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调研报告] 地震应急与现场

来源:成考 发布时间:2020-03-13 点击:

  关于我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调研报告

 地震是群灾之首,具有突发性强,瞬间成灾,破坏性大、次生灾害严重、社会影响深远和难以防御等特点。为加强我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自治区政府应急办抽调人员会同宁夏地震局有关同志,自2017年3月以来,深入各地,通过实地考察、走访查看、分析研究等形式,就我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一、我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和防震减灾工作,认真组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每年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防震减灾联席会议精神,不断完善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体制机制,在提升大震巨灾应对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组织,有序推进地震应急管理 自治区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各级政府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机构全部健全,5个地级市和22个县(市、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都能及时根据机构设置和人员变化调整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迅速明确和熟悉岗位职责及相应的地震应急工作流程。 (二)认真组织应急预案修订,部署重大活动专项预案 根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精神,自治区约每5年修订一次预案体系,2017年6月自治区最新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并同期推动全区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体系的修订更新。目前自治区县级以上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预案覆盖率已达100%。 每年中阿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均能配套制定专项地震应急保障预案,落实有关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三)积极组织地震应急演练,着力落实地震应急准备 自2012年开始,宁夏地震局两次牵头组织实施了西北五省区地震流动观测与应急演练,每年都积极参加全国地震应急指挥联动演练,并定期组织各类专项地震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进一步理顺地震应急处置流程,完善应急预案,调整各单位配合机制。 我区各地、各部门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纪念日,开展各级各类地震应急演练活动,据统计,2016年,在地震部门的指导配合下,各地、各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和民间团体,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1200多场次。 根据中国地震局每年确定的地震重点危险区,宁夏地震局针对涉及我区的重点危险区开展地震应急风险评估,研究应急救援对策,并下发年度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由自治区政府应急办牵头组织地震、发改、民政等单位联合检查相关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落实情况。 (四)加强应急技术体系建设,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十五”期间,宁夏地震局建成了应急指挥大厅、视频会议系统、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应急卫星通讯、灾害预评估系统等系统。2013年,自治区立项建成了“宁夏地震灾情速报与区市县联动应急指挥”项目,该项目主要包括覆盖全区的超短波通信网、灾情捕获网、应急移动指挥系统、航拍系统等,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地震灾情获取能力和应急通信能力。同时,实施了宁夏地震社会服务工程,进一步完善了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全面拓展了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功能,提升了地震应急技术水平。2014年至2015年,石嘴山市、固原市分别建成了市级地震灾情捕获与应急指挥系统项目。 (五)根据区情着眼大震巨灾,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自治区依托武警工化、消防特情部队、驻中卫21集团军工兵团和银川预备役高炮团、石嘴山预备役工兵团建成了“五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每年通过组织演练、培训、交流及慰问等活动,抓好队伍合作共建,及时沟通部署各项工作情况。武警、消防等救援队伍还参加了汶川地震、舟曲泥石流和甘肃岷县漳县地震等救援行动,积累了一定的救援经验。 五市和大部分县(市、区)依托当地武警、消防部队成立了地震灾害救援队,增配装备,建立基础救援能力;民间救援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规模进一步发展,积极开展救援培训工作。 (六)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按照国标建立示范工程

 “十一五”期间,我区全面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地均在大的公园、广场设立了应急避难场所标志,并将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中。 银川市作为自治区首府城市,在全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上走在前列,银川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银川市城市避震疏散场所布局规划》(2008—2020),全市规划了3个中心避难场所,18个固定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103个。首批确定了15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共522.14万平米,其中,中心避难场所2个198万平米;固定避难场所10个317.2万平米;紧急避难场所3个6.94万平米。海宝公园中心避难场所建成后将达到国家Ⅰ类应急避难场地的标准,可为全区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供范本。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地震部门体制不够健全 地震部门承担着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和应急救援等任务,工作专业性较强,由于我区部分地区机构合并,地震部门的工作职能由科技、住建等部门承担,但其工作重点依然是该部门的主要职能,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地震部门工作职能的发挥。 (二)基层地震应急预案覆盖不全面 据统计,目前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都制订了地震应急预案,但乡镇级地震应急预案覆盖率约为70%,社区、行政村等基层单位,地震应急预案不全面,预案更新不及时,可操作性也有待评估。 (三)多级联动的综合性地震应急演练不足 近年来,我区举办的流动监测、应急响应以及救援实战等演练,均为专项演练,已多年未举办综合性地震应急演练(最近一次多级联动的综合性地震应急演练在2009年),各地、各部门协同抗震救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救援队伍专业地震救援缺乏实战经验 我区自2004年成立第一支自治区级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至今,救援队伍规模逐年壮大,但区内近30年未发生破坏性地震,仅个别救援队伍曾支援四川汶川、甘肃岷县等地震的救灾行动,救援队伍普遍缺乏实战经验。 由于专项经费有限,依托各部队成立的救援队,目前仅能安排救援队伍骨干参加培训和训练,大规模训练和演练无法开展。 (五)应急避难场所尚未全面拓展设置 总体来看,我区现有应急避难场所数量较少,场地面积不足,容纳能力有限,普遍缺少相应的设施设备。应急避难场所的设定应统筹考虑,基本覆盖所有居民区,应尽可能做到不留死角,确保震后人员安置。 三、对策建议 通过对四川、云南等多震省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分析研究,结合宁夏地区特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将防震减灾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协同工作机制 2017年1月5日,国务院副总理、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汪洋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上指出:“要立足于防大震、救大灾,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将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责任到位、预案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切实加强我区防震减灾能力,落实好各项防震减灾工作,防范破坏性地震,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议各级政府将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防震减灾重点工作,加强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工作,不断强化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二)推进地震应急预案深入基层,提高基层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针对现有的预案体系乡镇覆盖率不高,乡镇、农村等基层单位仍是防震减灾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地震应急预案体系纵深发展,逐步建立自治区、市、县、乡镇4级地震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加强基层地震应急准备、防震减灾宣传等工作,提高基层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三)定期组织综合性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各地、各部门实战救援能力 定期围绕重点危险区开展大型综合地震应急演练,适时启动应急预案,提高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响应和实战能力,提升民众科学避险、自救互救能力,检验地震应急预案效果,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四)加大专业救援队伍专业救援能力训练,加强地震第一响应人培训 按照全国加强地震专业紧急救援队伍的装备和能力建设要求,进一步强化地震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并选取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相关负责人作为地震第一响应人,加强地震知识科普教育和自救互救的专业训练,使其具备震后第一时间科学组织地震应急处置和救灾能力。 (五)建立市、县级地震应急指挥系统,震后第一时间快速评估灾情和科学部署救灾 进一步完善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建立自治区、市、县全覆盖的三级联动地震应急指挥系统,重点是在公共网络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和公网中断时均能建立视频连接,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实现各级协同联动指挥;完善灾情速报制度,进一步强化灾情速报能力,加强灾情速报人员培训,探索多渠道收集灾情的新手段;分类定期更新地震应急基础数据,为灾后快速评估、决策和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六)全面推进应急避难场所扩大规模,保障基础功能 积极推动各地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确定、立牌和功能区划分等工作。进一步扩充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建立好标志和路线指引,根据应急避难场所实际情况做好功能区划分,设立标志,分阶段逐步建立相应的配套功能。重点危险区所在城市建立起符合国家标准一级避难场所要求的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建立与拟安置人数相适应的配套设施设备,满足受灾群众在地震等突发事件中的临时安置需求。 (七)科学确定物资储备结构,落实物资储备责任分工 由民政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统一规划,对应急物资品类进行梳理、更新和扩充,对各类应急物资的储备数量进行优化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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