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犯罪律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有效辩护要点

来源:程序员 发布时间:2020-11-01 点击:

 税务犯法律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法案件的有效辩护要点

 贾慧平: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资人、金牙大状学院院长暨职务犯法辩护与研究中心首席律师

  增值税发票类的刑事犯法案件是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经济犯法,具体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之中,具体的罪名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六个罪名,由司法实践来考察,涉及增值税发票类的刑事犯法案件主要会合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面。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生长,2016 年 6 月 1 日,国度出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造、推进经济结构调解和财产转型的宏观考虑,全面实施了营改增的税制改造。营改增并非简单的税制转换,而是全新的税制改造,营改增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减

 轻企业包袱,促进产业转型、办事业生长和商业模式创新。虽然目前税务构造对纳税人进行税收征管历程中存在种种的防伪税控系统监督,但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刑事犯法案件并没有明显淘汰。面对日益增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法案件,辩护律师如何进行有效辩护,值得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思考。本文便是笔者在治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法案件历程中的一些辩护思考,以试图揭开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法案件辩护的神秘面纱。

 一、作甚增值税、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增值税的看法。

 凭据 1993 年 12 月 1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34 号宣布,2016 年 2月 6 日国务院《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矩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 1 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品大概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品的单位和小我私家,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由此可见,增值税是国度对销售货品、提供劳务历程中产生的增值部分进行收税的税种,属于流转税的税种。凭据该条例第四条规定: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品大概提供给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品大概

 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盘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敷抵扣时,其不敷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承抵扣。该条规定便是增值税差别于别的税种的本质特征——当期进项税额可以由增值税纳税人在 一定期间内向税务构造提出认证并进行抵扣。

 (二)增值税发票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看法。

 凭据执法规定,涉及增值税的发票分为两种: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

 1.增值税普通发票是由从事经营运动并治理了税务登记的种种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物、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普通发票记录的主要是生意业务数量、含税代价、含税生意业务额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录的主要是生意业务数量、不含税代价、不含税生意业务额、增值税税额等。

 2.凭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 2 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指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品大概提供给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凭据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分为三联,第一联是发票联,归购货方记账时使用;第二联为抵扣联,由购货方交税务构造作为抵扣税款的凭证;第三联为记账联,由售货方记账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主要包罗发票名称、号码、联次,购货人单位、地点、税务登暗号,税款金额、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等。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物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只有成为一般纳税人才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凭据目前税务执法的规定,从事货品生产大概提供给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品生产大概提供给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品批发大概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 80 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除此之外的小范围纳税人和自然人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向国税局申请代开发票,同时到地税局缴纳相关地方税费。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法案件之有效辩护概述。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法的根本行为模式是行为人通过使用真实或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国度税务构造申请抵扣并骗取进项税款进行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由此可见,通过骗取抵扣进项税额进行非法牟利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犯法案件最核心最要害的内容。

 凭据现行刑规矩定,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法共有以下七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本文是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法案件所进行的辩护研究。

 (二)司法实践中,在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法案件中,出现最多的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法案件。

 1.笔者曾治理过多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法案件,其中最有影响力的案件为辽宁省高级法院审理的被告人袁诚家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案件,被告人袁诚家被控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有期徒刑 13 年,该案涉案人员 26 人,涉案金额 3000 余万。

 2.凭据中国刑法第 205 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指的是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执法关联的单位或小我私家,出于骗取国度进项税额的目的,在没有任何购销事实的前提下,存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法包罗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专用发票等四种,本罪存在单位犯法。

 关于该罪的刑事处罚——凭据刑法第 205 条之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有期徒刑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罚金最高可判处 50 万元。

 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法案件,本质上属于非法定目的犯,辩护律师应当以非法定目的犯的角度进行辩护,对付不具有骗取抵扣进项税额目的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不得认定创建该罪。

 犯法目的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犯法行为到达的某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希望或追求。作甚目的犯?刑法理论认为,目的犯是以一定的犯法目的作为特定组成要件要素的犯法。目的犯的目的,作为犯法的组成要件,是违法性判断的东西。对目的犯的处罚,是处罚其具有特定目的行为的危险性,所以多不以产生具体结果为须要。

 任何犯法,均有目的。从刑法条文所规定的犯法罪状是否明确规定目的来阐发,犯法行为存在法定目的犯与非法定目的犯之分。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行为人所实施的犯法是否属于法定目的犯,一般比力容易确定,从罪状表述即可确定,如刑法第 192 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要领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大概拘役;如刑法第 265 条规定的偷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依照本法第 264 条的规定治罪处罚;如刑法第 303 条规定的打赌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打赌大概以打赌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大概管束,并处罚金;如刑法第 326 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度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大概拘役。

 对付某些犯法,其罪状并未明确表述犯法之目的,但从该犯法行为违法性、组成要件的整体上却可以判断,实施犯法的目的无疑存在,此类犯法为非法定目的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即属于非法定目的犯。即执法认定行为人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其主观上应当具有骗取税款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具

 有骗取国度税款的目的,行为人不应当认定为组成犯法,虽然行为人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笔者治理的被告人袁诚家、谢艳敏等被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中,涉及到的便是被告人袁诚家、谢艳敏的主观上不具有骗取国度税款的主观目的。被告人袁诚家所开设的某某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在组建之初,因建立厂房、办公楼、门路等占用土地,赔偿给该公司所在地的农村村民巨额用度,该巨额支出用度因无正当票据均白条挂账,该公司此时且操持上市。为了健全该公司的财务手续,被告人袁诚家便摆设该公司事情人员以本公司的名义向相关业务企业要求开具真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相关业务企业支付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 10%左右的相应用度;别的,被告人袁诚家每年上缴国度税收上亿元。本案中,被告人袁诚家向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人所支付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 10%左右的相应用度,其本质上应被视为支付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的销项税额,从被告人袁诚家所在公司来讲,便是被告人袁诚家所在公司的进项税额。该案案发后,侦查构造查封了被告人袁诚家所在公司的巨额资产,并将被告人袁诚家所在公司抵扣的税款全部追回,税务构造没有产生任何损失。该案

 经过中国权威的法学专家论证,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在性质上应当定性为非法定目的犯为由,认为被告人袁诚家、谢艳敏及其单位的行为不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后,辽宁省高级法院认定被告人袁诚家、谢艳敏及其公司的行为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笔者本人认为,本案被告人袁诚家谢艳敏及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不组成犯法,其本质原因在于被告人袁诚家谢艳敏及其公司的行为不具有骗取国度税款的主观目的,且没有造成国度税款的损失。虽然刑法第 205 条以及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大常委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法的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虚开税款数额 1 万元以上的大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度税款受骗取 5000 元以上的,该行为即应当依法治罪处罚,但司法构造在审理此类案件之时应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限定刑法处罚的范畴作为基点进行正确的司法认定。

 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存在差别的主体与实施阶段,由此,辩护律师应当区别看待,对付该罪是否创建选择最佳的辩护角度进行有效辩护。

 4-1.因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主体不一,一般会区分为四种方法:(1)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方法、(2)、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方法、(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法、(4)、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法。

 因为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体不一导致创建犯法的组成要件不一,从而为有效辩护创造空间。比如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辩护,完全可以进行无罪辩护。对付介绍行为,在中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为犯法组成要件的行为犯的罪名只有两个:介绍卖淫罪和介绍行贿罪,这两个罪名均为行为犯,因此,介绍行为创建犯法应限定为行为犯;然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却为目的犯,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行为人应当具有骗取国度税款的目的,此为犯法组成要件;介绍人的介绍行为创建犯法,其前提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正犯的行为创建犯法,介绍人的行为才华创建犯法,虽然,就案件来具体阐发,介绍人的行为可不作为犯法论处。

 4-2.以行为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被查获的时间段可以分为以下四种:行为人方才开始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行为人持虚开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到税务构造申请抵扣认证、行为人在税务构造领取了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税款、行为人被侦查构造立案侦查后已追缴受骗取的税款。

 辩护律师对付以上四种阶段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均可以从治罪与量刑的角度进行有效辩护。

 综上所述,对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法案件,辩护律师在进行辩护的历程中,应当牢固掌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法案件的本质特征,应当从目的犯的角度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对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差别主体,应当确定差别的辩护思路。

 贾慧平律师 二 0 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要害词】虚开增值税发票犯法辩护律师

  税务犯法辩护律师

 本文来源于金牙大状律师网(www.jylawyer.com)

 本文来源于金牙大状律师网(www.jylawyer.com)

推荐访问:虚开 辩护 要点
上一篇: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下一篇:银行内部控制基本规定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