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路局养护中心管理实施办法】 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来源:入党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03-19 点击:

   

 **县公路局养护中心管理实施办法

    

   

 为深化公路养护招投标改革、规范养护站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大科学养护力度,提高养护质量,保证养护站正常的工作秩序,给养路员工创造出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     养护生产管理

 1、生产管理制度

 (1)站长(承包人)要与公路养护中心签定公路养护承包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2)站长(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前制定出年生产计划,按列养公路里程和公路等级具体分段定员到人,并签订聘用合同,报养护中心进行审核,以备日常抽查。批准后按计划安排生产任务。

 (3)站长(承包人)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包括生产指挥权、用工用人权、收入分配权、经营权)。站长(承包人)要合理安排站员,组织养护生产。

 (4)养护站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内业资料的填写要求认真、规范、准确。

 2、劳动用工制度

 (1)养护站站员由站长(承包人)聘用(原则上聘用原养护站职工、养护中心机关分流、下岗人员)确需外聘人员时,要报经养护管理中心批准。

 (2)受聘职工要与站长(承包人)签定劳动合同书,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书的内容规定。

 (3)站长(承包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利和待遇。

 (4)站长(承包人)辞退、裁减职工,须报请养护中心批准。

 (5)站长(承包人)每月发放站员工资情况要上报养护中心。以备抽查,站长不得无故有意克扣站员工资待遇。

 3、监督检查制度

 (1)公路养护生产的监督检查实行“三级监理、二级督查”制度。

 (2)一级监理指站长(承包人),负责对养护站人员的养护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核算工程量。根据工程量核定每个员工的生产里程。

 (3)二级监理是指公路养护管理中心人员对养护站的生产、内业、内务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检。

 (4)三级监理是指公路管理局对养护质量指标、工程量完成情况进行的检查、考评。

 (5)一级督查是指公路养护管理中心的督查员(财务),负责监督、稽查养护承包合同落实情况;在评定质量指标、考核工程量、掌握定额、计量分配,工资等方面工作的是否准确、公正。

 (6)二级督查是指公路管理局的督查员(财务主管),负责监督稽查养护承包合同双方履行合同情况,养护管理中心养护质量指标、工程量的完成情况和养护经费使用情况。

 4、养护站劳动纪律

 (1)养护站员工要服从站长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自己的生产任务,不准消极怠工,无故旷工,违者站长可根据情节给予训诫或罚款。

 (2)上班时间,严禁喝酒、赌博、干私活,如发现,站长可根据情节给予训诫、罚款或停工处理。

 (3)对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无理取闹者可处以200—500元罚款,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解聘。解聘后单位不再安排工作,作待岗处理,不发给生活费,并停发工资。

 (4)以上各条如道站长没有发现,而是被养护中心或公路局发现,不但处罚本人,还要处罚养护站长。如站长带头违犯,将给予重罚。

 (5)养护站员工对所受处罚有异议的,可向监理,督查人员进行反映,由监理、督查人员根据情节进行裁决。

 5、考勤管理制度

 (1)养护站人员因病或事需要请假,必须有请假条,由站长批准方可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期间不发工资。

 (2)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旷工一次扣罚两天工资,连续旷工5天或累计旷工10天者,站长可以将其解聘。并上报养护管理中心停发工资。

 (3)工伤、婚、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4)各养护站休假按轮休执行,由站长安排,并报养护管理中心备查。

 6、科学养护制度

 (1)养护站要加强科学养护、规范化养护,来降低成本,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养护质量。

 (2)坚持规范化作业,保证路面整洁畅通。

 (3)鼓励养护站员工开发、研制节约材料,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养护质量的新技术、新产品。

 (4)养护管理中心对新技术、新产品进行证实后,将给予奖励。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养护站员工在生产作业中,要严格遵守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

 (2)各站员工上路作业必须着安全标志服,违者将受到罚款。

 (3)严禁酒后上路,发现即停止工作,扣发该天工资补贴。对屡犯者给予重罚。

 (4)机械操作管理员要认真遵守机械操作规程、交通法规,经常检查、维修机械,避免事故的发生。

 (5)如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则由本人负完全责任。

 8、机械使用管理制度

 (1)养护站的机械要建立台帐卡帐、技术档案,每年定期清查,核定机械技术状况,做到物、帐、卡相符。

 (2)机械的使用,必须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各种机械都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定操作规程制度,做到机械台台有人管。

 (3)养护站站长必须了解养护工作进度,如需机械配合的,上报养护管理中心,由养护处视情况提供机械,由机械站安排处理。

 (4)机械站的机械操作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准上机操作。由机械站长配定。

 (5)机械要定期保养,使之经常处于完整状态。

 二、     养护站内务管理

 1、内勤管理制度

 (1)养护站员工要遵守该站规定的作息时间。

 (2)养护站员工要积极参加该站组织的各项活动。

 (3)养护站要发展种、养殖业,来补贴职工生活。

 (4)养护站要不断调剂伙食,改善职工生活。

 2、物品管理制度

 (1)养护站长(承包人)应正常购置该站所需物品,满足工作、生活需要。

 (2)养护站员工要爱惜班内物品,贵重物品要由专人看管。

 (3)对故意损坏或操作失误造成物品损坏的,要酌情进行全部或部分赔偿。

 (4)对养护处购置的一些贵重物品(如电视、影碟机等),应保护完好,以供养护站的循环使用。

 3、多种经营管理制度

 (1)因地制宜,发展第三产业,增加经济效益,提高员工收入。

 (2)可采取共同入股,共同管理的方式,大家共同受益。

 (3)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分配办法,并保证实施。

 三、     精神文明建设

 1、养护站环境建设

 (1)随着养护站建设水平的提高,养护站还应配备与其硬件环境相匹配的内部设施,要报养护管理处审批。

 (2)养护站院落规划合理,机械停放整齐,没有杂草、垃圾,种植各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

 (3)养护站室内环境要保持整洁,做到窗明几净。

 (4)室内环境的保持工作要各负其责,屋内环境、设施脏乱、过早陈旧,站长可对保持人处以30元的罚款。

 (5)订购书报,配置体育、文娱活动用品,不断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2、养护站学习制度

 (1)为提高养护员工的自身素质,养护站要定期组织学习,要有学习笔记。

 (2)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治学习,使站员能了解国家大事、党的政策,加强辩清是非的能力。

 (3)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提高站员的业务技能。

 3、助人为乐制度

 (1)发扬公路人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精神,为过往车辆、行人排忧解难。

 (2)提供帮助后,不能索取报酬,否则,一经发现没收所得后,还要进行罚款。

 (3)对所做的好人好事要有记载或整理成材料,对于典型事迹要进行宣传报导。

 四、劳动资金分配管理制度

 1、劳动分配制度

 (一)养护站采用日常保洁养护费用包干的形式,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养护站正式定员员工(含**工)应发的工资部分(包含原来规定的:工种津贴每月每人6元,七、八、九月的高温津贴每天每人12元 )。站长管理补贴每月180元,记工员每月补贴100元。

        (2)养护站一线正式员工(含**工)野外(指在野外日常保洁和野外施工人员包含站长,记工员,炊事员)养护施工补贴:按月补发出勤补助300元(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80元)。如有特殊工种的(如打草,熬油等)员工另加补贴每天6元。养护中心在国家法定重大假日安排值班的(如十一,春节等)按150元每天每人统一定补到值班人员。

       (3)养护站办公费24元每人一年,工具费180元每人一年,站长差旅费每月每站30元。站长通信费每月60元,小型福利费(养护正式工含**工)每人每年36元,电费按配额员工每人每月12元,网信费、有线电视年费见发票报销。每站每月补贴交通观测费30元。

 (4)机械站平常小修保养费用实报实销,如有工程按工程量核算。

 (5)养护中心将月各站巡检和最终月评定所扣除的资金,作为该月养护站评定的第一名的奖金进行奖励。                                                           (6)本着“各尽所能,按劳联质计酬”的原则,实行养护联质承包制。即工人的工资要与实际完成生产任务的多少和质量的好坏及出勤率相挂钩。

 (二)养护站承包金额发放要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的条件下,经养护中心按评分核定检查验收,日常巡检情况,签发计量支付单,经财务审核,主管领导审签后,方可下拨资金。

 (三)站长要严格考核制度,对站员下达计划任务,明确其分段里程,并将名单报养护中心,验收核算单,对职工奖罚要做到有理有据。对站员执行承包资金的二次分配。对不按勤高质完成任务的站员,有权扣发该站员的缺勤和效益工资及野外补贴。扣发的部分资金由站长掌握。二次分配工资表并报养护中心财务。

 2、财务管理制度

 (1)养护站执行费用包干(如有养护处临时安排任务,其费用另记)。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2)要求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本,做到帐目清楚,以备养护处抽查。

 (3)每半年会同养护财务进行一次财产清理盘点工作,对毁损报废的财产物资要及时清理解决。

 (4)站长(承包人)不得挤占或挪用工人工资。对站员有违反规定,站长可予以奖惩。

 3、奖惩制度

     彻底破除“等、靠、要”和“干好干坏一个样”旧的思想观念,强化养护竞争意识,在养护资金分配上,实行“优质优价、劣质低价”的原则,连续三次在月度检查评分中排名倒数第一的站,年终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综合评先活动。

    年终检查得到市局养护名次的站或线路名称,并在市局获得的奖励资金可实行月度养护检查评分表按计算比例进行再奖励。                                

  五  其它

 本办法由**县公路局养护中心负责解释,各站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站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并细化相关措施和制度,报养护科备案。

 未尽事宜由养护中心会议协商解决,补作附加条款制度,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县公路局养护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

 本文来自香当网http://www.xiangdang.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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