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270

来源:软件设计师 发布时间:2020-10-12 点击:

  介绍信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兹介绍我单位

 等

  名同志,前往你处购买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工作,现对以下情况予以全面认知:

 1、我单位提供用于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采购文件的电子邮箱为:

  ,联系电话为:

 ,均真实、有效,如因我单位提供的邮箱地址有误,未能及时获取采购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2、我单位在开标(竞标)截止时之前全程关注、了解四川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关于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如有更正公告)。我单位在更正公告发布后规定的时间(详见本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更正公告书面内容,如我单位逾期未领取,视同我单位已全面认知本项目更正公告的书面内容。

 3、我单位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后,将认真阅读并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对采购文件及规定有任何异议,我单位将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递交方式进行主张。

 4、我单位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针对本项目的所有作为或不作为均为我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并对该作为或不作为依法承担责任。

 对于上述条款,我单位已全面认知,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

 (盖章)

 附:单位营业执照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按以上格式内容出具介绍信,不得擅自更

  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

 采购编号:

 5111322018000632

 项目名称:

 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人 :

  峨边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 2018 年 年 2 12 月

 共同编制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二、总则...................................................................................................... 13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15 四、响应文件.............................................................................................. 16 五、谈判前准备和谈判程序...................................................................... 20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2 七、谈判纪律要求...................................................................................... 24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25 九、其他...................................................................................................... 25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26 一、谈判函(承诺函).............................................................................. 29 二、法定代表(负责人)人身份证明...................................................... 31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32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 34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 八、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7 九、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 十、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39 十一、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的承诺.................................. 40

  十二、产品技术参数表.............................................................................. 41 十三、项目实施要求.................................................................................. 43 十四、为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的机构网点清单...................................... 44 十五、应答表.............................................................................................. 45 十六、报价明细表...................................................................................... 47 十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48 十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9 十九、知识产权承诺函.............................................................................. 50 二十、进口产品承诺.................................................................................. 51 二十一、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52 二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52 二十三、供应商最后报价表(谈判后使用).......................................... 53 第四章 采购项目概况、技术规格、数量及商务要求.................................. 54 第五章 评审办法.............................................................................................. 62 一、总则...................................................................................................... 62 二、评审方法.............................................................................................. 63 三、评审及谈判程序.................................................................................. 64 四、最后报价及审查.................................................................................. 69 五、谈判小组复核和出具评审报告.......................................................... 70 六、评审争议处理规则.............................................................................. 72 七、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72 八、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73 九、确定成交人.......................................................................................... 73 十、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 73

  十一、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 74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谈判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 81

  1 / 82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函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峨边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委托,拟对 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编号:

 5111322018000632

 二、 项目名称:

 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

 三、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 、 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第四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无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地点:

 (一)领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领取谈判文件后应当登记备案。

 (二)谈判文件自 2018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 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 4 184 号 号 3 3 楼领取。领取谈判文件费用:人民币500.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8 2018 年 年 12 月 月 1 21 日

 14:00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递交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 4 184 号 号 3 3 楼

 。

  2 / 82 八、 谈判时间:8 2018 年

 12 月

 21

 日 日 14:00 (北京时间)。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谈判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 4 184 号 号 3 3 楼

 。

 九、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1)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2)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3)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峨边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地

 址:

  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景阳路 37 号 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13808132228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 184 号 3 楼

  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833-2456276

  3 / 8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3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2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货物、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1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2、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竞争性谈判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宣传资料以佐证其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产品宣传资料。经过调查核实或者检测检验,供应商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与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宣传资料标注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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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在获取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或者在开标、评审现场,或者在确定采购结果过程中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有上述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以“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其他供应商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在确定成交人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3 政府采购政策 (实质性要求)

 (一)节能、环境标准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1、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第 二十四 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本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否则,按照无效处理。

 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3、供应商所投产品为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给予该产品所报价格 6%的折扣;供应商所投产品为有效期内的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给予该产品所报价格 6%的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本项目的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详见第四章。

 (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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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政策 1 1 、本项目

 不是

 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划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以非联合体身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对小型或微型业的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划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和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 3%的价格扣除,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给与扶持。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所报产品享受价格折扣的同时又有享受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的,先进行产品的价格折扣,再进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

 供应商同时具备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两种及以上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最后报价总价的 10%进行扣计。

  (四)其他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 失信供应商管理 (一)重大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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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1、采购活动结束后,由采购人对谈判小组推荐的中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其在响应文件作出的承诺进行查询和核实。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查询时间为本次采购项目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止。查询网页截图应当打印存档,并作为中标确认函附件资料予以存档。

 4、经查询供应商有上述重大失信行为的,采购人应当不予确定该供应商为成交人。

 (二)其他失信行为(实质性要求)

 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时采用报价加成进行惩戒。

 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5 评标情况的公告 评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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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予以公告。

 6 投标、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 元(人民币大写:陆仟元整)。

 二、履约保证金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合同约定)

 三、保证金按照以下任意方式提交:

 (一)供应商以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1、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金 额:6000 元(人民币大写:陆仟元整)

 交款方式:公对公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市中区支行 银行账号:03012100000659522 交款截止时间:

 2018 年 12 月 20 日

 12:00

 (北京时间)之前 联系人:杨女士

  咨询电话:0833-2456276 收款单位: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后凭转账单据、单位介绍信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 17:00

 (北京时间)之前,到采购代理公司财务部换取保证金收据。未满足以上要求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处理。

 3、备注栏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保证金”。

 4、保证金的转出账户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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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5 5 、注:如项目因第一次采购失败后,继续采购的,供应商已参加第一次采购且缴纳规定数额的项目保证金的,该项目继续采购时,该供应商的项目保证金顺延至第二次采购,不再重新递交项目保证金。

 四、保证金退还 1、退还投标保证金时,供应商应当出具介绍信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代理机构财务科当面退还。

 2、以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标会结束后,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见附件)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如果未递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付,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7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询问与质疑均由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和答复。

 2、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的询问与质疑,采购人不予受理和答复,询问与质疑的内容需要采购人答复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提请采购人回复后,由代理机构统一答复。

 3、供应商的所有询问、质疑以书面形式并现场提交以外的其他形式提出的,不予受理和答复,即便有答复的,答复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除当面递交以外的其他递交形式(如快递、邮寄、电子邮件、微信等)递交的供应商询问、质疑。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条款的内容,因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询问、质疑,由此而造成的供应商权利失效和其他各类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本项目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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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0833-2456276。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 184 号 3 楼

 供应商没有依法进行质疑的事项,直接提起投诉的,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同级财政部门、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33-2456276。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8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2 个工作日内,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交易组织部

 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33-2456276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 184 号 3 楼 成交供应商逾期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及程序执行,由此引发的成交供应商权益损失由其自行负责。

 9 响应文件数量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文档》1 份。

 10 谈判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 60日历天。

 11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与备案

 (一)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交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10 / 82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12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日历天。

 13 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一)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采购成功后,采购人应当查询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14 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 3 家 15 采购代理服务费 (实质性要求)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方按市场调节价收取代理服务费 人民币 6000.00 元。

 2、成交供应商领取或采购代理机构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该采购代理服务费;逾期交纳的按日支付 1%的违约金(计算标准为:应交采购代理服务费×逾期日历天数×1%,逾期日历天数从本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结果公告之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3、供应商须对此条款进行全面响应承诺,不承诺或承诺不全面的按无效处理。

 16 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 具体金额标准:人民币 20000.00 元(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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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 行政处罚法及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注:1、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2、四川省省外供应商按所在地相关标准执行。

  3、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有新规的,从其规定。

 17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 采购人:

 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李老师 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李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

  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杨雪玲

 负责本采购项目各项具体事务经办工作人员:程晨

 回避:

 1、供应商认为上述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2、上述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18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名单 依据采购代理协议内容或采购人书面通知: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名单是:

 无

  19 本招标文件电子文档使用风险告知 本文件采用 wps office 文字编辑软件制作底稿,供应商的阅读、使用本文件电子文档时,请自行注意使用相应的软件,出现阅读、使用风险,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0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由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行承担。

 21 答疑会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答疑会

  12 / 82

  13 / 82 二、总则

 (一)适用范围

 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3、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如出现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情形,以表述在前面的为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澄清为准。

 (二)有关定义

 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谈判事宜的采购机构; 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供应商”系指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完成登记备案拟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实质性要求):

 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 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计算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以抽签方式随机选取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条目数量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核心产

  14 / 82 品条目数量的 50%(含,计算得数采用去尾法取整)的品牌型号相同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前款规定处理。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

 2 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3 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 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

 5 5 、母子公司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母公司和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 6 、回避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①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②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5 / 82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④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⑤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上述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领取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

  16 / 82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本次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尽量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而影响评审的,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品牌名称、型号等除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品牌名称等无法翻译为中文的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响应文件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货币类型(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均以人民币报价。

 (四)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7 / 82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联合体协议由供应商自拟格式。

 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谈判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

 (五)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谈判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格式

  18 / 82 1、供应商应当执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八)谈判保证金

 1、供应商谈判前时,必须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数额等内容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实质性要求); 2、谈判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实质性要求);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人的投谈判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 5、终止采购的,已经收取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谈判保证金。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①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③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④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⑤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⑦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九)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谈判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可以长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9 / 82 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响应文件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除外)原则上应当左侧胶粘制作装订成一册,装订成一册有困难的,自行分成若干册,但应当注明第一册、第二册……,每一册又分为正本和副本。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应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如要求提交图纸等不易采用 A4 幅面纸张印制的除外; 3、响应文件的正本须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字处签字,在规定盖章处盖章。

 响应文件副本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鉴; 5、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 U 盘制作,内含响应文件 PDF 格式文件一份,Word 格式文件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当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电子文档应当有供应商名称标签。

 (十一)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全部密封在 1 个密封袋内,如 1 个密封袋无法全部密封的,供应商自行分成如干密封袋。密封袋封面格式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相关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为自然人,由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不密封直接递交。

 3、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作如下处理:

 ①现场监督人员对开标异常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交谈判小组按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处

  20 / 82 理。

 ②所有签到供应商对异常情况记录签字确认,开标会按规定程序继续进行。

 (十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谈判地点,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封面)项目名称、分包号应当与本次采购活动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一致,如果只是封面文字错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一致,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3 3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 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十三)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密封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谈判前 准备和谈判程序

 (一)谈判前准备

 1、谈判前准备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的签到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谈判前准备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谈判小组成员不参加谈判前准备工作; 2、谈判前准备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监督; 3、核对报名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缴纳供应商、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密封封面)所标注的供应商四项信息是否一致,除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未报名的情形外(未报名的供应商签到

  21 / 82 无效、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资料予以退还。)开标记录人员应如实记录开标情况。

 4、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5、谈判前准备由供应商检查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仅限于确认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不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向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反映,并在密封性检查表中予以记录,并在评审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谈判前准备工作的正常进行; 6、谈判前准备工作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共同将全部响应文件送至评审室,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组建谈判小组。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谈判小组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情况属实,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二)谈判程序

 (1)谈判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资格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2)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3)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分别与通过资格审查且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4)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组织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第一次报价)。

 (三)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供应商被确认成交供应商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日内采取邮寄方式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评审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

  22 / 82 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成交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领取,领取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一)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另一个较短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3、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放弃履行采购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二)合同分包(实质性 要求)

 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货物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

  23 / 82 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4、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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