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 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中突出政治建设

来源:入党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08-31 点击:

 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中突出政治建设

 (党课讲稿)

 XXX

 (20XX年X月)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党内监督作出了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之一,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是新时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以及派驻监督全覆盖的实现,如何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中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更加有效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已经成为当前重要的纪检监察重要研究课题。近期,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通过认真学习,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分析研究,从派驻省级机关纪检监察组角度,对如何在派驻纪检监察工作中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切实增强派驻监督工作实效这一课题进行初步探讨,形成了几点粗浅的认识和思考。

 一、深刻领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加强党的建设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这是新时代、新使命、新任务对加强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重大创新。把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并摆在首要位置,这充分显示了政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意见》通篇凸显了党的政治建设在党的各项建设中的根本性地位,强调“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始终,以政治上的加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引领带动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提高。”这一要求,既是对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党中央对新时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突出党的政治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

 马克思主义政党首先是一个政治组织,政治性不仅是政党的第一属性,也是政党的本质属性。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既是中国工人阶级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在党的建设历程中,讲政治一直贯穿其中。毛泽东同志曾作出“革命的政治工作是革命军队的生命线”的著名论断。邓小平同志提出,“到什么时候都得讲政治”。江泽民同志强调“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我们讲的政治,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核心对政治建设的论述可谓一脉相承,也从战略层面上进一步揭示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性。

 突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显著,管党治党实现了由宽松软向严实硬的深刻转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这一切转变的根源,就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突出强调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注重政治上的要求”。党的十九大闭幕后不久,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门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明确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明确了党内的同志之间、上下级之间以及政商之间要建立清清爽爽、规规矩矩、亲清新型的关系,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今年以来,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制定出台,为加强和改进党的政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使政治建设由“虚、空、软”走向了“实、真、硬”。

 突出党的政治建设是推动党的各项建设的关键环节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党的建设总要求,强调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中,同时明确指出要一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紧紧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使各项建设在正确的政治方向上达到高度统一,从而使各项建设能同向发力,形成党的建设的整体合力。因此可以说,政治建设是“纲”,其他党建工作是“目”,纲举才能目张。只要我们紧紧抓住、牢牢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把握政治方向、提升政治能力、坚定政治立场,其他一切工作才能够取得圆满的成绩。

 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贯穿工作全过程

 反腐败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本质上是党和国家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是党的政治机关,肩负着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重要职责,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牢牢把握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根本要求

 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持党的领导,放在第一位的就是要一以贯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要真正做到讲政治、顾大局、护核心、真看齐,在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做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做表率。另一方面,要善于从党中央的政治高度和大局来审视工作,善于把各项具体工作聚焦到“两个维护”的统领上来,坚守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

 (二)紧紧围绕强化政治监督这一工作主线

 党章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一章中,明确规定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从根本上确立了政治监督在党的政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为纪委履行政治监督职责提供了根本依据。要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要求,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精准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要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其他形式监督的有效贯通,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三)始终抓牢永葆政治本色这一着力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使我们党永不变质、永不变色。”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一些新的形势和挑战,一些腐败问题往往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如十八大以后查处的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危害党和国家政治安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就要深入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案件,从查处的腐败个案中,深入剖析腐败问题的背景和成因,深挖贪污腐败背后的政治污染“底泥”,除腐祛恶、固本清源,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实现党的事业接续发展。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鲜明价值取向,永葆党的政治本色,聚焦群众关注、反应强烈的关键领域,重点查处影响党中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强化政治建设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政治站位不够高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云南省实施细则的出台,纪委监委逐步实现了“无缝式”监督全覆盖,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日益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特别是派驻在政府职能部门的纪检监察组承担着繁重的受理信访举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执纪审查、监察调查等业务工作。部分纪检监察组在工作中存在对政治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重执纪审查业务轻政治建设的情况。如政治理论学习经常性、系统性、深入性不够,不能很好地处理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关系、学用结合程度不高等;部分纪检监察组存在思想认识偏差,认为深化党的建设,尤其是政治建设,是党委(党组)的工作,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就可以了;部分纪检监察组在执纪审查过程中,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够强,政治站位不够高,不能够站在全局的角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执纪审查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发挥不够好。

 职能定位不够准确,体制机制不顺畅

 派驻机构改革过程中,对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来说最首要的一点就是要找准角色定位,理顺与驻在部门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一些纪检监察组在之前的“三转”过程中,落实各项要求不彻底,职能定位不够准确,身份角色意识还有偏差。从被监督单位来说,部分领导干部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认识还停留在机关某个处室的定位上,机关纪委某种程度上的“缺位”,导致一些纪检监察组仍在不同程度承担着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由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同时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虽然明确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受省纪委省监委直接领导,但在实际履职过程中,同样要以党组成员的身份参与决策、开展工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既是监督者,又是参与者,派驻监督效果不够理想。从上级主管部门角度出发,纪委监委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派驻机构无事可做,在实际工作中将派驻机构看成“后备队”和“临时工”,机关哪项业务工作需要人手,一些临时性工作需要纪检监察机关配合,都抽调安排派驻机构人员参加,出现“帮着别人的种田,撂荒了自家的地”的现象,使得本职工作无法开展。

 工作力量不够聚合,政治监督没有有效凸显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以来,结合被监督单位特点,开展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部分纪检监察组作出的一些有益探索,得到了省纪委省监委的充分肯定。但就目前来说,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的力量没有得到充分聚合,政治监督作用也没有得到有效凸显。一是抓政治监督力量不足,交通运输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没有充分发挥。例如,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目前在编人员为7人,面对的重点监督监察对象475人(处级以上干部),一般监督监察对象达15627余人。如此巨大的监督体量,仅仅依靠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二是抓政治监督体制机制不全,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行“两个责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情况和执行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反馈整改一系列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措施也尚未完善,通过案件查办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的能力和水平上还有差距。

 四、突出政治建设核心地位,有效推动派驻纪检监察工作

 强化理论武装,坚守政治定位

 只有明确政治定位,才能正确履行政治职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是党中央领导下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监委的派出派驻机关,代表纪委监委承担着监督驻在部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能,是各级纪委监委的监督“前哨”和“探头”。在履行派驻纪检监察职能过程中,必须要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省委和省纪委省监委的部署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热潮,坚持全面学、系统学、长期学、深入学,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保证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深化角色意识,坚持政治领导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派驻监督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深化XX省纪委XX省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XXX书记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进一步强化身份意识,自觉接受省纪委省监委的直接领导,理顺与驻在部门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自觉向省纪委省监委负责,定期报告全面工作,请示报告重要事项。坚持每半年至少向省纪委省监委分管领导报告1次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年底向省纪委述责述廉;对驻在部门班子成员违规违纪问题、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问题情况、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从严管党治党等情况及时进行报告;落实好“2+1+1”联动工作办法,及时将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重要监督检查事项、政治生态研判活动、查办重要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向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报告。

 立足主责主业,聚焦政治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派驻监督在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政治监督是派驻监督的第一原则、首要任务。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将政治监督放在首位、贯穿始终。一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特殊使命和重要职责,聚焦“七个有之”,对照“五个必须”,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和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行为,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二要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各级党组织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坚决进行追究追责,通过压力传导,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三要强化日常监督。重点检查驻在部门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以及对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统一”。从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出发,着力聚焦群众所想所盼,围绕“四好农村公路”“综合交通运输”、“交通扶贫领域”“安全生产领域”等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实现“精准监督”。

 筑牢思想防线,净化政治生态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内在必然要求。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全面把握驻在单位的“树木”与“森林”状况,注重动态分析研判,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是定期与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情况,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反馈,督促驻在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二是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监督重点,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把对党忠不忠诚、老不老实作为选人用人第一标准,突出政治审查,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三是摸清监督监察对象“廉情”底数,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围绕监督监察对象廉政风险点排查,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谈话函询、立案审查、问责管理、其他廉情、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函等12项情况列入干部廉政档案,实现动态化更新、全覆盖管理,切实发挥好廉政档案的基础性作用。四是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对党内出现的拉帮结派、大搞团团伙伙、“山头主义”“圈子文化”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锤炼政治能力,打造纪律“铁军”

 反腐败斗争的一线阵地,必须由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的人来坚守。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首先是要不断锤炼政治能力。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深悟透;要时刻牢记我们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都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刻在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弄清楚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是什么,弄清楚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范围和界限等等。只有自己心里明白,才能真正做到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分析、把握问题,才能切实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练就一双政治慧眼,准确辨别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其次是要提升队伍素质。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纪检干部除了要有坚定的党性原则外,还要有较丰富的政策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力量有限,要用好用活交通运输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这支队伍的力量,通过摸底调研,掌握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基础情况;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增强执纪办案水平;深入了解交通运输系统的行业特点,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坚持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学纪,熟练掌握制度规定,融会贯通、学深悟透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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