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江两江新区段船舶治理工作通告

来源:初中作文 发布时间:2020-09-14 点击:

 嘉陵江两江新区段船舶治理工作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有效保护嘉陵江水域生态环境,切实维护水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和“两江四岸”停泊船舶治理工作相关要求,决定开展嘉陵江两江新区段船舶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治理范围:停靠在嘉陵江段两江新区段水域(嘉陵江左岸简家梁至柳吊溪段,岸线总长约 16.5 公里水域)的各类船舶。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违法停靠的外区船舶一律限期驶离,逾期未驶离的依法强制拖离;对经审核确定保留的船舶,按照“对标着色、统一标识、美观整洁、优化船型”的原则进行美化提升改造;除确定保留的船舶外,其余船舶一律限期自行拆解;对限期内自行拆解的,参考船舶折旧评估价值、证照办理、拆解验收等情况,给予一定金额奖励;对逾期未自行拆解的,依法实施强制拆解,不予奖励。(详见附件)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通过嘉陵江两江新区段的船舶必须按有关规定向两江新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报告,经同意后方可通行,其中防污染措施不到位船舶严禁进入两江新区管辖水

 域;对需靠泊的船舶必须向靠泊地辖区街道及两江新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双报告,经一致同意后方可靠泊。

 四、交通、海事、城管、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及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船舶及浮动设施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五、对拒绝、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附件:嘉陵江两江新区段船舶治理工作涉及船舶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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