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国土资源局井研县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和勘测定界服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475

来源:程序员 发布时间:2020-10-14 点击:

 井研县政府采购 服务 项目

  竞争性谈判 文件

  采购编号:

 JCJ 〔 2018 8 〕4 54 号

 项目 名称 :

 井研县 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和勘测定界服务 采购项目

 采购人 :

 井研县 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签章):

  采购 代理机构:

 井研县 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8 8 年 年 7 7 月 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6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5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45

 第五章

 供应商符合性(形式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 47

 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48

 第七章

 评审办法 ................................................................................................................. 49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55

 第一章

 谈判邀请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井研县国土资源局(采购人)委托,拟对井研县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和勘测定界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

 JCJ 〔 2018 8 〕4 54 号

 二、 项目名称:

 井研县 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和勘测定 界服务 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

 四 、 采购项目简介(详见谈判文件第 六章)

 五、供应商参与本次 谈判采购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能身份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土地评估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八)本项目,采购人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一)时间:2018 年 7 月 11 日至 2018 年 7 月 13 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谈判文件,按谈判文件的要求转保证金就视为报名。

 七、 谈判文件 递交 起止时间:

 2018 8 年 年 7 7 月 月 6 16 日 日 1 1 4:0 00 至 至 2018 8 年 年 7 7 月 月 6 16 日1 1 4:30 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八、 谈判时间:

 2018 8 年 年 7 7 月 月 6 16 日 日 1 1 4:30 0(北京时间)。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九 、响应文件 递交 地点:

 井研县 政府采购中心(井研县新兴街 30 号)。

 十 、本次竞争性 谈判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一)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三)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十 一 、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XXXX 采购人/XXXX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网 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十 二 、联系方式 采购人:井研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3-3719853

 采购代理机构: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井研县新兴街 30 号)

 邮

 编:

 613100

 联 系 人:

  曾老师、廖老师

 联系电话:

 0833-3723896

  电子邮件:

  375864353@QQ、COM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3家 本次采购采取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19800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19800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谈判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 1 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书面说明)。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5 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注:小微企业同时属于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

  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节能、有效期类的环境标志产品,报价相同的予以优先采购。

 三、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6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7 谈判、履约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3000.00 元。

 交款形式:谈判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现金)

 存入方式缴纳的不予退还)。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收款单位: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井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郊分社 银行账号:44970120000004466 交款截止时间:2018 年 7 月 15 日 18:00 前。

 交款注意事项:交款时须注明交款单位、项目编号;谈判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2.履约保证金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

 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成交人应当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 保证金缴退咨询:0833-3714987(财务室)

 8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谈判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等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询问、质疑供应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询问、质疑咨询:0833-3723896 投诉咨询:0833-3712561(井研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9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和成交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到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曾老师、廖老师 联系电话:0833-3723896 地址: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井研县研城镇新兴街 30号)

 10 谈判文件包括的内1.谈判邀请; 2.供应商须知;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容 3.响应文件格式; 4.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符合性(形式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6.采购项目标的名称、数量、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等内容; 7.评审办法; 8.合同主要条款。

 11 响应文件包括的内容 1.响应文件-资格部分 2.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3.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12 响应文件数量要求

  1.响应文件-资格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响应文件-报价部分:正本二份 13 谈判有效期

 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 30 日历天 14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井研县财政局备案。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5 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期间或者采购结果公告期间,采购人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查询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16 退谈判保证金 1.出具收款收据 付款单位: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摘要:退我单位参与井研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谈判保证金 金额:小写:——大写:——(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附上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

 3.成交供应商还需提供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4.以上三样可快递 地址: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邮编:613100 收件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0833-3714987 二、总则

 1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2 2 、有关定义

 (1)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谈判事宜的采购机构。

 (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3)“货物”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

 (4)“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5)“供应商”系指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完成登记备案拟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 3 、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缴纳了保证金。

 4 4 、费用

 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

 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谈判文件

 6 6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内容

 (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商务、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评审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谈判文件包括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供应商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 7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领取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供应商认为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

 8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谈判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9 9 、响应文件的语言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本次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计量单位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响应文件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货币类型

 本次采购项目涉及货币均为人民币。

 12 、联合体供应商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参与采购,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

 联合体协议由供应商 自拟格式 。

 (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谈判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一切事务,并承担采购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

 13 、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谈判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本文件第三章。

 1 15 5 、响应文件格式

 (1)

 供应商应当执行询价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 .谈判保证金

 (1)供应商谈判前时,必须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数额等内容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2)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人进行合同编号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注:①因供应还是那个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单位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①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③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④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⑤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⑦通过现金存入方式缴纳的谈判保证金; ⑧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谈判有效期

 (1)本项目谈判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8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响应文件分为“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响应文件-报价部分”三部分。“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应当分别制作装订成册。每一部分装订成一册有困难的,自行分成若干册,但应当注明第一册、第二册……;每一册又分为正本和副本。

 (2)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签字盖章除外),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字处签字,在规定盖章处盖章。响应文件副本打印(签字盖章除外),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在规定盖

 章处盖章或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左侧胶粘装订成册并编码。

 (6)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7)响应文件应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如要求提交图纸等不易采用 A4 幅面纸张印制的除外。

 19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密封在另一个密封袋内;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报价部分”密封在另一个密封袋内。每一个密封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响应文件-报价部分”等字样。

 (2)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0 . 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将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谈判地点。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谈判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与供应商名称和谈判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必须一致,否则响应文件无效,但响应文件实质内容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3)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 、谈判前 准备 和谈判 程序

 22 .谈判前 准备

 (1)谈判前准备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的签到人必须是法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谈判前准备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参加谈判前准备工作。

 (2)谈判前准备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监督。

 (3)谈判前准备由供应商检查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仅限于确认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向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反映,并在密封性检查表中予以记录,并在评审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谈判前准备工作的正常进行。

 (4)谈判前准备工作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采购人共同按照“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响应文件-报价部分”的顺序送至评审室,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组建评审委员会。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评审委员会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情况属实,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3 、谈判程序

 (1)评审委员会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资格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2)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的技术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评审委员会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分别与通过资格审查和通过技术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4 4 )经 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 供应商递交最后报价(采购代理 机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报价 或 提交 响应文件- - 报价)

 部分)

 。

 24 .谈判前 准备工作、谈判 过程存档

 对谈判前准备工作、谈判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 、评审情况公告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六、成交 事项

 2 26 6. .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最后报价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发现成交供应商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处罚足以弥补第一名和第二名报价差价的,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名为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 27 7.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7.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7.2 成交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7.3 成交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 28 8. . 成交结果

 28.1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及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8.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 29 9. . 成交通知书

 29.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9.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 事项 30. . 签订合同

 30.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0.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30.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30.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0.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31. . 合同分包

 31.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31.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1.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2. . 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33 3. .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 34 4. . 履约保证金

 34.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4.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 35 5. .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 36 6. .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 37 7. . 履行合同

 37.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7.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38 8. . 验收

 38.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乐市财政采〔2018〕16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8.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 XXXX 到 XXXX 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 39 9. . 资金支付

 详见第六章。

 八 、 谈判纪律要求

 40. .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 、询问、质疑和投诉

  41.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 、其

 他

  42.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 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43.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15%。

 44.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5.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井研县政府采购 服务 项目

 竞争性 谈判

 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请供应商 自行编写

 一、谈判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编号:

  )谈判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我方授权

  (姓名)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二、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份数; 五、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谈判有效期为

  30

  日历天,在合同期内完成本项目内容。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七、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我方将完全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 八、我方报价为本采购项目合同下所有费用,是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等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九、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成交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评审委员会认为我方报价涉嫌不正当竞争,我方将按照评审委员会要求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认定。

 十、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的项目工程或者服务,且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的,我方承诺接受追加,且的采购项目或者服务的名称、价格、

 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保持一致。

 十一、如果我方提供了《中小企业承诺函》,我方承诺《中小企业承诺函》是真实的,完全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日期:

  年

 月

  日。

 二、承诺函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失信行为记录; 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 4.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我单位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三年内经营状况良好,无亏损,正常运转。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2.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公司未被财政部门列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我公司未曾受到财政等部门处罚,也未受到较大数额(2 万元及以上)罚款。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 、 供应商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营业执照号

 中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初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技工

 账号

 其他人员

 经营范围

 备注

 附 :

 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也可以只提供统一社会 信用代...

推荐访问:井研县 乐山市 经济开发区
上一篇: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自我评价例文
下一篇: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区分局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5056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