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和执行指挥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8291

来源:教师招聘 发布时间:2020-10-12 点击:

  通江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和执行指挥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5119212018000216 招 标 文 件

 四川·通江 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 中心

  编制 2018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0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37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8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39 第七章

 评标办法...................................................................................................... 60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70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 通江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县财政局审批意见,我中心对 通江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和执行指挥 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5119212018000216

 二、 采购项目名称:通江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和执行指挥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县级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共计 2 个包。费用包括产品成本、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金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一切费用,第 1 包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205.2万元,第 2 包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62.8 万元。

 第 1 包为科技法庭采购,其主要内容包括高配型科技法庭设备(一套)、中型科技法庭设备(十套)等; 第 2 包为执行指挥系统采购,其主要内容包括单兵执行系统、车载指挥系统、执行指挥平台系统、网闸系统、显示屏系统等。

 第 1 包、第 2 包详细参数见第六章内容。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详见第五章内容。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从 2018 年 11 月 13 日上 9:00 至 2018 年 11 月 19 日 18:00 止,潜在投标供应商将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 615750358@qq.com 邮箱进行报名;截止时间后发送的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

 “授权委托书”须载明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开标前半小时前应将以上扫描件的原件递交至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交易组织股(通江县高明新区红峰大厦 1713 室)。

 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进行下载。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 2018 年 12 月 4 日 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 开标地点: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通江县高明新区红峰大厦 1719室)。

 九、本投标邀请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2 采

 购

 人:通江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27)7232831 采购代理机构: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四川省通江县红峰大厦 1713 室)

 联 系 人:严先生 邮

 编:636700 联系电话:(0827)7230175

 2018 年 11 月 6 日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 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标包划分 本次采购共计2个标包。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4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第1包采购预算205.2万元,第2包采购预算62.8万元。

 5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第1包采购最高限价205.2万元,第2包采购最高限价62.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6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 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序 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7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限制投标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8 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体现

  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必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节能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节能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节能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采购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但属于节能清单中的优先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2、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如为列入最新一期(环保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环保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环保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环保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9 评标情况的公告 所有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中标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0 投标保证金 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币种:人民币):

 第1包:40000元(肆万元整)

 第2包:10000元(壹万元整)

 方式一: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非基本账户缴款将不予认可,以开户许可账号为准)。同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标包。

 方式二:投标供应商提交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合法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对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开户单位:通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江县红星路支行 帐号:951009010000546688 联系电话:(0827)7230175 联系人:许先生

 5 序 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投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日16:00(转账方式缴纳的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的退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人开启的收据原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无息退还; 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的退还: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1份送达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凭投标人开具的收据原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无息退还。

 注:保证金退还相关材料送达接受邮寄方式(地址:通江县高明新区红峰大厦1723室)。

 11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10%,在签订合同前从中标供应商基本帐户转入采购人指定帐户。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2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827-7230175。

 13 开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27-7230175。

 14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到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评审股(通江县红峰大厦1713室)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827-7202175。

 1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报名成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6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7 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及资质要求,评分办法提出的 询问和质疑 受理单位: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许先生

  联系电话:

 0827-7230175 地址:通江县高明新区红峰大厦 1713 室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

 注: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对开标环节的质疑只能现场提出。

 3、未报名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6 序 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4、质疑回复将通过“授权委托书”预留电子邮箱回复,不另行通知。

 18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通江县财政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27-7200638。

 地址:四川省通江县高明新区红峰大厦12楼11号。

 邮编:636700。

 19 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通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合同备案。

 21 文件组成部分 1、资格部分投标文件,1正4副,单独装订,统一密封; 2、技术和商务部分投标文件,1正4副,单独装订,统一密封; 3、“开标一览表”1份,单独密封; 4、电子文档1份(U盘)(格式须为word格式,内容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单独密封; 注:合计四个密封包 22 投标文件装订 1、资格部分投标文件:须按第五章要求提供,不得少装,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技术和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包括除资格部分、“开标一览表”以外的全部内容,但不仅限此内容。

 23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的处理 取消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7 二、总

 则 1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2 、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通江县人民法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通江县人民政府 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作了登记。

 4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在单一产品采购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次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第 第 1 1 包:高清庭审主机

 第 第 2 2 包:执行指挥管理平台软件

 5.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 5.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5.4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5.5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6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文书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9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0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第 19 项要求为准。

 13.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14.1 资格部分。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

 14.2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目明细报价表”,若招标文件样表中无“分项目明细报价表”则自行编制提供。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一年(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14.3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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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5)产品彩页资料;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具体以第六章中要求为准。

 14.4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3)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4)商务应答表;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具体以第六章中要求为准。

 5 14.5 售后服务(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 (2)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和办法; (3)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具体以第六章中要求为准。

 5 14.5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2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16.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招标人进行合同编号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投标人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招标人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

 18.1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均包括资格部分、技术和商务部分两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逐页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

 13 政公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份)应为原件(实质性要求)。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实质性要求)。

 19.2 投标文件由四部分组成 A.资格部分投标文件、B.技术和商务部分投标文件、C.“开标一览表”、D.电子文档(U 盘),分册装订,不得活页装订。

 19.3 投标份数要求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技术和商务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份,“开标一览表”1 份,电子文档 1 份,分四部分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及分包号。

 未按 19.2 和 19.3 要求密封和装订的,将以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19.3.1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密封。

 19.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但必须在评分中的规范项予以扣分:

 19.4.1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人名称且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 19.4.2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开标一览表除外); 19.4.3 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 (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且未取得公章授权的(开标一览表除外); 19.4.4 招标文件要求逐页盖章,然而投标人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但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印章。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 .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5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误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7 开标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没有单独密封用于开标的“开标一览表”的。

 (2)单独提交 “开标一览表”均未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或提供复印件的。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 24 4 .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 25 5. .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6 2 26 6. . 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将按本总则 16.4 处理。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交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单位授权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评审股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许先生(红峰大厦 1713 室)。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 27 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选择重新组织招标。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和通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壹份。

 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许先生(红峰大厦 1713 室); 通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王先生,08277200638。

 2 28 8 . 合同分包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注:本次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

 17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30 0 .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 31 1 . 履约保证金

 31.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未约定,则以双方议定标的金额交纳(不超过中标价的 10%)。

 31.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 32 2. .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 33 3. .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 34 4 . 履行合同 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35 5 . 验收

 18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清单和合同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方式按第六章执行。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注: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9 九、其

 他 39.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20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凡明确标识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不得变更其格式。除明确标识有“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21

 一、投 标 函 (实质性要求)

 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第

 ×

 包的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

 天内(包括:备货、运输、安装、系统集成、检测、调试、培训和验收),总投标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文档 1 份和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 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日

 期:

 年

 月

 日。

 22 二、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承诺函 (实质性要求)

 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 ……………… ………………(招标文件中若还有其它事项要求,投标人可以自行增加承诺内容)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3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实质性要求)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属实。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证明仅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非委托代理人投标。

  …………………………………………………………………………………………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实质性要求)

  通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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