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媒时代数字出版业的重构及伦理审视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3-04-15 点击:

谢亚可

智媒时代具有鲜明的泛在化特征,信息传播突破主体、发布渠道及时空限制,在适宜的时空,以便捷的媒介形式自由地获取相应的媒介信息和服务,实现与他人(组织)、智能机器(物品)之间的智能交流。智媒化时代的到来使数字出版面临全方位的变革,这些变革将伴随着技术的创新升级而持续发酵,并衍生出全新的出版生态。

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的推动下,尤其是VR/AR出版物、机器人写作、360度全景视频等传播新形态的出现,数字出版的生产系统、用户平台和分发渠道、信息终端、生态都将面临重构。

(一)内容生产流程的革新

借助人工智能技术,数字出版将改变以往以文献、书籍为主要形式的生产模式,转而借助大数据智能算法自动生成文本内容,从而实现新闻、评论、网络小说、舆情分析报告等数字出版作品的写作。人工智能技术与数字出版的结合,大大提高了出版物的生产效率,重塑了出版物的生产流程,出版生产也实现了大的跨越。

1.“人机协作”:智媒时代数字出版的生产方式

随着智媒时代到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日趋成熟,“人机协作”内容生产方式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出版生产量与质的飞跃。依托大数据挖掘技术和自主学习分析技术,机器能洞察受众的需求自主完成选题策划的工作,独立且高效地完成内容的加工整理、语音交互、图片识别以及智能翻译、校稿等工作。可以说,人机协作将深刻改变数字出版业的制作流程,共同构建新的生产方式。

2.机器与算法:智媒时代数字出版的生产常态

智媒时代背景下,语音录入、机器校对和机器创作已经逐渐成为数字出版业的生产常态,利用人工智能内容生产技术可以协助作者进行相关资料分析、用户研究甚至是作品创作。此外,人工智能还可以帮助人类发掘难以发现的选题线索,并根据用户在生活中的个性化行为推测其阅读的需求,以更精准的“人物画像”将最重要的资讯和解读传给用户,实现“智媒比你更了解你”。人工智能应用在数字内容生产领域可以提高生产效率,缩短数字内容产品的生产时间,满足用户实时阅读的需求。

(二)用户平台的延展

智媒时代下,数字出版的用户平台是一个以人为主体的社交平台、以物为主体的平台以及基于AR/VR构建的三大系统整合而成的综合平台,从而实现对用户进行协同分析。

1.以人为主的社交平台

智媒时代下,多元主体去中心化的写作体系将成为数字出版生产过程中的主流形态。数字出版将用户与作者作为内容主体,将行业竞争领域开拓到互联网平台与自媒体平台,天涯网、豆瓣网、今日头条号等多元化的社交平台参与数字内容的生产和传播,用户既是数字内容的生产者又是活跃的消费者,建立在大数据基础上的智能算法会分析用户的兴趣与需求特征并进行精准内容的分发和定制。在双向互动过程中,该类社交平台同时获取了大规模的用户数据,完成了用户分群、模型建构,通过多样化内容分发匹配保持用户的黏性。在这个意义上,在数字出版过程中“人”作为创作主体的作用将更加突出,取而代之的是传统出版意义上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将被重构,数字出版的产品利用人群中意见领袖的影响力,可实现裂变式的传播与信息扩散。

2.以物为主的平台

从传播的角度看,智媒时代是“万物皆媒、智能进化”的时代,可穿戴设备、无人驾驶汽车、智能家电都可以成为新的信息分发媒介平台,泛媒化的特点得以全面显现。任何媒介形态都需要搭载相应的内容,日益涌现的物平台将使数字内容的产品价值凸显,数字出版可以提供多样化的数字内容产品参与跨媒体传播。[1]以智能家电为例,智能的家电与传感器相连后,便可成为信息传送器和接收器,人只要有相关需求,便可给出最佳推荐的数字出版内容。

3.以虚拟现实技术为主的平台

马克·扎克伯格曾断言:“继智能手机后的虚拟现实平台将深刻改变人们的生活、工作、社交方式。”虚拟现实创建了一种模拟环境,这种模拟环境让人沉浸其中,支持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互换,利用AR技术提升内容展示的书籍在各大书店和电商平台均有销售,阅读也从此变得更加沉浸和有趣。不断发展的虚拟技术过渡成为人与人信息交流和交互的主要工具与平台,同时也成为数字出版业转型发展的新方向,尤其能够满足少儿出版对于内容多元呈现的需求。[2]虚拟现实传播与数字出版的有机结合改变了传统用户的阅读方式和认知系统,调动用户的视觉、听觉、行为动作等来完成阅读。与此同时,内容和服务多维度、全景式的展示,给用户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体验。

(三)信息终端和生态的重塑

数字出版借助各种技术、智能设备和大数据算法重构了其生态环境,信息终端也变得更为丰富。数字出版系统从固化封闭向动态开放转变,并朝着更为创新、更富智慧的方向发展。

1.智能化使数字出版的信息终端更为丰富

随着智媒时代的不断深入发展,未来不仅是“万物皆媒”的时代,而且伴随人机协同技术和虚拟3D技术使媒介的外延突破实体物品的限制。可以说在一个高度智能的媒体环境中,用户能够感到更为丰富的数字内容体验,任何物品都有可能成为数字内容的信息终端,在互动反馈阶段,呈现传感化和智能化。用户在出版内容的信息消费过程的生理反馈,将通过传感器直接呈现,并直达生理层面。[3]总之,智媒时代的数字出版将以用户为核心,并基于不同的时空和场景,更注重对用户服务需求的实时捕捉和智能推送,实现服务与个性需求的精准匹配,进而带来价值的聚合,创造更高价值的服务意义。

2.智能化使数字出版生态环境具化为场景

泛传播的出现,将人人参与的环境转向更深层次的进化中。在智媒环境中,各种媒介从浅层融合到深层融合,媒介与人、环境融为一体具化成场景。[4]场景的不同给数字出版业提供了细化的内容推送机会,社交媒体、移动设备、传感器及大数据定位系统融合成一个个有机的场景系统,用户即时需求会得到实时反馈,同时通过相应的移动设备和传感器传递给内容提供商,最后通过大数据算法定位来完成用户消费行为与场景的完美匹配。满足实时场景需求的数字出版已完全打破了传统出版单一固定模式和形态的局限,通过不断细分用户生活的具体场景,优化数据挖掘算法和用户体验,不断提高用户的需求和数字内容的精准匹配度,创建多方共赢的内容生态圈。

智媒技术给数字出版业带来全新变革的同时也带来了版权、隐私、智能算法、现实虚拟、信息鸿沟等方面的伦理风险。

(一)版权问题和隐私问题

版权问题一直是数字出版行业的核心议题,智媒时代给数字出版带来便利性的同时也带来了版权保护的复杂性。如今信息资源流速快、产品种类多,增加了数字出版产品的识别难度,特别是在出版内容同时在多个渠道授权发行,涉及每个章节、片段的“碎片化版权”争议声很大,再加上数字出版侵权行为极其隐蔽、取证也较传统出版要困难,因此在现实网络环境下,各类侵权行为仍层出不穷。其次,AR出版物的版权归属问题,同一作品的多层版权问题由此而来。如在人工智能创作作品的完成过程中有多个参与者,从最初的编程者到之后的使用者等等,该怎样界定各方的权利归属以及权力行使的方式和范围还值得进一步分析。

随着智能技术在数字出版业领域的渗透,信息的采集将更为隐蔽,范围也将进一步拓展,人类的隐私底线正在被一步步突破。智能传感设备可洞察用户需求并直达其生理层面,通过智能识别、检测而获得信息线索,快速生产内容并精准分发。这些隐藏于环境、植入人体的智能媒介作为人体器官的无限延伸却难以被人体完全控制,或成为窃取用户信息、阅读惯性、生理指标、生活方式甚至偷窥内心想法的“隐私大盗”。[5]甚至从某个方面说,要想获得相应的服务必须以让渡个人的部分隐私为前提。在此情况下,通过数据采集挖掘实现对用户数据的多维度、全方位利用将会引发更大的隐私问题。

(二)算法陷阱与现实虚拟问题

在信息爆炸时代,算法基于大数据分析和深度学习技术总是竭尽全力为用户精准奉上个性化的出版内容。与此同时,用户也似乎欣然接受智能算法为其精心设置的内容及个性周到的服务,各自的“信息茧房”也更加稳固。事实上,若是毫无防备地尽信算法,便会因算法误入歧途。智能算法推荐获取可以满足不同用户的个性需求、提高出版内容的筛选效率,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但它未必能真正读懂人性。算法在本质上来说是一种个人主义的精心设计,在智媒化时代更应该警惕各种算法推荐的数字出版产品。

虚拟技术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现实世界之外充满丰富场景的虚拟世界,用户将深度沉浸在媒介之中,无法明确现实和虚拟的界限。在未来,数字出版虚拟内容或取代传统出版内容成为主要接收模式,实体屏幕将消失,全息投影、体感交互成为我们生活的常态。然而,智能设备所构造的“虚拟世界”并非现实世界的再现,而仅仅是一种“拟态环境”,不管技术如何进化,也无法取代用户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感受

(三)泛媒介隔离与信息鸿沟问题

智媒化时代背景下,“人机传播”将极大拓展人类交流的形态和维度,与此同时,其负效应也如影随形。在此情况下,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直面沟通的频次大大降低,人与媒介、媒介与非媒介之间的界限也逐渐模糊,一切无形的、有形的出版媒介将人与社会、自然和自我隔离开来。随着报刊、电视、网络、智能终端等多元化出版媒介的出现和普及,人类与媒介交往的程度越来越深,过度沉湎于媒介不能自拔。与沉迷网络带来的孤独感一样,数字出版的虚拟体验在创建另一个世界的同时,也给用户营造出一种与现实社会的冷漠孤独感和隔离感。

在智媒化背景下,信息资源可以成为一种重要的权力与财富,或成为重新划分当今社会等级的重要力量。优质信息、深度信息及前沿信息通过市场化流动重新将信息资源进行分配,将拉大不同地域、阶层、群体间的信息差距。不同用户群体间的智能设备接入能力、使用能力的差异将引发更为严峻的信息沟壑:一边是优先享受技术红利的高阶人群,一边是被排除在这场技术盛宴外的弱势人群。以AR出版物为例,这种新技术产品重构了出版物的表征形式,使其变得更具有吸引力。但AR出版物具有较高定价,其单册价格就达到了百元左右,几乎是普通出版物的4倍甚至更高。或许人们一开始不会介意AR/VR出版物与普通电子书的差别,但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最终可能将信息弱势群体远远抛在技术发展曲线的尾端。

为了将数字出版的发展纳入健康的轨道,需要在技术崇拜与技术恐慌的张力中,充分利用数字技术的智慧,同时以“责任伦理”的视角聚焦数字出版责任,解决数字出版中主体、客体所遭遇的各类伦理困境。具体来说,我国数字出版可以从出版主体内在的职业责任观和出版外在的规范体系两方面来进行伦理建构。

(一)责任伦理的内在建构:出版主体职业责任观培养

在智媒时代背景下,数字出版已经成为出版业发展的重要增长板块和发展目标。作为数字出版主体更应积极加深责任价值观的建设,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应提高出版主体对把关人责任的认知能力。由于数字出版的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对用户及社会的影响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且能对用户的思维方式、知识结构与兴趣爱好产生多方面的作用,因此数字出版主体应当明确“把关人”的角色责任,牢牢把握数字出版传播的质量关,警惕数字出版内容在创作与推送过程陷入“算法黑箱”中。其次,应培养出版人职业责任情感中的文化忧患意识。只有将文化忧患意识置于出版忧患之上,才能不困于狭隘的责任认知,从而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出版责任观[6]。最后,要加大培育数字出版主体的“双效”职责品格。出版主体应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尤其关切老年人、残疾人、贫困人口等群体的基本数字生存能力的获取;
出版业主体要积极面对跨界,认清使命和责任,担当起立言、存史、资政、传承的重要历史责任,实现文化效益和经济效益双统一。总之,出版主体只有拥有笃定的职业责任观并将其作为一种职业理想,才能坚守出版情怀和信仰。

(二)责任伦理的外在建构:完善出版责任的管理和问责规范体系

在出版主体职业责任伦理意识的倡导与规约下,还需进一步完善出版组织的管理责任、行业规范和社会问责的伦理规范体系。[7]首先,打造一批创新型、数智化的现代出版企业,对出版组织进行责任管理,推进组织制度上的问责与节制,进一步规范数字出版的版权问题和数据所有权问题,加大对数字创作者的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保护;
其次,强化出版行业协会的责任监管权对出版的组织和个人进行问责,进一步推动出版行业的自律机制形成;
再次,强化社会各界的问责监督,逐步形成由政府、行业协会、社会三位一体的问责规范体系,实现对数字出版主体的责任监督;
最后,通过社会多元力量的参与,加强用户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普及提升用户的数字素养。只有多层面的合力助推,才能有效应对数字出版产生的诸多伦理问题。

智媒化与数字出版业的创新结合,让传统出版业焕发了新的生命力,用户体验有了质的飞跃,尤其是虚拟现实与数字出版的融合,跨越了时空边界,极大丰富了用户的阅读体验。面对智能技术与数字出版结合可能带来的伦理风险,应以审慎的态度和前瞻的视角预见其发展趋势和后果。技术的发展终究是为人提供服务的,唯有坚守人类在技术发达时代的主体地位,坚持“内容为本、技术为用,内容为体、技术为翼”的方针,才能打造数字出版真正的核心竞争力。

猜你喜欢智媒媒介主体论自然人破产法的适用主体南大法学(2021年3期)2021-08-13智媒时代新媒体副刊的出路在哪里?——以封面新闻人文副刊为例四川文理学院学报(2021年4期)2021-02-12媒介论争,孰是孰非传媒评论(2019年7期)2019-10-10智媒时代,新技术如何为新闻报道赋能——新华社AI合成主播在新媒体报道中的运用效果分析传媒评论(2019年7期)2019-10-10书,最优雅的媒介好日子(2018年9期)2018-10-12智媒时代新闻行业面临的挑战与对策研究新闻传播(2018年9期)2018-08-01“智媒高速”在天津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应用设计中国交通信息化(2017年10期)2017-06-06欢迎订阅创新的媒介中国设备工程(2017年7期)2017-04-10关于遗产保护主体的思考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2016年2期)2016-05-17反思媒介呈现中的弱势群体排斥现象新闻前哨(2015年2期)2015-03-11推荐访问:出版业 审视 伦理
上一篇:三峡水库消落带植被分布规律及对磷迁移和鱼产力的影响
下一篇:更好发挥评论在舆论引导中的作用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