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三年实施方案

来源:入党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09-07 点击:

 AA 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三年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绿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大气、水、土壤”三大战役、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改善城市管理和提升服务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探索建立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倡导城市志愿服务,鼓励开展政企合作,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结合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收运体系及处置等实际,重点推进 AA 市主城区、广汉市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罗江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公共机构全面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学校、商场试点推进,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以点

 带面,全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源头减量,分级分类。注重垃圾源头管控,减少消费品过度包装,倡导资源回收循环利用,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发挥城市、县城、乡镇、社区等主体作用,普遍开展垃圾分类,提升分类标准质量。

 (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以及资源回收利用中的作用,运用相关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五)协同推进,有效衔接。统筹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 加快推进 AA 市主城区、广汉市城区、罗江区三个先行试点区垃圾分类工作。2018 年,AA 市 1500 余个公共机构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条件成熟的居民住宅小区、学校、商场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逐步由点到面,成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广汉市作为 AA 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区,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罗江区作为 AA 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什邡市、绵竹市、中江县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19 年,全面推开生活垃圾分类。到 2020 年底,实现 AA 市公共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主城区生活垃圾实施强制分类,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覆盖率 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餐厨垃圾收运系统、有害垃圾收运

 系统、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系统和其他垃圾细分处置系统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准体系、宣传引导体系、运行管理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

 四、分类类别及处置方式 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等四类生活垃圾实施强制分类,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作为专项垃圾,实行单独分类。

 (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有害垃圾 主要品种: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处置方式:

 (1)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的品种,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2)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的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尽快建设完善终端处置设施。

 2.易腐垃圾 主要品种: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处置方式:

 (1)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2)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加快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和处置项目建设,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主要品种: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处置方式:

 (1)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2)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探索可回收垃圾免费

 收运、让利保洁员等经济手段,激发市民和保洁员实施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4.其他垃圾 主要品种:不包含在上述垃圾分类中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不可回收的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等。

 处置方式:

 (1)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

 (2)收运处置。按照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模式,利用现有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实行分类转运,做到日产日清,由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进行填埋或者焚烧。

 (二)专项垃圾分类 5.建筑垃圾 主要品种:建筑垃圾包括建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建设工程垃圾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修缮或者拆除等过程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装修垃圾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无需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和其他废弃物。

 处置方式:

 (1)投放暂存。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设置集中投放点,进行分别收集,不得混同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并保持垃圾堆放场所的整

 洁,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2)收运处置。建筑垃圾应当由符合规定的运输企业单位进行清运,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分类处理。

 6.园林绿化垃圾 主要品种: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以及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所产生的枯枝、落叶、草屑、凋零草花、树木与灌木修枝整形的废弃枝条及其他植物废弃物。

 处置方式:

 (1)投放暂存。根据实际情况和园林垃圾处置的专项性,建立专门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置场。

 (2)收运处置。通过对园林绿化垃圾现场的初分类作业,将垃圾按照粗料、中料、细料(即:主干枝条、分枝细枝、落叶草屑分类)现场进行初步分装完毕,由园林专业车辆将初分类垃圾送至园林绿化垃圾处置场处置。

 7.大件垃圾 主要品种:废旧家具(床垫、沙发、书柜等),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还包括其他的大件垃圾,如厨房用具、玻璃、金属、橡胶、皮革等各种大件物品。

 处置方式:

 (1)投放暂存。采取区域集中堆放和小区临时堆放相结合的方式,设置堆放点。专用堆放点的区域或小区不得将其他垃圾混入。

 (2)收运处置。根据大件垃圾特性、堆放点数量和位置,配置

 相应的收运车辆和工作人员,确保垃圾得到及时清运。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运往专门的处置场所处置,家具在粗分类预处理的基础上,进行环保处置。

 五、主要任务 (一)推进垃圾源头减量 1.推进清洁生产。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厉行节俭,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全生产周期垃圾产生量。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家庭厨余垃圾产生量。

 2.倡导绿色消费。组织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使用一次性用品,在餐饮服务行业倡导节约文明用餐,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

 3.加强“限塑”管理。加大“限塑令”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

 ( 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标准,确立强制分类类别,制定强制分类行动目标,健全垃圾回收利用统计制度和分类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督促指导各县(市、区)、AA 经开区、公共机构、相关企业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AA 市主城区、广汉市、罗江区要出台垃圾强制分类方案,明确任务及完成时间,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要求。重点是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

 1.公共机构(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组织;车站、公共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全面推进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2.相关企业(主要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推进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3.居民住宅小区及公共区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三)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技术标准,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设置规范等。

 2.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按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3.各分类主体实施单位负责分类投放。

 (四)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 加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规范改造现有运输车辆,增配符合密闭运输要求并有标识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严肃查处随意倾倒、弃置现象;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收运的监管,逐步实现全量收集;加强园林绿化垃圾的分类收运,逐步实现园林绿化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加强大件垃圾的分类收运,逐步实现资源的再利用。改造

 城区内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要求。

 (五)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率 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探索开展废弃电子产品、包装物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建设城市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培育玻璃制品、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利用市场,鼓励在收集、分拣、转运、处理等环节融合发展,构建从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提高处理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

 (六)规范处理有害垃圾 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公共机构、居民住宅小区、学校、市场等要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由相关单位、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要求分类,按要求开展运输和处置利用;生活垃圾中的医疗废物处置由专门的机构进行处置;加快推进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试点;在处置设施未建立前,采取有害垃圾暂存方式;加强家庭源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的指导和监管,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的监督管理。

 (七)有效处理餐厨废弃物等易腐垃圾

 加快 AA 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

 (八)相对集中处理园林绿化垃圾 市本级、各县(市、区)要加快建设园林绿化垃圾处置场;有效推进城市绿化养护以及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产生的绿化垃圾集中分类处理,逐步实现园林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九)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 全面落实建筑垃圾处理管理的责任主体,推动编制消纳建筑垃圾的场所、资源化利用设施所需场所和含泥浆预处理设施在内的中转分拣场所的专项规划,加强对规划外场所用于消纳建筑垃圾的备案及监管;按照建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理责任”的原则,推广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房、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绿色建筑设计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标准,以及通过完善利用方式和施工工艺,促进源头减量减排和资源化利用。

 (十)加快垃圾分类处置装备设施项目建设 参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33)、《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等标准规范,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统筹安排或调整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备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确定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的种类、等级、数量、建筑面积、定点数量等内容,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

 加快 AA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绵竹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AA 市餐厨处理设施项目、园林绿化垃圾处置、建筑垃圾处置、可回收物体系、AA 市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等建设,完善收集运输转运体系改造。到 2020 年底,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分类环节设施设备相匹配。

 (十一)探索创新垃圾分类体制机制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加快智能化进程。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

 (十二)强化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 制定垃圾分类宣传行动方案,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展播及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宣传普及工作,在新闻媒体开设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宣传专栏及民情聚焦曝光专栏,调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垃圾分类意识,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在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加强线上线下交流互动,调动网民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六、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8 年)

 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完成相关工作部署。制定垃圾分类宣传行动方案,编制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完成相关规划,完成实地调研和摸底,确定试点点位,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站点建设相关标准,推动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初步确立分类收运线路;分层完成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业务能力。

 (二)第二阶段:试点建设(2018 年)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面铺开,AA 主城区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广汉市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成片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罗江区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什邡市、绵竹市、中江县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实际,初步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在生活垃圾处置终端建成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分类,待生活垃圾处置终端建成后,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类别,可根据区域因地制宜、合理选择,采取相适应的分类类别,出台政府规章,依法依规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三)第三阶段:全面推行(2019 年)

 总结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AA 主城区 100 余个点位、广汉市城区全面开展城市生

 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县(市、区)全面试点,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市本级打造 3-4 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示范线路。2019 年底,力争垃圾减量达到 10%,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

 (四)第四阶段:巩固提高(2020 年)

 2020 年 5 月前,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抓好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评估。试点单位以试点成功经验为基础,总结、优化、完善其服务模式及运营机制,为全市全域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提供可复制的经验。接受国家验收,建成国家示范城市。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领导,成立AA 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工作。各地和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调配专门人员,加快工作进度,形成整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合力。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细化年度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及时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细化考评指标,严密组织考评,建立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

 区等创建的考核指标,并严格落实;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先评优指标体系;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实施分类工作质量评估和工作考核。

 (三)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同时研究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政策,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公众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严格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各地财政要积极支持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财政每年安排奖补资金,对相关的垃圾分类项目进行考核奖励,切实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完善法规制度保障。梳理国家及省市相关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出台《AA 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从法治层面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源头减量、监督管理、保障措施、政府和公众分类责任义务、公民行为规范、奖惩机制等方面予以明确,推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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