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区老城区改造提质规划设计采购项目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827
来源:银行招聘 发布时间:2020-09-26 点击:
广安区 老 城区 改造提质规划设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 广安 )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共同编 制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 二〇 年八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9 第四章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42 第五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44 第六章
评标办法…………………………………………………………46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54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拟对广安区老城区改造提质规划设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 编号:
5116022020000853 二、项目 名称 :广安区老城区改造提质规划设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 介:
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2 供 应 商 在 采 购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前 不 得 是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报名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因国家机构改革,城乡规划职能划入自然资源部,原城乡规划资质核发部门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已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工作,故原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且在2018 年 12 月 29 日后有效的视为具有同等资格。)
3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
投标供应商报名自 2020 年 09 月 03 日至 2020 年 09 月 09 日(每天 9: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自行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份,(售价为文件制作成本费、人工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资格不能转让)。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见本招标文件最后一页)、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将所有资料扫描清晰并整理好一次性发送至2981137167@qq.com 邮箱,(并将报名资料的原件(盖鲜章)用邮寄的方式邮寄至“广安市城南金源三街 33 号 3 单元 202,否则视为未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注:不论何种方式办理何种事项前均须先行电话告知,否则因未及时告知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0826-2666898)。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09 月 24 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 4 楼本项目开标室(地址:广安区北辰大道 138 号 4 楼本项目开标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 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 96 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826-8852138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安市城南金源三街 33 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26-266689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名
称: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0826-8852138
2、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人)
名
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城南金源三街33号 电话:0826-2666898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99.5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94.525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5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投标人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 2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 诺。
7、评标情况公告 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投标保证金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6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9、履约保证金
金额:合同金额的10%。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以签订合同时为准。
开户行:以签订合同时为准。
银行账号:以签订合同时为准。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原路退回。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验收合格后30日内。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10、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0826-6300192
11、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26-2666898 12、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 中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理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26-2666898 地址:广安市城南金源三街 33 号
13、投标人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针对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条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进行答复。针对招标过程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26-2666898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采购
7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4、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
注: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5、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广安区财政局。
注: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7、招标服务费
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计费方式(服务类),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共计15000 元,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18、投标须知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单独提交: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无须此项要求,需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鲜章,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招标澄清和更正全部通过网络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更正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上网查阅、下载更正公告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8 2.
有关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采购人”)。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登记备案; (4)单位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1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
9 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 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中小微型企业优惠政策(实质性要求)
5.5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5.6 中小微型企业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其评标价在项目投标报价的基础上按照 10%扣除后计算。
5.7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
5.8 政府采购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标准对其认定。
5.9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5.10 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才能按照上述条件进行评审。
三、招标文件
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 .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10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五)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六)评标办法; (七)合同主要条款。
6. .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更正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上网查阅、下载变 更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8.3 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四、投标 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11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13 3. .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14.1 资格部分(实质性要求,需单独封装供采购人审查)
(1) 必须按照本文件第四章要求逐一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4.2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 及“报价明细表”
12 (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14.3 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技术要求和服务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服务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服务工作环境条件; (3)服务应答表; (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5)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承诺函;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 (5)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6)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8)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5 14.5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3 16 . 投标保证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6)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60 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 资格部分、服务及其他部分)正本 1 1 份、副本 4 4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1 1 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2 2 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资格性证明文件需单独成册.若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文档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完全一致,否则为无效投标。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 U 盘制作。” 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2 2 份)应为原件(必须单独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且报价以此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必须装订开标一览表。
14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禁止活页装订,否则视为无效。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所盖印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
18.6 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图纸除外)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技术、方案图纸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用纸幅面。
7 18.7 资格部分(实质性要求,需单独封装供采购人审查,正本 1 1 份、副本 4 4 份)
18.7.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 盘制作。
18.7.2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盖章签署不完整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7.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目录逐页编码,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18.7.4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日期。
19.2 投标文件的服务及其它部分正副本、资格部分正副本、电子文档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四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服务及其它部分正本 1 份、副本 4 份”、“资格审查部分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日期及分包号(如有分包),电子文档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相同,否则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9.4 未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 .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8条、第 19 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5 20.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0.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及数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8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和中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确认。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
16 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与会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4 .中标通知书
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3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17 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分别送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广安区财政局采购办各一份。
26. 合同分包
本次采购不允许分包履行。
27.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8. 履约保证金
28.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8.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28.3 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交付采购人使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8.4 履约保证金的退付需经采购人审核后支付。中标供应商若不能按合同完成该项目,履约保证金不得退还。
29. 履行合同
2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 验收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18 七、投标纪律要求 3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八、支付款项 32. . 申请支付 32.1 采购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结算书》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的自有资金,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中标人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2.2 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直接将集中支付款项支付给中标人。
九、质疑和投诉
33. 质疑和投诉 33.1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四川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若干规定》《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33.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进行询问、质疑和投诉。
33.3 质疑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质疑文件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具体的质疑事项及实事依据;
(2)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3)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19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等。
33.4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代理机构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33.5 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对资格和资质、商务、技术等方面的意见、质疑和因未按顺序确定评审结果的质疑由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同时抄送代理机构),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如既涉及采购人又涉及代理机构的,应按事项分别提交质疑书,不能一文同时质疑两个单位,否则不予受理(不清楚质疑对象的,提出质疑前须向代理机构进行询问)。
33.6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涉及供应商资格条件、项目内容及要求、评标方法及标准、中标(成交)结果等采购人的权利和要求事项提出质疑由采购人作为答复主体进行答复。供应商对采购程序、评标结果结果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答复主体进行答复。
33.7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和实名形式向本级财政局提出投诉。
33.8 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必须以实名和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程序递交,质疑和投诉的内容必须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否则,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拒绝受理;对于歪曲事实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意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记录。
33.9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受理科室及联系电话:0826-2666898。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0
注:“
(盖章)”的,下划线上填写投标人全称(法定名称),在投标人全称上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投标人全称与投标人公章一致,否则为无效投标。“盖章”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9.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办理。
投标文件封面
招标编号:
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
资格审查部分
(正本或副本)
21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
:
______________
投标日期: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投标文件封面
招标编号:
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服务及其他部分
(正本或副本)
22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
:
______________
投标日期:
年 _____ 月 _____
23 一、投
标
函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报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应尽义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
万元(大写:
/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文档(光盘或 U盘)1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2 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7、我方承诺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
天。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24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职
务:
身份证号: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注:须附法定代表人 1 1 :1 1 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5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 1 1:
:1 1 。
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委托代理人时,投标人签到须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前来投标的 ,另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原件 备查。
)。
26
四、 相关资质
根据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7 五、开标一览表
注:1 、“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和“分项报价明细表”一致。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
28 六、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元)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29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日期:
30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日期:
31 九、服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说明
1
2
3
4
5
6
7
…
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日期:
32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服 务 人 员
其 他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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