材料; (五)其他文件。

 XXXX公司董事会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办券商:

  ()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适用于股权质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董事( )因( )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适用)。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质押()股,占公司总股本(%)。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质押权人为(),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存在/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将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分析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影响。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一)质押具体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否)

 公司任职(如有):()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

 股份限售情况:()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如适用)

 (二)控股股东质押情况(如适用)

 质押股东是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应说明股份质押的目的、资金偿还能力、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等;押股股份占所持股份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以及之后质押股份的,还应说明质押股份情况、质押融资款项的最终用途及资金偿还安排。

 (三)控股股东出现质押处置风险及进展(如适用)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现质押处置风险的,还应说明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拟采取的措施,例如补充质押、提前还款、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暂不采取措施等;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等。

 三、保荐机构意见(如适用)

 持续督导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 80%的或者被强制平仓的,应披露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等事项的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质押协议; (二)中国结算质押登记材料; (三)中介机构意见(如适用); (四)其他文件(如有)。

 ()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办券商:

  ()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适用于股权司法冻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董事( )因( )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适用)。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冻结股份(已在/将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说明发生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分析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影响。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一)冻结具体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否)

 公司任职(如有):()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

 股份限售情况:()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

 曾经股权司法冻结情况(如适用)

 (二)控股股东冻结情况(如适用)

 被冻结人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应说明股份被冻结对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被冻结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三、保荐机构意见(如适用)

 持续督导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且可能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动的,应披露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等事项的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司法冻结决定书等; (二)中介机构意见(如适用); (三)其他文件(如有)。

 ()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办券商:

  ()公司解除股权(质押/冻结)

 的公告

 (适用于解除质押/解除冻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董事( )因( )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适用)。

  一、解除股权(质押/冻结)情况 (一)本次解除股权(质押/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接到股东()的通知,股东()本次解除股份(质押/冻结)()股,占其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本次(解质/解冻)的股份中,()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解质/解冻)的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相关手续,解除日期为(年/月/日)。上述股份于(年/月/日)被(质押/冻结),(质押权人/冻结申请人)为()。

 (二)剩余被(质押/冻结)股权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剩余被(质押/冻结)的股份为()股,占其所持股份的(%),占公司总股本的(%)。剩余被(质押/冻结)股份中,()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到期日为(年/月/日),(质押权人/冻结申请人)为()。(适用存在剩余被质押/冻结股份情形)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形。(适用不存在剩余被质押/冻结股份情形)

 二、备查文件目录 (一)质押协议(司法冻结决定书); (二)中国结算解质(解冻)证明材料; (三)其他文件(如有)。

 ()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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