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6篇

来源: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11-15 点击:

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6篇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  “拒绝飞线充电,从我做起”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电动车作为方便、快捷、低碳的交通工具已普及到千家万户,但电动车无序、不合理、  不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6篇,供大家参考。

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6篇

篇一: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

  “拒绝飞线充电,从我做起”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电动车作为方便、快捷、低碳的交通工具已普及到千家万户,但电动车无序、不合理、

  不按规定(飞线充电)充电现象成为影响社区安全的重要安全隐患。据不完全数据统计,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小区楼道火灾是由电瓶车充电起火造成的,近年来南京发生的“飞线充电”电动车着火事故更是触目惊心,在造成财产和人身损失的同时,社会影响严重。

  电动车引发火灾的危害表现在两点:一是火场高温。有科学家研究表示,电动车短路后30秒会出现明火,3分钟后火焰温度达到1200摄氏度,火势达到顶峰。二是毒烟。滚滚浓烟及有毒气体会以1米/秒的速度迅速充斥整个楼道,切断居民逃生通道。一旦吸入3-5口剧毒气体人就会昏迷,随后窒息死亡,一台电动车产生的毒气足以杀死成百上千人!

  尊敬的家长,现在全市各社区都在加紧安装电动车充电桩,为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提醒广大家长做到以下三点:

  首先,不能私拉乱接电线,这种行为容易导致线路短路并引发火灾,尤其是居民将室内使用的接线板放置在室外,日晒雨淋,再加上没有支撑,经常与墙体发生摩擦,不仅容易出现接线板老化等问题,在雨天还极有可能出现漏电现象,从而导致火灾、人身伤害等重大安全事故。

  其次,不能将电动车停放在住宅楼楼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这种行为不仅挤占了公共空间,甚至还占用了消防通道。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非常快,并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第三,不要将电池的电瓶拎回家中充电。电瓶在充电过程中会产生很多电解气体(氢气和氧气的混合物),在密闭环境下浓度超过一定值,遇到明火或电弧,就会引发火灾。

  家长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倡导安全充电,拒绝“飞线充电”,为自己、为他人提供一个安全、整洁的宜居环境!

  回执

  我已认真阅读了学校下发的《拒绝飞线充电,从我做起》倡议书,了解了

  相关要求,并坚决支持学校的工作!

  学生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2020.9.11

  

篇二: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

  居民小区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彻底消除“飞线充电”现象,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全面优化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坚持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在全县各居民小区,实施“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强化对违规违法和不文明电动车充电行为排查整治,建立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全民共管的问题排查管控机制,彻底消除居民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为广大业主创造整洁、有序、安全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6月30日)聚焦居民小区,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张贴海报、公示栏板报等方式等进行宣传,大力开展电动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宣传效果。(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日—7月31日)加快推进电动车充电设施设备建设,达到基本满足小区业主充电需求;由县房产局牵头,会同消防、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逐小区、逐楼栋、逐单元开展“飞线充电”及堵塞小区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全面摸清业主电动车使用情

  1

  况,督促做好消防安全承诺,逐一登记造册,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危险行为;对存在的“飞线充电”行为进行教育劝导。

  (三)常态整治阶段(8月1日以后)将“飞线充电”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共管的原则,持续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强化日常检查巡查,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常态化、长效化管控,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支持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三、重点任务(一)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负责督促各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存在的飞线充电设施进行撤除。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针对本小区充电桩(位)不足情况,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规划建设,尽量满足小区业主使用需求;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责任单位和各乡镇(办)配合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二)强化督导管理。进一步明确执法程序规范,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和不文明充电行为;县消防大队负责制定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规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点查处居民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及堵塞小区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2

  (三)实施网格巡查。结合“飞线充电”整治工作片大面广特点,聚焦人口密集小区等重点区域,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迅速处置能力;由各乡镇(办)划定分片包干区域,明确具体网格人员,落实巡查责任;建立立即报告、现场处置工作机制,确保发现后第一时间及时处置。

  四、职责分工(一)县房产局1.牵头组织开展电动车“飞线充电”集中整治行动,会同各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督导;2.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3.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消防安全管理能力;4.将“飞线充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考评,对“飞线充电”违法行为较多小区,取消评优资格;5.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清理车棚内的僵尸车,对不能正常使用的充电车棚进行维护、维修,对小区内充电车棚少不能满足居民基本需求的按照比例建设充电车棚。6.对因“飞线充电”引发火灾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管理职权予以惩戒,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二)县消防大队

  3

  1.组织开展“飞线充电”问题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及有关单位移交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对因“飞线充电”引发的火灾开展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整治;

  3.收集曝光因“飞线充电”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的警示、科普教育及逃生疏散常识宣传;

  4.组织扑救因“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造成的火灾事故,开展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三)县公安局1.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社区警务室落实消防安全职责;2.组织社区民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3.对工作中发现的“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及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阻碍执法的,依法予以处理;4.对因“飞线充电”造成火灾事故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县市场监管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工作,对充电桩(位)私自抬高电价行为进行治理。(五)县住建局负责在建小区按照要求统一设置充电场所,对于未按要求设置充电场所的居民小区不予验收。(六)乡镇(办)

  4

  1.摸排辖区内居民小区的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情况,规划、建设集中充电设施;

  2.兜底负责集中整治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4.组织村(居)委会加强社区共建共治共享,鼓励发动居民自觉查改身边火灾隐患。(七)县督查局负责督导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对整治不力、敷衍塞责、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房产局,负责协调、推进落实等具体工作。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飞线充电”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建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高标准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消除全县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二)加强协作配合。县房产局要履行好牵头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切实把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沟通协调,主动担当作为,落实主体责任,防止推诿扯

  5

  皮;各乡镇(办)要落实属地责任,科学合理划分区域,认真履职尽责,认真做好巡查工作。

  (三)加强工作监管。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强全链条监管,实施协同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篇三: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

  城区电动车“飞线充电”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区电动车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消除“飞线充电"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因电动车“飞线充电"造成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城区电动车“飞线充电”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通过配套设施建设和集中整治,在区城区建设一批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违法违规和不文明的电动车充电行为整治,坚决杜绝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实现电动车充电规范、停放有序,确保不发生“飞线充电”火灾事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组织机构成立区城区电动车“飞线充电”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全面协调解决电动车“飞线充电"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相关事宜。组长: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设联合执法工作专班。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期间,由区

  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抽调专人配合,抽调人员集中在区消防救援大队上班。在集中攻坚阶段,每个联合执法工作专班成员单位须派2名相对固定人员,分两

  组负责文昌镇、滨河镇对电动车“飞线充电”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各单位抽调人员须为具有执法资格人员,抽调人员暂时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管理。

  三、重点整治任务(一)加强充电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居民充电需求。全面摸清城

  区所有小区(包括无人管理的老旧小区)居民电动车充电需求,对没有充电设施或充电设施满足不了居民充电需求的,组织国网宁夏中卫区供电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和宁夏天源电力有限公司等单位安装一批电动车充电设施,确保充电设施满足居民电动车充电需求。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统一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充电点。加强充电价格管理,鼓励居民错峰充电,鼓励企业降低充电价格,降低居民充电成本。区人民政府对充电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助。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文昌镇、滨河镇

  (二)加大劝导力度,坚决杜绝“飞线充电”行为。健全和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发动社区、物业公司、网格员、小区长、楼栋长、单元长,开展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引导居民到规定的地点进行充电。及时劝阻和制止“飞线充电”行为,组织清理在共用过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车辆,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做好检查记录,留存好音频、视频、图像等资料,及时向消防救援、综合执法、公安部门报告。建立网格员入户签到制度,加强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网格员的管理,督促定期入户开展宣传劝导工作。

  责任单位:文昌镇、滨河镇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规充电行为。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要明确专人负责,联合执法,对以下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反规定进行电动车充电,经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辱骂、阻挠、殴打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的;阻碍、扰乱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行为的。对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

  (四)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管理单位、人员,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车充电和停放的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定期整治“飞线充电”行为,全面推进电动车充电和停放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电动车违规充电行为依法打击长效机制,对经劝导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在消防通道充电的行为由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理;对在消防通道以外区域“飞线充电"的行为由区综合执法局依法依规处理;对涉及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行为由区公安分局依法处理,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文昌镇、滨河镇

  四、工作步骤综合治理工作从2021年2月初开始至7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2月1日至2月100)o各有关乡镇、部门按照区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召开动员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通过微信、微博、小喇叭、设置宣传栏、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

  (二)充电设施安装和劝导整治阶段(2021年2月11日至5月30日)。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牵头,文昌镇、滨河镇配合,调研排查城区所有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情况及居民充电需求情况,根据实际需求建设一批充电设施,切实解决居民充电问题。由文昌镇、滨河镇分别牵头,相关单位配合,组织对住宅小区电动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劝阻、制止违规充电行为,引导居民规范充电。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6月1日至7月20日)。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配合,对违反规定进行电动车充电,经劝导拒不整改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彻底解决劝导整治阶段排查出的重点、难点问题。

  

篇四: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

  居民小区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彻底消除“飞线充电”现象,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全面优化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下面小编为您推荐居民小区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在全县各居民小区,实施“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强化对违规违法和不文明电动车充电行为排查整治,建立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全民共管的问题排查管控机制,彻底消除居民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为广大业主创造整洁、有序、安全的生活环境。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6月30日)聚焦居民小区,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张贴海报、公示栏板报等方式等进行宣传,大力开展电动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宣传效果。(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日—7月31日)加快推进电动车充电设施设备建设,达到基本满足小区业主充电需求;由县房产局牵头,会同消防、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逐小区、逐楼栋、逐单元开展“飞线充电”及堵塞小区楼

  1/6

  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全面摸清业主电动车使用情况,督促做好消防安全承诺,逐一登记造册,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危险行为;对存在的“飞线充电”行为进行教育劝导。

  (三)常态整治阶段(8月1日以后)将“飞线充电”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共管的原则,持续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强化日常检查巡查,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常态化、长效化管控,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支持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常态长效。三、重点任务(一)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负责督促各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存在的飞线充电设施进行撤除。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针对本小区充电桩(位)不足情况,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规划建设,尽量满足小区业主使用需求;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责任单位和各乡镇(办)配合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二)强化督导管理。进一步明确执法程序规范,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和不文明充电行为;县消防大队负责制定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规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点查处居民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及堵塞小区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2/6

  (三)实施网格巡查。结合“飞线充电”整治工作片大面广特点,聚焦人口密集小区等重点区域,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迅速处置能力;由各乡镇(办)划定分片包干区域,明确具体网格人员,落实巡查责任;建立立即报告、现场处置工作机制,确保发现后第一时间及时处置。四、职责分工

  (一)县房产局1.牵头组织开展电动车“飞线充电”集中整治行动,会同各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督导;2.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3.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消防安全管理能力;4.将“飞线充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考评,对“飞线充电”违法行为较多小区,取消评优资格;5.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清理车棚内的僵尸车,对不能正常使用的充电车棚进行维护、维修,对小区内充电车棚少不能满足居民基本需求的按照比例建设充电车棚。6.对因“飞线充电”引发火灾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管理职权予以惩戒,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二)县消防大队

  3/6

  1.组织开展“飞线充电”问题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及有关单位移交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对因“飞线充电”引发的火灾开展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整治;

  3.收集曝光因“飞线充电”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的警示、科普教育及逃生疏散常识宣传;

  4.组织扑救因“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造成的火灾事故,开展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三)县公安局1.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社区警务室落实消防安全职责;2.组织社区民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3.对工作中发现的“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及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阻碍执法的,依法予以处理;4.对因“飞线充电”造成火灾事故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县市场监管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工作,对充电桩(位)私自抬高电价行为进行治理。(五)县住建局负责在建小区按照要求统一设置充电场所,对于未按要求设置充电场所的居民小区不予验收。

  4/6

  (六)乡镇(办)1.摸排辖区内居民小区的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情况,规划、建设集中充电设施;2.兜底负责集中整治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4.组织村(居)委会加强社区共建共治共享,鼓励发动居民自觉查改身边火灾隐患。(七)县督查局负责督导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对整治不力、敷衍塞责、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房产局,负责协调、推进落实等具体工作。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飞线充电”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建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高标准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消除全县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二)加强协作配合。县房产局要履行好牵头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切实把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沟通

  5/6

  协调,主动担当作为,落实主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各乡镇(办)要落实属地责任,科学合理划分区域,认真履职尽责,认真做好巡查工作。

  (三)加强工作监管。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强全链条监管,实施协同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篇五: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

  学校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xx小学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防范,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和化解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根据区法制安全科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制定本次工作方案。

  一、工作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小组成员:XX二、重点任务及措施(一)按标准建设(检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对我校教职工电动车充电场所进行检查,查看充电装置是否老旧,或需要更换。对需要更换的充电插头立即进行更换。(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不间断排查整治。对“飞线充电”现象进行集中检查与整治,对私拉乱接等违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将进行校内通报。(三)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通过全体教师会、微信推送、电子屏等形式进行宣传,告知全体教职工严禁在走廊、楼梯间等处停放电动自行车,严禁“飞线充电”,并将违规人员进行通报。三、整治时间9月28日-10月10日:摸底排查阶段

  10月11日-10月31日:集中整治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巩固检查阶段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校长室及年段主任加强对本校教职工电动自行车摆放及充电的检查;检查人员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有序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二)严格督导检查。积极开展相关督查检查,对工存在问题的地方及时登记并上报校长室。集中整治行动期间,若有教职工违反规定的,将对其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底绩效考核之中。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切实展行主体责任,相关管理人员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抓好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常态化管理,有效提升校国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篇六: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

  关于严禁违规充电的通告之答禄夫天创作

  根据《消防法》《电动车消防平安五条禁令》第一条:严禁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第三条: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通道。第四条: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本禁令所称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请将车辆依照规定存放,充电线路一律裁撤。

  山东世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18-8-1

  关于严禁违规充电的通告根据《消防法》《电动车消防平安五条禁令》第一条:严禁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第三条: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通道。第四条: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本禁令所称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请将车辆依照规定存放,充电线路一律裁撤。山东世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8-8-1

  推荐访问: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 治理 充电 措施

上一篇:2022年乡镇党建第三季度工作总结7篇
下一篇:基层党建工作督查整改情况报告17篇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