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重点考核单位计分细则

来源: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9-17 点击:

 AA 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重点考核单位计分细则 被考核 单

 位 序 号 主要任务及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市

 委

 宣

 传

 部 1 牵头制定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宣传方案。(20分)

 未制定的,扣 20分。

 2 每季度组织成员单位和媒体召开一次宣传工作讲评会。(10 分)

 每缺一次,扣 2.5分。

 3 在 AA 日报、AA 电视台、AA 人民广播电台等市级媒体设立整治工作专栏,集中整治期间确保市级媒体每月有 10 条以上的整治动态报道。(30 分)

 未设专栏,扣 10 分, 每缺一篇报道,扣 1分。

 4 分别针对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学生制作一组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在 AA 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AA 日报每月刊载一次;制作一组交通安全广播宣传带,AA 人民广播电台在出行高峰时段进行播出;在 AA 电视台通过游走字幕进行交通安全提示和宣传教育。(20 分)

 未按规定制作的,扣 20 分;制作了但未按要求播出的,扣 10 分。

 5 确定综合整治宣传标语;组织 2 次倡导文明交通的大型社会宣传活动;组织 1 次新闻媒体专题讨论。(20 分)

 每缺一项,扣 5 分。

 市

 公

 安

 1 精心策划、组织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对摩托车、渣土运输车、公交车、出租车、农用车、电动车等重点车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管重罚;推出限制摩托车、规范电动助力车、限制货车的具体工作措施,在时段和总量上进行交通控制;充分发挥文明交通劝导员的作用,对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等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促使检查工作方案,抽查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未达标的,每下降1%,扣 1 分。

 被考核 单

 位 序 号 主要任务及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局 市城区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达 95%以上。(15分)

 2 完成交通控制系统建设,完善交通指挥中心功能,规范电子警察系统的建设和使用,确保路口监控设备设置率达到 45%以上。(10 分)

 未达标的,每下降1%,扣 1 分。

 3 提高接处警效率,白天接处警时间在 10 分钟以内,夜间接处警时间在 15 分钟之内,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比例达到 75%以上,交通事故逃逸案破案率达到 70%以上,交通事故死亡比小于 15%,全年市城区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小于万分之五,杜绝一次死亡 5 人以上(含 5 人)的特大交通事故发生。(10 分)

 白天和夜间接处警时间未在规定时间以内的,每次扣 2分;未达标的,每下降 1%扣 2 分;城区万车死亡率每上升万分之一,扣 1 分。

 市

 公

 安

 局 4 建成区交付使用道路交通标线施划率达到 90%以上、交通标志规范设置率达到 95%以上、行人过街设施规范设置率达到 90%以上,确保交通标线施划合理,交通标志设置规范,指路标志准确清晰、位置适当、无遮挡、道路信息连续一致,主要路口指路标志无缺失。(10 分)

 每下降 1%,扣 2分;每有一处指路标志不达标的,扣 1分。

 5 积极做好市城区“限摩”、“规电”、“限货”工作。(10 分)

 每缺一项工作措施扣 3 分。

 6 依法从严打击妨碍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执法的违法行为。(10 分)

 对各级执法部门的综合整治行动保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 5 分。

 7 确保畅通工程评价指标体系中的 35 项评价指标达标。(35 分)

 每有一项未达标,扣 1 分。

 市 1 加强对渣土运输公司的资质管理。建立健全渣 每发现一起上述车

 被考核 单

 位 序 号 主要任务及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城 管 和 行 政 执 法 局 土运输车辆的规范管理机制,配合交警部门查处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渣土运输车、垃圾运输车、环卫工程车、市政工程车。(10 分)

 辆上路行驶,扣 2分。

 2 配合北湖、苏仙两区政府,开展对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乱停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严禁审批人行道上机动车停放项目。(10 分)

 每发现市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上有一处机动车违法占道停放集结点,扣 2分。

 3 加快城市公交站场等交通枢纽设施配套建设,扩大公交承载能力和覆盖面,建设布局合理、停车容量较大的公交站场。(10 分)

 对年内计划建设的公交站场每有一项未达标,扣 2 分。

 4 规范对公交车、出租车的行业管理。规范市城区客运市场管理,牵头组织对市城区非法营运车辆的专项整治。取缔市城区违法设置的马路市场、夜宵摊点。整治人行道上叫卖、发放卡片等不文明行为。(20 分)

 每发现一起非法营运现象,扣 5 分。市城区主干道每发现一处马路市场或夜宵摊点等占道经营现象,市城区人行道上每发现一起叫卖、发放卡片等不文明现象,扣 1 分。

 5 加强对“堵头卡口”的工程改造,严格城市道路新增设道口和占道施工行政许可的办理;撤除人行道上占用盲道和影响行人通行的报亭、停车泊位、广告牌等。(20 分)

 年内计划改造“堵头卡口”不到位的,每处扣 2 分。未严格把关的,每起扣 1分;未撤除的,每处扣 1 分;

 6 加强对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管理,取缔影响交通的非法广告牌。(10 分)

 审批把关不严,影响交通秩序的,每次扣

 被考核 单

 位 序 号 主要任务及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2 分。

 市城 管和 行政 执法 局 7 确保畅通工程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步行道设置”、“非机动车道设置”、“无障碍通行系统设置”、“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城市公共交通投资比重”、“综合交通枢纽换乘时间”、“公共交通港湾式停靠站设置率”、“公共车辆占道停车率”、“公共交通站点 300 米半径覆盖率”、“综合交通枢纽设施配套”等10 个评价指标达标。(20 分)

 每有一项未达标,扣 2 分。

 市

 交

 通

 局 1 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能,严把客运车辆和驾驶人营运资格审批关。确保道路客运车辆不发生一次死亡 3 人以上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30 分)

 由于把关不严,造成发生一次死亡 3人以上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此项不计分。

 2 加强长途客运站场建设。配合市规划局对我市长途客运站场布局进行合理规划;扩大站场容量,完善服务功能,实现与城市公交合理衔接、零距离换乘;完成长途客运站场改造任务。(20分)

 未完成规划的,扣10 分;未完成改造任务的,扣 10 分。

 3 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的客运经营环境。加强客运站场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规范所辖客运站场秩序,整治不文明行为。(30 分)

 每发现一例非法营运的客运车辆和驾驶人,扣 2 分;每发现一起不文明行为,扣 1 分。

 4 规范物流公司和货运市场经营秩序,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限摩”、“限货”工作,积极组建城市物流配送系统,建立完善交通安全管理责发现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等机动车参与营运的,

 被考核 单

 位 序 号 主要任务及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任制度,严把许可关,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等机动车辆参与营运。(20 分)

 每起扣 2 分。

 市

 规

 划

 局 1 制订《AA 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规定》,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分析,力争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率达 90%以上。(20 分)

 未制定规定,扣 10分;交通影响分析和 评 估 率 每 下 降1%,扣 1 分。

 2 严格按配建标准进行规划审批,对不按标准建设停车位或改变停车位使用功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并限期整改,停车场恢复率达 90%。(20 分)

 未严格把关的,每起扣 2 分;社会公共停车场恢复率每下降1%,扣 2 分。

 3 严格控制道路两旁新增出入口与占用人行道停车,会同公安交警、城管和行政执法、公路等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批与管理。(10 分)

 每发现一起新增设出入口审批把关不严的,扣 3 分。

 4 加强对市城区路网现状的调查研究,不断优化道路交通规划设计,形成完整的城市道路规划体系。(10 分)

 城市道路规划体系不完善的此项不计分。

 5 确保畅通工程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城市交通专项规划”、“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交通影响评价”、“城市交通年度报告”、“百辆汽车社会公共停车位数”、“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位”、“配建停车场占(挪)用比例”等 8 项评价指标达标。(40 分)

 每有一项未达标,扣 5 分。

 北 湖 1 建立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工作人员相对稳定,机构运作正常有序。(10 分)

 工 作 机 构 不 健 全的,此项不得分;组织不力的,扣 5

 被考核 单

 位 序 号 主要任务及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区 政 府 、 苏 仙 区 政 府 分。

 2 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市公安交警部门对辖区内交通秩序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确保辖区内无非法营运集结点、候客点,确保辖区内交通秩序达到文明城市创建要求。(20分)

 未 开 展 专 项 整 治的,此项不得分。交通秩序热点难点问题整治不力的,每项扣 2 分。

 3 做好残疾人利用残疾人三轮摩托车和改装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劝导工作。(10 分)

 每发现一次残疾人车 辆 非 法 上 路 营运,扣 2 分。

 4 组织督促区劳动保障部门、乡镇(街道)做好文明交通劝导员的招聘工作,确保文明交通劝导员经费及时拔付到位。(20 分)

 未完成文明交通劝导员招聘的,扣 10分;经费保障不力的,扣 10 分。

 5 建立和规范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之中。确保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危险点(段)治理率达到100%。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处理和宣传工作。(30 分)

 未按规定纳入对乡镇、街道、社区考核体系的,扣 10分。对交通事故危险点(段)治理率每下降 1%的,扣 2分。

 6 确保畅通工程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交通综合协调机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投资、建设和维护机制”、“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等 3 项评价指标达标。(10 分)

 每有一项未达标,扣 3 分。

 被考核 单

 位 序号 主要任务及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市综 治办 1 参与对各整治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和绩效综合考核。将各整治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100 分) 未纳入综治考核范畴的,扣 20 分;未按规定及时开展督查的,每起扣 10 分。

 市监 察局 1 参与对各整治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和绩效综合考核。对各整治成员单位的行政行为进行监察,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视情况实行行政问责。对严重违反交通秩序、引发重大交通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100 分) 未按规定及时开展督查的,每起扣 10 分。

 市政府 督查室 1 参与对各整治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和绩效综合考核,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100 分) 未按规定及时开展督查的,每起扣 10 分。

 市教

 育局 1 严格市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车辆管理,将校车管理纳入对各中小学校的考核体系,确保不发生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40 分)

 每发现一起中小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扣 5 分;每发生一起负同等责任以上的校车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扣 10 分。

 2 开展市城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征文比赛或交通安全知识抢答赛等主题活动,印发《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等宣传资料,督促每个家庭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20分) 未举办活动的,扣 10分;未印发《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扣 10 分。

 3 在市城区中小学校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程,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确保市城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达到 95%以上。(20 分)

 此项未落实的,不计分;未达到标准的,每下降 1%扣 10 分。

 4 督促市城区中小学校设置交通安全固定宣传标牌,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每学期(有校刊的学校)至少编发一期交通安全教育专刊。(10 分)

 未设置宣传牌的,扣5 分;未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橱窗的,扣 5分;未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扣 5 分。

 5 确保畅通工程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评价指标达标。(10分)

 未达标的,不得分。

 被考核 单

 位 序号 主要任务及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市建

 设局 1 指导、督促市城区建筑项目科学、文明施工和按工期施工,将施工对道路交通及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确保建设项目配套交通管理设施符合城市交通管理的需要。(100 分) 因施工对道路交通及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每起扣 10 分;建设项目配套交通管理设施不符合城市交通管理需要的,每起扣 10 分。

 市财 政局 1 确保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必需工作经费以及文明交通劝导员的相关经费及时拨付到位。(50 分)

 每有一项经费未及时拨付到位的,扣 25分。

 2 确保畅通工程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评价指标达标。(50 分)

 未达标的,不得分。

 市民 政局 1 积极配合公安、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解决沿街乞讨等影响交通的问题。(100 分) 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扣 20 分;每发生一次拒收行为,扣 10 分。

 市 残 联 1 协助两区政府做好残疾人利用代步车和改装车辆进行非法营运的劝导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秩序整治工作。(50 分) 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残疾人非法营运行为不到位的,每起扣 10分。

 2 加大对残疾人的教育力度,对残疾人将代步车改型以及擅自购买车辆非法营运进行劝阻和教育,并及时报市整治办。(50 分)

 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 10 分。

 市安 监局 1 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对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发生一次死亡 10人以上责任事故的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责令企业停业整顿;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100分) 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未及时进行监管的,每发现一次扣 20分。

 市环 保局 1 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机动车尾气监测工作,控制尾气排放,净化城市环境。(100 分) 未开展专项整治的,扣 10 分;尾气治理不严,影响城市环境的,每次扣 10 分。

 市公

 路局 1 与市规划、城管和行政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办理城市过境公路沿线新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管理和审批,整治公路用地范围内非公路标志及占用、挖掘公路的行为,依法加强监督管理。(50 分)

 每发现一起新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审批把关不严的,扣 10 分。未开展整治工作的,扣 20 分。

 2 对所属公路、公路桥梁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和治理,确保路况良好,交通事故危险点(段)治理率达到 100%。加强对 107 国道城区段超限超载车辆的查处,确保公路及公路桥梁的安全。(50 分)

 事故危险点(段)治理不到位的,每处扣 10分。督查发现 107 国道城区段超限超载车辆每起扣 1 分。每发生一起公路及公路桥梁安全事故扣20分。

 被考核 单

 位 序号 主要任务及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市工

 商局 1 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临街酒店、餐饮店铺、文化娱乐场所等乱停乱放车辆进行综合整治,规范经营环境。(60 分)

 未进行综合整治的,此项不计分。督查发现问题整治不到位的,每起扣 5 分。

 2 依法对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辆的行为进行专项清理和整顿。(40 分)

 每发现一处从事非法改装车辆的店面,扣 5分。

 共青团 郴

 州 市

 委 1 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劝阻行人乱穿马路等活动,积极配合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50 分)

 未落实的,每项扣 20分。

 2 配合交警部门组织开展 2 次市城区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教育广大青年团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参与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50 分)

 每少组织开展一次活动,扣 10 分。

 市城投 中

 心 1 归集、管理和使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会同财政等部门编制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年度使用计划。(100 分) 未落实的,每项扣 10分。

 郴

 州 军分区 司令部

 1 1、 确保军车守法率达到 95%。(50 分)

 在城区道路抽查 20分钟,军车交通遵章率每低 1%,扣 1 分。

 2 确保军车交通事故明显减少。(50 分)

 军车每发生一起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扣 5 分。

 武

 警 AA 市 支

 队 1 确保武警车辆守法率达到 95%。(50 分)

 在城区道路抽查 20分钟,武警车辆交通遵章率每低 1%,扣 1分。

 2 确保武警车辆交通事故明显减少。(50 分)

 武警车辆每发生一起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扣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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