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水文水资源局黄委河南测区花园口、夹河滩2处水文测站及河南水文水资源局设备库房改建仪器设备采购中标公告2355

来源:教师招聘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黄委河南测区花园口、夹河滩 2 2 处水文测站及河南水文水资源局设备库房改建

 仪器设备采购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DHZ2020- - HNSWSZYJ- - 02

 采 采

  购

  人 人 :

 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水文水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年 四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3 前

 附

 表 ........................................................................................................................... 3 2.1 说明 ............................................................................................................................ 5 2.2 招标文件 .................................................................................................................... 6 2.3 投标文件的编制 ........................................................................................................ 7 2.4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0 2.5

 开标 .......................................................................................................................... 11 2.6 资格审查 .................................................................................................................. 11 2.7

 评标 .......................................................................................................................... 11 2.8 合同授予 .................................................................................................................. 16 第三章

  合同条款(格 式)

 ......................................................................................... 20 合同条款前附表 ............................................................................................................. 20 第四章

  合同格式 ......................................................................................................... 32 第五章

  投标报价表 ................................................................................................ 35 第六章

 技术要求 ..................................................................................................... 38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5 7.1

 投标函 ...................................................................................................................... 48 7.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50 7.3

 授权委托书 .............................................................................................................. 51 7.4

 投标保证金 .............................................................................................................. 52 7.5

 开标一览表 .............................................................................................................. 53 7.6 投标报价表 .............................................................................................................. 54 7.7

 资格和能力证明文件 .............................................................................................. 55 7.7.1 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评审资料)

 ....................................................................... 55 7.7.2 能力证明文件 ....................................................................................................... 57 7.8

 技术文件 .................................................................................................................. 58 7.9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 59 7.10 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 ........................................................................ 61

  7.11 政策性证明文件 .................................................................................................... 62 7.12 招标文件涉及的其他材料 .................................................................................... 68 7.13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

 .................................................................... 68 7.14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 68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黄委河南测区花园口、夹河滩 2 2 处水文测站及河南水文水资源局

 设备库房改建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黄委河南测区花园口、夹河滩 2 处水文测站及河南水文水资源局设备库房改建仪器设备采购,采购人为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水文水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黄委河南测区花园口、夹河滩 2 处水文测站及河南水文水资源局设备库房改建仪器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DHZ2020-HNSWSZYJ-02 3.采购内容:走航式 ADCP、泥沙粒度分析仪、在线测沙仪、PLC 升降控制系统、GPS 罗经一体机、综合水情信息处理平台、层式货架、小型人力起吊设备、计量养护及监测设备、视频监视设备、测船测流控制系统等仪器设备的采购、安装集成及调试。

 4.项目预算金额:

 242.5 万元 5.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商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4 月 3 日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下午 15:00~17:00 到郑州市城东路 112 号附 1 号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5 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权结构证明(须体现出资人情况)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登记信息(须体现出资人情况,网络打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相关查询记录。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四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4 月 28 日 09:0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采购人定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 09:00(北京时间)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城东路112 号附 1 号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6 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会议,届时投标人代表应到场参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年 4 月 13 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水文水资源局 地址:郑州市凤鸣路 1 号聚锦国际 联系人:陈卫 电话:0371-66024099

 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城东路 112 号附 1 号 联系人:贾东晓 电

 话:0371-66028053 2020 年 4 月 3 日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水文水资源局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黄委河南测区花园口、夹河滩 2 处水文测站及河南水文水资源局设备库房改建仪器设备采购 4 采购编号 DHZ2020-HNSWSZYJ-02 5 资金来源 中央投资 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8 质量保证期 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9 交货期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交货。

 10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1 采购内容 走航式 ADCP、泥沙粒度分析仪、在线测沙仪、PLC 升降控制系统、GPS 罗经一体机、综合水情信息处理平台、层式货架、小型人力起吊设备、计量养护及监测设备、视频监视设备、测船测流控制系统等仪器设备的采购、安装集成及调试。

 1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 证明、证件要求提供原件 (网络打印除外,原件清单详见第七章 章 7.7 7 .1 )

 ;如果缺项,视为缺少此项必要条件,以不合格处理。

 1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向评标委员会出具书面资格审查成果。

 14 踏勘现场 不组织

  4 15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内 16 投标保证金 不提交。

 17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 1 份。

 18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时间:2020 年 4 月 28 日 09:00 时 19 开标 时间:2020 年 4 月 28 日 09:00 时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城东路 112 号附 1 号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6楼会议室 20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1 履约保证金 合同价的 5%,履约担保的形式:货币资金或保函。

 22 签订合同 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 23 采购预算 (招标控制价)

 242.5 万元(其中花园口水文站控制价 28 万元,夹河滩水文站控制价 193.5万元,河南局设备库房设备控制价 21 万元。)

 注: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控制价,每个分项报价也不得超过相应控制价。

 24 信用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25 股权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供应商股权登记信息。

  5 1 2.1 说明

 2.1.1 采购人及项目名称

 2.1.1.1 采购人名称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规定。

 2.1.1.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2 项规定。

 2.1.1.3 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3 项规定。

 2.1.1.4 项目采购编号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4 项规定。

 2 2.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5 项规定。

 2.1.2.2 资金已落实。

 3 2.1.3 招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规定。

 4 2.1.4 招标范围、质量保证期、交货期要求、交货地点和招标内容

 2.1.4.1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规定。

 2.1.4.2 本项目质量保证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规定。

 2.1.4.3 本项目交货期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规定。

 2.1.4.4 本项目交货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规定。

 2.1.4.5 本项目招标内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规定。

 2.1.5 5 资格审查

  2.1.5.1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规定。

  2.1.5.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规定。

 6 2.1.6 合格的 货物 和服务

 2.1.6.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均应来自于合格的原产地。

 2.1.6.2 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的元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征、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2.1.6.3 如果投标的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有生产许可证。

 招标文件中提出的产品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和参考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2.1.6.4 投标人必须对整包货物进行投标,投标全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

  6 范和设计文件要求,涉及专利技术的产品需获得专利拥有单位的认可。

 2.1.7 7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全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负担这些费用。

 2.1.8 8 踏勘现场

 2.1.8.1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2.1.8.2 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区域进行实地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踏勘现场的费用以及由踏勘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2.2 招标文件

 1 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1.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投标程序、所需设备及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2.2.2 条规定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格式)

  (4)合同格式 (5)投标报价表

  (6)技术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2.2.1.2 投标人应认真查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规定、格式、货物需求(如有)及技术要求。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上作出全面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 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2 采购人如对本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加盖公章向采购人回函确认。

  7 2.2.2.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3 2.3 投标文件的编制

 1 2.3.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2.3.1.1 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2.3.1.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2.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格式制作并提供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并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开标一览表 (5)投标报价表 (6)资格和能力证明文件 (7)技术文件 (8)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9)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 (10)政策性证明文件 (11)招标文件涉及的其他材料 (12)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

 (13)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 (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招标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应自拟格式进行编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2.3.2(3)

  8 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 2.3.3 投标报价

 2.3.3.1 本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作无效标处理。

 2.3.3.2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投标报价表中所述的所有项目的单价和合价。

  2.3.3.3 投标总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凡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或涉及的或者是完成本项目必须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或相应项目的单价中。

 2.3.3.4 投标报价中还应注意包含以下费用:

 ① 运杂费和保险费; ② 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包括维修及更换损坏件的费用); ③ 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培训的费用; ④ 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向承包人征收的各种税款和费用。

 2.3.3.5 报价应该是在现场安装调试后达到试运行的交货价或完成技术服务的总报价。

 2.3.3.6 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因物价波动对合同价格产生影响时均不调整合同价格。

 2.3.3.7 投标人应在合理范围内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

 4 2.3.4 证明投标人资格和能力的文件

 2.3.4.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3.4.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3.4.3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5 2.3.5 证明 货物和服务 合格 并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2.3.5.1 投标人可做出相关承诺,承诺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3.5.2 投标人应清楚了解如果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出现实质性偏离,则须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6 2.3.6 投标有效期

  9 2.3.6.1 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3.6.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7 2.3.7 投标保证金

 2.3.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2.3.7.2 代理机构接受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以外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提交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不影响投标人投标的有效性。

 2.3.7.3投标人须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16项规定的时间前向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相关凭证复印件。

 2.3.7.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2.3.7.5 投标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合同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3.7.6 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应携带授权委托书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账号等材料。

 2.3.7.7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3)招标文件中其他规定。

 8 2.3.8 备选投标方案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9 2.3.9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3.9.1 投标文件正本一套 、 副本 四 套和 电子版一套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 正本 ”、“副 本 ” 或 “电子版”。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人除应提供上述书面投标文件以外,还应提供包括全部内容的电子版本的投标文件一套,

  10 电子版本的投标文件以 U 盘形式提交,当电子版本的内容与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3.9.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上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3.9.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和加盖公章证明。

 2.3.9.4 投标文件正副本应采用 A4 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采购人不接收以电报、电话、传真、邮件形式的投标。

 2.4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 投标人应采用结实的、不透明的纸质材料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包装外面清晰地标明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标注“正本”、“副本”或“电子版”字样及加盖单位公章。

 (2)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2.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规定,投标人应在此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2.4 .3 迟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 2.4.2 条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 2. .4 4 .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4.1 投标人若需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送达采购人签收。

 2.4.4.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2.3.9 条和第 2.4.1 条的规定进行

  11 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4.4.3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按本须知第 2.3.7.7 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4.4.4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不再接受修改报价。

 2.5 开标

 2.5.1 采购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时应执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的,只需提交身份证明原件)。

 2.5.2 开标时采购人将委托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正本”,唱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交货期目标、投标保证金等内容并记录。

 2.5.3 开标顺序,以收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时间,逆序依次开标。

 2.5.4 开标结束时,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出具的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开标记录内容;如果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意见,可以保留不签字的权利,但必须向开标现场的监督管理机构及采购人当场提出书面意见书,否则采购人有权认为投标人认可开标记录。

 6 2.6 资格审查

 2.6.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6.2 对于资格评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2 2. .7 7

 评标

 2.7.1 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由 5 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 4名从符合相关规定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和 1 名采购人代表组成。

 2.7.2 评标原则及依据 2.7.2.1 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

  12 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价和比较,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7.2.2 评标依据 ①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文件; ② 有效的投标文件及其评标要求澄清的文件;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7.3 评标过程的保密 (1)开标后,直到发出中标通知、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签订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采购人施加任何行为与影响,都将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2.7.4 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即为投标人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1、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选择最优的投标人; 2、评审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 3、投标文件项目有针对性的综合比较; 4、投标单位的业绩和信誉比较。

 2.7.5 评标基准价 初步评审合格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2.7.6 分值构成

 总分为 100 分,分值构成如下:

 一、投标报价(30 分)

 二、商务部分(10 分)

 三、技术部分(60 分)

  13 2.7.7 评分项目及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赋分 标准 评分标准 一 投标报价 30 1.有效标所有单项报价之和作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2.报价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3.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二 商务部分 10

 1 投标人的业绩 8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合同中须包含此次采购至少一项设备),每提供一份合同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8 分。

 注:投标文件中应附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须显示主要供货设备否则不得分;如单位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

 2 节能环保产品 2 投标产品被列入国家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每一项产品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

 投标产品被列入国家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每一项产品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

 三 技术部分 60

 1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8 内容详实,方案科学、合理、安全,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得 5-8 分; 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安全,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得 2-5 分; 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安全性方面一般,基本考虑不周,措施不够到位,针对性不强,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甚至重新考虑:得 0-2 分。

 2 技术参数 17 满足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7 分;

 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 1 项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 1 分,直至扣完。

 3 安装方案 16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投各项安装设备提供切合各站实际情况的安装方案。方案合理、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的:得 12-16 分。

 方案较合理、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的:得 8-12 分。

 方案一般、措施不够到位针对性不强的:0-8 分 4 设备试运行验收 6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提供试运行验收方案合理、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的:得 4-6 分。

 设备提供试运行验收方案较合理、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

  14 序号 评分项目 赋分 标准 评分标准 到位针对性较强的:得 2-4 分。

 设备提供试运行验收方案一般、措施不够到位针对性不强的:得 0-2 分。

 5 质量保证期 3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 分,每延长 1 年加 1 分,本项最高得3 分。

 6 培训计划 4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承诺的提供的培训次数、人员数量、培训内容进行评分(0~4 分)。

 7 售后服务 6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承诺的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计划进行评分(0~6 分)。

 以上内容缺项得 0 分

 注:

 1 、评分办法商务部分中涉及的业绩、报表、报告、证明、证件等复印件评标时 要求提供原件 (网络打印件除外), 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 提供的 的复印件必须与验证的原件对应,如果缺项或与原件不一致,视为缺少此项必要条件, 不予得分 。

 2 2 、 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得被认定为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即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评审的价格= 投标报价×(1-6%) 。

 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 部门证明材料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未提供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标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3 、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 185 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 )

 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的证明材料)。

 2.7.8 算 术错误修正 2.7.8.1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校核其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

  15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7.8.2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算术错误修正原则修正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7.9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9.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与招标文件的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2.7.9.2 投标人对澄清的问题需书面答复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9.3 除按照本须知第 2.7.8.1 款规定的算术性修正外,投标人的澄清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2.7.10 中标候选人推荐 2.7.10.1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2.7.10.2 如果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最终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

 2.7.11 评标程序 2.7.11.1 初步评审 (1)响应性评审 ①评标委员会对所有资格评审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确定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②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重大偏差。所谓重大偏差是指:

 a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16 b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c 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采购预算价的; d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e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③ 评标委员会对于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④ 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不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

 (2)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须知第2.7.8条的规定,对存在算术错误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2.7.11.2 详细评审 (1)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7.5 条的规定确定评标基准价。

 (2)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须知第 2.7.7 条规定的赋分因素及赋分标准,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文件逐项进行评分。

 (3)投标文件的澄清 必要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须知第 2.7.9 条规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与招标文件的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4)计算投标人最终得分并排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须知第 2.7.4 条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

 2.7.11.3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须知第 2.7.10 条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2.7.11.4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7.12 中标结果公示 采购人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2 2. .8 8 合同授予

  17 2.8.1 合同授予的标准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二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重新组织招标。

 2.8.2 采购人的权利 2.8.2.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全部接受或部分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这一决定的理由。

 2.8.2.2 授标时更改招标货物和服务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主要条款和条件做实质性改变。

 2.8.2.3 不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2.8.2.4 对未中标人,采购人将不做任何解释。

 2.8.3 中标通知 书 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及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其格式详见本章附件。

 2.8.4 签订 书面 合同 2.8.4.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2.8.4.2 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又无正当理由,或未按本须知第 2.8.5 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依序与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2.8.5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按照合同规定以转账或保函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21项规定。

 2.8.6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8 2.8.7 合同公示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7.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中的收费规定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19 附件: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格式)

 (中标人名称)

 :

 你方于

  (投标日期)

 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己被接受,并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人民币

  元。

 交货期:

  日历天。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详细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代理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20 第三章

 合同条款(格式)

 合同条款前附表 本表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买方 名称: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水文水资源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凤鸣路1号聚锦国际 2 卖方 名称:

 地址:

 3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5% 币种:人民币 形式:转帐或保函 退还:在设备通过验收合格后退中标价的2%,中标价的3%转成质量保证金。

 4 伴随服务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有:

 (1) 卖方应负责对买方的操作人员进行集中、现场培训。

 (2) 设备的售后服务。

 5 交货方式 买方指定地点现场交货。

 6 交货期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交货。

 7 付款条件 (1)设备预付款按照中标价 30%支付预付款,其余根据交货进度支付合同款。

 (2)质量保证金在设备通过竣工验收 1 年后无息返还。

 8 质量保证期 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9 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的期限 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的期限为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 24小时内。

 本表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21 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技术要求”指的是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技术规格和要求。

 1.4“设备”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货物、仪器仪表、备件、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1.5“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6“软件”指的是使得系统可以按照特定的方式进行运行或执行特定的操作的指令。

 1.7“资料”指卖方在合同项下,向买方提供的所有印刷或打印的文件,通过任何方式(包括声像或文本)和任何媒介向买方提供的各种指令性和信息性的帮助,但不包括口头指导。

 1.8“知识产权”指本合同涉及的任何及所有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它智力成果的和专有的权利和利益。

 1.9 “买方”系指采购人或购买标的物的单位。

 1.10“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设备及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即中标商。

 1.11“采购人”系指本次买方单位。

 1.12“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设备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13“交货”是指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设备。

 1.14“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15“项目现场”指的是设备交付和安装的场所。

 1.16“天”指日历天数。

 1.17“周”指按中国习惯开始的连续七天。

 1.18“年”指连续的 12 个月。

 22 1.19“保证期”是指自设备通过试运行验收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卖方保证所供设备的适当和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存在的任何缺陷。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设备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3.2 如果买方在使用该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该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卖方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卖方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卖方承担。买方将尽可能地对卖方抗辩给予协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3.3 如果买方发现任何第三方在买方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买方获得的知识产权,买方应毫不延迟地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14 日内采取适当行动以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授权买方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对该第三方提起诉讼,并给买方尽可能的协助。

 4. 履约保证金 4.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4.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4.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转帐或保函形式提交。

 4.4 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通过验收合格后退中标价的 2%,其余转成质量保证金。

 5. 伴随服务 5.1 卖方被要求按照规定,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

 23 5.1.1 实施所供设备的搬运或入库; 5.1.2 实施所供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5.1.3 提供设备所需备件和专用工具; 5.1.4 为所供设备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 5.1.5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设备提供维修和技术支持,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1.6 在指定地点对指定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相关培训教材; 5.1.7 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失效期设备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设备及时更换。

 5.2 卖方应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6. 备件 6.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6.1.1 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6.1.2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6.1.2.1 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招标所需的备件。

 6.1.2.2 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6.2 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7. 包装要求 7.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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