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做好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

来源: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20-09-14 点击:

  1 X XX 省做好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

  目

 录

  一、工作目标 ...................................................................................................... 2 二、工作内容 ...................................................................................................... 2 (一)加强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

 ............................................ 2 (二)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 3 (三)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

 ................................................ 4 (四)防治结合提高服务质量

 ................................................................ 6 三、工作实施与保障

 ......................................................................................... 8

  2 一、工作目标 加强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发挥基层作用,做好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到 2020 年,达到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床位数 2.2张,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 0.75 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 1 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基本满足儿童医疗卫生需求。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

 1、推进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哈尔滨医科大学从 2016年起每年招收 30 名“5+3”一体化教育儿科专业硕士和 24 名 5年制儿科学本科生。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动齐齐哈尔医学院、牡丹江医学院、佳木斯大学举办儿科学本科专业教育。各高等医学院校根据教学资源和岗位需求,逐步扩大儿科学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全省各医疗机构优先招聘儿科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继续推进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十三五”期间每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培养约 150 名从事儿科等各科常见疾病诊疗服务的全科医学人才。

 2、做好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向儿科倾斜,到 2020 年累计招收培训儿科专业住院医师 500

  3 名以上。保障培训质量,使培训合格的儿科专业住院医师具备独立从事儿科临床工作的能力。各地统筹使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时,在生活补助等方面应适当向儿科倾斜。鼓励和吸引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住院医师从事中医儿科诊疗工作。

 3、开展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做好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每年开展 80 名儿科医师转岗培训。重点开展市、县级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师的儿科转岗培训,使其系统掌握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康复与预防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转岗培训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在原专科执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儿科执业范围,并纳入相关专业和儿科专业医师定期考核。

 (二)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4、加强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增加儿童医疗卫生资源供给,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十三五”期间争取在哈尔滨建设一所 1000 张左右床位的省级儿童医院。支持地市级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鼓励常住人口超过 300 万的地级市设置儿童医院;鼓励城市综合医院开设儿科门诊、增加儿科病房床位;每个县至少有 1 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儿科,并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病房床位数;

  4 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扩展强化产科、儿科等服务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

 5、推动形成儿童医疗服务网络。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儿童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儿科重点收治儿童重大专科疾病和疑难复杂疾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儿童疾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服务能力,加强全科医生儿科专业技能培训。妇幼保健机构做好儿童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加强医疗机构与康复机构协作,做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充分借助我省“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不断丰富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手段,健全完善儿童健康教育、医疗信息查询、在线咨询和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三)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

 6、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后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避免增加患者就医负担。

 7、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大力提升儿科医务人员岗位吸引力。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

  5 机制,做到优绩优酬、同工同酬。在医疗机构内部分配中,保障儿科医务人员收入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医务人员收入平均水平。

 8、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儿科医师,在职称晋升和主治医师岗位聘用中给予适当倾斜。在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和其他评优评先工作中,对于符合条件的儿科医务人员,予以重点考虑。

 9、推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下沉。通过组建医院集团、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下沉。鼓励儿童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方便患者就近就诊。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应加大儿科医师比例,多为基层培训儿科骨干人才,促进城乡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均衡发展。

 10、优先开展儿童家庭签约服务。落实《XX 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优先与儿童家庭开展签约服务。各地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的儿科医师应积极参与基层医疗机构签约服务,纳入签约团队,为儿童提供预防、医疗、康复、保健服务。

 11、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落实《关于促进XX 省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

  6 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多样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落实省政府简政放权有关要求,努力为社会力量举办儿科医疗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儿童医院。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为儿童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开展合作,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的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资源共享。

 12、开展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实施国家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力度,做好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进一步提高儿童重大疾病救治费用保障水平,减少贫困儿童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四)防治结合提高服务质量

 13、促进儿童预防保健。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儿童健康管理,做好预防接种,实施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等,加强肺结核等儿童传染病防治。运用中

  7 医药方法对儿童常见健康问题进行保健指导和干预,促进儿童健康发育。开展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宣传,提高家庭儿童保健意识。通过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整治等工作,减少儿童伤害。寄宿制学校或者 600 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要设立卫生室(保健室),充分发挥幼儿园和学校校医作用,开展季节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预防保健工作,减少季节性疾病暴发。

 14、加强儿童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依托各地技术力量较强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各级级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哈尔滨市儿童医院和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XX 省医院儿科同时承担省级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职责。各市、县应建立市、县级建立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院前急救机构应及时将急危重症儿童转运至救治中心。各级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要开通急危重症儿童急诊绿色通道,提高救治能力,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无缝有效衔接。

 15、有效应对高峰期医疗需求。设有儿科的医疗机构要制定儿童就诊高峰期应对预案,在学生假期和季节性疾病高发期,根据儿童医疗服务需求,合理调配儿科医务人员力量,做好门诊和急诊的有效衔接,满足高峰期儿童患者医疗需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传染病院要对内科高年资医师组织儿科专业培训,使其具

  8 备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能力,在儿童就诊高峰期充实儿科医疗力量。

 16、加强中医儿科诊疗服务。“十三五”末期,全省县级以上公立中医院应普遍设立儿科,提供儿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诊疗服务。有条件的地市级以上中医院应当开设儿科病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大力推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儿科。儿童医院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各地儿童医院应当设置中医儿科。

 17、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要针对儿童及其家属心理特点,开展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加强医患沟通,及时释疑解惑,畅通医疗纠纷投诉渠道,建立投诉反馈制度。大力开展“平安医院”建设,推进实施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医疗纠纷依法解决。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为儿科医务人员创造良好执业环境。普及儿科疾病防病医学知识,引导居民形成合理就医预期。

 三、工作实施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完善配套措施。

  9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在年底前制定提升儿科医疗资源、改善儿科医疗服务的具体举措,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要将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纳入医改整体规划,加强政策协调衔接,与各项改革重点工作统筹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XX 省医疗卫生体系服务规划(2015―2020 年)》和本地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布局区域内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动开展规范化的儿科诊疗服务,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监管,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发展改革部门和物价监管部门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根据儿科服务特点科学核定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教育部门要加强儿科学专业医学生培养力度。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财政投入相关政策,并向儿童医院和儿科、儿童康复工作适当倾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要按规定将调整后的儿科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配合卫生计生部门指导公立医院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儿科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加强社会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儿童医

  10 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社会宣传,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平台加强政策宣介和解读,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开展考核督查。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点工作跟踪和定期督导制度,强化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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