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排名有多大震慑力】 震慑力

来源:入团申请书 发布时间:2019-06-01 点击: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指出,2010年卫生部将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事件进行统计排名,严重的将通报并实行责任追究。   “医疗事故排名”对于医院来说,显然是一张“黑名单”,卫生部力图通过“医疗事故排名”来遏制医疗事故发生的频率与规模,并喊出了责任追究的严厉口号。
  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实际上决定着医疗事故性质认定成立与否的生杀大权,而当下医疗事故争议频发的根由,恰恰又指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本身就是由医疗领域专家组成,与医院之间存在剪不断理还乱的种种关联,因此立场客观性先天存疑,其出具结论也就往往不被患者及家属所信服。
  看似严密完整的医疗事故鉴定体系也会出现纰漏,但“医疗事故排名”并没有解决这一逻辑硬伤。面对来势汹汹的“医疗事故排名”,被监管对象――医院不仅可以通过加大经济赔偿等“私了”渠道,将发生的医疗事故消除于萌芽状态,还能够在医疗事故被摆放到鉴定台面上时,通过与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利益输送,将医疗事故排斥在认定结果之外。
  其实,卫生部出于行政善意要极力捍卫行业清白、整肃规范内部秩序、对严重缺乏医疗伦理导致医疗事故不断的责任人予以重处,其本身就无法回避“对出现医疗事故的医院有包庇”这一身份嫌疑,无法不直面与医院本是同根生的利益共同体纽带,因此新政公信力会在外界怀疑、内部利益干扰重重下不断递减,乃至趋近于零。
  “医疗事故排名”是一种重实体轻程序的内部惩戒――通过统计排名,对医疗事故排名靠前的医院要进行责任追究,这是实体性结果认证的基本规定,惩戒处理结果的显性化;但应由谁来启动惩戒程序、如何进行惩戒程序,则是欠缺或者不完善的。这不仅会造成传统鉴定程序积弊犹在,患者及民众投诉渠道单一化、权利依旧无法得以强力保障,也让卫生部想举起惩戒之手时,发现对某个医疗事故频繁发生的医院责任追究,缺乏足够的实体与程序处理依据。
  “医疗事故排名”本质上还是卫生部负责的行政管理程序,而广大患者与民众所需要的,是一个社会监督、按照法治理念与程序运转的日常监管机制。因此,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完善对医疗事故投诉与惩戒的制度性程序,设立卫生部门以外的第三方独立专业机构,制定投诉受理、确认、调查、结论、处理、申诉的程序性规定,弥补与解决卫生部单方面自上而下监督机制的缺憾,这才能够切实解决医疗事故的治理难。
  (摘自《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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