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7)

来源:入党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09-02 点击: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7)
盗传必究 一、单项选择题 1.某甲将一台彩电赠给某乙,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

A. 实践性法律行为 B.要式法律行为 C.单务法律行为 D.单方法律行为 2.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属于( )。

A. 国家 B.城市 C.集体 D.个人 3.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公民为失踪人须( )。

A.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一年的 B.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 C.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三年的 D.该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4.某甲生前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希望工程,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

A. 诺成性法律行为 B.要式法律行为 C.双务法律行为 D.有偿法律行为 5.我国民法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 )。” A.应当签订代理合同 B.应当承担法律后果 C.视为同意 D.不视为同意 6.根据物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可将其区分为( )。

A. 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 B.主物和从物 C.特定物和种类物 D.可分物和不可分物 7.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 )。

A. 无效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D.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8.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是( )。

A.配偶 B.父母、子女 C.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D.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9.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权依法有偿转让自己名称的社会组织是( )。

A.企业法人 B.国家机关法人 C.事业单位法人 D.社会团体法人 10.北京机车车辆厂的法定代表人是该厂的( )。

A.党委书记 B.厂长 C.工会主席 D.副厂长 11.法人机关成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体现着( )。

A.法人机关成员的个人意志 B.法人代理人的意志 C.上级主管机关的意志 D.法人的意志 1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 )。

A.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无效的民事行为 D.完全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行为 13.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 )。

A.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C.全部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D.财产关系和有财产性质的人身关系 14.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 )。

A.既得权和期待权 B.财产权和人身权 C.主权利和从权利 D.绝对权和相对权 15.在对外关系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 )。

A.有限清偿责任 B.无限清偿责任 C.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D.按份责任 16.在农村,农民的联营企业属于( )。

A.国家所有 B.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C.社会团体所有 D.个人所有 17.以下不属于继受取得的是( )。

A.没收 B.买卖 C.遗产继承 D.互易 18.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为失踪人,该公民必须下落不明满( )。

A.2年 B.4年 C.5年 D.10年 19.张某不习水性,不慎落水急忙呼救,杨某经过,要求张某付1万元人民币方救张某,张无奈同意付钱,杨某遂将张某救上岸,其要求付钱行为是( )。

A.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的民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显示公平的行为 20.在甲乙双方的买卖交易过程中,丁某既作为甲的代理人,又作为乙的代理人,这种代理行为属于( )。

A.委托代理 B.复代理 C.无权代理 D.代理权的滥用 21.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等属于( )。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动产物权 22.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是( )。

A.所有权转移 B.占有权转移 C.收益权转移 D.处分权转移 23.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公民为失踪人须( )。

A.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一年的 B.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 C.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三年的 D.该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4.根据物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可将其区分为( )。

A.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 B.主物和从物 C.特定物和种类物 D.动产和不动产 25.乘人之危的行为是( )。

A.无效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D.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26.某甲生前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希望工程,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

A.诺成性法律行为 B.要式法律行为 C.双务法律行为 D.有偿法律行为 27.我国民法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 )。” A.应当签订代理合同 B.应当承担法律后果 C.视为同意 D.不视为同意 29.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是( )。

A.配偶 B.父母、子女 C.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D.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29.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权依法有偿转让自己名称的社会组织是( )。

A.企业法人 B.国家机关法人 C.事业单位法人 D.社会团体法人 30.北京机车车辆厂的法定代表人是该厂的( )。

A.党委书记 B.厂长 C.工会主席 D.副厂长 二、多项选择题 1.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 )。

A.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在民法上房屋属于( )。

A. 不动产 B.流通物 C.限制流通物 D.动产 3.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 )。

A.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4.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可以采取的方式有( )。

A. 实物分割 B.变价分割 C.作价分割 D.财产分割 5.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经营可以分为( )。

A. 国有土地使用权 B.国有林地使用权 C.国有草原使用权 D.国有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 6.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 )。

A.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B.人身关系 C.国家宏观经济关系 D.行政法律关系 7.公民死亡后即丧失法律上的人格,随之产生一系列相应的法律后果( )。

A.遗嘱发生效力 B.财产开始继承 C.债权债务消灭 D.婚姻关系消灭 8.法人终止的原因有( )。

A.依法被撤销 B.解散 C.违约或侵权 D.依法宣告破产, 9.在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作为行为的附属要件,条件应符合的要求有( )。

A.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B.条件是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 C.条件是法定而非当事人议定的 D.条件不得与行为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10.《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 )。

A.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B.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C.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代理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11.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应为( )。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人身内容 12.公民死亡后即丧失法律上的人格,随之产生一系列相应的法律后果是( )。

A.遗嘱发生效力 B.财产开始继承 C.债权债务消灭 D.婚姻关系消灭 13.法人终止的原因有( )。

A.依法被撤销 B.解散 C.违约或侵权 D.依法宣告破产 14.在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作为行为的附属要件,条件应符合的要求有( )。

A.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B.条件是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 C.条件是法定而非当事人议定的 D.条件不得与行为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15.《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所发生的法律后果是( )。

A.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B.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C.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代理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16.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 )。

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醉酒的人 17.民法通则规定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条件包括( )。

A. 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B.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C.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D.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的 18.在民法上,房屋属于( )。

A. 不动产 B.流通物 C.限制流通物 D.动产 19.下列情况属于限制流通物的是( )。

A. 土地 B.金银 C.房屋 D.武器、弹药 20.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 )。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围声明的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1.根据民法规定,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 )。

A.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C.部分民事行为能力 D.无民事行为能力 22.下列物中,属于有价证券的是( )。

A.股票 B.债券 C.支票 D.提单 2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处理相邻关系中,应遵循的原则有( )。

A.公平合理 B.兼顾各方,团结互助 C.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D.严格划分界限,互不侵犯 24.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理论,共同共有的特点有( )。

A.共有财产不分份额 B.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C.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 D.共有人平等地承担义务 25.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 )。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26.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 )。

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醉酒的人 27.民法通则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

A.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B.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C.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D.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的 28.在民法上,房屋属于( )。

A.不动产 B.流通物 C.限制流通物 D.动产 29.下列情况属于限制流通物的是( )。

A.土地 B.金银 C.房屋 D.武器、弹药 30.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 )。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围声明的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三、名词解释 1. 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2.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

3. 诉讼时效:指的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可能性的制度。

4.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5. 承包经营权:是指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6.等价有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转移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

7.物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8.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9.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与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0.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11. 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

12.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

13.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经移动即会损害和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

14.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15.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16.国有土地使用权: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17.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8.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

19.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 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失。

20.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 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21. 房屋典权: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22.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23.指定代理:是指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24.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

三、填空题 1.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

2. 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 公民从出生时到死亡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4.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属于具有特殊作用的种类物。

5.物权分为所有权和其他物权。

6.收益在法律上又称为孳息,它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种。

7.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8.在我国,共同共有的基本形式有两种,分别是夫妻共有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

9.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包括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10.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力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11.民法上的死亡分为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

12.《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13.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效灭。

14.《民法通则》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际、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15.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16.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17.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联营主要有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合同型联营三种形式。

18.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代理相应分为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类。

19.传统民法将他物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0.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

21.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叫做国有土地使用权。

五、问答题 1.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

答:(1)受宣告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
(4分) (2)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3分) (3)经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3分)
2.简述滥用代理权的行为种类。

答:(1)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3分)
(2)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知道代理的事项违法的行为。(3分)
(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2分)
(4)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2分)
3.简述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答:(1)占有权,民事主体对财产的实际控制。(3分)
(2)使用权,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质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3分)
(3)收益权,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基于财产而产生的物质利益。(2分)
(4)处分权,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财产进行的处置。(2分)
4.简述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

答:(1)依法成立。(2分)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分)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3分)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分)
5.简述代理的法律特征。

答:(1)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3分)
(2)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3分)
(3)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2分)
(4)代理入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2分)
6.相邻关系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答:(1)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3分)
(2)因为主体所有或使用的不动产相邻而发生的。(3分)
(3)在内容上,因种类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内容。(2分)
(4)客体主要是行使不动产权利的利益。(2分)
7.简述法人的条件。

答:(1)依法成立。(2分)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分)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3分)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分)
8.简述财产所有权的民法保护。

答:(1)请求确认所有权。(2分)
(2)请求返还原物。(2分)
(3)请求排除妨害。(2分)
(4)请求停止侵害。(1分)
(5)请求恢复原状。(1分)
(6)赔偿损失。(2分)
9. 简述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

答:(1)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获取实际利益的可能性。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实际享有的利益,必须通过实际的行为才能创设或取得。(4分)
(2)民事权利能力是享受权利的资格和承担义务的资格的统一。民事权利并不必然包含民事义务在内,两者是在具体的民事法律中互相对应、各自独立的两个不同概念。(3分)
(3)民事权利能力与个人意志无关,不能由其自由转让、放弃。民事权利的内容和范围直接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可以依法转让和放弃。(3分)
10.简述财产所有权的特征。

答:(1)财产所有权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
(2分)
(2)财产所有权具有权利主体上的特定性;
(2分)
(3)财产所有权具有相对义务人的不特定性;
(2分)
(4)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
(2分)
(5)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财物。(2分)
11.简述平等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答:(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3分)
(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3分)
(3)民事主体在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2分)
(4)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因他人的行为使自己的权利遭受侵害时,都有权要求他人依民法的规定承担责任。(2分)
12.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哪四项有效条件? 答:(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分)
(2)意思表示真实。(3分)
(3)民事法律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2分)
(4)符合法定形式。(2分)
13.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1)平等原则(2分)
(2)等价有偿原则(2分)
(3)自愿和公平原则(2分)
(4)诚实信用原则(2分)
(5)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2分)
14.物权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答:(1)权利的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3分) (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的干涉;
(3分) (3)物权的标的是物;
(2分)
(4)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2分)
15.善意取得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4分)
(2)取得的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3分)
(3)受让人必须通过交换而取得财产。(3分)
六、案例分析 1.王强是雷州人,但家住广州,他经常自制药酒,一天让儿子王小军去某市场购买中草药“首乌”8斤。王小军到市医药公司门市部买药材时,向售货员表示要购买中草药“首乌”8斤,雷州话“首乌”与广州话“草乌”的声音十分相近,售货员误将8斤“草乌”卖给了王小军,王小军不认识中草药,遂将药材带回家。数日后,王强发现药买错了,找门市部要求退货,该门市部拒绝,王强遂诉至法院。

问:此案如何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民法通则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4分)
(2)售货员把王小军买首乌误解为买草乌,显然双方在买卖的标的物上存在重大误解,违背行为人的真实意愿。(4分)
(3)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对民事行为的重要内容误解而进行的民事行为,该纠纷属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4分)
(4)法院应变更或撤销双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4分)
2.某商店有标价1350元绞面机和350元切面机。售货员甲误将价值1350元的绞面机当350元的切面机出售给顾客乙。乙当时问:“如有问题,能否退货?”甲答:“商品售出,概不退货。”乙交款提货。不久,甲发现错误,找到乙,说明情况并道歉,要求乙补交余款或者退回绞面机。乙不同意,因为甲说过“商品售出,概不退货。” 问:(1)甲乙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2)乙不同意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1)甲乙的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4分)
(2)甲的行为是因为对标的物发生重大误解。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是可撤销的行为。(6分)
(3)乙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据民法通则,行为可以不撤销,需要乙补齐货款;
也可以撤销, 该行为从成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双方返还财物。(6分)
3. 甲开了一个专做成人衣服的服装店,乙专门批发布料。甲向乙借3000元及布料50米,约定钱与布料半年之后一次还清。过了半年,甲仅还款500元,而且未偿还布料。乙多次到甲处催还,甲每次都推托。乙十分生气,到甲店中把甲所借布料制作的衣服全部拿走。甲谴至乙家索要,乙拒不交还,声称:“这衣服是用我的布料做的,理应归我所有。”据查,仅制作衣服的加工费甲花去2000元。

问:(1)甲、乙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 (2)乙有没有权利拿走甲的衣服?为什么? (3)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甲乙之间存在两种法律关系:一是借贷关系,二是所有权关系。(5分) (2)乙无权拿走甲的衣服。因乙的布料已经变成衣服,衣服所有权归甲,乙不能强行扣押甲的衣服。(6分). (3)乙应返还衣服,甲应偿还借款及布料(或布料价款)。(5分)
4. 甲是一家大型百货商场,商场内销售各种品牌的电器。2008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乙公司业务员丙,乙公司是海尔电冰箱的代理商。经协商由乙供甲海尔电冰箱40台,丙未经单位同意就口头承诺,甲即交丙空白支票一张,丙填写为57200元。乙收到支票后两次供货共21台电冰箱,尚欠23500 元货未供,后甲几次催乙供货或退款。乙以此事是丙所为与其无关为由拒绝。甲诉至法院。

问;
丙是什么行为?合同是否有效?乙是否承担责任? 答:(1)丙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他未经乙委托就与甲订立购销电冰箱合同,并代乙收货款。(5分)
(2)合同有效。因为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只有经被代理人的追认才承担民事责任。乙对丙收入自己账户的货款未提异议,并两次供21台电冰箱,已履行部分合同,是对丙行为的追认。(6分)
(3)乙应承担民事责任。丙的无权代理行为被追认后,该代理行为从开始实施起,就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乙应退余款并赔偿甲损失。(5分)
5. 蓝天机械厂从2000年起为大地汽车轮胎厂加工零配件,2002年12月,大地汽车轮胎厂与某一摩托车厂合并,更名为天宇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大地汽车轮胎厂已累计欠蓝天机械厂加工费60000元,合并后,蓝天机械厂向天宇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天宇汽车制造厂则以“大地汽车轮胎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蓝天机械厂遂诉诸法院。

问:天宇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1)天宇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4分)因法人合并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6分) (2)汽车制造厂应承担大地汽车轮胎厂欠蓝天机械厂的全部债务。(6分)
6. 某电镀厂从2005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零配件,2007年10月,汽车油箱厂与汽车配件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已累计欠电镀厂加工费57万元,合并后,电镀厂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汽车制造厂则以“汽车油箱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电镀厂遂诉至法院。

问: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1.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4分)
因法人合并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6分)
2.汽车制造厂应承担汽车油箱厂的全部债务,即57万元。(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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