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学会加强法学会建设情况

来源:小学周记 发布时间:2021-04-21 点击:

昌江县法学会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县于2016年4月21日成立并召开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县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其中常务理事25名,会长1名、副会长6名、秘书长1名,常务理事17名,理事62名。2019年底根据省法学会关于会员信息进行核实梳理工作要求,我县法学会重新对原有120名会员信息进行排查,汇总更新会员去世、工作调动、地址变迁等信息,其中调离我县会员12人,因违法犯罪清除会员7名,辞去公职会员2名,退休会员8名,截止目前县法学会共有会员91名。

二、 昌江县法学会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根据中国法学会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县法学会号召全县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部门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协助卫生防疫等部门解决法律咨询等工作。严格贯彻落《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服务政府工作大局,积极为法治昌江、平安昌江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

(一)坚持党委领导,加强政治建设。积极组织法学会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帮助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进一步认清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依法治国、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部署,按照省法学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攻坚克难,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县委政法委统筹组织推进县法学会建设纳入全县政法工作整体谋划推进,确保了法学会开展各项活动中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权威、拥护党的决策放在首位。

(二)着眼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加强法治宣传。一是举办《民法典》宣讲报告会。邀请海南大学法学院董万程教授以“《民法典》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题,帮助我县机关干部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时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界限,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每年县法学会积极联合政法委各部门以及团县委、县妇联、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深入基层开展“青少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人民调解暨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班”等法治宣传活动。并在校园举办2场“公开庭审”,全县近千名在校青少年亲历了庭审过程,受到了直观震撼的法治教育

(三)立足基层,化解社会矛盾。县法学会联合县司法局、律所等单位,设立了法律服务工作室,受理群众来访通过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宣传法律知识、提供咨询服务等法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8个乡镇都设有法律服务援助处,村(社区)法律服务室57个,实现法律服务体系全县覆盖,并逐步形成依托基层政法综治工作平台,配合基层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以社区人员、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志愿者为主体的基层法律服务模式。

今年以来县法学会联合县司法局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深入阶层一线,主动参与矛盾调处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对涉稳重点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共开展普法宣讲389场次,个别普法103人,处理矛盾纠纷31件,解答法律咨询86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7300多份,代写法律文书10份,提供法律意见95条,帮助修改、审查合同26份。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共办理了236件法律援助案件;
解答来访、来电、来点咨询923人次;
为受援人追回约572.2万元经济损失,其中为农民工追回工钱292.6万元;
受援人数266人;
为当事人书写24份代书;
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7场次。

三、存在问题 一是县法学会在自身建设、理论水平和规范管理上仍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作为基层法学会,没有法学理论专门研究机构和高校法律力量等支持,高素质法律人才缺乏。

二是法学会在扩大影响和壮大力量方面仍需加强, 目前区法学会理事会及领导班子大多局限于政法及行政执法单位的分管领导,会员的发展总量及人员素质方面仍有不足。县法学会没有正式的机构编制和专职工作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的开展。

三是我县法学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多由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兼任。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兼任社会团体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党政领导兼任社会团体职务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给法学会成立党组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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