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融资的基本概念 力的基本概念

来源: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3-24 点击:

  

 银行融资的基本概念

 企业要通过银行达到资金融通,当然首先要了解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如中央

 银行紧缩银根,企业的银行融资规模必然受商业银行资金供应的制约;反之,大环

 境宽松,融资就会相对容易。企业还要;了解银行信贷的基本知识和银行制定的金

 融政策和规章制度,做到知己知彼,才能事半功倍,达到资金融通的目的,既

 有利于银行资金的流动,产生经济效益,又能为企业带来更大的投入产出。本章

 主要介绍商业银行的基础理论,以及我国银行信贷资金运作的规律以及银行融资

 的基本概念、原则、程序等内容,这些内容对于我们学习银行融资实务是必要的。

 第一节 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的作用

 一 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相互关系

 商业银行是经营资金货币的企业,它通过货币资本的借贷和其他方式的资金

 调剂,充分发挥资金效用。当企业资金出现盈余或者缺口时,双方通过金融机构

 作为信用媒介,实现资金的融通调剂,即资金盈余方先将资金存入商业银行,然

 后由商业银行将所吸收的资金贷放给急需资金的企业在一定时间、条件下使用,

 这种融资方式称之为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对应的即是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

 资金盈余方与资金需求方在资本市场(资金属于借贷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中长

  期资金)或者货币市场(又名资金市场,资金属于借贷使用时间在一年以内的短

 期资金)上通过资金需求方发行某种债务凭证的方式协商并最终完成资金的调剂

 借贷。证券市场就是典型的直接融资市场。无论是间接融资还是直接融资,从宏

 观上都隶属于金融市场,人们可以依据不同的交易对象、市场地域、性质,把金

 融市场细化为一系列市场,例如外汇市场、黄金市场、证券市场、拆借市场、贴

 现市场、国库券市场等等。

 间接融资表现为借贷关系,商业银行是资金的贷出方,公司企业尤其是中小

 企业是资金需求方,双方通过签定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来完成资金的融通

  与转让,这种经营方式属于贷出方和借入方之间延期付款的交易方法,表现为一

 种特别的法律契约关系。货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贷出方即出让方并非是无偿的

 让渡,他只是暂时的让渡,他出售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并非资金的所有权,借

 入方即受让方是资金的实际使用者,他购入的是资金使用权,要支付资金使用的

 成本即利息,作为对资金出让方的补偿,这一过程是以时差的存在为前提,时差

 短则几天、几个月,长则可达几年或几十年,这种借贷关系是维系交易的纽带。

 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关系是辨证的,两者互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没有间

  接融资也就无所谓直接融资,在经济发达国家,这两者的比例大约各占一半,甚

 至直接融资的比重更大些。21世纪的中国金融市场,融资方式必将发生根本变化。

 企业通过证券化融资可以更直接的面向整个金融市场,包括国际金融市场,传统

 的商业银行存贷款融资也一定会在新的金融体制下出现创新面貌。但间接融资仍

 占绝对比重,这与我国证券市场起步发展相对较慢有直接关系,也与我国企业数

 十年来资金运作必须经商业银行管理控制有密切关系,送是绝对有必要的,即我

 国现阶段还是以间接融资为主,但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

  康有序发展。

 二 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商业银行是具备现代股份制企业的全部基本特征,它是唯一可以经营货币存款的特殊企业,具有信用创造能力,对国民经济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长期以来,商业银行继承了传统计划体制下的垄断优势,长期对商业营销管理不重视,往往坐等客户上门,无足够的激励机制去发现、管理风险。而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是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最终经营目标,以市场和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与以产品为中心的的营销观念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经济价值观发生激烈碰撞。尤其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际金融组织进入中国的现代商业银行以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为先导的银行再造发展模式无疑将进一步催化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经营模式的转化与变革。

 1市场利率

 利率是用百分比表示的一定时期利息与本金的比率。这是调节商业银行经营业绩的关键。政治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利息是资金使用的价格,或者叫成本,是生产利润的一部分,利率的波动区间在市场平均利润率和零之间。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利率市场化的进程还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均是由中央银行统一制定,就贷款利率而言,商业银行虽然可以在中央银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适当浮动,但幅度较窄,大多数银行还是习惯于按统一规定办事,根据资金借贷方的资信度高低来充分调节利率水平还难以普及,因此,被认为资信度相对较差的中小企业往往很难通过银行来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出于同样原因,他们在资本市场上欲通过直接融资方式筹资也是难以实现,当然,证券市场的创业板市场即所谓的二板市场是改变这一现象的有力措施之一,但这市场毕竟是面对科技型、高成长的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所占比例不会很大。大多数企业还是对银行有着较强的依赖性,或者说,企业的银行融资仍是他们生产经营得以正常运转并产生利润的重要前提,这一现象在一个相当长时间内是不会改变的。只是依赖银行的程度会逐步递减。其筹资渠道更为多样化。

  利率有单利和复利之分。

 (1)单利计算方式:

 I=P×R×D (13-1)

 I为利息额,P为本金,R为利率,D为期限。

 例如:某人到银行存款人民币1000元,存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2.25%,到期可得存款利息:

 1000元×2.25%×1=22.5元

 根据1999年中央银行对境内外居民存款利息征收20%的所得税规定,扣除22.5元的所得税4.5元,实得18元利息。

 (2)复利计算方式:

 复利是指银行在一定的时期内按照本金计算利息以后,将所计利息扣除所得税后加入到本金中再重新计算利息的方法。这一方法的关键是设定计息期限,只要到此期限就将所得利息计入本金,显然,计息期限越长,其复利效应就越弱,就越接近与单利,计息期限越短,利息的递增效应越强,即债务人的负担也就越重。其计算公式为:

 A=P(1+R)n (13-2)

 A为本利之和,P为本金,R为利率,n为年限

 例如:某商业银行向某企业发放一笔中长期贷款,贷款额100000元,年利率4%,采用复利计息,基期计息期为1年,贷款期限为3年。

 100000元×(1+4%)3=112486.4元

 3年到期本金利息共计112486.4元,即3年利息共计12486.4元。如果银行放贷的其它条件不变,就计息时间改为半年计息一次,则:

 100000元×(1+2%)6=112616.24元

 两种不同的计息时间,产生出差额:112616.24元-112486.4元=129.84元

 随着计息时间的进一步缩短,采用复利方式计算的利息就越多。如果采用单利计息,3年利息为:100000元×4%×3=12000元。由此可见,复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体现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在现代重要的工程项目投资资金借贷中,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公司企业,都是必须要认真考虑的因素。

 2 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运作与金融体制改革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商业银行将步入一个更为动荡的全球金融市场,世界经济信息与我国经济息息相关,金融风险全面扩大,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以及融资对象都呈多元化趋势发展,能否有效抵御各种风险将成为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尽快使我们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巴塞尔协议》对银行业监管的规定是当务之急。所谓《巴塞尔协议》是1987年12月国际清算银行在瑞士巴塞尔召开了一次会议,会议最终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业资本充足比例的国际监管条例的文件。其中要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到8%,核心资本充足率4%。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及国有独资银行能达到这一标准的还不是太多。

 我们商业银行中目前普遍还没有产业分析部门,无法对贷款对象进行汰劣选优的筛选,因此一旦发生坏账、呆账,商业银行的常见思路往往就是缩小信贷规模,消极地接受教训,以完成上级领导强制规定的每年降低若干百分比呆账率要求。

 求。

 目前银行普遍采用资产抵押的方式进行资金贷放,这是防范降低金融风险的有效措施。而实际上作为信贷发放与否的依据除了有形、可用资产,还可考虑企业的历史信贷记录和扩张潜力。新兴的高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他们的可抵押资产,如房地产、有价证券相对较少,在缺少其他融资方式情况下,如过分强调资产抵押保险系数较大的信贷方式,就会导致具有扩张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要么痛失发展良机,要么被迫转向境外或民间非正式的风险更大的融资渠道。中小企业融资难,实质是担保难,他们的动产资源潜力还很大,如企业手中都有不少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库存等,这些资源都可作为质押物。我国目前已颁布《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法律性文件,各省市都有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上海银行等商业银行、担保公司以及征信机构为此也逐步共同开展以小企业经营者个人信用为基础的企业信用担保贷款业务,以解决小企业因抵押物不足、信用度不够而发生企业融资难问题。加上民间资本、创业板市场,融资渠道再也不是非商业银行这华山一条路不可。这种跨所有制、跨行业、多层次的融资体系对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新兴企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众所周知,我国商业银行行业还存在着事实上的垄断,这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行政控制的特征,这由传统金融体制性质决定。这种经济现象或者更确切地说经济体制的嬗变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这也使我们商业银行筹集的巨额资金投向经济生产领域并不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奉命贷款"、"人情贷?quot;等现象仍有所存在,中央银行制定的存贷款利率仍是必须严格遵循的标准,有的信贷资金的运转仍是属于贴着"信贷"标签的资金配给制,这种借贷形式的配给制仍然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经营业务产生影响。个别地方政府默许纵容下属企业故意逃避商业银行巨额债务现象也时有发生。随着中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国际金融资本必然会争抢国内市场,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金融市场的开放是没有任何退路的。

  第二节 银行融资原则

 从商业银行角度看,银行融资即融出资金,自然是对需要资金的企业发放各类贷款,它是借贷关系的被动方。而从企业角度看,银行融资即融入资金,是向银行申请借入所需资金,它是借贷关系的主动方。双方的立足点不同,其银行融资的原则自然也不一样。银行融资与企业融资是有区别的,银行融资只是企业融资中的一部分,企业融资还包括商业融资、证券融资、财政融资、国际融资以及企业内部融资等,企业内部融资是指企业通过挖潜改造、剥离企业不良资产、内部员工筹资等多种不依靠外部的方式,但这些内部不属本文范畴。

 一 商业银行信贷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条规定: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信贷资金,无疑是应追求利润最大化,即在确保银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盈利扩大到最大限度,或者说,在经营利润确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将风险减至最低程度。在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三者之间寻求一种均衡应该是商业银行资金运作的最高境界,尽管实际很难达到这样一种理论上的完美,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将这理论作为商业银行的资金运作原则。

 1 安全性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它面临着比一般工商企业更大的风险,其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投资风险以及市场利率风险等方面。

  信用风险是指银行发放的各类贷款到期以后无法收回,银行将其归入逾期贷款,逾期贷款与到期正常还贷相对应。逾期贷款一般表示企业借款合同约定到期未归还的贷款,这里不包括借款合同到期经银行同意延期(展期)的贷款。在到期未还的贷款中,还包括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贷款超过银行规定年限后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以及逾期未满银行规定年限,但企业生产经营确已停顿、项目停建的贷款。

 呆账贷款是指企业借款人依法破产、按照法定程序处置全部破产财产后,银行确认已经无法收回的贷款,或经国务院专案批准待核销的贷款。

  根据中央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行贷款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以及损失。如贷款逾期超过一定时间,如31-180天,那一般就应将该笔贷款定为"关注";逾期181-360天,则定为"次级";逾期361-720天,则定为"可疑";721天以上,则全部归入"损失"。这种划分,既有利于银行依据各类情况分别"对症下药",摸清银行家底,降低坏账率,也提醒借款企业早作准备,制定相应对策,以免到时措手不及。

 对银行而言,这五类风险程度依次递增。凡归?quot;关注",至少说明该贷款具有潜在的归还疑问,如任其发展,"小洞不补",会影响正常还贷。而借款人此时要扭转局面,也最为容易。进入"次级",则"问题明显",银行风险加大,借款人也十分清楚自己问题出在何处。进入"可疑",说明该贷款己有"严重问题",借款人己无法足额归还本息,银行肯定要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如进入"损失",那银行自然是损失无疑了,但仍有收回部分资金的可能。

 投资风险是银行进行证券投资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随着国际金融资本进入我国,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也是一个必然的趋势。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或者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属违法行为。

  市场利率风险是因市场利率发生突然变化给银行带来的资金损失。无论是市场利率上升还是下降,只要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变动幅度不同,都有可能造成银行的利差损失,因为银行同时担当着债权人以及债务人的角色。这种风险是无法避免的,属于系统风险范畴。

 2 流动性

 银行变现能力或者说清偿能力的强弱是流动性好坏的主要标志。企业财务报表中有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指标,以反映企业变现能力。银行同样如此,从资产和负债两方面进行严格管理,尽可能保持畅通的融资渠道、较强的变现能力和以较低成本融入所需的资金,使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结构合理。流动性是获得资金安全性的条件和渠道,也是资金盈利的必要前提。它是银行资金运作的润滑剂。但流动性和盈利性又是相悖的。

  银行每天都有大量的现金收入和支出,假如每天的现金收入大于支出,则银行可不必保持现金资产,当然,这种假定是不存在的,因为现金的收入和支出要受到诸多外因影响,银行自身是难以控制驮げ獾模坏┓⑸范一蛑Т笥谑铡⒅扔谑障窒螅蚧嵛<耙邪踩I桃狄斜匦胍源婵钭急附鸬男问奖A粢欢

 ㄊ康南纸穑耍醒胍薪桃狄械拇婵钭急附鸨壤魑骺鼗醣伊髁康闹匾副曛弧?梢运担惺撬衅笠抵邢纸鹆髁孔畲蟮钠笠担渥杂凶式鹬徽甲茏式鸬募∫徊糠帧H缤"公共汽车效应",只要汽车在正常行使,车厢内总有一部分乘客。银行也只须保留部分现金就可维持正常运转。银行负债中,相当部分是活期存款,其提取的时间、数量都呈不确定性,如一旦发生银行无法支付现金现象而给银行声誉带来的损害以及进而给社会带来的负面效应是难以弥补的,这种流动性具有的刚性是商业银行的特征。

 3 盈利性

 银行盈利主要来之存贷差、中间业务以及其他投资,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同样也是银行的经营目标。这要求银行在发放每一笔贷款、处理每一笔业务都必须有利于银行的盈利目标。银行要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银行利益与国家利益、直接利益与间接利益的关系。

  4 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辨证关系

 商业银行信贷原则可概括为九个字: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安全性是银行资产运作的第一考虑,是银行一切工作的中心,是具有一票否决权的决定性因素,贷款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五类也是出于能更好地确定资金安全性的程度。流动性是指银行资金在其不发生损失或者说尽可能降低损失的情况下迅速变现的能力,这是在资金安全性与盈利性之间不可缺少的通道,可以设想,没有流动性,资金就不可能安全,更无从谈起盈利,我们都知道,资本的增殖在于流通。盈利性是商业银行经营的最终目标,如果将安全性比作"因",流动性就是"催化剂",那盈利性就是"果"。 安全性也应辨证地分析,绝对的安全即没有风险,那只能将钱压在箱底。犹如足球队前锋的进攻就是对自己后卫防守的支持。风险与收益成正比,安全与收益成反比,这之间"量"与"度"的关系,实质是银行风险管理的范畴。

 二 企业银行融资原则

 任何一家现代化企业要创立、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资金,离不开外界的融资,这是比营销更为重要的事情。而向商业银行融资,又是企业成败的关键。企业要从银行获得资金,作为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有基本账户,企业资产负债率符合银行的要求。作为借款人,自然有其权利与义务。借款人的权利是:可自主向主办银行或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直至中央银行反映举报情况;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债务。借款人的义务是:要如实提供银行要求的资料,包括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积极配合银行的相关调查、审查及检查;应当接受银行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生产经营财务情况的监督;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和及时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如将债务转让他人,应获得银行同意;如有危及银行债权安全情况的,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以采取保全措施。权利与义务是对应的。此外,依据贷款有关法律,企业作为借款人不得在一个银行同一辖区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取得贷款;不能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等。

 1 诚实信用

 诚信原则是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借贷关系中,企业是资金需求方,企业为了得到所须资金,必然会尽全力向银行表示提出资金需求的合理性、迫切性和可行性。在提出申请的全过程,必须做到诚实,实事求是,不隐瞒真实情况,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讲信誉、守合同,恪守诺言,履行义务,决不能为骗取贷款伪造虚报财务报表、经营情况或贷款用途。这是企业的职业道德,是融资或者说是企业经营的根本之道。

 2 量力而贷

 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应该提出贷款申请,对贷款项目要作可行性研究,提出资金需求的数量、投资方向、贷款种类、资金使用时间、资金运用管理的计划、估计产生的投资回报、资金归还的打算、担保人的情况,以及企业现有的产品库存、贷款使用情况、财务状况、产品的市场销路、所占市场份额,企业的债务状况、投资的风险度等等。真实、全面披露企业信息,才能恰到好处提出贷款额度,而不是"头带三尺帽,准备挨一刀",才能征得银行的理解和信任,较有把握得到银行融资。

 3 确保盈利

 企业作出融资决定前,要研究采取什么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可行性分析,预测项目投资的成本及盈利,把握融资规模、选择融资最适当的时机、测算融资成本、估计可能会遇到的风险,总之,企业融资决策应有超前预见性,尽可能避免不利因素,把握主动,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不打无准备之仗,,做到钱到手后,能确保盈利。这与"量力而贷"又有着密切关系,借的钱如何发挥最大经济效应,而不是多多益善,越早越好。所筹措的资金预期利润要大于成本,需要科学的预测方法,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即使用资金的间接成本,还有难以预测的系统风险即不确定因素等。"诚实信用"也是为了最终确保融资的成功。

  第三节 银行融资程序

 企业要向银行融资,首先要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也包

 括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企业应当具备一定的市场份额,生产经营具有一定规模和效益,恪守信用,遵纪

 守法的基本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应付的借款本金和利息都已还清,到期未还的也有银行的展期批准。企业已开设基本账户。企业的财务报表符合银行的要求等基本条件,并持有"贷款证"和在银行确定的授信额度内。

 一 融资程序

 银行融资程序从银行角度或从企业角度讲,大致相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十四个环节:1企业申请2银行受理3贷前调查4贷款审查5合同签定6担保抵押7贷款支用8贷款检查9本息到期回收10贷款展期11逾期催收12呆账核销13贷款档案14贷款考核。其中第10至第12环节,属于到期无法正常还贷采取的步骤。

 中、短期贷款的区别以时间一年为分界。

 第一 企业申请

  企业与银行建立信贷关系。企业先要填写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以下是一家商业银行的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样张:

 借款企业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我单位为与贵行建立信贷业务关系,特提出申请,并遵守下列条件:

 (1)遵守银行信贷、结算制度,流动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现金、工资基本管理制度。

 (2)按时(月、季、年)向银行报送供、产、销计划,财务计划,会计、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并保证向银行提供的有关报表是真实、准确、无误的。

 (3)按贷款申请用途使用贷款,专款专用,接受银行监督。

 (4)愿在你行开列结算账户,并保持一定的结算存款量。

 (5)若违反财经纪律、信贷政策,愿接受银行信贷制裁。

 ` (6)本单位愿为银行检查提供方便。

 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工商局盖备案用红印章)

 2、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企业法人代表简历表

 5、企业预留印鉴及签字样本

 6、董事会人员名单及签字样本(限三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

 7、公司设立合用、章程、验资报告(限三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

 8、企业人民币、外币存款开户情况登记表

 9、贷款证内容复印件

 10、前两年年鉴财务报表以及近期财务月报表

 图13-1借贷企业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

 单位名称 营业地址

  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登记机关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号

  注册资金 实收资本

  经济性质 经营方式

  法人代表 财务主管

  联系电话 本行账户

  经营范围

  除此之外,企业还须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借款企业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董事会人员名单及签字样本、借款企业法人代表简历表、借款企业人民币、外币存款开户情况登记表。

 图13-2借款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组织性质 全民( )合资( )独资( )股份( )内联( )

 地址 法人代表 财务主管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成立日期 开户日期

  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投资联营概况 投资单位名称 协议投资额 实际投资额 利润分成比例

 RMB USD RMB USD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

  企业主要下属部门 部门名称 负责人 电话 主要生产(经营)范围

 在申请书中要遵守银行提出的条件:遵守银行信贷、结算、流动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现金、工资基本管理制度。按时向银行报送产、供、销计划、财务计划、会计、统计报表,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及时。同意按贷款申请用途使用,专款专用,接受银行监督。愿意在该银行开设结算账户,并保持一定的结算存款量。如有违反财经纪律、信贷政策,愿接受银行信贷制裁。企业还要附上所有基本材料包括企业预留印鉴和法人代表签字样本、企业董事会名单及签字样本。然后,企业得依据实际情况,将打算申请贷款的意向告诉联系本企业的银行即开户行信贷员,征得他的同意,再按规定填写贷款申请书。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基本方式是:逐笔申请,逐笔核贷。以下是企业最常用的流动资金(中短期)借款申请书格式:

 流动资金(中短期)借款申请书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致:××银行

  金额: 万元

 借款申请人全程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基本账户行 本币 基本账户号码 本币

  外币 外币

  在本行开设何种账户 账户号码

  贷款证号 信用等级

  借款币种及金额 借款期限

  借款用途

  担保方式 保证 抵(质)押 信用

  还款资金来源 还款方式 一次性偿还

  分期偿还

  分期用款计划 年 月 日 金额 分期还款计划 年 月 日 金额

 合计 合计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总额 资产负债率

  主要商品

  总产值 销售收入 利润

  担保情况 保证 保证人全称

  基本账户行 本币 外币

  抵押 抵押人全称

  主要抵押物名称 现值

  质押 出质人全称

  主要质物名称 现值

  注:本借款申请书递交银行后,一个月内未得到答复,视为被拒绝申请。

 图13-3流动资金(中短期)借款申请书

 第二 银行受理

 信贷员在接受了客户正式递交的贷款申请材料以后,应对所有材料进行仔细审核,如所需材料齐备,借款用途正当合理,无明显违纪违法的借款申请都应于受理,并及时签发受理回单。如递交的材料缺损不齐,应要求补齐,然后才能签发受理回单。如企业对信贷员所提的要求无法满足或出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提供规定资料,信贷员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征得信贷主管同意后,拒绝其中请,并将所有申请材料全部退回企业。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1《短期或中期借款申请书》、2《借款事宜授权书》、3《上年度财务报告》、4原有不合理贷款的纠正情况报告、5《贷款证》、6《借款企业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7《借款企业概况表》、8《借款企业预留印鉴表》,材料第6、7、8项是初次与银行建立信贷关系的企业填写的。如果企业申请保证贷款,那还应准备保证人的《承担经济担保事项授权书》、《上年度财务报告》、《贷款证》。如果企业申请抵、(质)押贷款,那还需提交《抵押物、质押物清单》、《抵(质)押物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

 关于《贷款证》的使用。

 《贷款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给注册地法人企业用于向国内各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资格证明书。这是企业在办理贷款手续或向他人作经济担保时必须查验和登记的文件。《贷款证》也称《贷款卡》,一般记载以下内容:

 企业概况、资信等级、贷款发生情况登记、贷款余额统计、企业在银行存款记录,包括人民币和外币账户,企业在异地借款情况、企业向外提供经济担保情况以及年审记录。《贷款证》的年审如果未能通过,则企业无法再借款。一个企业只能向注册地发证机关申领一本贷款证,借还记录应由银行信贷人员记载。《贷款证》不得出借、出租、转让、涂改和伪造。银行查验企业《贷款证》时间不得超过15天。《贷款证》遗失要登报声明,向发证单位挂失。如企业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兼并、合资、分立、有偿转让,应注销《贷款证》。企业破产或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其《贷款证》当然也被注销。

 第三 贷前调查

 贷前调查是银行了解申请人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否真实可信,以便作出批准与否的第一步。银行先要确定这是首笔贷款还是延续性贷款,然后银行会着重调查以下内容:1企业历史及行业特点,企业工商、税务年检情况。2企业资信,包括企业领导和财务班子人员素质、企业近三年的效益性、信用性、以及业绩情况。3企业生产、经营以及经济效益状况。4企业资金状况,包括在各银行的贷款记录。5财务指标分析,包括企业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总资产利用率、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比率、销售收益率、资产收益率、股东权益收益率等。6在申请行的结算往来情况。7贷款的原因、用途。8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9贷款的担保方式,这种担保的合法、合规、有效、真实性。如此项申请属延续性贷款,银行将会重点调查3-9项内容。

 此外,银行还将依据以上材料和调查结果测定企业信用等级和贷款风险度。

  第四 贷款审批

 银行对贷款审批分为三个阶段,先是初审阶段:银行依据贷前调查结果,撰写《贷前调查报告》以及《担保人资格、能力审定书》或者《抵(质)押物清单》等材料,要对贷与不贷、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贷款方式提出建议看法并有相应的规定、条文为依据。然后,再将所有材料交银行有关部门复审。

 银行规定从"贷前调查"到"初审阶段"应该在银行签发受理回单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属首笔贷款,则可延长到10个工作日。

 贷款审批的第二阶段是贷款复审: 银行复审部门在收到所有材料后,应及时进行核实和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填写《贷款审查(审批)表》,签注复审意见,,并有行长审批意见。这一过程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贷款审批的第三阶段是贷款终审:经办行主管行长在授权范围内审批贷款,对所有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合理性和规范性重点审核。在《贷款审查(审批)表》上签注贷款与否的最终意见,如同意贷款,应有贷款的金额、利率、期限、方式的明确意见。这一工作应在一周内完成。

 贷款审批程序结束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企业作出同意或拒绝贷款的回复,如拒绝贷款,则应将企业全部材料都退回企业。使企业在提出贷款申请即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一个月内得到明确答复,并知道如果贷款申请被拒绝的原因。

  第五 合同签订

 信贷员在得到银行领导审批同意后,先与企业就有关主要条款商议,如:借款种类、用途、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借贷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然后由银行领导复审。借款合同样式:

 借款合同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4借款与还款期限:

 (1)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

 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2)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

 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5利息计付:

 (1) 本合同项下借款年利率为…%,短期贷款按本合同利率执行;中长期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执行。

  (2) 本合同项下借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第20天。

 第二条 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基本或一般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3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抵押、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己根据贷款人要求办要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 贷款人权利与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账户中划收。

 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 借款人权利与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签定借款展期协议。

 3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4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5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它相关材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6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7借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得到贷款人同意。

 9借款人以及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10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1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况,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2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利息计算方法相同。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金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根据逾期天数按日利率万分之( )计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 )计收罚息。

 5对应付未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6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7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

 贷款人住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担保人各一份,( )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

 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以上借款合同文本各银行可能略有不同,但基本要求都已包括在内,企业在借款合同文本上签字,要仔细了解文本内容,尤其是有关利率、时间等限定性条款更应仔细斟酌。一般贷款合同正本三份,副本若干份。一旦签字,所有正本及副本都即刻生效,双方都须承担法律责任。如融资期间遇市场利率调整、贷款展期或企业并转重组等重大变动时,有关当事人须签订"贷款合同补充文本"作为原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如是外汇贷款,还要持签订的合同在十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转贷款登记手续。

 第六 担保抵押

 企业如果申请抵、质押贷款,银行会凭贷款合同和抵、质押合同及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经过审查、确认,取得证明,并对贷款保证人进行核保,如保证人是第一次提供担保,银行将上门核保、对保。这一手续一般应在签订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办妥。

 企业要提供担保单位出具的"不可撤销担保书",这一文本格式应由贷款银行统一制定。银行要持担保书到担保单位核保,请担保单位对"不可撤销担保书"进行确认,出具对保书,并到其开户行进行征信调查,主要审查担保人的法人资格、经济实力、法律效力、印鉴等是否真实。

 在企业与银行就所有合同均已签署完毕、担保确已落实的情况下,银行依据借款合同规定,在留有借款人印鉴的借款凭证上,填写借款金额、利率、最后还款期等内容,逐级报主管行长签字盖章,完成整个企业银行融资申请手续。

  第七 贷款支用

 贷款合同生效后,企业到银行填写一式四联借据,办理支用手续,并将《贷款证》交银行登记借款额和担保额,经信贷员签字盖章后收回。如一次支用数额较大,须由银行主管领导签批,签批权限各个银行不同。

 第八 贷款检查

 贷款发放后,银行要求用款企业按月定期提供内容真实的财务、生产、经营、创汇等报表和有关资料,一般在贷款支用一周内进行核查。银行会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企业,跟踪贷款去向,了解企业产、供、销和经营状况。

  从银行角度看,主要检查企业贷款有无被挪用,测定贷款风险程度,了解企业资产、负债、利税、创汇和银行结算情况,测算还款来源和数量。同时,银行要了解担保企业的财务、经营情况和抵押物的占用状况,是否有失修、拆迁、转让、丢失等情况。归纳起来共有7个主要方面:1贷款的实际用途与计划是否相符;2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正常;3企业经济效益的发展或变化情况;4企业财务资金运用和还本付息能力变动情况;5贷款担保人经济能力或抵(质)押物的变动情况;6本笔贷款的风险度;7企业在贷款行的存款与结算往来情况。

 对企业而言,应积极配合银行进行贷后检查,也体现企业的良好经营作风,增加企业在银行的资信度,以后再借不难。对银行提出须改进的意见,要认真研究,积极改正。难以立即做到的,也应及时与银行沟通,说明情况,以求理解。尤其是当银行发出《制止挪用贷款通知书》,并限期责令纠正时,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遭银行信贷制裁:如停贷、强扣、限制支用、提出不信任通知等不利于企业的措施。

 第九 本息到期归还

 企业在贷款到期前一周至十五日,可收到银行发出的"到期贷款通知书"或"还本付息通知单"催收。企业全部结清贷款本息后,银行在贷款合同文本上签注"结清"字样,并保留一年文本。企业贷款证上也应同样记载贷款偿还和担保解除情况。抵押贷款清偿后,企业应交回银行开列的"抵押品收据",同时收回抵押物品、证件等有价证券。如企业仅偿还部分贷款,也可提出部分相应抵押物品的退回,但这需要重新向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办理抵押退换手续。

 第十 贷款展期

 贷款展期是指借款人因故使借款未能按原合同约定期限偿还而要求继续使用贷款。

 企业因种种客观原因无法按期还贷,要至少提前十五天向银行提出展期申请,并附上全部材料,材料应客观反映企业确实遇到难以按时还贷的原因。一般讲,银行对资料齐全、展期理由正当、充分,无明显违规违法的展期申请都能受理。如果企业逾期末提出展期申请,则将承担支付贷款罚息。如果企业申请展期的理由不充分或无法提供银行要求的补充资料,展期申请就可能被拒绝。银行规定一笔借款只能展期一次,展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原贷款期。

 申请展期一般应向银行提交1《短期借款展期申请书》、2企业上期财务报告3原有的不合理贷款的纠正情况报告4《贷款证》5《申请借款展期事项授权书》,后一文本是当企业委托非法人代表与银行办理借款展期事项和签署借款展期合同的时候必须提交的。

  如果企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要由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出具同意展期的书面证明。

 银行对企业提出的展期申请要调查分析其合理性,填写《贷款展期审批书》、《担保人资格、能力审定书》或《抵(质)押物清单》等材料,对同意展期与否、展期金额、利率、期限以及担保方式提出明确意见,对保证人担保能力作出评价,重新测定贷款风险度。这些工作一般应在贷款到期前5个工作日完成。然后,企业要履行与正常申请贷款同样的一套手续,本文不再重复。

 第十一逾期催收和第十二呆账核销两部分主要是银行处理的业务。

 银行发出的"逾期贷款通知书"按规定程序应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此时,银行可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向包括第三方保证人在内的债务人强制划收贷款、直接扣划担保人在贷款行的一般存款,也可通过法律起诉来扣划担保人在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存款。如银行起诉获准,可委托有关部门拍卖抵押物。

 贷款呆账核销是银行按规定将借款人的呆账贷款予以冲销,解除双方借贷关系。企业一般应提交核销呆账损失申请报告、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的报告、企业破产前资产负债表以及前三年资产负债表等一系列材料。银行贷款的呆账核销是非常慎重的措施,一般都将经过层层报批,最终由商业银行总行在呆账核销年度计划内批准。

 第十三贷款档案和第十四贷款考核也是银行内部业务。

  二 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又称银行对企业贷款统一授信额度,是指商业银行对单一法人客户或企业集团确定一个企业可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的最高控制额度,它一般包括贷款授信额度和贷款担保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确定是在企业经信用等级评定后由银行进行的。企业的贷款申请,其贷款使用累计额度如超过授信额度,原则上将很难再获银行批准。如有特殊情况确实要超额借贷,银行要报上一级部门研究决定。反之,如实际使用贷款额度比授信额度小,银行会考虑以后再确定授信额度时适当缩减。

  (一)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银行按照企业经营、盈利、偿债能力、资信以及在银行办理业务的综合情况,来划分认定AAA级、AA级、A级、B级和C级五类。当然,各家商业银行划定等级标准会略有不同,如以AA级、A级、BB级、B级划分四类,但其信用度依次递减或者说风险性依次递增是一致的。信用等级高,银行授信额度也高,银行实行信贷支持,重点倾斜,优先扶植并实行利率优惠。反之,信用级别低,授信额度也低,银行贷款从严,逐步收回老贷款,原则上不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二)统一授信的类别

 1 内部统一授信

 内部统一授信是指银行核定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银行不与客户见面,由银行内部掌握,以控制客户信用总量的信贷管理方式。内部统一授信实行银行逐级审批制度。其操作程序一般分为五部分:授信调查。这是开户行对企业客户的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实际信用状况和发展前景等进行调查评估,测定客户信用等级,拟订各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方案;授信审查。银行审查部门审查开户行提交的材料;授信审批。银行主管行长依据贷款审查部门意见审批;制定内部授信书。授信额度批准后,开户行通知客户;登记授信额度台账。这是银行内部手续。

 2公开统一授信

 公开统一授信是指银行应客户申请,对单一法人客户或企业集团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就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与客户签定授信合同,使客户在一定时期和核定的额度内,能便捷使用银行信用的信贷管理方式。

 符合公开统一授信条件的企业,银行规定其资产负债率在65%以下,信用等级应在AA级以上,无不良信用和欠款,能提供足额有效的担保,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在一定规模以上。其操作程序一般分为五部分,基本与内部统一授信程序相同。

 (三) 统一授信额度使用

 银行对统一授信额度使用的原则是先授信、后使用。因此,企业如未经批准授信,则无法从银行得到融资,这与银行原有的信贷计划还是有所区别。相比较而言,授信额度更科学合理,使用时企业在时间上有更多的自主权,银行同样能严格把关。银行规定在授信额度内,客户也应逐笔提交申请,银行依据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办理。

 如发生以下情况,银行将调整或终止授信额度:企业经营出现产权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情况,贷款有逾期、欠息等违规情况,企业挪用或转移银行信用,企业从其他银行获得追加信用等。

  本章小结

 商业银行在市场中的作用,可以先了解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各自的范围和相互关系,掌握市场利率以及单利与复利的基本内容,这些最基本概念的掌握,有助于进一步学习银行信贷资金的融资原则,把握"安全性、流通性、盈利性"相互之间的关系。同时还应了解其对应方面,即企业进行银行融资的基本原则,掌握企业进行银行融资的所有程序,尤其是应首先具备那些基本条件以及融资每一步骤应该怎么申请和操作,在向银行提出申请时,企业需要准备哪些必要的材料,怎么填写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包括哪些主要内容,都是必须掌握的。要掌握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方法。对企业的诚信要有充分的认识,这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在我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后,这一点如何强调也不为过。商业银行进行授信额度的基本做法和类别以及企业应该如何正确对待授信额度也应该了解掌握。

  思考与练习

 名称解释:

 银行融资、市场利率、企业融资方式、商业银行的信贷原则、企业银行融资的原则、企业贷款证、贷款展期、银行授信额度。

 简述题:

 1 为什么诚实信用是银行融资的原则?

 2 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通性、盈利性"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什么?

 3 为什么在较重要的工程项目投资中要采用复利计息?

  4银行在受理企业借款申请时为什么一定要企业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

 5企业借款到期无法按时还贷,可否向银行申请呆账核销?为什么?

 6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操作程序一般分为哪几个环节?

 7 借款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8 银行贷款按风险程度可分为哪几类?

 9 银行授信额度核定的种类、使用的原则是什么?

  第十四章 短期银行融资实务

 短期银行融资是银行融资中的一部分,也是银行与企业交往最多的业务。本章主要介绍银行流动资金的借贷种类、方法,以及作为企业通过什么渠道和办理哪些手续,最终获得银行贷款。在申请贷款中应注意哪些事项,要填写哪些表格等,以及站在银行角度看,要强调什么方面,如何处理逾期贷款等内容。银行短期融资一般期限控制在一年以内,几种常见的短期银行融资业务是企业使用最多,也是银行业务量最大的,如流动基金贷款、周转贷款、临时贷款等,它的特点是比较灵活,期限短,流动性强,资金周转较快,企业需求量也大。

 第一节 短期银行借款融资

 一 银行贷款的分类和方式

 银行对贷款的分类是为了体现贷款的合理使用程度。一种贷款,既表明用途、对象,又表明企业使用合理与否,让人们一目了然,一看便知是贷给谁的,派什么用途,是否合理。人们融资目的不同,划分种类的角度也不同。

 (一)银行贷款分类

 按企业经济性质分,有国有、股份制、集体、中外合资、外资等企业贷款以及私营经济贷款。

 按企业经济部门分,有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商业、外贸、房地产及旅游服务业等贷款。

 按借款期限分,有短、中、长贷款。

  按贷款方式分,有信用、担保(保证、抵押和质押)、商业票据贴现和应收账款让售贷款。

 按贷款用途分,有流动资金(流动基金、周转和临时)贷款和国定资金(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贷款。

 按银行资金来源分,有自营、委托和特定贷款。

 按贷款形态分,有正常和不良贷款。

 此外,还可按贷款五级分类法分,按贷款组织形式分和按贷款币种分等多种方法。

 (二)短期银行融资方式

 从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的具体经营做法来分析,短期融资主要集中在期限为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以及一年等类型的短期贷款上。因为时间短,所以企业借款主要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临时增加企业的流动资金总量,用于某一特定的目的,用完后即可归还。

  银行在整个信贷规模中,对流动资金贷款始终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也构成金融机构最主要的业务之一。

 短期融资就方式来区分,有逐笔借款、限额借款和临时性借款。

 依据国际惯例,企业在进行短期银行借款时,银行往往会附加一些借款条件,以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这些条件一般包括限额借款、借款抵押、补偿差额、约定数额的活期存款余额以及有利于银行的还款条件和利息支付方式。融资方式一般包括以下三种:

 1、逐笔借款。逐笔借款是企业在需要资金时向银行提出申请借款并办理

 必要的手续,用毕即归还,结清利息。下次要借再另行打报告申请、另办借款手续。

 2、限额借款。为防止企业高负债盲目扩张形成信贷风险,银行在借款合同中会事先规定借款限额,主要依据企业资产负债状况、企业清偿债务能力等指标。如企业资产负债率较高,借款额将相应降低逐步压缩借款额。

 银行会要求企业在借款期内的某一段时间把借款全部还清,若干天后可再行借款,以防止企业将短期借款挪用于长期固定资产投资,以此检验企业的到期偿还能力。

 3、临时性借款。这是企业事先与银行商定的一种特殊的借款合同。企业一旦发生突发的临时资金需求而又一时难以自筹时,可由银行提供以满足企业需要。当然,这种临时性资金需求会多少增加银行的库存现金,银行会要求企业平时支付一些利息作为补偿。

  二 流动基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以工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商业流动资金贷款为主,主要有工业流动基金贷款、工业周转贷款和工业临时贷款,商业周转贷款、商业临时贷款等。

 流动资金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货币形态,通过企业产、供、销的循环,资金不断变换形态将商品价值转移到商品中去,包括购买原材料等劳动对象、支付工资和其他生产费用的资金。因为资金所处的企业活动领域各异,从而流动资金又可分为储备、生产、成品和货币资金,也可分为定额流动资金和非定额流动资金等不同名称。

  企业流动资金一般由所有者权益和负债两部分构成,前面部分是企业自有资金,后面部分是因经营不够而向外界融资的,其中又以银行发放的流动资金为主。在这两部分中,负债部分一般要大于所有者权益部分,两者比例因企业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

 流动基金是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不足,为组织正常生产需要向银行借贷的长期使用资金,从实物形态看它是企业的定额流动资金,从资金形态看它是企业的货币资金、生产资金和商品资金。这属于企业长期占用的铺底资金,即在数量上相当于企业的定额流动资金最低占用额。一旦减少,必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流动基金贷款规定的最长期限为2~3年,但作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又最多只能是一年,因此,银行与企业商定每年年初一次发放,次年再立新据,即双方办理形式上的归还和再借,实际上资金并未有任何转移和变动。

 当然,随企业经营发展,实力增强,企业应自己增补流动资金以逐步归还银行贷款。但达对企业难有约束力,在市场利率偏低的情况下,企业年复一年占用资金,成了变相的长期贷款。达种贷款品种对于新建企业关系重要,即首次确定流动基金贷款额度,等于成了无须归还的财政拨款。

  三 周转贷款

 周转贷款分为工业周转贷款和商业周转贷款。银行为解决企业在超过流动基金额度的正常合理资金需求而发放贷款。商业企业有批发商和零售商之分,批发商一般担负起组织货源,储备商品、保障供应的责任。其资金需求量很大。而零售商直接面对消费者,是商品流通渠道的结束。这两部分对资金的需求特点各不相同。

 (-)工业周转贷款

 任何一家工业企业,总有一个年计划所需要的流动资金占用额度,用于维持生产的最基本正常运转。我们也可称为定额流动资金年计划平均占用额,而流动基金贷款只能满足其中的一部分,其他不足部分企业可以向银行申请生产周转贷款或称为工业周转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一年。银行一般会与企业核定贷款的年计划额度,其方法是:

  企业定额流动资金年计划平均占有额-流动基金额度-企业自有流动资金

 企业定额流动资金年计划平均占有额是通过销售资金率来确定的。以上年度实际销售资金率为例,其公式为:

 (上年度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100% (16-1)

 生产周转贷款也是年初发放,年底归还。

 (二) 商业周转贷款

 如同工业周转贷款,商业周转贷款也是银行对企业(商业批发和零售)在正常经营中,因自有资金不足而发放的贷款。它主要解决商业企业最低库存商品的资金需求,原则上也是企业长期占用的资金。

 企业申请该项贷款的规模要依据企业自身的规模大小决定,如商业一、二级批发企业,负担着组织货源、平衡分配、及时调运、适当储备的任务,是作为商业流通的主渠道和蓄水池。企业可根据国家年度销售计划,核定年度商品库存规模,作为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依据。对三级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申请该项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如同工业周转贷款,只要企业品种齐全、布局合理、勤进快销、具有一定的自有流动资金以及加速资金周转,银行以企业销售资金率为主要依据,一般都能予以资金支持。

 商业周转贷款一年签订一次借款合同,次年可适当调整。

 四 临时贷款

 临时贷款是短期融资中主要的品种,这又可分为工业企业临时贷款和商业企业临时贷款这两种主要方式。

 (一)工业企业临时贷款

 工业企业临时贷款属于季节性流动资金贷款,是银行为企业超过经常性流动资本需要量以上的流动资金需要而发放的,企业借款原因均是季节性、临时性的需要,借款一般用于购买原材料,增加产成品或商品库存,或支付到期的短期债务。还款是以企业存货销售或应收账款转为现金时在销售收入中补偿。这类贷款具有自动清偿性,当企业季节性资金需要高潮过后,企业就应归还贷款,其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对银行而言,这类贷款风险相对较小,因此,一般企业不必提供担保,尤其是信用级别较高的企业。企业在银行批准的授信额度内提出使用贷款申请。企业应逐笔申请,银行要逐笔核审并签订合同。

 企业逐笔申请是因为每笔资金用途都不一样。银行逐笔核审是要真正了解企业借款的合理性。例如,企业以购买生产急需的原材料为由要求贷款,表面看,无可厚非,但银行深入调查,却是企业因流动资金被挪用到基本建设上造成的资金缺口。反之,企业为支付超储物资货款时,先用暂时未上缴的税利或未支付的应付工资,到需要支付时,再申请贷款,从直接用途看,不尽合理,而从原因看,则是符合先用自有资金,后用贷款要求的。企业产、供、销活动是资金运作的一个有机整体,资金存在形式不同,来源渠道相互交织,银行不进行逐笔核审,也无法搞清企业申请贷款的合理性。如企业因产品质次价高,滞销积压造成流动资金不足;盲目过量采购、原材料不对路引起资金周转不灵;挤占流动资金,将其他银行贷款进行证券投资或委托金融中介机构进行资金运作等,银行一旦查出是不会给予贷款的。

 提出临时贷款的正当理由有以下几方面:

 企业的原材料储备、产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受突发因素影响或季节性原因,造成超计划资金需求;

 企业产品畅销引起超计划生产带来的临时资金需求;

 由于原材料的提前集中到货、企业临时性的技术改造、因原材料的快速更新而使库存原材料的淘汰、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造成的生产成本临时增加等。

 (二)商业企业临时贷款

 商业企业临时贷款是商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提前或集中到货,尤其是节假日、季节性储备商品,所需大量资金而临时申请银行贷款。我们知道,商品价值的最终实现,就在于销售,也是生产领域得以发展扩大的唯一途径。商品流通渠道的畅通是商业企业的努力方向,资金实力又是关键。

 商业企业申请临时贷款的用途包括以下方面:

 农副产品的季节性收购储备、市场季节性调价、为商品促销而引起的临时进货。在确保商品适销对路的前提下,对日用工业品的收购储备。因购入国家商品促销政策倾斜的适销对路商品或紧缺商品,因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造成商品集中压库、销售不畅,依据以销定贷原则,都可以提出申请临时贷款。还有企业遇无法预料的原因,需增加商品储备或发生临时性资金短缺,企业有把握控制最终的销售。以上因素,银行一般予以考虑发放商业企业临时贷款。

  第二节 商业票据融资

 商业票据产生于企业商品交易赊购赊销时的书面凭证。企业通过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方式实现货币与商品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暂时分离,是市场经济中商品及劳务交易因这种信用交易而产生的一种债权债务的书面凭证。商业票据是货币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前者是由企业直接发行,后者则由企业委托开户银行发行。对企业来说,通过商业票据融资是一条极其重要的融资渠道。商业汇票是商业票据的一种,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有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票款的票据。出票人即签发人承诺到一定时间支付给收款人一定金额。这种承诺具有法律效应,收款人持此凭证可在规定时间向付款人收取钱款。商业票据融资对于商品买方而言,通过签发商业票据做成一笔买卖,是相当于获得银行发放的一笔短期贷款,对于商品卖方而言,则是促进销售的一种商业信用行为,如果卖方在票据未到期时急需用钱,可将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还可以在自己购买原材料时作为货款支付,那就是背书转让一次,背书次数越多,说?quot;准货币"的流通性越强。本文以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质押为主,分析企业如何通过送几种主要的商业票据形式到达向商业银行融资目的。

  一 、商业票据的特点

 (-)出票人的资格

 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应该是银行以外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如果出票人要向银行申请办理商业汇票的承兑,应该具有在承兑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出票人应该资信状况良好,并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二)商业票据的性质

 商业票据是一种无担保的票据。因此,可进入市场流通的商业票据只能出之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企业,其经济效益良好,财务状况正常,有较高的资信度。也就是说,并非任何企业都可随意发行商业票据。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扩大,商业票据已逐渐成为一种与商品劳务交易没有关系的独立融资性票据,或者说,成为一种信誉良好的大企业的短期融资债券和债务凭证。

  (三)商业票据发行价格

 商业票据一般采用贴现方式发行,票面额与发行价的差价就作为买入方的利息收入,商业票据中承诺的利率一般低于银行贷款利率,根据收益与风险的对应原理,票据的利率越低,其发行人的信用等级也应该越高。

 二、商业票据操作程序

 采用商业票据融资也要注意防范风险,要依据企业自身的还款能力来进行,切不可超过企业承受力,同时还应办理担保手续作为防范措I桃祷闫笔怯筛犊钊艘部捎墒湛钊饲┓ⅲ卸胰顺卸遥⒂诘狡谌障蚴湛钊嘶虮槐呈槿酥Ц犊钕畹钠本荩哂行庞谩⒅Ц丁⒘魍ǖ墓δ堋?br> (一)商业汇票承兑

 商业汇票经付款人确认承兑即成为商业承兑汇票。为使收款人确信付款人的信誉,商业汇票还可由付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请银行确认承兑,银行经审核同意,在商业汇票上注明银行承认兑付,那商业承兑汇票就成了银行承兑汇票。请注意,商业承兑汇票和商业汇票承兑是两个即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当然,银行办理企业商业汇票承兑是要收取一定费用的。这种汇票要求在汇票到期日,付款人应无条件地按票据金额支付给受款人。如付款人无法支付款项,则由银行付款。

 商业承兑汇票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商业承兑汇票一式三联,第一联是承兑留存联,由付款人承兑后存查;第二联是商业承兑汇票,经付款人承兑后由收款人留存,待票据到期日由收款人凭此收款;第三联是存根联,由发票人保存。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汇票承兑有以下若干程序: 提出申请; 银行受理和调查; 银行承兑审批; 双方签订协议; 落实担保; 银行承兑; 银行监督存款;到期付款: 银行逾期贷款催收等。

 1、提出申请

 企业提出商业汇票承兑应具有三个基本条件: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即个人是

 不能申请商业汇票承兑的;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到期支付汇票金额的资金来源;企业在申请行开立了存款账户,而且结算往来信誉良好。这是提出申请的前提条件。然后企业应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以下是申请书的样张。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 年 月 日 编号:

 申请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性质 地址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号

  开户行及账号

  申请事由:

  交易合同字号 合同标的额

  供货单位全称 货物名称

  约定付款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承兑金额 (人民币大写) 承兑期限

  担保方式

  以上申请请予受理。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申请书一式二联,由承兑申请人和银行各执一联。

 企业必须在申请书上具体说明承兑金额、款项用途、承兑期限、资金来源和担保方式。企业要向银行提交流动资金贷款时相应的文件资料,还要向银行提供商品购销合同、提货单据等,即企业应该有合法的商品交易,合同中须载明"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字样。有的商业银行规定企业应具有30%以上的存款保证金,如经济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企业,在开户行日平均存款高于汇票金额30%的企业可免交保证金。企业申请承兑金额一般不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承兑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事宜授权书》是企业委托非法人代表办理该手续时必须出具的证明。

 企业上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告、申请承兑的汇票、有关的购销合同及发票、贷款证、抵(质)押物清单等。

 2 、银行受理和调查

 经办行信贷人员收到申请书后,会约企业面谈了解详细情况,如有资料不齐全的,应及时补上。在银行确定受理意向并进行承兑调查后,企业可收回资料。银行进行承兑调查主要了解:

 (1)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法人资格、独立核算、财务及现金流量情况、风险度测算、信用状况、经营管理状况、行业状况等;

 (2)企业的担保情况,对企业提出的担保人,银行还会重复上述的调查内容,以及了解担保形式,抵押还是质押,其押物的合法性、流动性、现状与保管、价值的评估、预期变现价值、抵(质)押率等,抵押人或出质人资格合法性:

 (3)企业汇票承兑的贸易背景调查,包括商品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

 (4)企业承兑保证金比例多少,如提出减免,其减免的理由;

 (5)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并以此作出银行测定承兑风险度。

 在此基础上,银行写出调查报告,这是申请商业汇票承兑成功与否的关键。

 3、 银行承兑审批

  银行承兑审批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初审为银行信贷人员依据以上调查结果写出调查报告,银行要认真撰写《银行承兑汇票审批表》及《担保人资格、能力审定书》等材料,对是否同意企业承兑提出建议和提供相应的依据。复审为银行信贷业务部门对所有材料进行核实评定并复测承兑风险度,在《银行承兑汇票审批表》中提出复审意见。复审意见应是具体明确的,如对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确认,表明是否办理、额度多少、期限长短、保证金比例等。终审是银行决策人员,现一般为银行贷款审核委员即贷审会决策,而非某人一人定夺。终审银行要了解企业未兑付银行承兑汇票占开户行自营存款的比例,了解银行所辖承兑汇票总量情况。无论是哪一级审批,都有规定的工作日时间必须完成,不得无故拖延。如银行拒绝承兑,应及时退还企业的申请材料。

  银行具体经办人员在终审同意承兑后,要按《银行承兑汇票审批表》中的决策意见与企业就承兑协议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商议,银行还要与企业担保人就担保合同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商议,并达成一致,这是双方签订协议文本的基础。

 4、 双方签订协议

 双方负责人先草签银行承兑协议。银行贷审会确认协议内容各要素齐全无误,再正式签订承兑协议一式三份,副本依据双方需要确定。双方在承兑及担保合同上签字后文本生效。以下是协议文本样本。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

 ( )农银承字( )第( )号

 申请人(全称):

 承兑人(全称):中国农业银行 经申请人与承兑人协商一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承兑人同意承兑下列内容的承兑汇票。

 出票人全称: 收款人全称:

 账号: 账号:

 付款行: 开户行:

 行号: 行号:

 汇票号码: 汇票金额:(大写)

 出票日期: 年 月 日 到期日期: 年 月 日

  二 申请人于汇票到期日前无条件将应付票据款(以下称票款)足额交存承兑人。从汇票到期前一日起,承兑人有权从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中直接划付票款。

 三 承兑手续费按票面金额的( )%计算,在承兑人同意承兑时一次付清。

 四 申请人应于承兑人同意承兑之日,按承兑金额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承兑人指定的保证金专户,在未付清票款前申请人不得动用。申请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承兑人有权直接扣划保证金以清偿票款不足部分。

 五 申请人承诺

 1申请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

  2与持票人之间发生任何纠纷,均不构成其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的理由,票款在到期日前仍足额交存承兑人。

 3 依据承兑人要求,提交真实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以及所有开户行的账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4 对因承兑人垫付而形成的垫付资金以及相应的逾期利息,承担还款责任。

 5 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内,如变更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本、变更经营场所、经营管理方式及产权组织形式的,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兑人。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六 承兑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承兑汇票到期日前,申请人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予拒付的情况外,承兑人凭票无条件向持票人支付票款。

  2 承兑人所垫付票款自付款之日起转作申请人逾期贷款,并按有关规定计收逾期利息,不需通知申请人和另签借款合同。承兑人有权在申请人开立的任何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票款以及相应的逾期利息。

 3申请人发生诈骗及其他重大变更事宜,可能损害承兑人利益的,以及申请人违反本协议第五条任一承诺事项的,承兑人有权要求申请人提前交存票款或采取相应措施。

 七 本合同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方式为:                                  

  由保证人(全称)            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为:

  八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需担保的,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担保合同生效时本合同同时生效。

  九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执,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承兑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十其他事项

 十一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一份,担保人一份,( )份效力相同。

 十二 提示

 承兑人已提请申请人注意对本合同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申请人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申请人(盖章) 承兑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5、 落实担保

 银行要求以保证金作为承兑担保的,要及时将保证金存入银行。

 对于以抵(质)押物作为担保的,企业应在签约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凭承兑协议、抵(质)押物合同及清单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银行对登记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对保证人进行上门核保。

 在企业向银行提供承兑担保人(企业)时,应提供保证人的《银行承兑不可撤销担保书》。银行经办人员持不可撤销担保书到保证人处核保、对保或到其开户行征信调查。企业担保人要确认不可撤销担保书并签署对保书。

 6、 银行承兑

 银行填制《办理承兑汇票通知书》,银行会计部门按规定开立付款银行承兑汇票,并按承兑金额收取0.05%的手续费,银行在核实企业保证金账户中存足保证金后,企业就可得到银行承兑汇票。

  如企业不慎遗失银行汇票,要及时挂失,银行按规定收取挂失手续费。

 7 、银行监督存款

 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一个星期前,银行会发出《银行承兑汇票交存票款通知书》提醒企业在账户中保证存有足够的金额用于支付。

 8 、到期付款

 如企业因种种原因无法按期付款,造成银行被迫垫款,形成事实上的逾期贷款,银行将垫付金额转为承兑申请人的逾期贷款。由此企业的信誉度会不可避免地降低。

 9 、逾期贷款催收

 因承兑申请人未筹足资金兑付银行承兑汇票而使银行被迫垫款形成逾期贷款,银行将自付款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对付款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逾期贷款利率计收罚息。

  (二)商业汇票贴现

 商业汇票贴现是一种特殊的质押形式。企业借款人在急需资金时,将未到期的票据(期票、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按一定的利率,扣除自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将票面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贷款形式。票据到期后,银行持票向最初签发票据的债务人兑取现款。

 商业汇票经银行承兑,即成为银行承兑汇票。出于控制风险的原因,银行一般受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对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持谨慎态度。前几年我国银行票据市场呈现出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的单边市场,商业承兑汇票仅在上海还有办理,其他省市比例极小。银行方面感到票据风险存在有以下三方面:一是承兑风险,票据到期企业无法兑付,迫使银行垫款而出现信用风险;二是假票、克隆票识别难而出现的技术风险;三是银行结算制度还不完善,遇到的无理拒付而出现的道德风险。这些情况也导致我国票据市场的发展还很不理想。

  企业申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贴现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独立核算的经济单位,并与开户行有良好的业务结算关系;申请贴现的汇票必须是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贴现票据背书连续且背书次数不得超过3次;申请贴现的汇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及《商业汇票办法》等规定。

 贴现申请人在申请商业票据贴现时要注意以下方面:

 1、 贴现的票据、《贴现申请书 》、《担保协议书》和《贴现凭证》上面的账号、合同号、日期、金额、利率和印鉴等要素填写是否齐全。

 2、贴现的票据上各类要素是否齐全、规范,如票据各联是否套写,背书是否

 连续,背书上要求盖的企业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是否遗漏、清晰,应加盖的法人代

 表或法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是否齐全。

 3、贴现的票据上若记载?quot;不得转让"字样,即不能办理贴现。

 4、贴现的票据、《贴现申请书》和《担保协议书》上的有关金额、利率和日

 期与《贴现凭证》上填写的必须一致。

 5、贴现的票据其单笔金额大于(含)一千万元以上的,应商请票据出票人折

 成几张单笔票面金额在一千万元以下的,才能办理贴现手续。

 6、贴现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7、贴现的票据必须经购货单位承兑。

 企业向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有以下若干操作程序:企业申请;银行受理与调查;照票核实;贴现审批;签订协议;收妥票据与款项入账;委托收款;追偿票款。

 (1)企业申请

 企业申请经银行承兑的汇票贴现,首先应填写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书,并

 提供以下材料:银行承兑汇票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企

 业近期财务报表;企业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商

 品发运单据;贷款证等。

 以下是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以及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书样张。请注意,各

 商业银行的商业票据贴现申请书可能略有不同。以下是农业银行的文本样本。

 编号:

 申请人全称 法人代表人

  企业性质 地址

  经营范围

  开户行及账号

  申请人将以下商业汇票申请贴现

 汇票种类项目

  汇票号码

  出票人全称

  开户行及行号

  出票日期

  到期日期

  承兑人全称

  开户行及行号

  交易合同字号

  增值税发票号

  发运单据号

  汇票金额(大写)

  现将我单位持有的上述内容的汇票向你行申请贴现,并保证该票据真实、合法、有效。如票据到期不获付款,将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请予以审核受理。 此致贴现银行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以下是招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书样张:

 贴现申请人全称: 经济性质:账号:

 收款人全称:账号: 付款人全称:账号:

 汇票签发人全称: 汇票承兑银行:

 交易合同号: 增值税发票号:

 承兑协议编号:

 汇票具体内容

 汇票编号 汇票金额 贴现金额 汇票签发日 汇票到期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背书转让顺序:

 交易合同主要内容摘录:

 所购商品的市场销售或生产耗用情况:

 贴现贷款的保证单位或抵(质)押物名称:

 贴现贷款用途:

 汇票承兑行与付款人的业务关系:长期银企合作关系( ),背书转让关系( ),初次结算( ),其他( )

 贴现申请人保证:1 所提供的资料、数据绝对真实。2 票据到期日,如付款单位不能按期承付,由本单位全额承付,或在本单位账户上扣除。3 上述保证具有法律效力,在诉讼时放弃抗辩权。

 以上申请请予审核办理。此致招商银行:贴现申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申请书一式四份。

 企业将所有材料交开户行。

 (2) 银行受理与调查

 银行受理要检查企业所有资料是否备齐,将用于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复印备用,原件应由企业保存。银行主管部门应对企业申请人的业务情况、资金头寸、贷存比例等方面确定受理意向。银行调查主要着重于票据和商品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了解、审查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测算企业信用等级与风险度,以备贴现票据托收退回时的票款追偿。

  (3)照票核实

 所谓"照票",是银行查询核实银行承兑汇票的真伪。银行会计部闩对票面进行审查,看票面填制是否合规、有效,各要素是否完整,如有背书是否连续,从而作出该票据是否符合贴现条件的结论性意见。如银行一时无法确认汇票的真实性,票据还要通过银行联行查询,如招商银行收到企业要求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可发出《银行承兑汇票照票单》要求对方承兑银行确认汇票真伪,内容主要为:

 我行客户持贵行于某年某月某日为某某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壹张人民币 万

 元来我行申请贴现。为核实汇票真伪,我行特发此照票单,烦请贵行协助确认所附汇票是否为贵行所承兑,如确属贵行承兑,请在此照票单上加盖银行章,以供我行核实。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银行查询系统。对方银行收到此类照票单,有时只能回复"确有签发过此汇票,真假请自辩"。如是同城汇票,银行会派双人赴承兑银行照票。如异地实地核查,必然会增加银行贴现成本。

 (4)贴现审批

 银行审批也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初审是银行经办人员撰写《承兑汇票贴现审批书》、《担保人资格、能力审定书》等材料,对是否同意贴现、贴现利率多少提出意见。银行计算的实付贴现金额为:

  汇票票面金额一贴现利息

 贴现利息=汇票票面金额×贴现天数×(贴现月利率/30) (14-2)

 贴现利率可在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基础上适当下浮。复审一般由银行信贷部门进行核实复测并签署意见。终审由银行贷审会把关最后确定。

 (5)签订协议

 双方签订贴现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依双方需要确定。所有文本都要经贴现申请人和银行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提供贴现担保或经背书转让的,按担保方式不同要签署相应的担保合同。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企业应存入规定比例的保证金,以下是中国民生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合同样本: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

 贴现申请人: (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贴现人:中国民生银行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甲方向乙方申请银行承兑汇票,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项下申请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见附件清单。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清单所列贴现票面金额、贴现利率、贴现期限

  计算贴现利息,从票面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即为实付贴现金额,贴现当日,乙方将贴现金额贷记甲方存款帐户。

 第三条 本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利息为(大写 ):

 实付贴现金额为(大写) (详见清单)

 若乙方收到银行承兑汇票项下款项的时间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 计收。

 第四条 本协议项下的贴现资金用途: 。

 第五条 甲方保证:

 1、 甲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 甲方向乙方申请贴现的承兑汇票及其他申请材料是真实的;

 3、 甲方取得前款所述的承兑汇票是合法的,且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作基础;

 4、 甲方在乙方处已开立存款帐户;

  5、 已贴现的承兑汇票遭拒付,甲方按本协议第7条有关条款的约定向乙方承担支付责任。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申请贴现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承兑汇票及相应增值税发票,并根据乙方要求提交甲方企业设立情况、资信、财务状况、有关商品交易合同等资料;

 2、 贴现时甲方应真实有效地完成票据背书转让行为,且背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3、 甲方应负责所申请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的连续性和其前手背书的真实性。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对甲方提交的银行承兑汇票有权按规定向承兑银行以书面形式查询;

 2、 在本协议生效后,应及时将贴现金额贷记甲方帐户;

 3、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后在汇票到期日前如遇承兑人宣告破产、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或在汇票到期时遭拒绝付款,乙方对甲方行使票据追索权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下列金额及费用:

 (1) 被拒绝付款的汇票票面金额;

 (2) 汇票票面金额自贴现期限到期日起至清偿日止,按 计算逾期利息;

 (3) 乙方为行使追索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和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4) 赔偿其它经济损失。

 第八条 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需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九条 附件清单及计算贴现利息及贴现金额的贴现凭证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及 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 若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甲、乙双方已签订了编号为( )年( )字( )号的《综合授信合同》,本合同为该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

 第十五条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 收妥票据和款项入账

 企业将汇票背书转让银行,银行会计部门复核所有单据准确无误后,办理贴现划付手续。己办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一级资料入银行库房保管。以下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清单样张:

 贴现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汇票号码 票面金额 出票人 承兑行 出票日 到期日 贴现天数 贴现利率 贴现利息 实付贴现金额

 票面金额合计: 贴现利息合计: 实付贴现金额合计:

 (7)委托收款

 银行在汇票到期日前十日内,由银行经办人员提示银行会计部门及时向付款人托收票据。

 (8) 追偿票款

 对银行托收被拒付的已贴现票据,银行要向贴现申请人扣款,对账户资金余额不足扣收者,余额自贴现到期日起按逾期贷款处理。银行可按《票据法》等规定立即向贴现申请人和汇票付款人追偿,直至收回全部票款。

 (三)商业汇票质押

 质押也称动产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担保。如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将该动产折价或拍卖,其价款优先偿付债务。而抵押则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所有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一般来说,不动产可用作抵押,动产可用作质押。商业汇票自然是属动产范畴。以动产进行质押的债务人称为出质人,其对应的债权人则是质权人,所移交的动产称为质物。

 质押贷款是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可转移的财产作为按期归还贷款的担保,在借款不能按期还款时,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该质押财产,并从处分质押财产中优先得到偿还的借款业务活动。质押物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形式:

 第一,动产质押所指的动产是该物品可以移动,并不改变其性质和不降低其价值,它一般包括车辆、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等。

 第二,权利质押所指的权利是表示为: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货单等单据;也可是依法转让的股份、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以及可依法质押的其他权利。

 法律规定不能质押的财产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可转移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动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以及其他不得质押的财产。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基本操作程序与贴现操作程序基本相同。其中签订合同

 是指签订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二份。出质人应为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见图14-1)

 ① (4)

 (2)

 (1) (3)

 (5)

 ③ (9)(6)

 ④

 (7)

 (8)

 ② (10)

 备注:

 1 实线箭头为必经环节:(1)企业申请;(2)贴现调查,照票、验票;(3)上报审批;(4)上级行批复;(5)审批资料转让;(6)签署有关合同;(7)贴现档案转交;(8)核查承兑档案(9)贴现;(10)到期托收。

 2 虚线箭头为或有环节:①拒绝贴现,退回资料;②承兑行拒付;③逾期贷款催收;④经办行依据需要要求贴现申请人提供贴现担保。

 图14-1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或质押操作流程。

 银行承兑质押合同样张如下:

 鉴于:

 一 甲方(商业银行)同意承兑乙方(出质人)总计金额为人民币××元的商业汇票,并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年×字第×号的《银行承兑协议》。

 二 甲方同意承兑××公司(承兑申请人)总计金额为××元的商业汇票,并与承兑申请人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年×字第×号《银行承兑协议》。

 为确保乙方对上述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或权利为质物: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或权利作为质物;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平等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用于质押的质物:

 一、 名称:

 二、 数量:

 三、 价值及折扣率:

 四、 期限:

 五、 权属来源:

 六、 权属证明编号:

 第二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协议》项下甲方以承兑人身份替(乙方或承兑申请人)垫付到期应付汇票款项(即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款及实现质权等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第三条 质物的移交与交付

 一、 本合同项下质物为动产的,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将质物移交甲方占有。质押期间为从本合

 同生效之日起至协议项下甲方因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还清之日止。

 二、 本合同项下质物为权利的,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将权利凭证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 出质登记:

 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相应的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第五条 质物的保管及责任:

 在质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质物灭失或毁损的,甲方应承担民事责任。因甲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而可能致使其灭失或毁损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第六条 保险: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险别,以甲方为第一受益人,将质物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足额的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协议项下汇票到期日的最远期限:投保财产若发生损失,甲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垫付票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或与乙方办理保险赔偿金的提存,以备协议项下汇票付款日到期时,支付应付票款。如乙方未办理质物投保手续,甲方有权代理乙方直接办理,有关费用仍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 质物的孽息收取权:

 甲方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孽息,此项孽息收入应先行用于充抵孽息的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质物的保险、公证、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将拍卖或变卖所的款项用于清偿协议项下甲方已垫付票款本息或由双方办理该款项的提存,己备协议项下汇票付款日到期时支付应付票款。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分立或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若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甲方有权提前处分其质物。

 第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依法处分质物:

 a) 协议项下汇票付款日到期后,承兑申请人未能按协议交足票款而由甲方垫付的;

 b) 承兑申请人经营场地被司法或行政机关查封或关闭;或无正当理由停止营业2个月以上的:

 c) 承兑申请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d) 承兑申请人被宣布解散、破产的:

 e) 足以危及协议履行的其他事宜。

 第十二条 质权的实现

 承兑申请人按协议规定存足承兑保证金或及时足额交存了应付票款,使甲方支付票款时无须垫款的;或甲方垫付票款后,承兑申请人或乙方筹足资金还清了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的,质权随之消灭,甲方应当返还质物。

 汇票付款日到期,甲方垫付票款后,承兑申请人或乙方不能及时清偿甲方垫付票款的,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以偿还甲方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甲方因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偿。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为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

 -、 向××人民法院起诉:或

 二、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质押合同的生效:

 一、 本合同项下质物为动产或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权利凭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质物移交于甲方占有或交付甲方之日起生效,至协议项下甲方垫付票款本金、利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二、 本合同项下质物为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及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的,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协议项下甲方垫付票款本金、利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商业银行对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各有具体要求,我们大致归纳为以下几方面:汇票的承兑银行应该是经济比较发达,汇路畅通地区的地方级城市的支行级以上的分支机构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是非国有商业银行的省会和原计划单列市的分行级以上机构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是受理质押银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合法性、合规性符合要求;汇票以合法、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借款人应提供银行承兑汇票原件、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企业近期财务报表、贷款证等。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率一般按贴现率折扣计算,所谓质押率是指贷款本息之和与质物面值或评估净值的比率。

 在质押期间,如企业要求提前赎回设质的银行承兑汇票,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清偿质押贷款本息;(2)以足额货币存款、国债或金融债券替换银行承兑汇票。

  第三节 抵押担保融资

 抵押担保融资,亦称押款。可以理解为企业作为借款人向银行提供自身依法所得的或第三方依法所得的、符合银行规定的条件的财产作为借款担保的业务活动。这意味如借款人(抵押人)不能按时履行还款责任时,银行即贷款人(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该抵押物以收回贷款本息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抵押担保融资与信用贷款即无抵押融资相对应。

 一 抵押担保融资特点

 1、银行发放贷款风险性降低。对企业而言,一旦无法按期还贷,其抵押物会被强制拍卖,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困难,这将促使企业加强管理,合理运用借贷资金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也使商业银行降低呆账坏账率。

  2、 抵押担保融资程序相对复杂。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先要确定可供抵押财产的范围即抵押物的认定;二是要确定抵押物价值量的大小。此外,企业申请银行贷款的一系列手续仍然是必要的。

 3、抵押物的保管与处理具有相当的专业性。我们知道投资收益与风险的辨证关系,银行在降低贷款风险的同时,也增加了抵押物管理的难度。

 二 抵押物品的选择标准和认定范围

 所谓选择标准是从银行的角度来确定的,大致有三方面:易售性。抵押物品的市场需求应相对稳定,一旦银行清理该物品,可马上出售。显然,有些专业性很强的机械设备就不受银行欢迎。稳定性。抵押物品的价格和性能基本土应保持稳定,因如果价格发生较大波动,会使专业估价部门难以把握尺度,也会使银行增加抵押贷款业务的风险。所谓性能稳定,是指抵押物品长久存放不易变质。易测性。即对抵押物品的鉴定相对简单,无须复杂的技术和设备,鉴定成本较低。

 抵押物品的认定。依据上述选择标准,银行有权设定抵押物品的范围,主要是有形资产,包括真实资产(动产和不动产)以及金融资产,与有形资产相对应的是无形资产,因无形资产的价值认定、拍卖收益难以有一个稳定的标准,银行一般不接受无形资产作为抵押物品。抵押物品应该具有较强变现能力。例如商品住宅、写字楼、标准厂房、商业用房、出租汽车公司的全新营运车辆(抵押时应包括车牌、车辆保险)以及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注意:不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抵押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地理位置好;已付清地价;抵押人剩余使用年限在五十年以上;土地已开发;非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所持有。金融资产主要指有价证券,即证券可直接代表权利,银行从有价证券的流动性、盈利性和安全性考虑,加以选择,如国债、银行存单、应收账款、人寿保险单、股票等。

  以下物品是银行认为不得作为财产抵押的:缺乏变现能力的房屋,如在建工

 程、违章建筑物、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住房、食堂、幼儿园等福利、公益设施;属

 国家所有的土地、矿藏,以及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确的或有争议的财产:已经被

 抵押或担保的财产等。

 三 抵押担保融资操作程序

 企业向银行申请抵押担保贷款,整个操作过程大致是:企业提出抵押贷款的

 书面申请,银行进行审查;企业进行抵押物的选择和专业机构进行抵押物的估价;

 借贷双方签订合同并履行;抵押物品的登记、保管与处理。

 (一) 企业首先提出抵押贷款申请。

 申请书包括借款人名称、地址、借款金额、期限、借款用途、还款时间及方法等基本内容,这与企业申请一般的流动资金贷款是相同的。不同处在于企业还要填写抵押物品清单,包括抵押物品名称、数量、提供抵押物品的方式,以及如不能按期还款时,银行处理抵押物品的约定办法。企业还要提供一系列资料,以证明自己企业的合法性和抵押物品的合法有效性。随之,银行进行审查,包括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验证,实地勘察抵押物品并估价,调查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等事项,只要借款理由合理,抵押物品适当,借款人信誉可靠,这类申请一般会被接受。以下是中国农业银行抵押物品动产和不动产的抵押清单样张:

  动产抵押清单

 抵押人(全称):

 抵押权人(全称):中国农业银行 编号:

 名称 存放保管处 规格 数量单位 质量状况 评估价值 保险单 权证名称 权证签发单位 登记机关 编号

 号码 起止时间

  抵押人(盖章)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抵押权人(盖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本清单经核实无误,作为( )农银字( )第 号合同组成部分。清单一式( )份,各方各持一份。

 备注:

 房地产抵押清单

 抵押人(全称):

  抵押权人(全称):中国农业银行 编号:

 抵押物名称

  保管人 产权或使用权人

  房产座落 土地座落及地号

  房产证号 土地使用权类型及证号

  建造日期 使用权年限 年 月至 年 月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建筑结构 其中建筑占地面积 平方米

 用途 用途

  抵押、出租情况

  房地产评估价值

  抵押人(盖章)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抵押权人(盖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本清单经核对无误,作为( )农银字( )第 号合同组成部分。本清单一式( )份,各方各持一份, 份。

 备注:

 (二)抵押物的选择与估价

 企业依据自己情况提出抵押物品种类,银行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选择确定:

 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有价证券;机器设备、产成品、原材料及企业其他债权。

 抵押物品估价是个相当复杂的专业性工作。这不属本文范围,所以我们只作

 一般性介绍。

 专业部门在对抵押物进行估价时,一般遵循三个原则:(1)估价值适中原则。与市场估计拍卖价不能相距太远,否则,过高估价会给银行带来风险,反之,也会降低银行贷款利息收入以及无法满足借款人需要。(2)估价值应有利拍卖原则。即热门物品可适当稍高,反之应低一些(3)风险转嫁原则。估价时应考虑抵押物投保因素和贷款期间抵押物自身价值大幅度贬值的可能。

 抵押物主要包括动产、不动产和有价证券三类,动产种类繁多,对设备类动

 产的估价主要涉及如何计算其折旧,折旧应该考虑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难点在

 于对无形损耗的估价确定是否合理。相比之下,存货类动产的估价较为简单,主

 要应考虑到该物品的市场价是否平稳。不动产即房地产,估价要考虑房产和地产

 两因素,房产是以地产为基础,不动产估价的重心在于对地产的价值判断,土地

 的级差地租效应凸现,当然,房屋的价格其实已经包括地产价值因素,只是在估

  价时对不可转移的地产因素要独立考虑。房产价值除了新旧程度、使用年限、折旧等因素外,还应考虑该房屋的无形价值。有价证券估价较为简单,主要应考虑市场利率变动趋势和流通程度,股票按近期均价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债券以本金利息之和为估价基础,其抵押率最高不超过面值的七成。银行定期存单一般按面值的七成抵押,如存单签发行与贷款发放行为同一银行,贷款额度可适当放宽。

 (三) 双方签订合同并履行

 企业申请抵押贷款经银行审查同意后,双方签订抵押贷款合同。以下是中国农业银行抵押合同样张:

  抵押合同

 ( )农银抵字( )第 号

 抵押权人(全称):中国农业银行:

  抵押人(全称):(1):

  (2):

 第一条 为了确保 (下称债务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编号为 的《 》(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抵押权人的债权的实现,抵押人愿意为债务人与抵押权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抵押人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分别为: 。

 第三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财产(详见抵押清单)作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 元,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四条 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孽息。

 第五条 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的责任。抵押权人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馈赠、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款项,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等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4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当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抵押权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物应办理足额财产保险,抵押权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抵押权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抵押权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4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保险事故的,保险赔付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七条 抵押登记

 抵押人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八条 抵押权的实现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上述"期限届满"包括抵押权人依照主合同的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况。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抵押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抵押权人造成经济损失,应给予全额赔偿:

 ( 1) 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被扣押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的。

 (2) 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的。

 (3) 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第十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登记、评估、保险、鉴定、公证等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抵押权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即使主合同被确认无效,抵押人仍对债务人应履行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2抵押人己收到并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如需办理抵押登记的,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一份,各方各持一份, 份,效力相同。

 第十五条提示

 抵押权人已提请抵押人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抵押权人(盖章) 抵押人(盖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流动资金的抵押贷款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固定资产的抵押期限一般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抵押贷款必须按期归还,银行是不办理展期手续的。

 (四)抵押物品的登记、保管与处理

 抵押物品的登记手续是从法律意义上予以确认的重要一环,对不动产登记的手续须双方共同到本地区房地产办理。

 抵押物品的保管、处理具有一定的技术要求,要按一定的程序进行,企业不可随意处置。尤其是保管,一般情况下,都是由企业负责,无论是动产或不动产,企业都应依据物品特性,保证其安全、不发生霉烂变质,防止其价值的降低,这是抵押人应尽的义务,以避免抵押双方到时发生纠纷。抵押期间的不动产,抵押人应按规定提取折旧及大修理费用,并不得擅自将其出租、迁移或再抵押。

 抵押物的处理是在合同期满,抵押人无法依约还贷时,银行依法拍卖抵押物,

 所得款项使用顺序为:支付处理抵押贷款的费用→用于扣除与抵押物品有关的税

 款→用于偿还抵押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如款项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加追索,

 反之,应将余款退还抵押人。抵押物品处理方式一般有拍卖、转让和兑现,其中

 拍卖是主要方式,具体拍卖由拍卖公司操作。

  第四节 应收账款让售融资

 一、 应收账款让售融资

 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以应收账款抵押来获得银行贷款,二是将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以换取所需要的资金。应收账款让售融资就是第二种融资方法。

 在商业信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因企业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应收账款是越来越多,作为企业流动资金的组成部分,如何提高其经济效益,加速资金的周转是关键。企业(作为债权人)将自己在经济交往中产生的应收账款(本票、汇票等)按一定的折扣比例无追索权地出售给银行或专门以购买应收账款为业的应收账款托收信托公司,以换取自己迫切需要的资金,这种融资形式有点类似于典当,我们也可将其称为卖方信贷。企业可于商品发运出去之前向银行申请贷款,经同意后,可在商品发运之后将应收账款让售给银行,银行依据发票金额减去允许购货方扣去的现金折扣、银行佣金、以及主要用于冲抵销货退回和销货折让扣款后,将余额支付给融资企业。扣款占应收账款的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为货款的10%,待预计不会再发生销货退回、销货折让或其他足以减少应收账款数额的情况后,扣款的余额即由银行退回给融资企业。让售账款后,企业要通知购货客户,由他们将账款直接支付给银行,若有拖欠,也由银行进行催收。一旦客户坏账,让售企业无须承担损失责任,责任应由银行承担。

 银行或应收账款信贷公司从事代理业务,主要有收取佣金和利息两种报酬。佣金按应收账款净额即发票金额减去现金折扣后的一定百分比约1%到2%。这实际是银行在从事信贷业务、承担风险和收取账款的所得。利息是依据账款到期日前融资企业借款的数量,按一定年利率或日利率计算。

 二 、应收账款让售融资特点

 1 、应事先打招呼。企业销售方在签订合同时,或在商品发运 之前应事先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同意方可在发货之后将应收账款单据让售给银行。同时也有利于销货方向购货方转移部分融资费用。

  2、 单据的有效性和融资手续简便。无论是销货方向购货方索取货款而签发的远期汇票,还是购货方为承诺付款而开出的本票,都 应是来自合法的商品交易,应经过付款方银行的承兑、担保。销货方只需提供如汇票、本票等债权凭证,而不必如其他申请贷款方式要提交大量的单据。

 3 、银行依据企业信誉级别确定应收账款让售融资成本。银行从事的这项业务,既要收取佣金还要收取利息,佣金一般按照应收账款净额即发票金额减去现金折扣后的一定百分比计算,利息是依据到期日前融资企业借款的数量,按一定年利率或日利率计算。企业信誉级别低,银行就要求取得较高的利息,即企业筹措资金的成本要增加;反之,则银行收取的利息就较低。

 4、银行承担全部风险。销货方将收取货款的风险即能否及时回笼资金或延期付款届时是否能如期收回以及对购货方的信用风险、担保风险等一并转移给银行,由银行承担全部风险。自然,银行要求得到较高的利息作为风险补偿也是理所当然的。而一旦债务人到期无力偿付债务,销货方即让售企业就可避免债权的追索或向法院提出诉讼等既费时间又费精力的过程,而银行将不得不承担全部损失。当然企业利用应收账款融资的成本完全可用产品提前销售、加速资金周转以及采用新技术来消化。

  本章小结

 短期银行融资的期限以一年为限,读者应了解一般融资方式的三种形式和流动基金贷款、周转贷款、临时贷款的区别。对商业票据融资要了解掌握企业采用商业票据进行融资的程序,即到银行办理商业汇票承兑的九个步骤。还应该区分商业承兑汇票和商业汇票承兑的区别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意义。抵押担保融资应知道其操作的基本特点,抵押物品的选择以及抵押担保操作的四个主要程序。要了解应收账款让售融资的基本概念以及四个基本特点。

 思考与练习

 一 名词解释

 商业汇票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照票核实、商业汇票质押、抵押物、应收账款让售融资、抵押权人、抵押担保、质物孳息。

  二 简述题

 1 银行主要依据哪些方面内容来确定企业商业汇票承兑的申请?

 2 商业汇票贴现申请应该注意哪几方面内容?

 3 商业汇票质押贷款对企业有什么有利之处?银行又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4 "抵押"与"质押"有什么基本区别?

 5 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有什么不同?企业在进行抵押融资时应注意什么?

 6 什么物品不能作为抵押物品?什么原因?

 7 银行在受理企业应收账款让售融资时,要收取相对较高的费用是出于什么考虑?

  十五章 中长期银行信用融资

 任何一家企业进行正常运转,其资金需求除了短期资金外,还要有一定比例的中长期资金,用于企业构建固定资产和维持、发展企业所必须的其他专门用途的资金。企业获得中长期资金可通过银行渠道获得,也可采用证券融资、商业信用融资、租赁融资等其他方法。本章节主要讲解企业如何通过商业银行获得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金,以及通过租赁方式获得长期资金的内容,企业申请中长期贷款资金的种类、需要办理的手续、要注意的事项等。

 第一节 银行融资的种类与特点

 一 、银行发放中长期贷款的种类

 依据人们划分的方法不同,贷款种类可分为:按照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区分,贷款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性银行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的融资贷款。

  按照贷款是否有担保,贷款分为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

 按照贷款用途区分,贷款可分为基本建设项目贷款和各类专项贷款包括更新改造贷款、大修理贷款、科技开发贷款、小型技术措施贷款、出口专项贷款等以及车船机购置贷款。这些都属于企业固定资金贷款范围。

 基本建设项目贷款是中长期贷款中最重要的贷款,企业规模的发展,离不开固定资产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它包括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贷款以及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的基本建设贷款。

  专项贷款基本属于政策性固定资金贷款,是银行对企业固定资产的购置即扩大规模、维修、更新、技术改造等方面所需要的资金发放贷款的总称。这些资金使用期限都超过一年,形成企业的中长期负债,这对企业长远发展是有利的,使企业更具有可持续性发展,可有效保持、扩大、增加、提高固定资产的生产能力规模。固定资金贷款具有垫付性和投资性的双重性质,依据企业项目、对象和时间的不同,垫付性与投资性可分可重叠,显然,这些资金的注入,并不是固定资产使用价值与功能的简单重复,而是带有一定的投资性。对发放资金的银行来讲,这种投资也伴随着风险性。

  更新改造贷款是企业利用先提后支的折旧基金来进行企业技术改造、更新设备之用,但所提折旧基金不能满足需要,而由银行垫付的长期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技术更新、购置设备、工艺改进,以达到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性能。其还贷资金来源还是企业计提的折旧基金。

 大修理贷款往往带有双重含义,既要使原有固定资产生产能力得到保持和恢复,也要增添技术更新或工艺改造的科技含量,使整个生产流程更趋于合理完善,因此,这是一种企业有目的的投资意向。

 科技开发贷款又包括科研贷款、技术开发贷款、计算机技术开发贷款?quot;星火计划"贷款、军转民技术开发贷款等。企业申请该项贷款,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例如新产品的选定、设计、工艺准备、试制鉴定等。使银行相信该项目技术水平先进,产品能填补某项空白,达到花钱少、见效快、能按期偿还贷款,同时企业也有项目总投资30%左右的自筹资金并有实力做经济担保。当然,科技开发贷款使用时间较长,风险性较大,即存在着资金大量投入,但产出不成比例的可能。

 车船机购置贷款是用于企业购置交通运输车辆、船只、飞机所需要的贷款。

 二、 银行中长期融资的特点

 1、 资金周转期较长和资金形态转化的多样性。与流动资金周转相比,固定资金的消耗是在一个较长的过程中进行的,因为固定资产的价值是在逐步磨损消耗,资金也就必然采取各种形态如货币资金、生产资金、商品资金等形态作一次性投放,而分期分批收回的运动,来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替换提高效益。它与短期流动资金的运作也是密不可分的。

 2、 中长期贷款的发放实行国家严格控制。或者说,国家政策性较强,资金使用方向明确,用途特殊,利率相对而言比较优惠。企业往往对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强烈,因此,只要银行稍一放松管理,就容易引发固定资产盲目扩张。而且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巨大,一旦投资失误,损失惨重。因此贷款项目须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其贷款结构受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制约,企业不能随意变更贷款投向。

 3 、中长期贷款使用实行项目管理。在相当长的借款时期内,资金只有投入没有产出,其投资效益必须依靠建设中的每一环节、工序的质量,来源于项目投产后新增利润。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归还来源于产品的销售收入。

 4、 中长期贷款会带动短期流动资金的补偿增加,即固定资金周转,依赖于流动资金的确保,否则固定资金价值的补偿会受到影响,两者应成一定比例配套发展。

 三、 银行中长期融资条件

 企业申请中长期贷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持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并经过年检的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在实行贷款证制度地区,应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

 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

 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技改、基建项目批准立项列入国家或地方计划。

 4、 取得有关部门建筑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开工许可证或进口批文。

 5、 企业生产工艺成熟,技术过关,所需原材料、燃料、动力有可靠来源,产品产销对路,符合有关部门的环保、消防等监控要求,在国内、国际市场上有竞争能力,项目竣工后能正常生产,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

 6、 企业有经营管理能力,恪守信用,能按期还本付息,有承担贷款风险的可靠保证,能落实具有法人资格、有偿还能力、实行独立核算的担保企业进行保证或提供财产抵押,动产、权利质押作为债务的担保。

 7、 借款企业法人对外的股本权益性投资总额未超过其资产净额的一半。

 8、 企业法人的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投资额的比例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比例。

 9、 应遵循商业银行存贷结合,信贷与结算同步的经营要求。

 对企业申请项目未列入计划,自筹资金不到位,投资有缺口;没有取得管理部门建筑、投资、开工许可证及批准文件的;国家明文规定限制发展的企业与产品;企业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用贷款炒买炒卖有价证券、期货和房地产;借款企业已在申请行同一辖区内另一分支机构取得贷款但尚未清偿的;企业套用银行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企业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的;企业投资项目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等情况,银行都是会对申请予以拒绝的。

 对中长期贷款期限应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一般为1~5年,最长不超过十年。人民币贷款利率依照中央银行利率政策执行,利率水平一年一定,每年确定某日为利率调整日。外币贷款依照贷款发放时外币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节

  中长期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中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的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科技开发和商业网点改造等投资活动中,按规定比例筹集自有资金后,中长期资金缺口的需要。中长期贷款操作程序主要包括一般程序和展期程序两个部分。

 一、 一般程序

 1、 企业提交中长期贷款申请。以下是中国农业银行固定资产(中长期)借款申请书样张。

 固定资产(中长期)借款申请书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致:中国农业银行

  金额单位:

  万元

 申请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基本账户

  本币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外币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在贵行账户账号

 贷款证号

 信用等级

 项目投资总额

  (币种及金额大写)

  项目投资构成

  项目

  金

 额

  资金来源渠道

  金

 额

  计划投入日期

  土建成本

 资本金

  国家资本

  生产设备

 企业资本

  附属设备

 个人资本

  安装费用

 其他自筹资 金

  财政借款

  建设期利息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其他费用

  配套流动资金

  合计

 合计

  申请银行贷款

  (币种及金额大写)

  贷款期限

 贷款用途

  内容

  数

 量

  金

 额

  供货单位

  用款计划

  日

  期

  金

  额

  还款计划

  日

 期

  金

  额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立项批准情况

  项

 目

  批准单位及文号

  批准

 日期

  建设条件

  项

 目

  批准单位及文号

  批准量

  项目建议书

  新增土地

  亩

  项目可行报告

  建筑面积

 M2

  项目扩初设计

  增加用电

 KVA

  项目投资计划

  增加用水

 吨

  环保报告

  三废治理

  开工批准文件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

 计划投产日

 担保方式

  保证:

 抵押:

  质押:

  担保人(全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信用等级:

  借款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担保人意见

 担保人(盖章)

 年

 月

 日

  银行受理意见

 信贷员

 信贷主管

 年

 月

 日

  注:本借款申请书递交银行后,6个月内未得到答复,视为被拒绝申请。

 企业提交资料除了借款申请书外,还应包括固定资产项目建议书及有权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企业前三个年度的财务报告(按规定需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的,提供经审核的财务报告)和当年度近期财务报表等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额和分阶段投资计划、施工合同、已经年检的贷款证以及企业的一系列资质证明文件,这和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是一样的。

 2、项目调查。银行受到申请书后,要对项目进行初选即项目调查,初选内容是确定企业申请是否有效,主要审阅借款申请书“十要素”是否齐全。包括:企业性质、企业固定资产、企业近年经济效益、项目名称、主要产品和规模、总投资和自筹资金、贷款额及预计效益、贷款拟偿还期、还贷资金来源、担保方式。经过初审,银行写出初审报告,填具《中长期贷款送审表(贷前)》,对是否受理该项目提出意见,如同意,则上报银行主管部门。如拒绝,则一般在十个工作日内将结论通知企业,企业可收到“暂缓贷款通知书”以及全部申请材料。

 3 、项目评估。银行要进一步进行项目评估,评估内容主要有:企业资信、项目概况、建设必要性、市场预测、生产建设条件、工艺技术、环保措施、财务效益、投资估算、投资(贷款)收回期、资金筹措、不确定性分析等。不确定性分析是进行盈亏平衡点和敏感性分析或进行概率分析,还要填制各项评估测算表。如企业进行抵押贷款,还要分析抵押物的合法性、变现性,抵押物的占有、控制、现状位置、市场价值分析等。如有第三方担保的,还得对第三方再来一遍以上的程序。

 4、 贷款审批。银行在进行贷款审批时,主要要体现实事求是原则,做到公正性、客观性、可靠性和科学性。银行按照“审贷分离、集体审议、风险制约”原则进行审批。企业应在开户行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其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固定资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流动比例、速动比例、资产负债率等主要财务指标比较正常合理,能按国家规定比例筹足建设项目资本金,有承担贷款还本付息的可靠措施。对非工业贷款项目和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下或工期一年以内的计改项目,应简化评估内容,侧重是财务效益和还款能力,以缩短审批时间。如审批中有疑问,企业会收到通知,要求补充资料。对于借款企业的信用等级为BB或B级的;企业信用等级为BBB级,但几个主要的财务指标如资产负债率和偿债保证率较差的;借款企业原贷款资产风险度大于一般水平的;经营亏损的;拖欠银行贷款本息或有逃废银行债务、信誉不佳的企业,银行是不会同意发放中长期贷款的。

 银行还要检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是否达到一定标准。所谓资本金是指经营性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部分,以区别于欲向银行借贷的部分,因为资本金是企业自己的非债务性资金。现行政策规定,对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建、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必须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的具体比例,由项目审批单位依据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以及银行贷款意愿和评估意见,在银行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核定。资本金除了用现金货币外,还可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但这必须经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其比例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20%。公益性投资项目不在此列。

 5 、合同签订。企业经办行依据贷款申请审批表上的终审意见,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合同样式可参照流动资金贷款的合同。合同要点有:贷款额度、用途、币种、利率、期限、分年用款(此项内容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没有)、还款计划、双方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合同中的签订日期、法人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企业公章等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应准确无误。合同一般规定,如遇利率调整、贷款展期等重大变故时,双方可签订“贷款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附件。

 6、 落实担保。如企业申请的担保贷款,那担保单位还要提供《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时银行会到担保单位进行核保,验证营业执照和法人资格,验证大小印鉴和授权书,计算、确认有效担保金额和期限。担保单位应出具对保书。如属于抵押贷款,银行会要求到现场查看抵押物,要办妥抵押物保险并签订抵押合同。借贷双方还要一起到抵押物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 贷款发放与使用。所有合同均已签署完毕,贷款合同、《不可撤销担保书》、《抵押合同》等文本有关各方各持一份。企业还要提报“用款计划”,提交贷款证给银行登记,如是保证贷款,担保单位的贷款证也要进行登记,企业应填写借款借据经银行审核后办理贷款账户。企业应严格按合同商定的贷款用途,银行核准的用款计划,企业自己制定的工程预算和进度使用款项。

 8、 银行贷后检查。企业贷款到手后,银行一般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为企业贷款用途是否改变,如有资金挪用情况,银行会开具制止挪用贷款通知单限期纠正,并加计罚息;检查项目施工进度,了解工程配套,设备安装运转情况;了解企业交付使用财产额、固定资产形成率、单位生产能力实际投资的效果等指标;检查资金使用效果和财务状况,预测总投资是结余还是超支;了解基建收入和遗留工程,预测工程能否按期投产,能否收回投资,发现问题及时与企业协商。企业应积极配合银行进行贷后检查,如发生企业不听劝阻情况又非常严重,银行可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信贷制裁,如停止贷款、强扣贷款、限制用款、发出“不信任通知”等。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对企业是十分不利的。

 企业项目竣工投产时,银行要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全面了解生产设备运转情况,产品质量状况和工艺水平;分析产品的销售状况、资金实际使用、回笼情况和市场开拓前景;分析项目投产后流动资金的来源和占用状况,流动资金是否被项目占用,产、供、销资金周转是否正常合理,分析投入与产出比率;了解企业的派生业务,三废治理是否同步到位;了解企业原有经济效益和项目投产后新增经济效益,项目是否达到设计能力;企业全部投资收回的年限以及还本付息情况;企业主要技术指标:流动比例指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例指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总资产周转率(销售额/资产总额)、固定资产周转率(销售额/固定资产)、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年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总资产)、负债净值率(负债总额/股东权益总额)、销售收益率(税后净利/销售收入)、资产收益率(税后净利/总资产)、股东权益收益率(税后净利/股东权益)、销售额回行率(回流本行销售额/销售总额)等指标。

 9 、收回贷款。贷款到期前一个月,企业会收到银行寄发的“贷款到期通知书”催收,企业法人要签字盖章。以下是中国农业银行的“贷款到期通知书”样张:

 贷款到期通知书

 (

 )农银到通字(

 )第

  号

 致:

  (借款人全程)

 根据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项下

 借款凭证及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协议,贵方向我行的借款将于

  年

 月

 日到期

  元,利息

  元,合计(金额大写)

  元。请贵方按上述合同的规定准备资金,如期偿还我行。

 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

  (盖章)

 经办人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1 如系外汇借款,请依规定到外汇管理局办理还本付息手续。

 2 此通知书一次填写两份,借款人签收后退贷款人一份。

 企业按期还款后,银行在贷款证上及时进行还款登记,并将贷款证退还企业。贷款合同同时注销,合同文本银行保留二年。

 二、 展期程序

  1、 贷款展期(或有环节)。企业借款后因种种客观原因无法按期还贷,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贷款行提出展期申请,说明要求展期的原因、金额、期限、还款计划、还款措施和提供担保,并提供有关资料详细说明。银行收到展期申请后,要对展期理由进行核审,了解是否合理客观真实,展期内还款是否可行,查验企业董事会和原担保人同意展期的文本及签字,抵押协议认定继续生效等事项。一般而言,银行对资料齐备,展期理由正当充分、无明显违法、违规的展期申请都应予受理,企业可及时收到银行受理回单。一笔贷款只能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一般为原贷款期限的一半,最长不能超过3年。如银行认为企业不符展期条件,应在3个工作日内经银行主管部门同意拒绝企业申请并退回材料。企业申请展期应填写《借款展期申请书》;如委托非法人代表到银行办理借款展期事宜,还应出具《申请借款展期事项授权书》;提供申请前一期的企业财务报告;原有的不合理贷款的纠正情况报告;贷款证等材料。以下是中国农业银行《借款展期申请书》样张:

 借款展期申请书

 致:中国农业银行

  借款人(全称)

 贷款账户账号

 原借款合同编号

 原担保合同编号

 到期借款金额

  (币种及金额大写)

  申请展期金额

  (币种及金额大写)

  原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展期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展期原因及还款措施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担保人

 意见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收到申请书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银行办理展期手续,填写《贷款展期审批书》、《担保人资格、能力审定书》等材料,对展期金额、利率、期限等作出评价,复测贷款风险度,在审批书上签署同意展期意见,通知企业按相应档次贷款利息计息,即如果展期期限加上原贷款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期限,就应从贷款之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期限档次计息。双方签订《借款展期协议》,以下是中国农业银行《借款展期协议》样本:

  借款展期协议

  (

  )农银借展字(

 )第

 号

 借款人(全称):

 担保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中国农业银行

 鉴于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编号为

  的《

 》(下称主合同)项下的借款不能按期足额偿还,现借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审查后同意对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展期,担保人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经三方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原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币种及金额大写)

  元,现展期金额和期限见下表。

 原约定贷款到期日和金额

  展期后到期日和金额

 年

  月

  日

 金

 额

  年

  月

  日

 金

 额

  第二条 展期期间借款年利率按

  %执行。

 第三条 借款人及担保人自愿承担下列义务:

 1 原借款有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如借款展期后的到期日超过原抵押或质押财产保险到期日的,借款人及担保人负责抵押、质押财产的续保险手续。

 2 凡由展期引起的相关费用,均有借款人承担。

 3 原借款有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款展期到期日两年;若发生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第四条 本协议是对编号为

 的主合同及编号为

 的担保合同部分条款的调整和补充。除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外,原主合同及担保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五条 其他事项

 第六条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份。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担保人(盖章)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借款展期协议中第二条有关利率,银行一般按原借款期限和展期期限合并计算,选用相应贷款利率。

 2、 逾期催收(或有环节)。对于已到期(含展期后)企业仍无法归还贷款,银行进行专项重点管理,企业包括担保人、或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贴现人、或反担保人会收到银行发出的“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企业法人要签收,其回执由银行保管。以下是中国农业银行“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样本:

  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

  (

  )农银催通字(

 )第

 号

 致:

  (债务人全称)

 到

  年

 月

 日止,您(单位)仍欠我行债务本金(币种及金额大写)

 整及利息(大写)

  整(详见下列《欠款清单》)。

  欠款清单

  单位:元

 合同编号

  债务金额

 到期日

 尚欠本金

  尚欠利息

  合计

  上述债务均已逾期,您(单位)已构成违约,请立即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

  (盖章)

  经办人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债务人声明:

  已收到你行

 年

 月

 日签发的债务逾期催收通知单。

 债务人(盖章)

 经办人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银行至少每月寄发一次催收函(挂号信),每二个月一次上门催收,并填写《有问题贷款催收跟踪记录》作为银行催收依据。银行开始计收罚息,罚息是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若干利率计收,并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向包括第三方保证人在内的债务人强收贷款。

 3、 呆账核销(或有环节)。企业借款逾期满一年后,贷款转入银行“呆滞贷款”科目账户中。依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为呆账贷款申请核销:

 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借款人死亡,或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借款人遭到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并无法获得保险赔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以保险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逾期贷款;贷款逾期两年以上,贷款企业亏损严重,资不抵债,经反复认真催收,追索担保人或拍卖抵押物后仍未能收回的贷款。

 对符合呆账贷款核销条件的贷款,银行拟订呆账贷款核销建议报告,其内容主要有:呆账贷款形成的历史沿革;经办人、审批人的变更情况;银行已采取的催收措施;催收的效果;借款企业经营现状以及抵押物的处理情况;银行拟核销的呆账贷款的本金、利息;拟核销的原因;应吸取的经验教训等。核销报告必须经商业银行总行的核销批复才能办理核销手续。

 第三节 租赁融资

 租赁即出租。本节主要分析企业通过金融租赁公司租借或者说金融租赁公司向承租方出租巨额、大型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方法、种类以及双方的利弊。

 企业在经营生产过程中,会遇到需要某项重大的项目设备,而企业本身一时无法筹措所需全部资金,或者说,花大量资金购入后,却偶尔使用,机会成本过高,此类设备的更新升级换代又相当之快。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完全可以考虑采用租赁融资方式达到目的。从经营原则上分析,企业最终目的是增加净利润或者是增加股东权益,那么,采取什么办法措施以何种形式达到融资目的则是次要的。

 一、 租赁融资的概念与种类

  租赁融资是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先由金融租赁公司依据企业需要采购企业所指定的大型机械设备,然后,将该设备在双方规定的期限内出租给企业使用,企业作为承租方按期交纳租金,取得设备的使用权,设备的所有权仍属出租方。与银行融资相比,企业租赁融资就其实质而言是相似的,两者都以双方达成某项协议为前提,银行借贷是企业向银行借贷一定数量的资金,并交纳一定的贷款利息,到期归还本金利息;而租赁融资是企业向金融租赁公司租借确定的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同时也要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到期归还所使用的设备。银行借贷是借"钱",租赁融资是借"物",借"钱"的目的还是为了得到"物",因此,租赁融资比银行借贷更为直接,期限也相对较长,这也是将租赁融资归入中长期贷款的原因。

 租赁融资的形式多样,主要有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

 租赁融资

 经营租赁是主要解决企业短期资金的不足,一般是企业临时性的设备需求,如计算机、船只甚至火车飞机、大型运输汽车、工程建设设备、办公写字楼、机床、电讯设备等一般性常用设施。因企业使用时间不长,所以租金相对较高,使用期间,有关设备的保养、维修和保险等事项均由租赁公司负责,使用期届满,其设备仍归还出租公司,承租方花钱少,却能享受最新设备的使用,降低自己生产成本,不承担设备折旧、保管等风险。这种租赁也称为服务性租赁。中小企业甚至个人都可采用这种租赁形式。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企业需要某种较为专业的机械设备,租赁公司不可能什么设备都事先购置备货,可根据企业指定的规格要求特意采购来并租借给企业使用。这种方式又称为资本租赁。企业也应考察租赁公司的经营能力、经济实力、人员素质、服务效率、信誉程度以及综合费用水平等事项。事先双方应该签订协议,对所需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技术标准、品牌、价格甚至设备制造商、产地都应具体明确。这类设备一般租用期限较长,租期届满,所用设备往往由承租方留购,留购价格可由设备折旧后的残值按市场价计算。当然,企业可将设备退还租赁公司或另签合同续租。

  两种租赁方式相同之处在于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是相分离的,分别属于出租人和承租企业。租期届满,承租企业都可选择设备的留购、退还或续租形式。

 二 租赁融资的利弊分析

 我们知道,采用何种方式获得资金并不重要,关键是经济效益要大于投入成本,其次才是进行量化分析,在确定投入量的前提下,如何去追求效益的最大化,或者在产出确定的前提下,如何去达到投入的最少。企业如急需添置某项重要生产设备,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去买还是借,要买,是自筹资金还是银行贷款,要借,是采用以上哪种方式。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进行详细的投入产出的可行性分析,通过财务比较作出最佳选择。

 租赁融资的有利之处。

 企业不必支付全部款项就可直接得到所需的设备,可立即产生经济效益。还省却了购置设备过程中极其复杂烦琐的谈判程序、时间、费用和精力;企业掌握了更方便灵活的主动权,可避免因向银行借贷不得不承担的各种附加条件和限制性条款,为企业留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运营弹性;有利于改善企业的财务结构,增强了企业的借贷能力。因为设备是临时租用,并不增加企业的负债,可使企业资本结构更趋合理,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即增强了企业的借款能力;避免了设备因技术的更新换代而遭致的无形折旧损失。特别是计算机类产品、通讯类产品、生物医药类高科技产品的技术日新月异,企业将此类风险转嫁给了出租方,而免受更新设备带来的经济损失;改善企业财务中的速动指标、现金流量表等数据。企业在得到设备时,无须一次性支付大量资金,可将资金用于更需要的方面。如企业将该设备再转手转租,也可使资产转化为现金;设备租金按财务规定可在企业税后利润中支付,有利于企业降低所得税交纳数额。

 租赁融资的不利之处。

 设备租用费相对较高,如长时间租用,其总支付租金可能会超过设备购置成本;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即使发现设备的不合理处,也无权擅自对租赁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增减附加设备;较高的租金支付,也会给企业带来财务负担,尤其是租用设备未能产生预期效果时。设备一旦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遭到损坏,企业将要负赔偿责任。租赁合同是不可撤销合同,因此,企业作为承租方,不可因市场利率降低而在租期内提前归还租金,终止合同。当然出租方也不能因市场利率提高或设备涨价而提高租金,企业也不能因自己有了新型设备而中途撤销合同,退还设备。

 对金融机构而言,有利之处在于开拓业务,是银行信贷的延伸,能弥补银行信贷业务的单一功能,有利于改善贷款结构。不利之处在于承租企业往往会拖欠租金,使租赁公司资金周转发生困难,甚至会拖垮租赁公司。

  本章小结

 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申请、发放的基本内容应该熟悉,申请人需要填写哪些表格,如何划分中长期贷款的种类,即必须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分成不同的种类,尤其是基本建设项目贷款和固定资产项目贷款。要了解企业申请贷款有哪些基本条件,哪些情况银行将拒绝贷款。中长期贷款的期限、利率、展期的条件。银行发放贷款的基本程序。应熟悉掌握在申请办理银行贷款中一些基本的表格,如:“固定资产借款申请书”、“贷款到期通知书”、“借款展期申请书”、“借款展期协议”、“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等文本的格式内容。了解银行呆账贷款的核销条件。应掌握两种租赁的方法,区别它们各自的不同处,了解租赁融资的优缺点。

 思考与练习

 一 名词解释

 基本建设贷款、专项贷款、科技开发贷款、暂缓贷款通知书、项目评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企业销售额回行率、呆账贷款核销、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二 简述题

 1 银行中长期贷款的种类有哪些?是如何划分的?

 2 银行中长期融资有哪些基本特点?

 3 企业申请中长期贷款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4 为什么企业申请科技开发贷款要做好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

 5 为什么企业申请科技开发贷款应有项目总投资30%左右的自筹资金?

 6 你认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方式中可以有非货币形式,有何现实意义?

  7 银行发放贷款后,对企业进行的跟踪调查与管理有什么意义?

 8 银行贷款申请展期有什么具体要求?

 9 银行贷款申请核销要符合哪些条件?为什么要经商业银行总行批准?

 10 企业需要某项设备,是买还是租,从哪些方面去考虑?如果要租赁,又采用哪种方式较好?

 11 租赁合同一般应包括哪些因素?

 第十六章 银行融资管理

 企业进行银行融资,银行自然要进行资金贷放的管理,怎么管理以使资金安全返回,这方面的资料书籍很多。而本章则是从企业角度出发看问题,企业向银行借款如何来进行管理,这方面的资料相对较少,其实,这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企业要达到即能顺利筹措到所需资金,又经济实惠以最低成本、最适合企业的方式来运作,并安全归还。本章从融资原则、借款的种类、与银行签约的注意事项以及最适合自身的偿还方式等内容来展开,同时又不能违反银行的融资规定和国家制定的金融法规。

 第一节 银行融资原则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资金是企业生产经营?quot;血液"。没有资金,没有资金的流通,一切都是空中楼阁。企业为此必然要发生各种融资行为,一切营运资金的取得都依靠自身的力量既不现实,也不明智。企业融资可以向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取得,也可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如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股票、融资租赁等。因而,企业将与不同的债权主体发生财务关系。企业能否按照预定的要求向各金融机构成功融资,除了取决于国家的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外,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财务关系状况。企业与金融机构关系良好、合作愉快、彼此信任,特别是企业在以往的融资活动中信誉良好,能按时还贷,将为企业的对外融资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反之,双方彼此互不信任,企业经常发生延期还贷的现象,将使企业的各项融资难度加大。

  一般说,通过向银行贷款获得资金,办理借贷手续相对简单,成本较低,程序相对简单,所需时间较短。但企业获得的资金数量一般不会很多。如企业要进行基建投资,借贷时间就要延长,融资难度也要增加。企业要发行债券,得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一般融资金额较大,资金使用时间也相对较长,但筹资成本则要比银行融资高得多。企业要发行股票,虽然可一次性获得大量不用归还的资金,让所有企业心动,但真正要有所行动,却并不容易,首先要取得发行股票的资格,其次申请办理手续时间较长,还要符合一系列条件和标准,如企业效益、产业发展方向、前期准备工作等,最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还要面临每年的分红派息压力。目前,企业融资比例中,间接融资即银行贷款所占比重最大。

  银行融资原则:

 企业进行银行融资,是一件十分慎重的大事情,要考虑到方方面面,即有需要资金的数量、时间,可行性研究,又有偿还资金的方法、筹资成本核算等;即要符合银行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又要在不损害企业自身利益的前提下获得资金。

 适度原则。企业筹资应做到适时、适量和适度。在不同时间段,资金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向银行借钱是有代价的,企业要尽量依据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筹集最佳时间。以避免既过早筹集资金形成资金投放前的闲置,又防止获得资金来源的滞后,错过资金投放的最佳时间。所谓适量与适度,是要做到事先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避免因筹措的资金少了而影响生产,又防止一时资金堆积形成无方向的闲置和浪费,所谓钱是多多益善,但在此处并非正确。企业申请的借贷数量应以够用为原则,就是要以适量和适度为标准,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适度负债经营要求合理把握负债额度,企业经营负债过多,肯定不利于企业发展,这已无可争议。但决不意味负债越少越好。一般应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企业总的负债情况应适度。以资产负债率来衡量,一般不应超过50%,在同类企业的比较上达到适度的水平。二是从负债成本与项目收益率的比较来看,投资收益率应高于负债成本,企业负债尽量不要成为企业发展的包袱,应该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和有利支撑。达到这样的境界,企业负债才是具有经济效益和进入良性循环。当然,特殊企业完全可以不受50%比例的影响。如果企业一味追求资产负债率的降低,但负债成本仍高于项目投资收益,那就是本末倒置了。

  资源保障原则。企业通过固定资产投资形成新的生产能力,而新的生产能力的发挥又依赖于各种相应资源的保证供应。如果一项投资在内容上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又适应市场需要,并且在正常情况下能获得较高的比较收益,企业又有实力投资,但建成投产后由于种种原因使生产要素供给失去保障,那么这样的投资仍是不可取的。一家大型炼钢厂如建在交通不便的山区,而原料却要从很远的地方甚至国外运来,那其经济效益是难以想象的。通常,在传统产业范围内投资,资源相对容易获得,而投资于新兴产业,特别是生物制品、航天工业等高科技新材料新能源的投资,获得资源保障要困难得多。因此,企业如果投资于新兴技术产业领域,尤其应重视这一原则。

  量力而行原则。企业投资方向较多,但企业应有所选择,并非任何行业都具备跨行业投资的能力。企业应以自身装备、技术和劳动力状况,和现有管理手段、生产经营经验,立足于投资效益的最大化。要避免好高鹜远,心血来潮,对缺乏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和必要技术的领域贸然投资,避免一次性投资量过大等情况。当然,进行有把握的联营、生产关联产品也是一种风险投资,应尽力使原有生产经营内容与新的生产形成密切的协作互补关系或资源利用的相通性。有时新兴领域的开发,银行也并无把握,毕竟风险性投资是没有百分之一百成功的。要想得到银行的支持,只有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依据自身经济实力,量力而行,将融资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

  效益原则。物质激励的核心是效益。在风险确定的前提下,求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在资金确定的前提下,尽可能承担最小的风险。这是仅从理论上得来的结论,实际上却很难操作。风险本身就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经济效益的概念同样如此,企业最好应该是运用理性的处理方式,即在银根紧缩时期最好不要急于融资,若生产经营急需资金,不妨先筹措短期资金,等紧缩过后再续借长期资金或将原短期资金依据变动后的资金成本率展期。

  第二节 契约斟酌

 企业向银行融资,借贷双方当事人要依法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签订书面协议。这是一份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本,从订立、履行到终止的各个环节,双方尤其是借方要仔细斟酌,因为银行是处于主动方,掌握着贷与不贷、贷多贷少以及何时放贷的权利,其书面协议往往是一事先确定的格式文本,企业很少有回旋余地,因此,对书面协议的内容应该全面了解,仔细斟酌,以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利。

 一、 合同订立

 在实际业务中,各商业银行对合同文本的称呼略有区别,如借款合同、贷款协议、贷款合同等不同称呼,我们在此统一称为贷款合同。

 从企业提出贷款申请到企业最终拿到贷款,要经过数道程序,涉及到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各方有关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其中就数合同订立为最基本的内容。企业首先向银行申请贷款,即要求订立贷款合同的提议,银行得经过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然后,双方要经过多次反复磋商,因为借贷合同订立的复杂性,几乎不可能企业提出的借款申请和条件银行完全同意毫无疑义,双方总有一个反复协商的过程,最终达成一致。一旦确定,任何一方都应该遵守,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双方均能独立自主表达意愿。由于贷款合同总是企业申请、银行放贷,几乎没有银行申请向企业借款的情况,因此贷款合同的格式文本有利于银行也就不难理解了。

 各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在借贷活动中,各当事人均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都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存在哪一方乞求另一方的前提,这对于借款人来说尤其重要。的确,企业是需要资金进行生产,同时,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也要正常运转,也要通过发放资金贷款来获得效益。这是双方互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的矛盾对立的统一。关键是各方当事人都应在一定的"游戏"规则之内进行活动。借贷双方各自理应享受的权利和应承担相应义务是在平等协商后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其他当事人。必须强调的是,法律地位的完全平等,绝非意味各当事人在一笔借贷业务中所享受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都是完全一样的,这也是容易理解的,在矛盾的统一体中,你的权利即是我的义务,反之亦然。合同的最终订立,应该不受其他不相干方面的任何影响或干预。

 等价有偿原则。所谓等价有偿,是表示各当事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也应遵守等价交换原则。对银行而言,它是有条件地出让资金使用权,因此享有按期收回本金并获得利息的权利。对企业而言,作为借款人,享有使用信贷资金的权利,必须以支付贷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作为代价,否则,贷款就成了赠款或援助了。它是在一定条件下获得使用资金的权利,自然相应要承担到期偿还本金和支付事先确定利息的义务。作为贷款担保人一方,他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以法律形式确定,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担保人就是第二还款人,担保人承担了赔偿义务,就有收取担保费用的权利。必须强调的是,权利与义务在价值上应该是大致相等的,即贷款利率的高低应与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风险度等因素结合考虑,利率偏高对借款人不利。利率偏低则对放款人不利。即便是当时利率的确定是相对合理的,但事后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如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也应在允许的范围内适当调整,贷款人按新情况要求提高利率是他的权利,借款人也有权利向银行提出自己的要求,以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自愿协商原则。借贷双方均应充分表达自己意愿,尤其对借款人更为重要,在相对处于被动一方时,对对方拿出事先确定的格式文本应仔细斟酌,避免在违背自己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任何合同,当然,银行制订的贷款合同文本,应体现公正和公平,应在国家的金融法规和银行信贷政策的范围内,但还是有一定的变动幅度,企业应据理力争,也应该对此了解清楚,否则,一旦合同生效,再要反悔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诚实守信原则。诚实守信是交往的前提,讲信誉、守诺言、言必行是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重要因素,合同签订前,完全可以讨价还价,但合同生效后,就必须无条件的履行,任何恶意拖欠贷款不还、逃废银行贷款的行为,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尤其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将承担法律责任。

 受法律保护原则。任何有效的借贷合同文本,都受国家法律保护,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理应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方面对借款合同的擅自变更改动和解除合同,不履行自己的义务都是违法的。一旦企业借款人在合同期间因情况有变要求更改合同内容,应该及时向银行提出。因为银行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将贷款如数拨付到企业帐户中,此时贷款合同如遭到破坏,那遭受经济损失的自然就是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了。为防止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恶意侵吞银行贷款资金,逃废债务,事实上,这种情况还相当严重。贷款合同中大部分条款的制订,也主要是针对借款人,以保护贷款人利益不受侵害,这是可以理解的,这也是为什么银行贷款合同文本中,贷款人享有的权利多,承担义务少,而借款人则正好相反的原因。

 贷款合同签字生效之时,就是双方承诺的时间,贷款合同也是承诺的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采用必要特定形式的合同,其形式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称为法定要式合同,由当事人约定的称为约定要式合同,贷款合同法律规定必须是书面合同,如口头谈判、电话协商或录音录像等形式,一般情况下是不采用的。这书面的要式合同必须经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各当事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规定印章,才是合同的成立生效之时,如合同再需办理公证、核准登记、第三方证明等事项,则以完成约定事项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生效时间。

 有关合同成立生效的地点,一般总以合同签字盖章地点为准,如合同上另行注明签字地点,那当然以合同为准。如合同签字盖章不在同一地点,则以最后一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地点为最终合同签订地点。

 二、 合同内容

 贷款合同签订只是形式,合同内容才是关键。合同内容一般为两部分:一是合同必要条款,这是构成合同的主体部分,必要条款如果残缺不齐,则整个合同就不能成立;合同必要条款包括贷款种类、用途、利率、金额、期限以及贷款还款来源和方式、保证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这些内容无论缺哪一项,都将会引起双方对贷款合同理解的随心所欲,从而使贷款合同根本无法执行。有些合同内容法律中不可能都一一涉及,但贷款合同却是必不可少的,例如企业对事实的陈述、合同保证条款、合同生效条款、有关约定事项条款、违约事件处理条款以及提取贷款、提前还款、申请展期等事项的特别说明条款等。

  二是合同普通条款,这是合同的补充条款,作为说明和完善,这不是必备条款,是否订立,并不影响贷款合同的成立,目的只是使合同文本更完整和有利于双方的履行,例如对合同订立地点的最终确定,双方对合同的解释、合同有效文字、合同文本拷贝份数等加以事先确定以及某些需要进一步协商解决的条款。在具体履行合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意料不到的情况,如国家出台某项产业政策,而这政策又恰好直接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甚至导致企业的被迫关停并转;或银行突发意外,导致贷款中途停止等情况,一旦出现纠纷,原合同中根本无相应条款可对照以解决矛盾。普通条款的制订,实际也是维护了借贷双方的合法利益,更详细地明确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合同定义

 贷款合同因种类不同,条款的繁简难易程度上会出现很大差异。合同贷款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合同、贷款风险性很高的合同、贷款额用于重点项目工程以及国际性贷款等,其合同各项条款订立就是相当全面和严格,这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中所用重要名词术语含义达成一致的关键,不能有任何含糊不清会产生歧异的地方。如借款合同中"发放贷款"应是每次提款时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资金款项;"银行营业日"是指贷款人开门对外办理业务的工作日;"展期"是指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无法归还而提出要求延期偿还。企业应该了解: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如企业未按要求申请展期,或申请未得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帐户。"抵押贷款"是指按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是指按我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票据贴现"是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二)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是借贷双方关注的焦点,合同贷款一般均采用固定利率,年利率为 _%,年率基数为360天。一般银行都以实际提款金额以及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利息,计息应包括计息期首日,不包括到期尾日。合同中规定的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第20天,借款人应于该日向贷款人付息一次。企业对贷款利率的确定,应该可以依据自身的信誉、借款记录等具体情况要求获得较为优惠的利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贷款利率具有一定幅度的上下限,银行按此规定确定每一笔贷款利率,这将在贷款合同中予以载明。

 (三) 提取款项

 企业应该于提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不可撤消的提款通知书,经贷款人审核后方可提取。提款通知书应该注明顺序次数、提款的年月日,以及具体金额。银行有具体规定的,应事先了解清楚,例如借款人每次提款数量至少为若干万元或其整数倍,最后一次提款除外。如企业在借款期间未使用完贷款金额,或当年度未使用完授信额度,银行可能会相应缩减企业下一次授信额度的确定。

  (四) 陈述与承诺

 陈述是在借款合同签订时,借款人向贷款人所做的各种陈述,并保证其真实性。贷款人据此作为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例如借款人的法人资格、经营许可证的合法性,企业未卷入任何司法诉讼程序,企业所有报表的真实性,无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情等,这是企业应贷款人要求对现有情况作出真实说明。承诺是企业应贷款人要求对合同签订后可能发生的情况作出要做什么和不做什么的书面保证。如定期提供财务报表,在全部贷款还清之前,不以自己财产为其他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等。这些陈述与承诺,企业应如实提供和反映,这是争取获得贷款的必要前提。

 第三节 融资成本与偿还方式

 一、 融资成本

 企业通过银行获得资金不能无偿使用,是要支付代价的,即资金的使用成本,是包括资金占用费和资金筹集费两部分。资金占用费主要包括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银行的投资风险报酬,投资风险大的项目,其资金占用费率就高,长期贷款利率就高于短期贷款利率。资金占用费用与筹资总额的多少和资金使用期限长短有着直接的关系,这是融资成本的变动费用。企业向银行支付的手续费、抵押质押物品的检验保管费用等是属于资金筹集费用,这些费用与筹集资金总额的多少和资金使用期限长短一般无直接关系,或者称之为融资成本的固定费用。

  筹资总额应依据项目的进程来确定,没有必要为了争取银行贷款而尽量夸大筹资总额,准备银行审核时削去一块;反之,为争取银行同意贷款,先缩小筹资规模,一旦上手,再以此为依据,申请追加贷款,形成银行不给新贷款就不归还旧贷款的"钓鱼工程"。无论哪一种方法,最终只会造成企业自己信誉的降低而被银行拒之门外。

 贷款的使用时间可以一次核定,也可到期再以借新还旧来处理,当然两种方式的成本不一。融资如用于企业流动资产,资金周转较快,产品易于变现,应选择各种短期融资,享受较低利率。如融资用于长期投资或购置固定资产,因资金需要量大,占用时间较长,可选择长期贷款方式。

  二、 偿还方式

 贷款偿还一般有三种方式:到期偿还、提前偿还和展期。

 到期偿还贷款是最简单明了的,双方按照事先确定的合同执行就是。

 提前偿还是指对企业将贷款本金在合同规定的偿还期之前就先行归还银行,借款人提前支付贷款利息不在此范围。

 企业处于自身利益考虑,在借款合同中规定的还本到期日之前,提前把款项划汇到银行帐户上用作归还贷款本金,并事先未征得银行的同意,这种做法是应视为违约行为。因为企业未考虑银行的利益,提前归还贷款,打乱了银行的资金安排和调度,尤其是在市场利率呈现逐步走低之时,企业尽早还清贷款,有利于减少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之间的利差损失,但银行在市场利率走低时,无论如何运用资金安排贷出,都会造成银行收益上的损失。因此,借贷双方事先应考虑到提前还贷的可能,如发生提前还贷,借贷人应按一定比例数额向银行支付补偿金。

 当然,银行可从以下情况考虑,支持允许企业提前归还贷款。如资金的安全性受到威胁。在银行经过调查研究后发现,当贷款还款期到达时,很有可能因企业原因或企业也无法规避的系统风险使风险性加大,造成贷款无法按时收回,如市场汇率变化导致企业需要买汇还贷的成本增加,因国家金融政策变化不利于企业还贷,因企业机构调整变更可能使贷款难以收回等因素。

  如银行资金的收益性,因为市场利率调高,企业如能提前还贷,对银行是有利的,银行可将收回资金及时再贷放增加收益。

 如银行资金的流动性,因为正值银行资金周转紧张,提前还贷可解银行燃眉之急。

 如企业信誉发生降级,从资金安全性考虑,银行可允许企业提前还贷。

 贷款展期是借款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到期还贷,经银行同意放宽还贷期限。但企业必须在贷款到期日提前数日提出展期申请,否则,贷款将划入逾期贷款之列。展期申请应严格按银行要求的格式以书面形式提出。展期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否则,这笔贷款必然是出了问题。展期期限一般不超过原定贷款期限。贷款保证人应对展期贷款继续承担担保责任。贷款抵押物品也应重新确认其价值。对于展期贷款利率,银行规定将原有期限和展期期限相加,作为新的贷款期限处理利率档次,利息不足部分企业要补交。所有这一切展期手续的文本都归入原借贷合同中。

  本章小结

 企业向商业银行融资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四方面原则应该掌握。尤其对筹资的量力而行应该依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企业要向银行贷款,诚实守信是十分重要的一条原则,应该结合商业银行的具体情况了解掌握。合同条款分为普通条款和必要条款,了解它们的区别。了解资金占用费和资金筹集费的区别以及贷款归还的三种方式,尤其应了解提前还贷对企业和对银行的不同作用与影响。

 思考与练习

 一、名称解释

 银行融资原则、筹资适度原则、资源保障原则、量力而行原则、效益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自愿协商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受法律保护原则、合同普通条款、合同必要条款、资金占用费、资金筹集费、三种偿还方式。

 二、简述题

 1 为什么企业向银行融资要适度和量力而行?

 2 在当今社会中,企业的信誉有什么作用,为什么将诚实守信作为一条融资的原则?

 3 企业提前还贷有什么不利之处?

 4 企业申请贷款展期应注意哪些方面?

 第十七章 其他金融融资

 企业进行融资,除了向银行借款外,还有其他各种渠道。例如可通过国际资本市场筹资、在国内资本市场通过直接融资方式获得资金。尤其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十余年来,已逐步走上一条规范的道路。从证券市场筹资已成为公司企业最向往并在努力为之的目标,从理论上讲,一家按《公司法》、《证券法》规定操作运转的公司企业都可在证券市场通过各种形式的筹资方式获得所需资金。此外,企业还可通过预收货款融资、期票与承兑汇票融资和赊购融资等其他方法得到资金,但这并不是筹资的主要渠道,所以本章着重讲解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融资的情况。包括企业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等有价证券,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发行条件、价格、手续、利弊分析等内容。

  第一节 股票发行融资

 众所周知,任何一家企业无论其规模大小,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都会遇到资金不足的困难,尤其是当企业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时,更是如此。在对内挖潜即自有资金仍无法满足需求时,只有向外部筹资。对外筹资无非两种方法:一是间接融资,即企业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履行一定手续后按银行规定的要求获得所需的资金,银行信贷融资是间接融资最主要也最重要的形式;二是直接融资,即企业直接借助市场向社会上有盈余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筹资,这种筹资形式不通过银行,其通常方法有发行股票融资、发行债券融资、发行商业票据融资、预付货款和赊购等。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

 一 股票融资的目的与意义

 企业(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股票融资筹集的资金构成企业的自有资金,在公司财务上形成股东权益,只要企业正常运转,资金就无须归还。从理论上说,公司发行股票越多,公司就越不会破产,股息红利的分配没有固定模式,完全依据经营业绩而定,甚至可以有盈余也不分。

 公司通过发行股票,达到筹资目的以成立新公司,或为了追加投资,扩大经营规模即增资扩股;公司为了提高自有资金比率,改善财务结构,使自有资金和负债的比率合理。股票发行的一般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和公正以及同股同权同利原则。公司应将整个发行过程的各项程序置于社会的公开监督之下,以防各种欺诈行为出现。任何公司应受到相同的法律约束,报送相同的文件和履行相同的手续,发行条件应一视同仁。管理层对公司发生的各种违规、违章、违法行为的处理也应客观公正,一碗水端平。

  二 股票融资的条件

 发行股票融资对任何企业都有吸引力,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如愿以偿。我国颁布的《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文件对此有严格的规定。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已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符合下列若干条件:

 产业政策。为使社会资金得到合理高效运用,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能源、交通、农业、通讯、原材料等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从严控制一般加工工业和一些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型产业。

 股本结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总股本的35%,并认购的总数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为确保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吸引投资者广泛参与有效利用社会资金,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严格监督,发起人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应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如公司发行股本规模超过4亿元,管理层则可降低比例,但最少不得少于公司总股本的15%。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并三年中连续盈利。公司在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20%。

 聘请中介机构。依据股票的发行惯例和法律要求,股票发行必须要有资产评估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进行。尤其是主承销商,这是股票发行成功与否的关键。

 如何选择主承销商,可以说,是股票发行成功与否的关键。目前,证券公司竞争相当激烈,股份有限公司招股完全可从容比较和选择国内数十家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中一家信誉好、实力强的证券公司作为自己的主承销商,信誉是有其价值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证券公司信誉积分排序就是给予市场的信誉指南,使发行人对主承销商的选择多了一份参考,信誉积分高的主承销商也多了一份约束。信誉积分高,证监会在审核其所报送发行材料时,将予以较为积极的考虑,这是市场竞争的必然。

 选择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是选择券商的资信状况和融资能力。其注册资金有多少,是否是一家综合类证券公司,是否有资格担任主承销商,有的券商本身就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规模如何,有否承销过公司的新股发行业务,发行业绩如何。二是看其业务承销能力。一家一流水准的证券公司应拥有广泛的客户和分布各地多家分支机构。他们具有丰富的证券承销经验、多次成功承销的记录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在证券市场有相当的知名度。三是具有强大的科研力量。证券公司舍得花财力培养自己的科研力量,知识层次较高,基础扎实。这样的服务质量让投资者放心。四是要有上市前的辅导能力和上市后的跟踪服务能力。因为股票发行上市仅是长远发展规划的开端,主承销商应该继续为发行人服务,研究发行人的发展动态,定期提供研究报告,为公司出谋划策,真正使公司从中得益。五是承销收费合理。公司与承销商经过协商谈判确定承销金额的某一百分比,使双方都感到满意。当然,这不是确定主承销商的主要因素。

 有资格担当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其净资产应有一定的数量要求,在接受公司股票发行业务承销前,要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即对公司发行人以及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验证,要审查公司的主要会计数据、募股资金运用、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对策、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安全与环保、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原材料供应渠道、公司章程、各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情况、公司近年经营业绩、负债及主要合同承诺或重大诉讼、资产评估等内容。公司还要接受主承销商的一定期限的辅导,一般辅导期为一年,它包括公司股票上市前承销过程的辅导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辅导。

 主承销商对公司辅导。对公司的辅导是进行规范化培训、辅导和监督,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按一定的法律文件办事,建立规范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促进公司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辅导期限一般自公司与券商签订证券承销协议和辅导协议起,至公司股票上市后一年止。辅导内容主要有对高级管理人员法律、证券知识的培训;协助公司进行资产重组、账户调整,严格执行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界定产权关系;按照《公司法》章程建立规范的组织机构;制定筹措资金的使用计划;协调各中介机构,制作规范的股票发行申报材料。在公司股票上市流通后的持续辅导期间,要督促公司依法行事,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责;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披露公司信息;合理按募集资金计划使用资金;按公司规定分配股利;按中国证监会规定编制公司季报、中报和年报;完善公司内部监控机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定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诚信义务的办法等。

  公司发行股票前,要准备一系列文件:股票发行申报、招股说明书、验证笔录、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股票发行申报是公司向主管部门上报有关材料,提出要求发行股票的申请。 招股说明书是所有文件中最为投资者关注即最重要的文件,公司对发行的所有事项要向社会公众作出披露,向特定或非特定投资人提出购买或销售其股票的要约。招股说明书必须对法律、法规、上市规则要求的各项内容进行披露。公司以及主承销商必须对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全部责任。招股说明书的编制有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以及《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固定格式,其有效期六个月。招股说明书前须先行编制招股说明书概要,简要介绍主要内容:发行新股有关的当事人信息、发行股票的具体情况、风险因素与对策、募集资金的运用、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经营业绩、股本结构、主要财务资料、资产评估、发展规划、重大事项披露、文件查阅地点等。招股说明书一般包括封面、目录、正文、附录、备查文件等几个方面。其?quot;正文"部分包括:一是主要资料。有发行公司简介,有本次股票发行内容,包含股票种类、价格、数量、面值、税后利润、市盈率、资金用途、股利分配时间、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地区、承销期、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主要会计数据,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二是释义。要对招股说明书中一些具有特定含义的词汇作出明确定义、解释和说明,以免误解。三是绪言。这是对说明书的一些法律地位加以明确。四是发行新股的有关当事人信息。五是风险因素和对策。公司必须提醒投资者购买其股票面临的各种风险和公司的对策,风险应该包含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六是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要告诉投资者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投资的预算、资金使用的计划时间表、项目效益的产生时间、投资回收期,如有多项项目,应列出其轻重缓急,如筹措的资金对于项目尚有缺口,应告之如何弥补缺口等。七是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应明确首次派发股息红利的时间和形式。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顺序与比例,如暂不派发的原因等。八是验资证明。即要公开注册会计师签署意见的验资报告。九是承销部分。公司应披露发行股票采取的承销方式、或代销的最低发行量、承销的起止日期、发行地区、对象、种类、价格、确定价格的方式、本次发行预收金额、发行费用等。十是发行人情况。对公司应披露的事项、会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公司正反两方面情况不得有任何隐瞒,甚至是公司的某些商业机密。十一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详细信息,包括他们的年收入。十二是公司经营业绩。十三是公司股本的详细情况。十四是公司的债务信息。十五是公司资产评估信息。十六是公司重要合同和重大诉讼事项。十七是公司发展规划。应该说,招股说明书应确保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投资者可凭此资料决定投资与否,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己承担。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公司应承担法律责任。

  验证笔录是主承销商律师对招股说明书所述内容进行验证的记录,制作验证笔录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资产评估报告是评估机构完成所有评估工作后出具的具有公正性的结论报告,主要对公司的资产状况与产权归属作出权威性结论。

  审计报告是审计人员向公司报告审计结论的书面文件,也是审计人员在股票发行准备中尽职调查的结论性文件。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对公司发行准备阶段审查工作依法作出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股票发行的最终决定权在于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如发审会认为公司不符合有关规定、条件、信息披露的不规范、申请材料的不完整等,可投弃权票或提议暂缓表决或反对票。

 三 股票融资价格

 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关系到投资与筹资双方的切身利益,也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价格定得偏高,投资者风险加大;反之,公司又无法筹措到足够的资金。所谓发行价格的高或低,不是谁能人为制订的,它有严格的计算公式,在此基础上再考虑市场因素而确定。最终检验发行价格是否合理,这当然应该从投资者角度出发,从市场来判定。一味抬高发行价格,以为在我国当前股票供不应求情况下,总可完全销售的想法是不可取的。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正在进行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发行、流通市场的逐步规范,有些做法在经过一段时间实践的检验,发现问题和缺陷,就可调整。

  目前,公司在确定新股发行价格时,主要取决于每股税后利润和发行市盈率这两个重要指标。

 每股税后利润公式:

 每股税后利润=发行当年预测利润/发行当年加权平均股本数 (17-1)

 发行当年加权平均股本=发行前总股本+本次公开发行股本数×(12-发行月份)/12 (17-2)

 市盈率公式:

 市盈率=股票市场价格/上年度每股税后利润 (17-3)

 市盈率指标究竟多高才是适合我国证券市场,这没有一个确定不变的数值,这应该依据市场具体情况而定,它受公式中分子和分母两个因素的影响。一般说,公司业绩好,回报丰厚,发展潜力大,投资者看好该股,其市盈率指标就高,但这也意味着投资收益增加的同时,投资风险也在同步放大;反之,市盈率下降,既表示投资风险的降低,也意味着该股票人们不感兴趣,投资回报率同时缩小。

  公司与主承销商依据以上两个主要数据,再结合公司净资产、盈利的发展潜力、股票发行数量、公司行业特点以及股票市场情况,可商定一个定价区间,由投资者竞价产生确定发行价格。也可先确定一个发行底价为最低价格,再由投资者竞价产生发行价格。

 我们证券市场股票发行价格方式在经过多次探索变动之后饕槟捎辛街郑荷贤鄯⑿幸约吧贤杭鄯⑿小?br> 所谓上网发行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由主承销商作为唯一"卖方",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现行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进行股票申购的股票发行方式。

 上网定价发行是投资者将申购款全额存入自己指定券商的保证金帐户,在上网申购当日按指定的股票申购价格认购,在申购数量超过发行数量时,采用摇号抽签确定中签的投资者,未中签的申购资金随即解冻。采用上网定价发行具有成本较低和发行速度较快的优点,是最近几年主要采用的发行方式。

 上网竞价发行是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由主承销商作为新股的唯一卖方,以新股实际发行量为总卖出数,而投资者在规定的发行期间,以不低于发行人确定的发行底价的价格竞价购买,申购价格一般以每0.1元为一个价格单位,投资者每个股票帐户须按申报价格和认购数量预先足额交纳认购款,申购数量也确定在一个适当的范围内,一般不得超过发行总量的千分之一,以防止机构操纵市场。然后由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依据申购价格优先和申购时间优先的原则按顺序排列,上网竞价最终发行价格的确定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依据市场情况确定。如发行底价之上的有效认购少于发行数量,则发行价格就等于发行底价,申购不足部分按承销协议处置。我国目前新股定价市场化和发行方式多样化也是实行证券发行核准制的主要特征。上网竞价发行也有不足之处。容易引起投资者过度的竞价,从而使最终的发行价格超出绝大多数投资者的预料,在二级市场引发股价的剧烈波动,给市场带来投机风险。

  在股票融资过程中,公司也要支付发行费用。发行费用一般用于各中介机构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回报。如承销费用即发行手续费,这是发行人委托券商发行股票时支付的佣金,在股票发行费用中所占比重最大。佣金与股票发行量成正比,与发行人的信誉成反比。还有其他中介机构如证券从业资格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收费标准按公司规模和工作难易程度确定。印刷费用、上网费、广告宣传费用等。

 第二节 债券发行融资

 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达到融资目的,这同样是直接融资的一种有效形式。它与银行融资的不同之处在于资金的需求者不同,债券融资中政府债券占很大比重,公司债券仅占小部分,而银行融资企业则是主要需求者。资金的供应者也不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资金供给者来自社会各界,而银行融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商业银行。融资成本不同,公司因其信誉度总不及银行,因此公司债券利率总高于银行融资利率。债券融资手续相对于银行融资要复杂一些,时间较长。在融资的期限结构和数量上,债券融资期限相对较长,属于中长期,银行融资短期的较为普遍。从融资数量看,债券融资时间基本可有公司自己决定,可长可短,而银行长期融资手续要严格得多,借贷双方对此都应非常谨慎。在资金使用限制上,企业通过债券融资获得的资金基本可由企业自行支配使用,而银行融资的资金使用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不得任意违反。

  一、债券融资的目的和意义

 债券是借贷双方债权债务的书面凭证。任何政府部门(国家以及地方)、单位(金融机构以及公司企业)经批准可发行各种类型的债券以筹集资金,债务人到期后必须向债权人归还本金利息。债券具有法律效力。

 当企业急需资金时,一般有三项选择:一是发行股票,二是发行债券,三是向银行借贷。发行股票的确好处多多,但并不意味谁都具有发行股票的资格,何况整个申请、发行直至资金到位时间过程较长,程序较为复杂,还要将企业内幕全盘托出,以及存在股权稀释,公司控制权旁落他人的危险。向银行借贷当然要快捷方便的多,但不足是借贷条件较为苛刻,不仅有资金使用时间的严格限制,还有资金使用用途的限制,当银行认为有必要,可强制收回贷款。如企业有过拖欠贷款的记录,银行完全可拒绝发放贷款。

  债券融资的优点与缺点。

 相对而言,企业发行债券既有银行借贷的便利之处,又能避免发行股票时企业不得不与他人共享经营决策权等诸多受制约的情况。一般说,发行债券期限由债务人自行确定,可长可短,事后甚至可依据自己需要要求债权人提前兑付或延期支付本金利息。投资者购买企业债券也无权过问企业生产经营决策,企业所有权也不受任何影响,债券利息企业可从税前利润支付。发行债券也有利于保持企业控制权,不会像发行股票那样分散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因为债券利息是固定的,当公司企业举债经营所获得的投资报酬率高于债券利率时,其举债越多,对企业越有利。公司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股票筹资和向银行借贷的不足。因此,这也是企业非常愿意采用的一种融资方式。

  任何事物都一分为二,发行债券融资也存在着缺陷,主要是这种筹资方式如与银行贷款相比,成本较高,因为公司企业信誉总比商业银行信誉要低,其债券利率就应比银行利率要高,同时,债券融资属于直接融资,无须支付中介费用,而银行融资是属于间接融资,银行要收取中介费用。企业要支付投资者高于银行存款的利息,即企业筹资风险性较大,到期还本付息对企业构成较重的财务负担,万一违约,企业有遭致倒闭破产的可能。当然与发行股票相比,发行费用又要低得多。发行债券融资一般期限都是中长期,在此期间,如市场利率发生变化,企业将承担利率变动所带来的风险。这三种筹资形式对企业各有利弊,应该权衡再三来选择对企业最恰当的融资方式。

  二、 债券融资的程序和条件

 《证券法》、《公司法》对发行公司债券有明确规定,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规定的申请文件,一般包括: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及风险分析报告、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批准文件、经审计的公司三张财务报表、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等。

 以公司债券为例,发行程序一般分为两个阶段,这依据公司与主承销商的谈判进程为界,第一阶段为债券发行的准备阶段,主要是公司内部就发行事宜进行研究决策,包括发行的资格是否具备,发行时机是否成熟等发行债券的可行性研究。第二阶段为债券发行的实施阶段,要制定一系列发行文件,包括筹资的金额、用途、期限、利率、偿还方式等具体事项,这些基础工作非常重要,不得有任何模糊或含义不清。在此基础上,公司将形成董事会决议。具体实施一般分为五个步骤:债券的信用评级;发行人与承销商谈判;确定发行的主要内容;组织承销团;申报发行及办理各种发行手续。

 《公司法》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载明若干事项: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编号。如是记名债券,还应记载持券人姓名及住所等。如发行经批准采取无记名实物券形式的债券,债券票面应载明:本债券为债券认购人拥有债权的唯一有效合法证明,其他一切债券代保管凭证均无效。此外,在债券背面,应载明债券发行的所有重要信息。

 公司要以发行债券融资,应该有良好的生产经营状况,要有连续三年的盈利记录,即不能因为生产经营发生亏损才想起发行债券筹资。债券发行条件是指公司要以发行债券融资,就必须要考虑的有关因素,具体包括:

 发行总量。发行总量并非是多多益善,公司法规定一家公司企业发行债券的总量不得超过其净资产值的40%,这是上限不能随意突破,也是管理层控制风险的措施之一,公司应依据自身的资信状况、资金的需求程度、债券是否具有吸引力以及市场资金可供量等情况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是有代价的,要计算成本,筹集资金而不用则是浪费。

 偿还期限。债券偿还期限从发行日起到偿还本金利息日止。期限长,公司支付利息就要多,因此,公司应从资金需要的各个阶段、未来市场利率的趋势、证券市场流通程度、债市"左邻右舍"的期限情况、投资者的偏好等因素综合确定。通常,公司资金量需求大,市场利率趋高,债市发达,可发行中、长期债券;反之,债券期限应以短期为主。

  偿还方式。债券偿还方式也应考虑期限长短的因素,一般说,偿还分为按期偿还、延期偿还、提前偿还等方式,延期偿还应给予投资者适当的弥补。按照债券的偿还形式,还可分为现金偿还和替代偿还,替代偿还是指用新发债券来替代到期的旧债券,或者以公司发行的股票按一定比例来替代到期的旧债券,替代偿还显然对发行人有利,其替代的标准制定应对投资者具有吸引力,

 票面利率。债券票面利率是债券发行成功与否的关键,是投资者和筹资者双方关注的焦点。投资者要购买债券,一般首先要了解其利率多少,然后才考虑其他因素。债券利率分为固定和浮动两种,我国公司债券利率基本都为固定利率,这在通货膨胀时,债务人可转嫁风险,对投资者不利,但当市场利率呈下降趋势,固定利率又对投资者有利。总之,公司应依据自身资信度、债券信用等级、公司承受能力、利率变化趋势、债券期限长短、单利还是复利等因素选择适当的利率。我国目前规定债券利率的上限为商业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1.4倍,如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是2.25%,那一年期债券利率就不得突破2.25%×1.4=3.15%的上限,以制止有的公司大打利率战。所谓浮动利率是指债券不固定票面利率,债务人依据市场情况定期调整利率。

 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分为平价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三种,如何选择发行价格,要依据市场情况,尤其是市场利率的变化情况。当市场利率趋高,即债券票面利率已经确定,而市场利率突然调高时,债券发行价格就可相应调低,采用折价发行方式,使投资者的收益不至于受损失,同时也是保证债券发行成功的有效措施。反之,债券票面利率已定,而市场利率突然调低,公司可采用溢价发行方式来调节投资收益率。

  付息方式。付息方式的不同会影响到投资者与筹资方之间利益的分配,如到期一次性支付利息,这是单利计息方法。如采用分期支付利息,则成为复利,在票面利率固定的前提下,债务人将支付利息的总额会超过单利计息总额。

  担保情况。发行债券要有担保,这是发行的重要条件之一。公司可采用自己的固定资产作抵押,也可由一家有一定资金实力的公司作为第三方保证担保。这对投资者很重要,可以增加投资安全性,减少投资风险,使债券更具有吸引力。具有担保的债券也存在风险,这是不言而喻的,它只是比无担保债券风险小。无担保债券又称信用债券,是债务人利用自身信誉来发行债券,通常是国债或金融机构采用这种形式。

 此外,公司还应考虑债券的面值大小、债券发行费用、债券是否记名、债券发行区域、债券发行频率、债券发行时机、债券发行承销方式、债券发行采用公募还是私募等等。公司通过发行债券筹集到的资金,使用也有一定限制,如不得用于弥补生产经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炒作股票、房地产和进行高风险的期货交易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风险性投资。当公司企业上一次发行的债券还未募足时,或公司对已发债券有违规行为或未能到期支付利息的,公司一般就很难再获得发债申请的批准。《公司法》对发行公司债券有明确规定必须符合的条件: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应超过三千万元人民币,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则应超过六千万元人民币;公司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最近三年公司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筹集的资金用途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债券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等。

 第三节 可转换债券融资

 一、 可转换债券基本概念

 公司在计划筹资时经常会碰到这样的问题,到底是发行股票好还是发行债券好。这很难简单地回答。因各种筹资手段包括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在不同的条件下其成功获得资金的难易程度不同,筹资成本高低不一,对公司的财务结构形成完全不同,风险大小也不一样。这要依据公司筹资的目的、用途、欲使用的时间以及公司财务结构各方面综合考虑。

 有时公司想从这两种筹资工具中既要享受发行股票资金无须归还的绝对优势,有想获得发行债券筹资方式简便迅速的好处,欲将向股东发行股票和向社会发行债券融资两者相结合,各取其长,避其之短。那么,这就是所谓的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也称可转换公司债券,这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它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可转换债券中?quot;可",即"可以",而不是"必须",这是表示投资者应享有的权利,但它没有权利与义务的对应关系,即投资者没有义务一定要实行将手中债券转换成该公司的普通股票。

 公司事先应规定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比例,这通常表示债券面值与转换价格之比,转换价格是由公司事先规定,投资者只要知道债券的转换价格,就知道了债券的转换比例;反之,知道转换比例,也就知道转换价格。公司可依据市场情况规定转换价格的逐年递增或转换比例的逐年递减,以促使投资者尽快将手中债券转换成本公司的普通股票。

  二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

 目前,我国只有上市公司和重点国有企业有权在境内发行以人民币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但随着证券市场的进一步规范与深化,不是上市公司的国有企业,哪怕是重点国有企业都不再有资格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否则投资者将被迫承担因政策原因而必须承担的投资风险,即发债公司完全有可能在发行债券后因种种原因无法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也说明证券市场不规范的行为。

 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 ,应符合下列条件:公司必须是已经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最近三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略低,但不得低于7%;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债券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水平;其债券发行额不少于一亿元等。

 可转换债券必须符合以下三个特点:债权性。可转换债券也是债券的一种,当然具有债券的基本特点,它有规定的利率、期限和面值,债狡谕蹲收呖墒栈乇窘鸷屠ⅰ9扇ㄐ浴?勺徽谖醋怀晒善鼻埃谴看獾恼坏┳怀晒Γ灾示头⑸颈浠涸吹恼ㄈ讼殖闪斯镜墓啥械恼狡冢辉傧硎苁栈乇窘鹄⒌娜ɡ《氖遣斡牍镜木霾吆凸上⒑炖峙洹?勺恍浴U馐强勺徽幕咎卣骱捅曛荆柰蹲收咭恢盅≡竦幕幔笔谐⌒星榍鞲撸竟善弊呤萍嵬κ保蹲收呖稍窕惺棺约旱淖蝗ɡ苑窒硎だ晒环粗沙秩欢茸鲇愦床皇苁谐⌒星椴ǘ跋欤然窭⑹杖搿?br> 三 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利弊分析

 公司即给了投资者可选择的权利,这种权利不会是白给的,那么,公司也要求投资者作出某种让步,作为支付权利的费用,这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这表现在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上,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不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低多少,则由公司依据成本核算和参?quot;左邻右舍"等市场情况确定。投资者愿意接受较低利率的可转换债券,因为他们期望投资这种债券既能有效避开市场风险,又能等待公司股票的稳步上升,是一种进退两宜的投资工具。他们相信通过实施转换,取得的投资收益必然要大于承受债券低利率带来的损失。对公司而言,这好像是公司出售的"看涨期权",发行时较低的筹资成本既有利于公司财务状况,资金使用期间支付利息压力又相对较轻。

  但是,公司也要承担相对的发行后的风险。一旦可转换债券到期,而无人实施转换权利,或只有极少投资者实施自己权利,而此时又往往是公司处境较为困难,那公司将不得不承担巨额资金的还本付息,这笔资金公司本以为可不支出,但事先又无法估计,这将会给公司带来被动,无疑是雪上加霜。这样的案例我国证券市场已有经验教训。当投资者将可转换债券转换成公司股票后,会影响到公司所有权的结构、比例等方面的变动,这也是事先难于预料的,等于新股东立即享受到老股东原有的利益。

 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时机非常重要,如选择不当,会导致发行失败或使公司利益受损。从可转换债券的特点可知,投资者之所以愿意以较高的成本来购买这种有价证券,就是期待以后能实施转换的权利而带来投资收益。要做到这一点,得有基本条件,就是公司股票价格要高于可转换债券价格。公司在股价偏高时发行可转换债券,会导致投资者债券一到手,立即转换,这对公司原有股东是不公平的;反之,公司在股价偏低时发行可转换债券,又引不起人们兴趣,而且就是购买了也不愿去转换,这与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初衷又相悖。因此,发行的最佳时机应该是公司股价略高于可转换债券价格,给予投资者一个想象的空间,公司也可获得发行的最大利益。

  第四节 权证融资

 权证即权利的证明。在证券市场,投资者非常需要有某种事先约定或确定的机会来达到投资盈利的交易品种,而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也希望能借此既满足市场需求,又能自身盈利或降低经营风险。权证就是这样能满足双方需要的证券交易工具。它属于金融衍生产品,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权证主要有两大品种:认股权证以及备兑权证。

 一 认股权证概念

 认股权证是股票认购授权证,是属于上市公司发行,给予投资者可以在确定的时间内、以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该公司普通股票的一种权利。这仅仅是公司赋予投资者的权利,即投资者没有义务非购买不可。一般在公司发行债券或增资配股时按投资比例无偿给予的。认股权证事先确定股票购买价格,这价格也称行使价格。依据行使价格的高低,认股权证分为两个品种:一是行使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一般称为股票先购权证,它有效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以?quot;夜长梦多",市场行情下跌致使权证作废;二是行使价格高于市场价格,一般称为股票购买权证,它有效期较长,一般在一年,甚至可以是无期限的。尽管投资者暂时无法行使权利,但投资者购买的初衷是必定可以等待到市场行情上升的那一天。

 二 认股权证的发行意义

 从其性质看,这是公司发行的一种看涨期权。对上市公司而言,在增资扩股即增发股票或者发行公司债券过程中,采用通过发行认股权证,使投资者在购买债券或配股的同时,手中又多了公司给予的认股权证,增加公司的筹资力度,吸引更多投资者购买股票。虽然认股权证是无偿的,但在市场上,它可以进行交易转让,具有市场行情。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应该是其股票的市场价格减去公司确定的股票购买价格,但必须注意,认股权证的市场交易价格与理论价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市场投机因素影响下,其权证的市场价格完全会超过理论价值。公司推出认股权证,这也增加了市场交易品种,活跃市场,从而使公司增加筹资机会间接盈利。

 由于无偿配送认股权证,公司在销售债券时也可进一步降低利率或溢价发行。一旦投资者行使权利,等于公司又多发行了股票。公司在认股权证将到期时,可采取各种合理合法的手段,设法使股价上升,以吸引持有人及时行使权利,保证公司进一步融资目的。

 对于投资者而言,持有无成本的认股权证,既可增加自己获利机会,又可在流通市场出售,何乐而不为?即便最终股票价格下跌,认股权证作废也没有什么实际损失。

 三 备兑权证

 备兑权证也是一种有一定条件约束的股票认购授权证,与认股权证不同的是权さ姆⑿腥瞬灰谎瞎扇ㄖな怯缮鲜泄痉⑿校付胰ㄖぴ蚴怯芍と痉⑿小M蹲收咄谝欢ㄊ奔洹匆欢鄹窆郝蛞欢ㄊ康墓酒胀ü善薄7⑿斜付胰ㄖさ闹と疽惨幸欢ǖ淖式鹗盗鸵欢ㄐ庞侗鸬淖酆侠嘀と荆心芰Π幢付胰ㄖぬ蹩畛械T鹑巍?

  四 证券公司发行备兑权证的目的

 众所周知,股市有涨有跌,无人能左右其走势。证券公司出于看淡后市的原因,希望能通过操作某种证券投资工具在卖空机制下获利,在我国证券交易的卖空机制还不具备时候,发行备兑权证以达到在看空情况下的获利目的是可行的。一旦事后行情确实下跌,证券公司就可获得出售权证的收益而不必履行按规定价格出售股票的义务。

 我国现有数十家综合类证券公司,目前也没有法律规定只允许哪一家证券公司可代理发行上市公司的股票,从理论上讲,可以有多家证券公司来销售某上市公司股票的备兑权证,他们的销售价格也因各自的目的、成本不同而不一样。虽然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出售备兑权证获得一笔可观的发行收入,但也要承担风险,一旦事后股价大幅度上涨,投资者无一例外会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即按当初确定的价格(现在已大大低于市场价格)购买股票。

 五 认股权证与备兑权证的比较

 投资者无论拥有认股权证还是备兑权证,都是只须择机行使权利而不必承担任何义务。可以说,权证是具有期权效应的投资工具。在证券市场形势不明时,权证就具备了发行前提条件。两权证都具有杠杆效应,因权证价格与股票价格相差悬殊,通过少量成本获得赚大利的机会是极具吸引力的。两权证的市场交易价格波幅要强于股票价格波幅。两种权证也有区别:从发行时间看,认股权证一般在发行公司债券、优先股及配售新股时同时发行,备兑权证发行则没有固定时间;从认购对象看,投资者只有在认购股票、债券时才能无偿获得认股权证,而不能单独购买,而备兑权证本身是需要花钱去购买的,只有持有备兑权证才可购买一组股票,包括多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或是一家公司的股票,如有多家证券公司都发行其备兑权证,自然它们的兑换条件也都不一;从发行目的看,认股权证依附于股票债券的发行,能使投资者提高购买有价证券的积极性,也是进一步筹资的好方法,即有条件的赠送某种权利,希望你再掏钱购买以增加公司的资金来源,只要行情上涨,投资方和筹资方双方都得益,国家也得益。备兑权证直接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品种进行买卖,发行人在获得销售收入的同时也要承担股市波动带来的亏损风险;从兑现形式看,认股权证兑现是以投资者最终购买股票的形式完成,备兑权证的兑现既可以是投资者直接向发行人购买规定数量、品种的股票,也可以采取发行人以现金形式向投资者支付股票认购价与股票市价之间的差价,这种形式是发行人手中不一定真正持有该股票而采用的兑现方式。对发行人而言,这可以更灵活方便地运用权证工具达到获利目的,而不必事后真的去筹措大量的股票用于兑付,避免了市场风险。对投资者而言,这是看好后市进行的投资,是一种看涨期权的买入,这种权利的成本不大,一旦以后行情确实上涨,就可获利;反之,损失的成本费用也不大。

  本章小结

 公司通过证券市场发行股票筹资是直接融资的重要内容,但并非所有公司都可通过这一途径融资,我们应了解这一融资途径的大致程序,以及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是什么,要掌握法律规定的若干具体指标。在公司选择主承销商时,应该从哪几方面来考虑。公司如何使自己准备的一系列发行股票的前期文件做到规范符合要求,可以能较顺利地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的通过。读者应了解股票融资价格的最终确定,但这必须结合国情和证券市场的宏观走势来分析。证券中介机构通过上网的两种发行方式都有哪些特点。要了解公司通过债券融资的基本程序的必要条件。股份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基本条件,发行成功的关键是什么?如果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还未被批准上市,是否可以先行发行可转换债券?掌握公司进行权证融资的意义,公司通过权证交易可达到什么目的,公司发行权证存在什么风险。

 思考与练习

 一、 名词解释

 股票融资、主承销商、招股说明书、税后利润、市盈率、上网定价发行、上网竞价发行、债券融资、可转换债券、权证融资

 二、 简述题

 1 企业进行股票融资的意义?

 2 发行股票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3 企业对主承销商的选择有哪些要求?

 4 为什么企业在股票上市前后要经过主承销商的辅导?

 6 债券融资有哪些优缺点?

 7 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才可发行可转换债券?

 8 企业进行权证融资是出于什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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