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建立农村特殊困难人群定期巡访制度实施方案

来源:教师招聘 发布时间:2020-07-24 点击:

 X XX 镇建立农村特殊困难人群定期巡访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镇留守老人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人群关爱服务工作,根据《XX 省民政厅关于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探视巡访制度的指导意见》(X 民字[2019]XX 号)和《XX 省民政厅关于印发 XX 省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指引的通知》(X 民发[2020]XX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建立我镇农村特殊困难人群定期探访制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细则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让农村特殊困难人群享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爱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发挥党委和政府在统筹规划、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定期探访制度,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专业化、多元化的探访。

 坚持重点保障。探访和救助制度面向全县农村留守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点保障独居、失能、贫困、高龄等特殊困难留守老年人的关爱救助。

  (三)总体目标 2020 年,全面建立村级层面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人群探视巡访制度的基础上,推动镇级落实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机制,完善探视巡访体系,实现重点保障对象巡访基本覆盖;到 2021 年,实现村级探视巡访制度健全, 探视巡访与服务提供相结合,服务对象获得感明显提升。

 二、定期探访对象 农村留守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以及其他有探视巡访需求的特殊困难人群,主要包括以下对象:

 (一)无子女或子女不在县域范围的农村留守老年人; (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 (三)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较差的高龄老年人; (四)与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老年人; (五)独居、失能、失智、失独等有探视巡访需求的老年人; (六)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七)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三、定期探访组织实施

 定期探访原则上由被探访老人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统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实施。在疫情期间,每周探视一次,疫情结束后,每月探视不得少于一次。

 四、定期探访方式和内容

  (一)定期探访方式 开展留守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人群的定期探访服务,应普遍探访和重点探访相结合,采取电话问候、上门巡访等多种形式。

 (二)定期探访内容 开展定期探访,应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安全情况、卫生环境、居住环境等方面进行询问、提醒和评估,并对重点情况进行记录、汇总和处理。

 1.健康状况:表达能力、行动能力、疾病状况。

 2.精神状态:情绪状态、思维状态、压力状态。

 3.安全情况:燃气安全、水暖安全、用电安全。

 4.卫生状况:个人卫生、家庭卫生、周边卫生。

 5.居住环境:室内环境、室外环境、邻里关系。

 在汛期,要特别注意检查探访对象家庭的电路、防汛安全。在供暖季,要特别注意检查评估服务对象家庭的室内温度和取暖安全。

 五、定期探访机制

 建立逐步完善定期探访制度的管理标准和规范。镇政府建立定期探访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各村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摸清本辖区内定期探访服务对象底数,建立探访台账,保管好各种与探访工作有关的资料,对探访进行规范化管理。

 定期探访人员对探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应立即拨打紧急求助电话向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委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人群的定期探访制度,是保障和改善农村特殊困难人群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村委会作为养老探访制度的实施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调研,加大宣传,建立健全农村特殊困难人群探访制度。各村委作为具体实施部门,要将农村养老服探访工作列入务工作重点,对探访对象进行统筹安排,检查、评估探访和救助效果。

 (二)强化督促检查 镇民政所将把探访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绩效考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评价

 (三)加强宣传推广

 各村委要加大对定期探访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尽可能多的农村特殊困难人群知晓政策,尤其对高龄独居、身体精神状况较差的老年人应做到应晓尽晓。要充分挖掘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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