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财政局相关信息系统软硬件网络安全加固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6009

来源:日记大全 发布时间:2020-09-2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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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

 简阳市政采招〔 2020 〕 006 6 号

 简阳市财政局相关信息系统软硬件网络安全加固设备采购

  公

 开

 招

 标 标 文 文 件 件 中国·四川省·简阳市 简阳市财政局和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共同编制 二〇二〇年八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17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8-35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6-36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7-37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要求„„„38-48

 第七章

 评标办法„„„„„„„„„„„„„„„„„„„„„„49-59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60-63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简阳市财政局委托,拟对简阳市财政局相关信息系统软硬件网络安全加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第一次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及 分 包号:简阳市政采招〔2020〕006 号

  分包号:第 1 包。

 二、 招标项目:简阳市财政局相关信息系统软硬件网络安全加固设备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补助。

 四 、:

 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体要求以第四章的约定为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 报名方式和 招标文件获取路径

 1 1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 ( 按招标 文件要求在系统中成功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后方可参与投标)。

 2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ccgp- - sichuan.gov.cn )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需求 ”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或 在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https ://www.cdggzy.com/ )项目采购公告下方 “采购文件”。

 栏中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 3 、招标文件获取路径:供应商要参加投标,应首先使用账号密码或 A CA 证书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https://www.cdggzy.com/ ),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马上参与”(注:首次登录的新用户应先点击“注册新用户”,注册成功后再登录。),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在系统中提交。

 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北京时间) ) 及方式:

  4 1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0 2020 年 年 8 8 月 月 2 28 8 日 日 1 10 0: :0 00 0 。

 2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A CA 证书(以下简称 A CA 证书)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纸质投标文件、A CA 证书、A CA 证书密码递交至开标地点。

 3 3 、如遇停电或 系统无法读取或 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导致系统无法使用时,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否则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 开标地点: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简阳市射洪坝街道 办事处 印鳌路9 159 号 ( 东城新区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消防队旁)

 交易中心办公楼一 楼】开标。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简阳市财政局 地

  址:简阳市射洪坝街办人民路 联 系 人:陈帅 联系电话:17738720070 采购代理机构: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办事处印鳌路159 号(东城新区市政府第二办公区,消防队旁)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

 邮

 编:641400

  联 系 人:付 蓉

  联系电话:028-27028359 传

 真:028-27028962

  电子邮箱:1269080598@QQ.COM

 投标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8-27220510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1450 000.00 元( 壹佰肆拾伍万 元整)

 。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或超过单项限价的报价(如有)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1450 000.00 元(壹佰肆拾伍万元整)

 。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或超过单项限价的报价(如有)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2 强制采购 (实质性要求)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若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数平均报价 40%)。

 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10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8 政府采购信用 担保融资 1、根据《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 号)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中标(成交)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2、简阳市各银行及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金融服务。服务咨询电话:028-27028359,028-27307538。

 9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付蓉

  联系电话:

 028-27028359

 10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

 唐勇

 联系电话:

 028-27028359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1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到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三科 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

 汪美娟 。

 联系电话:

 02827028359 。

 12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答复。

 联系人:唐勇。

 联系电话:028-27028359。

 地址: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办事处印鳌路 159 号(东城新区市政府第二办公区,消防队旁)

 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

 邮编:641400。

 13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提出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函副本抄送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由采购人负责答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详见第一章);

 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向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由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答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详见第一章)。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联系人:付蓉。

 联系电话:028-27028359。

 地址: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办事处印鳌路 159 号(东城新区市政府第二办公区,消防队旁)

 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

 邮编:641400。

 14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时间及方式

 1 1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送达采购人(节假日不休息),逾期送达的质疑函概不受理。

 2 2 、对中标结果的质疑自中标公告发布次日起7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送达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节假日不休息),逾期送达的质疑函概不受理。

 3 3 、所有质疑书必须现场送达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拒绝受理电子邮件和传真件。

 4 4 、质疑书格 式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严格按照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执行,否则可能被拒收。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简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27224330。

 地址:简阳市东城新区行政办公区三号楼三楼。

 邮编:641400。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简阳市财政局备案。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简阳市财政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照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第六条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 (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5.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9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堡垒机、网闸 。

 2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投标人的风险及政策鼓励

 6. .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 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10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 6. . 2 投标人的风 险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投标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投标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 政策鼓励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

  11 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特别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计量单位 (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及投标限制 (实质性要求)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7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

  12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如有)。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投标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

 (4)

 以上所有条款须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投标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主要产品彩页资料或说明书; (5)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6)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 1 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下列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原件;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3

 (5)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6)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7)商务应答表; (8)承诺函(一)原件; (9)承诺函(二)原件; (10)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 (11)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12)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4 14.4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投标人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又不到投标现场参与投标且又不告知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4 17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0 12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 18.1 1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章、加密

 18.1.1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说明: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包含提供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2、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1 12 8.1.2 投标人使用 A CA 证书登录电子投标辅助制作软件(软件在采购公告中下载并安装),将文件格式为“ .ZB ”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在采购公告中下载)和投标文件(文件格式须为“ .DOC ”或“ .DOCX ”)先后导入,并在电子投标辅助制作软件(下载地址:

 https://www.cdggzy.com/site/DownCenter.aspx?cid=00020001 00400050001 )中填写投标报价、标注投标文件页码、签章、加密(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18.1.3 招标文件有修改的,投标人须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在更正公告中下载)和投标文件重新导入电子投标辅助制作软件,并在电子投标辅助制作软件中重新填写投标报价、标注投标文件页码、签章、加密。

 18.1.4 电子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和分包号,且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必须与招标文件一致。

 18.1.5 电子投标文件每页(含封面)均应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不得使用投标人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5 18.2. . 纸质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

 18.2.1 纸质投标文件应是电子投标文件打印后的装订版。纸质投标文件的所有打印件必须清楚,易于辨认;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模糊不清的,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纸质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 12 8.2.2 如遇停电或 系统无法读取投标文件或 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导致系统无法使用时,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否则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8.2.3 投标人应在纸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和分包号,并装订成册。纸质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招标文件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否则按扣分处理。

 1 14 8.2.4 纸质投标文件应加盖有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名称章)。不得使用投标人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9.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 11 9.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北京时间) ) 、地点、方式详见“第 1 1 章投标邀请”,投标人使用 A CA 证书在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系统提示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上传的投 标文件下载核对,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递交”,系统出具回执,投标文件递交成功。

 2 19.2 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投标人按简阳市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的澄清公告中修改的时间递交。

 19.3 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20. 纸质投标文件、A CA 证书、A CA 证书密码的密封包装、标注、递交。

 20.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将纸质投标文件、CA 证书、CA 证书密码送达开标地点。纸质投标文件、CA 证书、CA 证书密码应密封包装在一件包装内,在密封包装的最外层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名称章)。

 20.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CA 证书、CA 证书密码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0.3 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投标人按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的澄清公告中修改的时间递交。

  16 20.4 招标采购单位收到纸质投标文件、CA 证书、CA 证书密码后,应当如实记载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投标人签字确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 25 0.5 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A CA 证书、A CA 证书密码将被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 1 )纸质投标文件、A CA 证书、A CA 证书密码的密封包装、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 2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A CA 证书、A CA 证书密码。

 (3 3 )未在《成都市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情况表》中的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A CA 证书、A CA 证书密码。

 (4 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子投标文件未递交至云平台的投标人的 纸质投标文件、A CA 证书、A CA 证书密码。

 6 20.6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7 20.7 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以包为单位分别进行递交。

 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2 21 1.1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并按1 19.1 的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21.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

 21.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详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22. 投标文件的撤回

 22.1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撤回后仍可按 19.1 的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22.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22.3 投标文件的撤回详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23.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开标现场将使用投标人送达的CA证书及纸质的证书密码对投标人递交至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除遇停电或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导致系统无法使用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7 五、开标和中标 24 .开标

 24.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4.3 开标现场将使用投标人送达的 CA 证书及 CA 证书密码对投标人递交至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并由唱标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4.4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4.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4.6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包含解密情况、投标报价、其他情况等)签字确认,如未签签字确认,视为认同开标记录。

 24.7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开标时如遇停电或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导致系统无法使用时,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否则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5 . 开标程序

 25.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工作人员现场解密投标文件。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纸

  18 质)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投标人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五)投标人对开标记录(包含解密情况、投标报价、其他情况)签章确认。

 (六)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招标文件要求有样品、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查询。

 26 .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7. .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8. . 中标通知书

 28.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8.2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 供应商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到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具体见投标须知); 也 可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 自行打印中标通知书,无需到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领取。

 28.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9. . 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9.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

  19 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9.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9.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3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五份)送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三科进行合同编号和核验。联系人:唐勇,联系电话:02827028359。

 30 .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30.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30.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0.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1. . 合同转包 (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 .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0 3 33 3.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33.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履约保证金(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附表执行)。

 33.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4. .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5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6 . 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7 . 验收 37.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72 .2 中标、成交金额大(省级 0 1000 万元以上,市县级金额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的采购项目,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和实际使用人或者受益者分离、有质疑投诉举报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参加验收工作。

 37.3 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 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如有),并将验收合格情况相关资料报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21 38. .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支付程序为:合同约定。

 七、投标纪律要求 39 .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40.1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 号令)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402 .2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1 1 )质疑书原件 1 1 份;(2 2 )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 1 份;(3 3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1 1 份;(4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 1 份;(5 5 )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 1 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6 6 )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40.3 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

  22 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以便于相关单位答复和处理。

 40.4.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并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40.5 凡质疑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且在有效期内不能补充完整的,其质疑不予受理。

 九、其他

 41.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42、 (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都符合其要求。

  23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 项目(招标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注:

 (1 1 )

 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

 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 身份证明材料”。

 (2 2 )

 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3 )

 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投标,而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适用。

  24 承诺函 (一)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没有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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