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入党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09-18 点击:

  金山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2016年金山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项目单位:金山区民政局 主管部门:金山区民政局 委托单位:金山区财政局 评价机构: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 六 月

 目录 摘要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一)项目概况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二)项目绩效目标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一)绩效评价目的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三)绩效评价原则及评价方法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四)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六)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一)评价结论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二)具体绩效分析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二)存在的问题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二、访谈情况汇总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三、调查问卷汇总情况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四、政策文件及项目业务资料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摘要 (一)项目概述

 我国自1999年以来一直把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创新放在重要位置,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就是改革创新的产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2015年,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沪府发〔1996〕60号)等文件的要求,上海市金山区民政局发布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通知,进一步落实相关工作,争取为城乡居民解决更多实际困难,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上海市低保项目实施至今,以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为救助目标,大力完善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初步建立了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统筹、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改善民生、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最终得分为89.88分,评价等级为“良”。

 从决策方面分析,本项目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 号)和《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沪府发〔1996〕60 号)等政策文件以及与金山区民政局的部门战略目标完全一致,支持部门职能的实现,符合发展政策和优先发展重点;同时项目申请、立项符合相关规定、程序规范、立项资料齐全;项目预算和目标较匹配;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清晰明确、可量化。

 在投入管理方面,本项目的预算执行率偏低,为 73.2%,资金拨付及时,保证了救助效果的实现;在财务管理方面,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以及相

 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拨付、审批程序完善,会计记录真实、完整;在项目实施管理方面,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规范各方面完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实行两级考核,但缺乏互相之间完整的反馈机制,且基层人员数量保障不足,导致某些环节略有滞后。

 从项目产出方面分析,本项目在申请对象的经济状况核查上委托了核对机构,并出具报告书,但在对申请对象实际生活水平的调查中,因为隐性收入的特殊性和可衡量性的原因,核查执行有一定难度。对申请居民的审批及时、资金发放准点;在项目效益方面,经社会调查,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度为 93.8%,对低保政策保障情况的反馈为 96.9%;基本完成“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任务。

 ( 三 )

 经验、教训和建议

 1 1 、主要经验及做法

 (1)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完善 金山区各街镇社救所在对救助对象的信息完整保存录入、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变动信息等方面操作规范、及时。按照低保档案“一户一档”的有关要求,使用统一的档案袋,将各种申请及证明材料统一集中管理存档,做到了档案真实、齐全,并及时清理、新增、补充材料,确保低保档案的延续性、准确性和实用性。

 (2)日常业务操作流程规范,落实多方监督保障制度 金山区各街镇社救所在政策宣传、申请受理、核查审批、结果公示、动态管理、监督考核等程序都严格执行了《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金山区社会救助政策及办理程序汇编》的相关工作流程。

 特别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值得总结的经验做法。一是定期举行社救人员的培训指导活动,包括对新政策、新文件的集中学习,而且一些街镇还在此基础上开展了社会救助知识的书面计分考试等创新举措。二是各街镇居(村)委对所有新申请和每季度复核通过

 的受助对象的名单、居住地址、金额发放信息等都进行张榜公示,接受居民监督。三是制定了区和街镇两级监督管理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了相关的负责人。区级层面负责对各街镇社会救助管理所开展绩效评价;各街镇负责落实对辖区内各居(村)委低保工作考核评价在内的自评总结,并积极督促落实整改。

 (3)投诉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听取意见和建议 金山区各街镇社会救助管理所对投诉信访渠道的公开是通过各种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包括:投诉电话、信息栏、宣传册、实地走访等,方式多样且照顾到了各种不同人群的特殊需求。其次,各街镇社救所对投诉信访事件处理较完善。其中,对事实清楚明确、诉求合法合规的信访问题,予以当场解答和处理;对不在政策范围内、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做好了解释、疏导工作,争取居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 2 、 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存在一定偏差 本项目在最初预算的匡算中,按照历年平均数预估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居民总数再乘以补贴标准来测算预算总量,存在一定偏差,再加上“救助减退”等动态因素,故项目实际支出总额1952.79272 万元与项目最终预算总额 2666.79 万元有较大差距,预算执行率为 73.2%。

 (2)社会救助基层工作队伍人员不足 目前,金山区绝大多数街镇的基层社救干部兼任条线多,且人员配备尚有不足,致使在工作集中的时候,个别街镇社救工作人员对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难以提高;在救助减退方面稍有滞后;复审手续有部分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尚有提升空间。

 (3)区级监督检查工作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和整改机制的结合

 区级监督管理工作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在评价内容、评价时间安排、方法步骤、质量把控方面做法比较规范,并且制定了区和街镇两级监督管理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了相关的负责人。但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在组织区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的基础上,缺少对各街镇考评结果的书面报告,仅通过检查过程中的沟通和指导,缺乏对评价结果的具体差别的说明,区级监督检查应与考评结果、待改进的不足之处等及时有效的反馈至各街镇,并落实整改,使各街镇在今后的工作中优化操作、完善机制。

 (4)对“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核查力度和时效性仍有不足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旨是“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即确保每一个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得到基本生活保障;不符合救助资格的及时办理渐退手续。在评价小组考察有关部门对申请对象受助资格的核查和复查过程中,虽然可以通过引入专业的经济状况核查机构来了解该申请者的收入及财产情况,但对于诸如隐性收入(打临工等情况)却无法追溯,仅能通过其他居民群众的举报反馈来发现问题,核查力度和时效性略有不足,使得低保政策难以做到100%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3 3 、 改进措施

 (1)加强基层社救队伍建设 针对社救工作基层人员不足的问题,建议区民政局加强社会救助队伍建设,增加人员配备,进一步细分条线职责划分,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及时有效落实。同时充分考虑年龄结构、工作连续性等因素,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力量。

 (2)区级监督检查工作建立有效反馈和落实改进机制 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在组织区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增加对各街镇考评结果的书面报告,在原有结果通报、划定等级的方式下,通过书面成文、清楚明晰的报告方式将检查过程

 中发现的不足之处予以指出,提高评价的说服力和完整性,并监督落实整改的结果,进一步推动各街镇的社会救助工作优化完善。

 4 4 、建议

 (1)增强和转变居(村)委等基层工作人员对救助对象的核查力度和方式 建议各街镇的居(村)委在对申请对象受助资格的核查和复查过程中,通过增加暗访、调查、组织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对隐性收入展开核查,保证一定的频率且及时更新,使得低保政策做到真正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016 年 金山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2014]22 号)等文件规定,本公司受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委托,对上海市金山区民政局主管的 2016 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我公司经过合规性检查、数据采集、访谈、社会调查等必要的评价程序,采用绩效分析和统计方法,在梳理、分析评价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 基本情况 (一)项目 概况

 1 1 、项目立项背景及目的

 20世纪70年代中期,由于世界经济重构及社会变迁,造成了以失业为主的贫困问题,并形成了一个处于社会底层的贫困阶层。面对这些问题,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创新势在必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就是改革创新的产物。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自1999年以来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它不但解决了贫困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而且促进了人权意识的形成、公平意识的增强、社会融合的增进和政府职能的转变。

 2012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2015年,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沪府发〔1996〕60号)等文件的要求,上海市

 金山区民政局发布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通知,进一步落实相关工作,争取为城乡居民解决更多实际困难,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上海市低保项目实施至今,以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为救助目标,大力完善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初步建立了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统筹、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改善民生、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2 、 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城乡居民最低保障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又分为城镇职工低保家庭和城镇失无业低保家庭两部分。

 2016年金山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2805.79万元,调整后预算为2666.79万元,由区级财政补助和市拨专款安排,采用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拨付资金。项目预算资金详见表1-1。

 本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2805.79万元,区民政局根据预估受助对象数量和补助金额制定项目预算,包括:城镇职工低保家庭1178.58万元(2016年估计获得低保1550人x[7000元/人/年+89元/人/月x9个月(调标)]),城镇失无业低保家庭1302.16万元(2016年估计获得低保1550人x[7600元/人/年+89元/人/月x9个月(调标)])以及农村居民低保人员316.05万元(2016年估计获得低保1250人x[460元/人/月x3个月+(460元/人/月+89元/人/月)x9个月(调标)]x40%)。年中预算进行了调整,其中:“城市职工低保家庭”预算中市拨专款调减174万元、财政补助调减150万元;“农村居民低保人员”市拨专款调增174万元、财政补助调增20万元。调整后的最终预算为2666.79万元。

 表1-1

 项目预算资金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支出内容 年初预算金额 资金来源 调整过程 调整 调整后 总预算 财政 补助 市拨 专款 财政 补助 市拨 专款 财政 补助 市拨 专款 1 城镇职工低保家庭 1178.58 584.58 594 -150 -174 434.58 420 854.58 2 城镇失无业低保家庭 1302.16 1302.16

 1302.16

 1302.16 3 农村居民低保人员 316.05 316.05

 +20 +174 336.05 174 510.05 合计 2805.79 2202.79 594

  2072.79 594 2666.79 2016年金山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实际支出总额为1952.7927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3.2%,。

 3 3 、项目完成情况

 金山区民政局2016年全年共发放救助资金1952.79272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共发放561.59556万元;城镇失无业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共发放896.0831万元;农村居民低保人员共发放495.114065万元。同时,完成了对全区11个街镇的所有新申请居民的审批手续、所有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及资金发放任务,基本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

 4 4 、 项目的组织及管理

 1)组织结构 2016年金山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由区民政局负责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监督和检查工作,及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救助管理所相关工作人员的指导。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各街镇的社会救助管理所承担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操作环节,并将运行工作落实到各个居(村)委。项目的组织结构图如图1-1所示。

 图1-1

 组织结构图

  2)业务管理流程 2016年金山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首先由全区11个街镇的社会救助管理所委托辖区内各居(村)委会以座谈会、分发宣传手册以及实地走访的形式开展有关政策的宣传,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家庭填写《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会救助管理所)提交相关材料。在受理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各街镇社会救助管理所委托核对机构开展对申请对象经济状况的核查,并同时对申请对象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或委托申请人户籍所

 在地的居民、村民委员会进行调查)。自收到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及所需证明材料之日起的30日内,各街镇社会救助管理所应办结审批手续,决定批准的应当报送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居民(村民)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救助对象进行公示,接受居民监督,同时汇同街镇的社会救助管理所对辖区内低保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在项目的监督管理上,由各街镇及区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自评、绩效考核和结果通报。金山区民政局对整个项目落实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度。项目的业务管理流程图如图1-2所示。

 图1-2

 业务管理流程图

 ( 二 )项目 绩效目标

 1 1 、总目标

 通过在金山全区范围内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区城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

 2 2 、年度目标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本项目的绩效目标细化为:

 (1)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条件,进一步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进一步完善申请审批程序,和申请人授权委托承诺制度,建立所有申请救助对象必须先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后审批的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并对已享受的低保对象要按照稳妥、积极、逐步比对的要求,做好工作,实现“救助渐退”的目标。

 (3)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评价、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公开监督咨询电话,确保城乡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实施。

 (4)做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本区城乡低保标准应根据当年《关于调整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相应调整; (5)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新政策宣传,使群众及低收入群体对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 (6)2016年城乡低保资金全部及时发放给受保的居民。

 (7)2016年城乡低保资金项目有效投诉数量为零。

 (8)2016年城乡低保资金项目受助居民对保障资金的感到满意。

 二 、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 一 )

 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实际需求出发,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客观公正的评价2016年金山区民政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的科学决策性,项目管理规范性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今后完善项目的管理提供可行性参考意见。

 ( 二 )

 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评价组首先在研读项目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于 2017 年 4 月专访项目实施单位金山区民政局,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预调研,并收集项目预算、业务等相关资料。

 根据项目评价方案初稿的要求,经评价组内部多次研讨和结合金山区财政局的要求后,按照项目特点和实际开展情况初步拟定了项目评价的总体思路、指标体系、问卷及访谈工作方案的初稿,同时与金山区民政局讨论了项目指标体系和方案初稿的可行性,最终形成了项目绩效评价的方案初稿。

 根据金山区财政局的要求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在项目概况中的立项背景部分补充了金山区处于低保线以下人员的情况;项目绩效目标中,补充对产出和结果目标的分解。在评价指标体系里,对部分在考核内容上略有重复的指标进行修改;增加项目产出的数量指标。社会调查部分,增加了对区民政局的访谈。

 项目评价小组同时对有关问题再次咨询被评价单位的意见,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方案的定稿。

 ( 三 )

 绩效评价原则及评价方法

 1 1 、评价原则

 本报告的评价原则是依据绩效评价基本原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 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绩〔2014〕22 号)等文件要求,分别按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制定。

 具体评价原则如下:

 (1)相关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与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2)重要性原则: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3)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标准的规范和评价结果可互相比较。

 (4)系统性原则:将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定量指标应量化,定性指标可衡量,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5)经济性原则:数据的取得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2 2 、评价方法

 具体评价方法如下:

 (1)对于反映财政收支合法合规性的指标,如(A11)项目与部门战略目标适应性指标、(A12)立项规范性指标以及(B2)财务管理类、(B3)项目实施管理类指标,根据项目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符合度进行打分。

 (2)对于反映财政支出项目完成情的指标,一般以 100%为满分,按照区间赋值计算,如(B1)投入管理类指标。

 (3)对于描述状态的定性类指标,如满意度指标,一般通过问卷及访谈采集相关数据,在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符合度进行打分。

 (4)对于其他指标,如(B33)区、街镇监督管理工作执行情况、(B34)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性等指标,依据其特征给予增减计分。

 (四)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项目评价小组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收集相关法规文件、会议记录、财务凭证以及相关业务数据等资料,并通过调研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证据资料,全面考察本项目的执行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的证据收集途径主要有:1)通过与金山区民政局及各街镇社会救助管理所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员访谈,获取信息;2)对辖区范围内的项目受益者进行问卷调查,获取基本情况和满意度等数据;3)通过审计调查,对项目相关数据进行收集、分析、核实、验证。

 评价组对评价指标中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抽查。通过检查会计凭证、支付拨款通知单、资金审批单等相关资料,以发现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对于其他由被评价方提供的部分数据,我们通过抽查、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保证信息的真实、有效。

 ( 五 )

 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自 2017 年 3 月,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项目委托后,即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评价小组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经项目数据收集、问卷调查、访谈、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工作,于 2017 年 5月完成了本次绩效评价报告。

 1 1 、数据 采集 和汇总

 2017 年 3 月 31 日至 2017 年 4 月 5 日,评价小组人员赴金山区民政局就本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制度、相关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等资料进行采集,并汇总核对后录入。

 2 2 、访谈调研

 2017 年 5 月 10 日至 2017 年 5 月 17 日,评价小组分别对区民政局、部分街镇社会救助管理所负责人、受助居民代表等进行了访谈调研工作,针对项目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人员保障、投诉受理、监督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并据此撰写了访谈报告,详见附件二。

 3 3 、问卷调查

 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1日,根据工作方案,评价小组采用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对金山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的受益者(受助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针对辖区范围内低保受助居民的调查问卷共发放228份,实际收回228份,回收率为100%,有效问卷227份,有效率为99.56%。具体统计结果分析及满意度报告见附件三。

 4 4 、数据复核、分析及撰写报告

 2017 年 5 月 22 日至 5 月 29 日,评价小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和规范,对采集的数据进行了检查核对、核实等工作,保证评价数据的真实可靠。此后,评价小组又对获取的数据进行处理、分析,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打分,分析得失分原因,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提交委托方。

 ( 六 )

 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本项目覆盖范围为金山区全部 11 个街镇所有受助居民,总体数量庞大,因此评价小组采用了随机抽样的方式对 228 名对象展开问卷调查。本次开展的工作可能遇到的影响绩效质量的因素包括:1)因为受助居民分散在不同村镇,地域范围广,且存在外出或变更住址等问题,故问卷的发放存在一定难度,可能对调研结论产生影响。2)由于部分受助对象只能使用本地方言谈话,所以存在语言交流障碍,故而难以全面透彻的了解其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的完整反馈和建议,也会对社会调查结果产生一定偏差。

  三 、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 一 )

 评价结论

 1 1 、 评价结果

 运用由评价小组设计并通过委托方与被评价单位审核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归纳、分析,问卷调查及访谈等方法对金山区民政局负责实施的 2016 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本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 89.88 分,属于“良”。其中,项目决策类指标权重分为 10 分,得分为 9 分,得分率为 90%。项目管理类指标权重分为 40 分,得分为 35 分,得分率为 87.5%。项目绩效类指标权重为 50 分,得分为45.88 分,得分率为 91.76%,具体得分情况见表 3-1。

 表 3-1

  指标得分表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得分值

  项目决策10 A1 项目立项 6 A11 项目战略目标适应性 3 3 A12 项目立项规范性 3 3 A2 项目预算 2 A21 项目预算匹配性 2 1 A3 绩效指标 2 A31 绩效目标合理性 1 1 A32 绩效指标明确性 1 1 B 项目管理 40 B1 投入管理

 B11 预算执行率 4 1

  B12 资金拨付及时性 4 4

 B2 财务管理

 B21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5 5

 B22 资金使用合规性 5 5

 B3 项目实施

 B31 项目人员队伍保障及职责分工明确性 3 2

  B32 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性 4 4

  B33 区、街镇监督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4 3

  B34 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性 4 4

  B35 受助对象的动态管理情况 5 5

  B36 投诉信访制度的完善性 2 2 C 项目绩效 50 C1 项目产出 20 C11 申请居民经济状况核查执行情况 5 5 C12 申请居民实际生活水平调查执行情况 5 5 C13 居民审批时限及时率 5 5 C14 资金发放准点率 5 5 C2 项目效益 30 C21 政策知晓度 5 4.69

  C22 “应保尽保”率 10 9

 C23 受助对象保障情况反馈 10 9.69

 C24 有效投诉量 5 2.5

 2 2 、主要绩效 2016 年金山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总体组织比较规范,基本完成相应目标,在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金山区低保项目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救助原则,在低保档案管理、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投诉信访处理以及监督管理制度方面卓有成效。2016 年,全区政策宣传的知晓度达到 93.8%,受助对象保障情况反馈满意度为 96.9%,有效投诉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 二 )

 具体绩效分析

 1 1 、 项目决策分析

 项目决策类指标总分为 10 分。主要考核本项目与部门战略目标的关联度,是否能够支持部门职能的实现,同时分析与项目相关的国家、市级政府文件依据,以及与本项目的关联度;考核项目立项程序是否规范,立项资料是否齐全;核查项目预算和目标是否匹配;核查项目绩效指标是否设置合理;绩效指标是否清晰、明确及可量化。具体评价指标和得分情况如表 3-2 所示。

 表 3-2

 项目决策类指标得分表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得分

 A 项目决策 10 A1 项目立项 6 A11 战略目标适应性 3 3 A12 项目立项规范性 3 3

 1 A1 指标小计

 6 6

 6 6

 A2 项目预算 2 2

 A21 预算匹配性 2 1 A A2 2 指标小计

 2 2

 1 1

 A3 绩效指标 2 A31 绩效目标合理性 1 1 A32 绩效指标明确性 1 1 A A3 3 指标小计

 2 2

 2 2

 A A 类指标小计

 10

 9 9

 评价指标——A A 11 :战略目标适应性

 “A11 战略目标适应性”指标权重分 3 分,得分为 3 分。2016年金山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是金山区民政局贯彻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将符合条件的辖区城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为解决全区城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做出重大的贡献,提升了金山区社会救助体系的保障水准。同时,该项目完全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 号)中对“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市级层面,在《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沪府发〔1996〕60 号)中更明确提出“社会救助是为了保障本市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帮助个人或者家庭克服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的必要的社会保障制度”。综上所述,经评价小组评价认为,2016 年金山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与部门战略目标完全一致,符合发展政策和优先发展重点,得 100%权重分,该指标实际得 3 分。

 评价指标——A A1 12 2 :项目立项规范性

  “A12 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权重分 3 分,得分为 3 分。2016年金山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是金山区民政局按照规定流程向金山区政府申报通过成立的项目;所提交的文件、材料中包括了项目的背景、必要性及金山区处于低保线以下人员的现状等符

 合相关申报要求的情况;本项目为经常性项目,是对符合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标准的居民发放补贴资金,使其收入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收入的标准。综上所述,该项目立项符合相关规范,实际得 3 分。

 评价指标——A A 21 :

 预算匹配性

 “A21 预算匹配性” 指标权重分 2 分,得分为 1 分。总体上看,项目预算和目标是较匹配的。首先,预算资金的流向与目标指标的设定相一致,即项目各项目标的设定是项目资金预算的结果。但是,预算资金的总额与项目的实际实施总额略有出入,表现在本项目的年初预算资金 2805.79 万元,为区民政局根据预估受助对象的数量和补助金额制定的,不够准确,故而在年中对预算进行了调整( “城市职工低保家庭”预算中市拨专款调减 174 万元、财政补助调减 150 万元;“农村居民低保人员”市拨专款调增 174 万元、财政补助调增 20 万元),调整后的最终预算定为 2666.79 万元。

 评价指标——A A 31 :绩效目标合理性

  “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权重分 1 分,得分为 1 分。本项目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同时项目预期产出的效益和效果在初步设计的评审中得到认可,符合部门正常的业绩水平,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具有关联性。综上所述,该指标实际得1 分。

 评价指标——A A3 32 2 :绩效指标明确性

  “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权重分 1 分,得分为 1 分。根据区民政局提供的项目绩效申报材料,本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申报从投入和财务管理目标、项目实施管理、产出目标、效果目标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申报,并根据项目特点设置了全面、清晰的绩效指标,体现了具体评价的指标值。综上,该指标实际得 1 分。

 2 2 、 项目管理分析

 项目管理类指标总分 40 分。主要从项目预算资金执行、资金拨付的及时性进行考察;核查项目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实际资金的使用情况;核查项目单位制定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性及监督管理情况、保障措施等。具体评价指标和得分情况如表 3-3 所示。

 表 3-3

 项目管理类指标得分表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得分

 B

 项目管理 40 B1 投入管理 8 B11 预算执行率 4 1 B12 资金拨付及时性 4 4 1 B1 指标小计

 8 8

 5 5

 B2 财务管理 10 B21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5 5 B22 资金使用合规性 5 5 2 B2 指标小计

 10

 10

 B3 实施管理 22 B31 项目人员队伍保障及职责分工明确性 3 2 B32 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性 4 4 B33 区、街镇监督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4 3 B34 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性 4 4 B35 受助对象的动态管理情况 5 5 B36 投诉信访制度的完善性 2 2 3 B3 指标小计

 22

 20

 B B 类指标小计

 4 40 0

 35

  (1)投入管理

 评价指标—— B11 :预算执行率

 “B11预算执行率”指标权重分4分,得分为1分。本项目在最初预算的匡算中,按照历年平均数预估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居民总数

 再乘以补贴标准来测算预算总量,存在一定偏差,再加上“救助减退”等动态因素,故项目实际支出总额1952.79272万元与项目最终预算总额2666.79万元有较大差距,预算执行率为73.2%,酌情扣除75%的权重分。综上,该指标实际得1分。

 评价指标—— B12 :

 资金拨付及时 性

 “B12资金拨付及时性”指标权重分4分,得分为4分。本指标考核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每月定时支付救助资金。根据项目资金拨付资料,在每月将救助资金直接打入受助对象的银行账户。评价小组调取了金山区民政局财务科室的有关支付凭证资料及根据开展的居民调查问卷反馈结果均显示项目的资金拨付及时。综上,该指标实际得4分。

 (2)财务管理 评价指标—— B21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B21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权重分 5 分,得分为 5 分。金山区民政局制定了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中明确对专项资金使用和核算做出了规定,包括专户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支出审批流程等方面。综上,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并健全,该指标实际得 5 分。

 评价指标—— B22 :

 资金使用合规 性

 “B22 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权重分 5 分,得分为 5 分。经评价小组对资金使用的相关审批手续、财务凭证、资金使用明细账等相关材料的查阅,该项目资金使用全部要经过区民政局财务科室相关负责人审核确认后集中将救助资金直接打入受助对象的银行账户,并对主要领导负责;项目支付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市拨专款和区级财政拨款,未发现项目资金用于非项目指定用途;支付范围方面,未发现挪作他用以及改变支付标准等情况,符合预算范围;项目会计信息真实,相关会计记录完整。综上,该指标实际得 5 分。

 (3)实施管理 评价指标—— B31 :

 项目人员队伍 保障 及职责分工明确性

 “B31 项目人员队伍保障及职责分工明确性”指标权重分 3 分,得分为 2 分。该指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人员数量、人员职责和培训指导。经评价小组了解和访谈街镇社会救助管理所相关负责人,各街镇基本建立了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分工表,基本落实了人员队伍的保障,完成了每个人的工作本分。同时,定期举行社救人员的培训指导活动,包括对新政策的集中学习,社会救助知识的书面计分考试等措施。但在实际工作集中时,基层社救干部兼任条线多,部分街镇人员数量还是略有不足,导致部分街镇在开展政策宣传、救助减退方面稍有滞后,尚有提升空间。综上,该指标实际得 2 分。

 评价指标—— B32 :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性

 “B32 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性”指标权重分 4 分,得分为 4 分。经评价小组考核,本项目的政策宣传、申请受理、核查审批、结果公示、动态管理、监督考核等程序都严格执行《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金山区社会救助政策及办理程序汇编》的相关工作流程。根据评分细则,该指标实际得 4 分。

 评价指标—— B33 :

 区、街镇监督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B33 区、街镇监督管理工作执行情况”指标权重分 4 分,得分为 3 分。经评价小组考核,该项目制定了区和街镇两级监督管理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了相关的负责人,而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生渎职事故。各街镇社会救助管理所开展了包括对辖区内各居(村)委低保工作考核评价在内的自评总结,并积极督促落实整改。但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在组织区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的基础上,缺少对各街镇考评结果的书面报告,仅通过检查过程中的沟通和指导,缺乏评价的说服力和完整性。综上,该指标实际得 3 分。

 评价指标—— B34 4 :

 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性

 “B34 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性” 指标权重分 4 分,得分为 4分。根据市民政局和档案局共同制定的《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低保档案的工作责任;加强低保档案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经过评价小组的实地考察,低保档案保存在各街镇的社会救助管理所,严格执行“一人一档”,在抽取一定数量比例的低保档案后,确认档案管理规范、科学。综上所述,该指标实际得 4 分。

 评价指标—— B35 5 :受助对象的动态管理情况

 “B35 受助对象的动态管理情况” 指标权重分 5 分,得分为 5分。依据《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中关于保障标准的确定和调整、定期复审、救助减退等方面的规定:

 “社会救助的标准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接受社会救助的个人或者家庭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款额应当使其生活水平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接受社会救助的个人或者家庭的收入变动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审核;在对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个人或者家庭给予社会救助的同时,区、县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形式,促使其自助自立,以改善生活状况。”经过评价小组的实地考察,各街镇的社会救助管理所严格执行了有关规定,并将相关材料及证明文件统一收入低保档案来管理保存。

 根据《金山区社会救助政策及办理程序汇编》的有关规定,各居(村)委应对所有新申请和每季度复核通过的受助对象的名单、居住地址、金额发放信息等进行张榜公示,接受居民监督。经评价小组走访各街镇,核实公示照片后,确定各街镇基本按要求执行完成张榜公示任务。

 综上所述,该指标实际得 5 分。

 评价指标—— B36 6 :投诉信访渠道的完善性

 “B36 投诉信访制度的完善性” 指标权重分 2 分,得分为 2分。根据区民政局对低保工作的有关要求,该指标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第一,建立并完善投诉信访渠道的情况,主要考核各街镇社救所对投诉信访渠道的公开情况,如是否通过各种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将投诉信访渠道进行公开。第二,主要考核各街镇社救所对投诉信访事件处理的完善性,对事实清楚明确、诉求合法合规的信访问题,应当场解答和处理;对不在政策范围内、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做好解释、疏导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经评价小组实地考察,各街镇通过投诉电话、“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接等方式基本建立并公开了投诉信访渠道。在各街镇的社救所考核确认各街镇社救所通过公示电话、日常宣传等方式确保信访投诉渠道畅通。综上,该指标实际得 2 分。

 3 3 、 项目绩效分析

 项目绩效总分为 50 分,通过项目的产出、效益来评价项目取得的成效,项目总体满意度为 94.85%。具体评价指标和得分情况如表3-4 所示:

 表 3-4

 项目绩效类指标得分表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得分

 C 项目绩效 50 C1 项目产出 20 C11 申请居民经济状况核查情况 5 5 C12 申请居民实际生活水平调查执行情况 5 5 C13 居民审批时限及时率 5 5 C14 资金发放准点率 5 5 1 C1 指标小计

 20

 20

 C2 项目结果 30 C21 政策知晓度 5 4.69 C22“应保尽保”率 10 9 C23 受助对象保障情况反馈 10 9.69 C24 有效投诉量 5 2.5

 C C2 2 指标小计

 30

 25.88

 C C 类指标小计

 5 50 0

 4 45 5. . 88

  (1)项目产出 评价指标—— C11 :

 申请居民经济状况核查情况

 “C11 申请居民经济状况核查情况”指标权重分 5 分,得分为 5分。根据《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及《金山区社会救助政策及办理程序汇编》中关于对申请内容核查的要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社会救助申请之日起 10 日内,对申请人所填报的有关情况进行核查”,本指标主要考察各街镇社救所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委托了相关的经济核查机构(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以及告知申请者须接受经济状况核查并签署同意书。经评价小组赴各街镇实地走访取样抽查后,确认各街镇的低保档案内附有受托机构出具的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书及申请者填写并签署的同意书。综上所述,该指标实际得5 分。

 评价指标—— C12 :

 申请居民实际生活水平调查执行情况

 “C12 申请居民实际生活水平调查执行情况”指标权重分 5 分,得分为 5 分。根据《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及《金山区社会救助政策及办理程序汇编》中关于对申请内容核查的要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社会救助申请之日起 10 日内,对申请人所填报的个人或者家庭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核查”,本指标主要考察各街镇社救所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对申请人的实际生活水平,特别是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书中难以涉及的隐性收入部分进行调查的执行情况。经评价小组赴各街镇实地走访后,一方面确认各街镇基本采用委托当地居(村)委会通过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考察申请人的实际生活水平,另一方面确认多数街镇还通过组织居民群众开展座谈会宣传有关政策,并落实对申请人实际生活水平的核查工作,

 基本执行了相关的规定要求。虽然在调查的实际操作中具备一定技术性难度,可能难以确保无错漏,但根据总体综合考虑,评价小组仍给予该指标满分。综上,该指标实际得 5 分。

 评价指标—— C13 :

 居民审批时限及时率

 “C13 居民审批时限及时率”指标权重分 5 分,得分为 5 分。根据《金山区社会救助政策及办理程序汇编》的相关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社救所应在收到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和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之日起的 30 日内办结审批手续。该指标的考核主要通过社会调查的受助居民调查问卷的结果反映,在回收的 226 份问卷中,审批及时率为 100%。按照评分细则,该指标实际得 5 分。

 评价指标—— C14 :

 资金发放准点率

 “C14 资金发放准点率”指标权重分 5 分,得分为 5 分。根据《金山区社会救助政策及办理程序汇编》的相关要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需每月准点按时发放至每个受助居民的银行账户。该指标的考核主要通过两方面:第一,社会调查的受助居民调查问卷的结果反映,在回收的 226 份问卷中,资金发放准点率为 100%。第二,经评价小组查证金山区民政局相关财务科室资金支出明细账确认,资金发放及时。根据评价小组的综合汇总反馈结果,该指标实际得 5分。

 (2)项目结果 评价指标—— C21 :

 政策知晓度

 “C21 政策知晓度”指标权重分 5 分,得分为 4.69 分。该项指标主要考察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居民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程度,主要通过社会调查的居民问卷结果反映。问卷调查数据统计结果显示,受访居民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情况的综合知晓度为 93.8%(在受访对象中,自行询问有关部门的群众人数为 14 人,调查总人数为 227 人)。根据评价小组了解,自行询问有关部门的情况主要

 是因为在某些街镇对低保新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以及未能较全面顾及到一些文化程度低、不能通过各类宣传了解有关政策的群众,表明政策宣传工作仍有可提高之处。因此,根据评分细则乘以权重分值 5 分,5×93.8%=4.69(分),综上该指标实际得 4.69 分。

 评价指标—— C22 :

 “应保尽保”率

 “C22‘应保尽保’率”指标权重分值为 10 分,得分为 9 分。评价小组在与项目单位沟通后确定,“应保尽保”率主要指两方面,一方面是所有提出申请的个人和家庭通过经济状况核查和实际生活水平调查后,无错定漏保情况,即确保无“应保不保”。另一方面,在所有复审过程中,满足救助减退政策或经济状况已经改善的居民无错判错保情况,即确保无“该退不退”。经过评价小组对本项目区域范围内街镇的社救所展开的抽查,确认无错定错判情况。但根据指标“C12 申请居民实际生活水平调查执行情况”中对申请对象的实际生活水平调查仍有不足之处等因素综合,酌情扣除 10%权重分。综上,该指标实际得 9 分。

 评价指标—— C23 :

 受助对象保障情况反馈

 “C23 受助对象保障情况反馈”指标权重分值为 10 分,得分为9.69 分。该指标主要考核受助对象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是否保障了其基本生活的直观感受。根据评价小组对本项目区域范围内受助居民的问卷调查数据统计结果显示,受访者对保障情况的评价在全部227 的受访对象中,有 7 人认为低保资金没有保障其对最低基本生活的需求。因此,根据评分细则,受助对象保障情况反馈为 96.9%,乘以权重分值 10 分,10×(96.9%)=9.69(分)。综上,该指标实际得 9.69 分。

 评价指标—— C24 :

 有效投诉量

 “C24 有效投诉量”指标权重分值为 5 分,得分为 2.5 分。本指标主要考核金山区居民对 2016 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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