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扶贫领域作风【卫计系统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来源:软件设计师 发布时间:2020-03-07 点击:

  卫计系统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根据中纪委统一部署和《2018年至2020年全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市委《关于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18年至2020年**县卫计系统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别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县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紧紧盯住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既正风肃纪又反腐惩恶,既雷厉风行又久久为功,推动有关决策部署在**县卫计系统落地落实,促进**县卫计系统认真履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政治责任,为确保到2020年全县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供作风和纪律保证。

 二、工作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决策部署,对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具体措施,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及时发现在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既要紧盯重要领域和工作环节的突出问题,又要瞄准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坚持精准监督。把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义,厘清扶贫领域界限,实施精准监督,确保脱贫攻坚的重点在哪里,专项治理的重点就在哪里。同时,针对卫计系统工作实际,既要注重面上统一部署、统一要求,又要鼓励推动因地制宜开展工作,确保治理措施对症下药、靶向监督。 坚持群众路线。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依靠群众,到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去,到困难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到脱贫攻坚任务最艰巨的地方去,鼓励群众积极主动揭露身边的腐败和干部作风问题,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坚持抓常抓长。专项治理从2018年开始,一直推进到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在这3年时间内,要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一刻也不放松。绝不能搞治理时长时短、惩处时紧时松,更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围绕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度,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抓,将压实“两个责任”贯穿始终。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后,还要不断深化治理成果,推动脱贫成效巩固。 坚持标本兼治。既要认真纠正、严厉惩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又要结合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查处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通过有效方式强化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推动本系统各单位履职尽责、建章立制、强化监管。

 三、治理重点

 围绕推动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着力整治和解决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着力整治和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围绕卫计系统落实脱贫攻坚、健康扶贫主体责任情况,着力发现和解决政治站位不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以及县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对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扶贫领域机动式巡视、桂林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县委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蹲点巡查等发现的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二)着力整治和解决部门监管责任缺失问题。围绕对健康扶贫、计生扶贫邓政策落实监管责任情况,着力发现和解决本系统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重审批轻管理、重拨款轻监督、重进度轻实效、重管本级轻管下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不处理、不移送、不整改,隐瞒不报、袒护包庇等问题。

 (三)着力整治和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干部工作作风问题。围绕扶贫领域干部作风情况,着力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四)着力整治和解决资金项目使用管理中违纪和贪腐问题。围绕健康扶贫、计生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情况,着力发现和解决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

 (五)着力整治和解决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围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着力发现和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以案谋私、压案不查,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存在宽松软等问题。

 四、工作措施

 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着力强化以下8大项14小项措施。

 (一)建立问题线索排查机制,强化问题线索处置 1.开展扶贫领域自查自纠。2018年3-4月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卫计系统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着力和解决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围绕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组织领导、研究部署、督查检查、责任追究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围绕健康扶贫政策落实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各驻村第一书记和帮扶联系人要围绕扶贫工作中责任担当、工作作为、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个性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深层次、普遍性问题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 督查落实大病分类救治,一站式结算,建立就医绿色通道情况;“光明行动”工程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医疗机构对口帮扶情况。督查慢病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情况;农村贫困人口重病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90%和重症兜底保障情况;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情况;督查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督查健康扶贫基础建设项目和配置项目的立项、审批、投入使用情况;督查全县健康扶贫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督查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3.建立完善信访举报平台,拓宽信访举报渠道。2018年3月底前,要在各单位网站全部开设治理举报专栏;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访接访电话。 4.加强线索移交工作,在监督检查、审计监督、考核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每季度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清单和处置台账,对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移交。 5.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关于实践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抓早抓小,切实增强提醒约谈、诫勉谈话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开展提醒约谈、诫勉谈话等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的基础上,要特别强调对扶贫领域方面的常态化提醒,继续按要求每月23日报送开展提醒约谈、诫勉谈话等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的基础上,分管扶贫领域的分管领导要特别强调对扶贫领域方面的常态化提醒。

 (二)强化督办督查 6.督促本系统各单位抓扶贫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推动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任务的落实。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次以上专项治理工作会,听取相应股室工作情况汇报。

 (六)强化工作报告 7. 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局党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相关股室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推进工作,督促问题整改,并邀请驻林业局纪检组派人监督检查。 8.建立工作月报制度,按时填报相关数据报表。每月19日按要求报送本单位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当月没有开展治理工作的须零报告,并作出书面说明。月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本单位扶贫领域 腐败和作风问题处置情况;二是本单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排查清单、查处问题情况;三是本单位查结的典型案例;四是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情况。6月15日前报送本单位上半年集中开展警示教育阶段情况总结

 (七)强化通报曝光 9.注重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不断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按照自治区纪委《关于在全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加强警示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观看一部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凝聚强大正能量,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强化政策学习宣传 10.加强对扶贫政策的宣传,根据扶贫资金、民生资金发放等不同领域被扶贫群众,充分利用公告栏、发放健康扶贫、民生资金明白卡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政策、民生资金宣传活动。

 (九)强化公开透明 11.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各领域办事公开,将健康扶贫、项目建设、民生资金等信息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及时向群众公开,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能监督,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12.加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化建设,探索运用扶贫领域大数据信息化平台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逐步形成党内监督、部门监督、群众监督和借助科技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有机结合的有效监督机制。

 (十)强化成果运用 13.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作风、完善政策、强化监督、堵塞漏洞。 14.关注上级部门出台的扶贫开发新政策新举措,密切追踪新问题新情况,注重分析研判专项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五、工作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是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治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落实工作责任。把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本部门扶贫的重大政策、重大问题要高度重视,做到统筹安排部署,健全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工作落实,自觉承担起主体责任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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