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培训教学计划
来源:入党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09-06 点击:
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培训教学计划
根据《XX市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X教字[2004]59号)文件通知精神,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工作由X市教师进修学校承担。为保证培训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订本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1、培养广大幼儿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心理素质,树立热爱幼教工作、尊重热爱幼儿、举止文明、依法施教的思想。
2、拓宽广大幼儿教师的知识领域,更新知识结构,使广大幼儿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明显提高,力求成为创新型的教师。
3、使广大幼儿教师树立与基础教育改革相适应的先进的教育理念,并能够将这种先进的教育理念渗透到幼教工作中。
二、学习形式:
集中培训。根据XX市幼教工作的实际,幼儿教师一般集中培训、集中安排在暑假进行。
三、培训对象
截止到2004年6月31日,未满50周岁的全体幼儿教师。50周岁以上的幼儿教师鼓励自愿参加培训。
四、课程设置及课进分配。(见附录)
五、注册、考核、结业
凡培训对象应按照进修学校办班通知的有关要求,按照到进修学校报到注册,否则,后果不负。
学业考核分为三部分:平时成绩、结业考核成绩、出勤成绩。平时成绩、结业考核成绩共计100分,各占30%和70%;出勤成绩为每少一节课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3分,总评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各门功课成绩均合格者为培训合格,发放继续教育合格证,否则视为培训不合格,需重新参与培训。
六、教学要求:
1、培训对象要按要求接收培训,不无故缺课,不早退、不迟到,认真完成作业。
2、各单位必须充分重视继续教育工作,制订各自的继续教育工作计划,为培训对象按时参训提供充分支持。
3、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并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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