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设备及存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007
来源:程序员 发布时间:2020-10-14 点击:
招标编号:HDZCA2018104
会东县法院科技法庭建设及 存储设备 采购项目
招
标 标 文 文 件 件
四川省会东县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印制 2018 8 年 年 7 月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6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5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26
第六章
评标办法„„„„„„„„„„„„„„„„„„„„„„38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45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凉山州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根据会东县采购办批准的 HDZCA2018104号采购计划,按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受会东县人民法院委托,拟对会东县人民法院 科技法庭建设及 存储 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HDZCA2018104
二、 招标项目:
会东县法院科技法庭建设及 存储 设备采购项目 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 、 招标项目简介 :
会东县法院科技法庭建设及 存储设备 采购项 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提供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 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18 年 7 月 4 日至 2018 年 7 月 10 日 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时须提供投标单位的介绍信,并在介绍信上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件地址,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提供的所有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不接受网上或传真报名。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 8 年 年 7 7 月 月 5 25 日上午 09 :0 30 北 京时间)。
3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投标和开标地点:
会东县政务中心开标室( 政务服务中心 3 3 楼 )
。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上 以 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会东县法院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4-5422445 地址:会东县光明街 205 号 采购代理机构: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会东县金江新区政务大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
李先生/唐先生
联系电话:0834-5425106
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 年 7 月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项目名称 会东县法院科技法庭建设及 存储 设备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 HDZCA2018104 3 价格标底 1、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总价600000元,。
超过按以上限价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6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
交款方式:现金交纳。现金交款的需按 标书密封要求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现场递交。
1 履约保证金
金额:总价的5%-10%
交款方式:转账或现金。
收款单位:会东县人民法院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交货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4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5 考察现场 投标人自行实地勘查,采购单位不统一组织。
6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七个工作日内。
7
分包履约 本项目各投标供应商不允许将包内项目再拆分履行。
8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9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5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0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1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U盘)以及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壹份。
12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 正本和副本、电子文档及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分别装订,分别密封。外层密封袋应标明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单位印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13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电子文档以及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等字样以及投标代表签字。
1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会东县政务服务中心评标室(金江新区新政务大楼三楼开标厅)
16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二 、总
则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会东县人民法院。
2.2 “集中采购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是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6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
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 .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六)评标办法; (七)合同主要条款。
6. .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
7 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本次采购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及统一组织现场考察。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
12.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8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对所有投标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自参加本次投标之日起一年以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14.2 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如涉及)的品牌、型号、规格;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提供质量检测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3)产品验收要素(注明投标产品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品牌和生产厂家)。
(4)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 (6)生产企业的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7)提供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8)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9)提供投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10)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9 (11)商务应答表; (1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 (1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 其他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不计息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退还。
1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2 份、电子文档(U盘制作)1 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式 1 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
10 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 幅面纸印制。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电子文档以及开标一览表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8 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另准备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交给凭证复印件一份同时递交;现场现金(需按要求密封)交纳保证金的可以不提供。
20.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11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和中标 22 .开标
22.1 集中采购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集中采购机构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集中采购机构将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财政监管人员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财政监管人员宣布评标原则。
(3)监管人员监督,评标小组成员审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当众宣布检查结果。
12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4 .中标通知书
24. .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集中采购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送集中采购机构。
26. 合同分包 26.1 本项目共一个包 。
2 2 7.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
13 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8. 履约保证金 28.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8.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29. 履行合同
2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 验收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3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八、支付货款 32. 付 款方式:
3.1、全部货物及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会东县人民法院在接收到中标方提供票据后的十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九十五货物及工程款;
14 3.2、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会东县人民法院接到中标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后的十日内,由其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款项。
九、质疑和投诉
33.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
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 会东县法院科技法庭建设及 存储 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HDZCA2018104),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代表我方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5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产品和服务。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合同签字生效后, 40 日内按质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配送 ,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 两 份,电子文档一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壹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方 “
” 项目(采购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201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16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201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以上内容,务必安排在同一页 A4 纸上。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会东县法院科技法庭建设及 存储 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序号 品名及品牌 规格及技术参数 单价(元)
数量 金额
17 1
2
注:1、本次投标报价以总价计价评分。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报价。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18 四、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19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人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20 六、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
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21 七、服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说明
1
2
3
4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22
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服 务 人 员
其 他 人 员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23 九、投标人财务状况
投标人须提供 近期 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加盖鲜章)
24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 、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
(6)提供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7)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8)提供投标产品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质量检测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10)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25 第五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 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
会东县法院科技法庭建设及 存储 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地址:会东县人民法院
二. . 项目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1 数字庭审主机 ▲1.全数字化核心,采用模块化接口结构、每个接口模块采用板卡式设计可自由配置,支持带电插拔升级维护; 2.采用嵌入式架构,Linux 操作系统,安全可靠,稳定性高; 3.主机系统为非叠加式,集成包含:视频矩阵、音频矩阵、画面分割合成器、高清编解码器、中控系统; 4.高清庭审主机系统应支持现国内主流的高清数字信号、高清模拟信号的接入,也应支持现有国内主流高清显示设备的各类接口的输出; ▲5.集成 1080p 高清矩阵,支持 VGA、HDMI、DVI、YPbPr、3G-SDI的输入;支持 VGA/DVI/HDMI 信号的输出; 6.高清庭审主机支持≥5 路 3G-SDI 高清摄像机视频信号,≥4 路VGA/DVI/HDMI 高清证据信号,系统配置应兼容标清输入; ▲7.高清庭审主机支持≥4路高清视频数字信号DVI/HDMI接口输出到各显示设备(不能外加任何转换设备),输出视频支持 4K分辨率(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8.系统应支持≥9 路高清画面合成功能,并支持多种画面合成方式,支持 4K 分辨率合成画面(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9. 集成集中控制系统,支持≥1 路 RS232 协议的外设控制,支持≥1 路 RS485 接口; 10.支持≥10 路 MIC 输入,≥5 路线路音频输入;支持≥4 路线路输出; 11.设备支持 AAC_LC 音频编码格式,音频采样率不小于 48KHz; ▲12.支持≥8 路高清信号编码,支持≥8 路高清信号解码,以适应远程开庭、远程提讯等应用; 13.编码输出格式:支持 H.264、H.265 编解码(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符合最高院要求的 MPEG4 文件存放格式; ▲14.系统应具备反馈抑制、背景降噪、自动增益、远程音频回声消除功能,以保证法庭扩声的清晰效果(需提供音频效果调节界面截图);并且具备远程音频交互的多路声学回声消除。
15.主机满足最高院法办发[2011]18 号文件之要求,在不增加其它额外设备的前提下,可以与第三方厂商标准庭审主机互联互通,实现远程提讯; ▲16.通讯协议支持:支持流媒体实时传输协议 RTSP;并可以在不增加额外设备的前提下与 H.323 设备互联(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7.主机离线状态下,主机仍可开庭运行,进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法庭控制等功能操作; ▲18.庭审主机自带证人视像模糊马赛克、语音变声功能,以具备台 2
26 证人出庭保护功能(对任意一路接入摄像机信号进行视像模糊马赛克处理,对任意一路接入的麦克风进行语音变声处理,不需要额外增加设备)。
2 庭审电脑 1.酷睿双核≥I5-6300 (CORE I5 3.6G 3M 三级缓存) 2.≥4G DDR3 1333
3.≥500G SATA II 硬盘 4.DVD-RW/集成千兆网卡 5.双显示端口独立显卡,显存≥512MB 6.键盘 7.USB 光电鼠标 8.正版 WINDOWS 操作系统 台 4 3 显示器 黑色,≥21.5 英寸宽屏,16:9,分辨率 ≥1920 x 1080,响应时间 ≤5ms,亮度 250cd/m2,对比度 1000 万:1(动态)/1000:1(静态), 可视角度 170/160,VGA+DVI-D 接口 台 12 4 庭审公告系统 1.数字法庭法官管理软件,为便于安装和操作应采用 C/S 架构; 2.为法官案件审理过程提供业务支持,可实现庭审直播/点播; ▲3.应具备书记员庭审笔录可同步显示、当庭电子证据查看、庭审指导、个人重要信息记录、法律法规、案例文书、庭审指导等功能; 4.配置可安装WINDOWS操作系统或安卓系统的硬件和22英寸壁挂显示器。
▲5.为了系统的稳定和可靠性,应与庭审主机同一品牌。
套 2 6 书记员应用系统 1. 安装于书记员电脑,用于在统一的界面上完成庭审模式及各类庭审控制、笔录速记、笔录校对等工作。
2. 支持通过后台接口直接调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的案件基本信息和庭审排期信息,避免书记员手工输入。
3. 具备对笔录段落自动打点标记功能,使笔录段落自动与庭审录像保持时间同步,自动打点时间间隔可自定义。
4. 具备手动打点功能,手动打点快捷键可自定义。
5. 支持庭审即时通讯指导功能。
6. 庭审指导信息的提示方式应采用对话框模式,但不得影响正常笔录工作。
7. 支持当庭笔录打印及庭后光盘刻录。
8. 笔录界面同步显示视频窗口直播预览。
9. 具备庭审设备控制功能,实现画面分割模式/证据切换/摄像机控制等法庭各种设备的全面控制。
10. ▲具备一键开庭、一键闭庭的快捷功能按键。
11. 具备直播控制功能,快速实现允许/禁止直播的切换。
12. 具备控制发言定位功能根据需要启用或屏蔽的功能。
13. 应采用客户端嵌入 WORD 程序的模式,采用 WORD 工作模式编辑笔录工作。
14. 笔录、视频界面等功能必须基于同一界面,避免书记员切换影响工作效率。
15. 支持无后台运行,用于移动审理、断网审理。无后台运行时客户端单独形成相关配置文件,可庭后将庭审数据导入后台管理系统并存放在正确的位置上。
16. 支持相关案件合并开庭庭审,如多原告以相同案由起诉同一被告或一原告以相同案由诉多被告,分别立案、并案审理和多个案件连续开庭庭审,庭前准备工作一次性完成。
17. 支持多个案件的连续审理,一次选择多个案件排期,减少数套 2
27 字法庭的设备操作,特别方便远程提讯。
18. 具备语音播报庭审记律的功能。
19. 支持证人笔录便捷汇总整理,并可单独打印出来供证人作证后即可签字确认。
20. 具备一键排版功能,可根据法院相应笔录模版进行一键式排版,提高书记员整理笔录效率。
21. 笔录具备定时上传服务器备份功能,发生异常情况如电脑断电、死机等,能够恢复已录入笔录。
22. 集成远程提讯、远程开庭控制,支持讯问室或远端法庭远程预约、自动呼叫连接和管理,下拉菜单方式易于使用。
23. 支持法庭报警,具有请求法警支持按钮。
24. 书记员客户端能够在电脑上临时存放案件笔录、电子证据、庭审音视频数字录像以及案件信息的相关文件,做为庭审数据备份措施。
25. 书记员庭审应用系统针对语音识别功能实现,支持以下功能:
25.1.按角色区分显示识别后的文字:将参庭人员的发言按照角色区分显示在庭审应用系统的左侧边栏,当说话中断后文字会分段显示; 25.2.显示每个话筒对应角色的音量,识别到正在发言的角色,该角色旁边的音量会显示最大,同时支持界面收缩功能,当收缩时会显示此时正在说话角色以及音量(提供软件截图,加盖生产厂商鲜章); 25.3.支持高亮最近一次识别的文字内容:最近识别出来的文字,会被高亮显示出来; 25.4 支持语音识别功能开启和关闭:在庭审过程中,语音识别开关可以随时开启/关闭(提供软件截图,加盖软件生产厂商鲜章); 25.5.支持自动转写:把识别成的文字自动插入到庭审笔录中,代替书记员手动记录笔录(提供软件截图,加盖软件生产厂商鲜章); 25.6.支持文字通过开启自动转写功能,插入到笔录最末尾处或双击识别的文字,插入光标所在处。
26.为了系统的稳定和可靠性,应与庭审主机同一品牌。
7 法官应用系统 1.数字法庭法官管理软件,为便于安装和操作应采用 C/S 架构; 2.为法官案件审理过程提供业务支持,可实现庭审直播/点播; ▲3.应具备书记员庭审笔录可同步显示、当庭电子证据查看、庭审指导、个人重要信息记录、法律法规、案例文书、庭审指导等功能; ▲4.为了系统的稳定和可靠性,应与庭审主机同一品牌; ▲5.具备软件著作权证书。
套 2 8 显示屏可调解支架 符合 VESA 标准 75mm 及 100mm 孔距, 可调整液晶显示器到一个合适的角度, 可上下移运, 可水平摆放, 承载重量:≥10kg 个 12 9 强电控制器 输出通道数:≥8 路; 电源输出接口:≥8 标准的多功能式; 通道负载输出单通道最大输出电流:≥10A; 整机设备最大输出电流≥40A; 控制输入:≥1 个 RS232 串口; ▲为了系统的稳定和可靠性,应与庭审主机同一品牌; 台 2
28 10 庭审控制面板 1. 8 键可编程输入控制面板,产品每个按键功能可自定义,与MCP 或中控主机配合使用,带底座; ▲2.为了系统的稳定和可靠性,应与庭审主机同一品牌。
台 2 11 庭审发言话筒 类型:背极电容话筒
特点:背极电容会议话筒
频率范围:
80~14000Hz
灵敏度:≥-33dB(22mV/Pa)±2dB
输出阻抗 :小于或等于 70Ω
最大声压级 :≥110dB
等效噪声级 :≥20dB
信噪比:≥70dB
供电:48V 幻象电源/DC1.5V
台 12 12 功放 8Ω立体声功率 100W×2
4Ω立体声功率 150W×2 8Ω桥接单声道功率 300W
频响范围 20Hz-20KHz+/-1dB
总谐波失真
THD<0.5% 输入灵敏度:0dB(775mV)
信噪比 ≥90dB
转换速率 60V/us
输入阻抗:小于或等于 20KΩ(平衡)/10KΩ(不平衡) 台 2 13 法庭音响 额定功率:80W
阻 抗: 小于或等于 8Ω
灵敏度: ≥80dB
频 响:50Hz~20KHz
箱体尺寸:≥430mm*263mm*213.7mm
含壁挂安装套件 台 4 14 高清固定一体化变焦摄像机 最高分辨率 1920*1080@30、HD-SDI、HDMI 接口输出。
1/3 英寸 Progressive Scan CMOS 图像传感器,200 万像素。
断电状态记忆功能, 防雷、防浪涌、防突波, 超低照度 0.05Lux/F1.6(彩色),0.01Lux/F1.6(黑白)。
带支架。
台 6 15 高清云台摄像机 最高分辨率≥1920*1080@30、HD-SDI、HDMI 接口输出; 正反自适应安装; 20 倍光学变焦; 水平 360 度旋转; 垂直-30 至 90 度旋转; 1/3" Progressive Scan CMOS 图像传感器; 断电状态记忆功能; 防雷、防浪涌、防突波; 超低照度 0.05Lux/F1.6(彩色),0.005Lux/F1.6(黑白); 水平预置点速度 270°/s,垂直预置点速度最高可达 200°/s; 含电源。
台 2 16 实物展台 解像度 850TV 线,整机 220 倍放大,水平旋转 330 度,RGB 输入输出 DB15FLC 各 2 组,RGB 输出分辨率 XGA,720P SXGA,WXGA16:9,镜头输出像素 320 万,RS232 接口,视频输入 RCA 1 组,视频输出 RCA 1 组,S-VIDEO 1 组,2 个 1.0W LED 侧灯,投影机开关/信号/输入切换通过 RS232 控制。
台 2
29 17 多媒体信息插座 一个 RJ-45 网络/数据线连接口, 一个三插万用电源插座, 一个 3.5 寸音频接口, 一个 VGA 接口 个 4 18 平板电视 55 英寸,LED 背光源。16:9,1080P,1920*1080,亮度 800(cd/m2),可视角度 178 度。动态对比度 40000:1,响应时间 4ms。输入接口 HDMI,VGA。
台 4 19 综合标准机柜 15U
19 英寸标准机柜 进深 800mm 配置固定板 3 块 六孔电源接线板 1 个 静音风扇 2 只 台 2 20 庭审系统病毒防护网关 1.网络接口:≥4x10/100/1000MBase-TX; 2.最大整机吞吐量:≥5Gbps; 3.防病毒吞吐量:≥2Gbps; 4.每秒新建连接数:≥1.2 万; 5.最大并发连接数:≥300 万; ▲6.网络适应性:必须支持基于文件类型的策略路由,可实现将预定义或者自定义的文件按照不同的分类进行智能选路(截图证明); ▲7.网络访问控制:支持一体化安全策略配置,可以通过一条策略实现用户认证、AV、URL 过滤、协议控制、流量控制、并发、新建限制、垃圾邮件过滤、审计等功能,简化用户管理(截图证明); ▲8.防病毒功能:支持隔离病毒源地址,防止病毒源主机访问内部网络,提高网络整体安全性(截图证明); 9.支持双防病毒引擎(标准引擎和增强引擎),杀毒强度可控,支持快速扫描、全面扫描模式; 10. 病毒库不少于 600 万种病毒特征; 11. 支持过滤邮件病毒、文件病毒、恶意网页代码、木马后门、蠕虫等多种类型的病毒; 12. 支持 gzip、rar、zip 等压缩格式的病毒扫描; 13.
病毒特征库升级:支持本地和远程病毒库特征库升级。
台 1 21 法庭布线及辅助材料 音视频线缆、高清分量线缆、RGB 线缆、RS232 控制线缆,8 口 DVI分配器等线材及综合布线。
套 2 22 网络交换机 16 端口快速以太网机架交换机, 10M/100M 自适应 台 2 23 打印机 打印机类型:黑白激光打印机; 最大打印幅面:A4 黑白; 最高分辨率:≥600×600dpi; 打印速度:≥25ppm; 内存:≥16MB 台 2 24 存储系统 ▲1.品牌要求:国产品牌; ▲2.体系架构:存储系统应为统一存储架构,同时支持 NAS、FC-SAN、IP-SAN(iSCSI)和 FCoE 数据访问功能;NAS 功能应为非网关实现方式,硬件部件采用全冗余无单点故障设计; 台 1
30 3.控制器结构 :支持多控制器集群架构,最多可以扩展至不少 于 8 个控制器;实际配置 2 个控制器; ▲4.Cache 容量(双控):控制器配置≥32G Cache; 5.主机接口(双控):最大支持 24 个 16Gb FC 或者 24 个 10Gb ISCSI 或者200 个 1Gb ISCSI 接口; ▲6.本次实际配置≥8 个 8Gb FC(满配光模块)以及 8 个 1Gb IP 主机接口; 7.后端接口(双控):配置≥4 个 12Gb SAS 3.0 4X 扩展接口; 8.磁盘驱动器:支持 SSD、SAS、SATA 多种类型硬盘,支持硬盘 混插; 9.扩展性:双控最大磁盘数量可扩展到≥7200 块; ▲10.实配容量:本次配置 6 块 2TB SAS 硬盘,最大容量授权不低于 5PB; 11.硬盘扩展:支持≥80 个扩展柜,支持 2.5 英寸、3.5 英寸 SATA/NL SAS/SSD 硬盘; 12.存储分区:支持存储分区数≥128 个 ;
13.LUN 数量:支持 LUN 数量 8192 个。
14.数据卷动态调配:单卷容量≥70TB,支持存储卷的扩展和收缩功能,过程中不影响前端应用; 15.性能监控功能:支持性能监控功能,可监控数据 LUN 或 FC 端口的 IOPS、带宽及延时数据,可查看实时性能数据与历史统计数据; 16.系统管理软件:要求配置存储系统管理软件进行集中管理,同时管理SAN、NAS 数据;能够提供 SNMP,Syslog 运维接口;能通过 WEB、控制台、GUI 界面方式对磁盘阵列的各项指标进行管理、调整和监测; 17.主机 OS 支持:支持业界主流平台(Windows server、UNIX、LINUX、HP-UNIX、AIX、Solaris、VMware、Citrix、Hyper-V、S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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